我国开征遗产税的可行性与必要性研究
2021-06-02李梦杭
李梦杭
摘要:我国国民经济迅速发展的同时,贫富差距之间的鸿沟日益扩大,且随着“营改增”等国家税收政策改革,政府的财政收入受到影响。而遗产税作为调节财富分配、增加财政收入的重要经济杠杆,已经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文章从介绍遗产税提出的背景展开,在分析了现阶段开征遗产税的现实环境的基础上,对我国征收遗产税的必要性及可行性进行研究。
关键词:遗产税;可行性;必要性
一、遗产税问题的提出背景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然而在社会发展的大背景下,一些经济问题也逐渐暴露,亟待引起人们的重视。一方面,社会贫富差距问题越来越严峻,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外部条件下,富者愈富,贫者相对愈贫。2020年作为实现全面小康的最关键一年,解决贫富差距问题显得尤为迫切。另一方面,“营改增”等国家税收改革政策在普遍降低民众纳税负担的同时,无疑影响了政府的财政收入,进而对社会再分配也会产生一定的阻碍。2020年以来,受新冠疫情的影响,社会经济受到严重冲击,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先后出台了各种税收优惠政策来改善并保障民众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这也会进一步影响财政收入。此外,房产税改革的受阻,地方政府可出让土地规模的减少等问题,都严重影响了政府财政收入。在以上的社会大背景下,遗产税作为一个国家未开征的全新的税种,再次进入公众的视线。
二、遗产税征收的现实环境
遗产税是一个国家或地区对死者留下的遗产征税,国外有时称为“死亡税”。遗产税是向遗产的继承人和受遗赠人征收的一种税。我国在中华民国建国初期就计划开始征收遗产税,南京国民党政府于 1938 年10月正式颁布的《遗产税暂行条例》。中国早在 1940 年7月正式开征过遗产税。1950年的《全国税收实施要则》将遗产税作为拟开征的税种之一。而在1994年的新税制改革中,遗产税亦被列为国家可能开征的税种之一。1996年遗产税作为一项重要日程被列入“九五”计划。2013年2月,国务院出台的《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就有涉及遗产税的话题,①即在适当时期开征遗产税。
那么,公众对于开征遗产税又是什么态度呢。2013年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就这一问题进行了调查,共有17449名公众参与。调查结果显示,70%左右的受访者对这个问题较为关心,表示会持续关注相关新闻。但这此项调查中,仅有25%的人明确表示支持,63.9%的人反对开征遗产税,另外11%的人则持观望态度。
支持开征遗产税的理由主要有以下几个:29.8%的受访者表示开征遗产税有助于调节收入差距。24.2%的受访者则认为这一税种的开征有利于防止富人后代坐吃山空。认为能有效优化税收结构占13.4%,还有的则表示征收遗产税是各国通例(7.7%)等。对于持反对意见的受访者,也给出了相应的理由:超半数受访者认为征收遗产税会極大增加家庭负担(51.2%);48.6%的受访者表示新增税种必然会增加公众的税负;有些人则认为我国商品房只有70年产权,没有必要再开征遗产税(42.3%)。此外,也有受访者表示了自己的担心,他们认为低的避税成本和开征遗产税有可能导致富人财产外移(36.7%);另外财产登记制度不完善,也必然导致征税成本巨大(28.4%)等。
而在问到对于开征遗产税的建议时,受访者也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大多数受访者表示考虑到通胀水平,所以起征点不能过低(50.8%);45.7%的受访者还表示在上述基础上当然还需要充分听取并积极回应公众意见”,同时,还应保证所收税款完全被用于改善低收入群体生活(42.7%)。此外,还有些受访者考虑到了相关制度的完善问题(41.7%),财产登记制度是开征遗产税的前提;一些受访者还表示开征遗产税应在考虑我国不同地区的收入水平的同时(35.3%),也应对养老等事项进行合理扣除(35.7%)。
三、 遗产税征收的必要性
(一)征收遗产税可以增加财政收入
征收遗产税的直接效应就是能够增加财政收入。政府的财政收入看似与人们日常生活联系不紧密,实际上却是息息相关。近年来,由于我国实行减税降负的税收优惠政策政策,对许多税收进行了减免,导致了我国政府财政收入降低。在“营改增”完成后,虽然小部分行业纳税增加,但大多数行业税收负担减少;减税降费背景下对小微企业实施普惠性税收减免,提高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起征点,放宽小型微利企业标准并加大优惠力度。以上这些惠及全民的税收优惠在取得民众普遍认同的同时给政府的财政收入带来了巨大的负担。
2020年以来,由于新型冠状病毒的肆虐,世界经济都受到巨大冲击,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中国也难免会受到来自外部的影响,为了保持经济稳定,国家先后出台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如:对参加疫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政府规定标准取得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免征航空公司应缴纳的民航发展基金等。这些免税政策实质上加重了政府税收负担。整个市场运行是一个整体,政府财政收入下降,就会导致社会再分配的不足。从长远角度讲,不健全的市场环境可能会加剧社会的贫富差距,更易造成不公平的现象。因此,遗产税是增加税收收入,缓解财政压力的良好选择。
(二)征收遗产税可以缓解贫富差距
征收遗产税的另一个重要作用就是缩小贫富差距。目前我国的贫富差距反应在基尼系数上,多年以来一直远远超国际警戒水平0.4,这说明我国居民收入存在巨大差距。2008年之前,我国基尼系数虽有波动但大体呈现上升趋势,2008年达到0.491之后开始呈现下降趋势。2015 年降到0.462,为近十多年最低。近三年又有回升态势,2018年上升至0.468,且我国的基尼系数虽略有下降,但一直处于高位运行。根据国家统计局《中国住户调查年鉴》2003~2018年公布的全国居民收入基尼系数①可以看出,我国贫富差距还较大,在当下需要采取科学合理的经济手段对财富分配进行调节。而遗产税就是作为调节财富分配的重要经济杠杆。
(三)征收遗产税促进税收体系的合理化
征收遗产税可以完善我国的税收体系。目前在我国的税收体系中,间接税占主导地位,而西方许多发达国家已经确立了以直接税为主体的税收体系,相比间接税,直接税更能够保证税收收入的稳定,并且直接税的针对性更加的明确,纳税的主体更加的确定,具有比间接税更强的税收调节作用。目前我国在进行“营改增”之后增值税大行其道,甚至占据我国税收收入的半壁江山,相反,直接税的收入比例并不是很高。因此,征收遗产税,增加我国的直接税收入,对于完善我国的税收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四、遗产税征收的可行性
(一)遗产税征收的阻力
1. 制度不健全
现实中,我国的个人财产登记和申报制度不完善,死者的遗产数量很难确认。加之我国长期缺乏对个人财产的登记和监控,税务部门很难掌握纳税人的实际财产数量,尤其是现金和部分海外财产,在操作层面几乎无法核查。也就是说,遗产税有极高的直接征收成本。在我国资产评估行业发展不够完善的市场条件下,难以确定被继承人遗产的准确价值。
2. 民众观念对征收遗产税的排斥
受中国传统观念的影响,个人从属于家庭,是家庭的一份子,家庭的财产要高于个人的财产,在现实中很难做到明确的区分界定,在这种具有浓重乡土特点的国家下,传承观念、家族观念、群体观念是根深蒂固的。因此,一旦征收遗产税,将有绝大多数的人对这种税种产生排斥,这会对征收遗产税产生根本上的阻碍。
3. 征收遗产税间接影响经济发展
从上文调查中可以发现,持反对意见的受访者中,有部分人担心低的避税成本和开征遗产税有可能导致富人财产外移,因为纵观各国的遗产税征收条例,往往其不是面向全民征收。它的征税对象倾向于是那些富人死亡之后遗留的遗产。这样就会导致一些富人倾向于将财产进行转移,甚至用永久性移民等形式将财产转移到不征收或者规避手段更完善的国家,这种带走大量资本的行为实际上对原居住地的经济发展不利。
(二)遗产税征收的可行性
1. 税源较为充沛
改革开放以来,由于工作岗位的稳定,每个阶层的个人收入均有所提高收入水平提高,高收入群体在持续增多。《2010 胡润财富报告》中显示仅在中国大陆,“千万富豪”和“亿万富豪”就分别有 875000个和55000个,比2009年增长 6.1%和 7.8%。此外中国大陆还拥有1900 位“十亿富豪”和140位“百亿富豪”。与此同时,个体经济、私人经济在经济总量中所占比重也不断扩大。据统计,2013年中国的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到了6750美元。2012年和2011年分别为6094美元和5434美元。此外,2016年,我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3821元,比2015年增长8.4%。2008~2014 年,我国人均 GDP 更是从1.6万元直接上涨到了4.66 萬元。”,分析以上数据可以发现,高收入阶层仍在不断壮大发展的队伍以及其,其不断增长的财富和较为稳定的税基为开征遗产税提供了可能。
2. 具有相关的法律制度基础
到目前为止,虽然暂未出台一部明确的遗产税法律,但在其他法律法规中体现出与遗产税相关的内容。《宪法》规定,公民有纳税的义务。②这是对公民纳税义务的肯定,同时也为征收遗产税提供了基本的法律保障。不断完善的《税收征收管理法》也为遗产税的开征提供了财产再分配的基本法律保障。新出台的民法典中继承编对继承遗产范围做了改变。遗产范围扩大了,即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都可作为遗产,使得遗产税征收范围更加明晰,从某种程度上为遗产税的开征打下一份基础。此外,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制度改革,个人资产联网成为必然,个人资产信息将会更加明晰。从而使得开征遗产税的某些条件得到满足,从而增大开征遗产税的几率。
3. 可借鉴征收其他国家的经验
西方一些国家,其遗产税的施行已经有上百年甚至几百年的历史,如17世纪初叶,荷兰为了解决财政困难制定了遗产税;法国大革命爆发后,出台了《登记条例》就规定了直系后嗣对动产及不动产的遗产;在 1853 年,英国遗产税就有了系统的分类——遗书证明税、动产遗产税、不动产继承税。时至今日,西方国家在遗产税方面立法已经十分完善,我国可以结合当前的具体国情,在对西方遗产税去粗取精的基础上制定适应我国的遗产税制度。
五、结语
虽然我国关于遗产税的相关制度还未确立,开征遗产税的可能还存在一些阻力。但是,应当看到遗产税所具有的条件财富分配、增加财政收入的作用,在我国社会背景下,征收遗产税是不可避免的趋势,且具有一定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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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昆明理工大学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