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积极构建生猪产业生物安全屏障
2021-06-02贺勇潘文武陈佳湖南省娄底市畜牧水产和农机事务中心
文│贺勇 潘文武 陈佳 (湖南省娄底市畜牧水产和农机事务中心)
2018年以来,湖南省娄底市各级各部门针对非洲猪瘟疫情形势,以底线思维抓部署,以科学手段抓防控,积极开展科学防控,并不断总结工作经验。娄底市逐步从应急为主转为常态化防控,为生猪产业筑起了一道可靠的生物安全防护屏障。截至2020年年底,娄底市生猪存栏259万头(其中能繁母猪20万头),生猪存栏300头以上规模户有1676户,基本恢复到2017年末的存栏数量。娄底市的主要做法如下。
一、以底线思维抓组织领导,筑牢各级责任屏障
1.高位推动,强化组织领导。娄底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并加强组织领导。近两年来,娄底市委、市政府先后召开常委(常务)会议5次,召开市长办公会及工作调度会30余次,会上对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做了周密部署。娄底市、县两级党委及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抓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工作,多次深入一线督促指导,推动了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娄底市出台“娄底市非洲猪瘟防控‘十个不得’”“娄底市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的政策措施”等文件,进一步明确了娄底市各级各部门“一把手”防控和稳产保供责任。同时,加大经费投入,娄底市各级财政累计投入防控经费近亿元,保障了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
2.强化责任,完善各司其职工作机制。严格落实“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责任制度,确保各级各部门各司其职、各担其责。娄底市、县、乡、村分别建立了责任清单,明确了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和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使责任网格到乡、到村、到场和到人,娄底市辖区内的养殖场、屠宰场、餐饮企业、食堂、市场、超市、冷库和临时消毒检查站等重点场所都明确了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3.严格问责,层层传导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压力。娄底市委、市政府先后组织防控指挥部成员单位开展非洲猪瘟疫情防控督查近10次,下发交办函5次,问责追责各级干部60余人次,娄底市各级干部责任意识不断提高,及时解决非洲猪瘟防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进一步筑牢责任堤坝。
二、落实非洲猪瘟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夯实生物安全屏障
1.建立和完善“联控、群控”机制。畜牧、市场监管,城管、公安、交通等部门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广泛发动群众,鼓励养殖场户组织成立巡逻队,对乡村路口开展流动巡查工作,发现外地生猪入境时随即向当地动物防疫站或兽医部门报告。娄底市、县两级分别设立了有奖举报制度,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鼓励群众提供违法行为的线索,举报奖金最高达3000元。
2.以科学手段支撑,突出监测排查实效。一是持续开展养殖环节监测排查。娄底市每年排查猪场10万余个次、生猪300余万头次,监测采样1万余个。二是开展屠宰环节“大环境、小环境检测”,加大对生猪定点屠宰场的环境监测力度。娄底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每月对娄底市屠宰场进行环境抽样检测;娄底市县、市、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每周对辖区屠宰场抽取环境样品进行检测。检出阳性案例的屠宰场,第一次关停一周,第二次关停一个月,第三次无限期关停。近两年来,娄底市累计有4家A类屠宰场、5家B类屠宰场被关停一周,1家A类屠宰场被关停一个月。通过监测排查,有效控制了非洲猪瘟疫病的传播。
3.严格流通监管,严防外疫输入。娄底市畜牧、交通、交警等部门以及县、市、区和乡镇政府分别抽调人员,在娄底市高速出口、邻近市州交汇处等地设立了38个临时消毒检查站,实行24小时值守,对进入娄底市辖区的车辆进行严格检查,严防外市生猪和生猪产品进入。对无检疫合格证明或非洲猪瘟检测报告的外市生猪或生猪产品,一律进行无害化处理,及时消除风险隐患。同时,严格生猪运输车辆备案制度,严禁未备案车辆从事生猪运输活动。
加强执法打击。娄底市疫情防控指挥成员单位多次开展联合执法,从严、从重打击违规调运、非法开具动物检疫票证、销售白板肉、私屠滥宰、使用泔水喂猪和随意抛弃病死猪等违法行为。娄底市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万余人次,开展督查检查370余次,查处违法案件95起,行政处罚108人,刑事拘留3人,对不法行为起到很好的威慑效果。娄底市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市场、超市、餐饮企业、单位食堂等流通领域生猪产品的检查力度,严厉打击销售来源不明、未经检验检疫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生猪产品等违法行为。娄底市畜牧兽医部门加大了对娄底市流通领域生猪产品风险监测力度,对检出阳性的生猪产品,一律进行无害化处理。
4.清洗消毒制度化,消灭传染源。娄底市畜禽养殖场户、定点屠宰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场所、畜禽运输车辆、动物诊疗机构、家禽交易市场、肉制品生产加工企业等重点场所,严格按照“一日一清洗、一日一消毒”的要求进行清洗消毒。每个重点场所都明确了消毒负责人和监管责任人,每次消毒均把照片或视频上传至微信工作群。娄底市累计消耗各类消毒剂和消毒药品200余吨,消毒总面积超过1000余万平方米。
5.严格落实“两项制度”,强化屠宰监管。娄底市认真落实屠宰场“两项制度”,娄底市15个生猪定点屠宰场均按照农业农村部要求配齐了官方兽医,并开展非洲猪瘟PCR检测。娄底市监管部门督促屠宰企业认真落实主体责任,严把“入场关”,认真核查生猪来源,扎实做好非洲猪瘟自检。驻场官方兽医严把“检疫关”,对不符合规定的生猪或者体重不足55千克的小猪一律不予开具检疫证明。
6.突出“两场”保护,提升生物安全水平。娄底市畜牧兽医部门加大对种猪场、年出栏500头以上生猪规模场的保护力度。每个场都明确了行政监管责任人和技术监管责任人,责任人员逐场摸清情况、制定预案、建立台账,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定期开展巡查,针对督查发现的问题,督促指导养殖场尽快整改到位。对因防控责任落实不到位而发生重大动物疫情的,首先追究行政监管责任人和技术监管责任人的责任。定期组织“两场”工作人员开展技术培训,增强防疫意识,督促健全完善防疫制度、改造升级防疫设施、履行动物防疫主体责任、落实防控措施,提高生物安全防护水平。
7.强化泔水管控。城管部门加强了对餐厨剩余物的监管力度,向餐饮企业等监管对象发放了告知书和承诺书,定期开展巡查。同时娄底市城区正在建立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处理中心,进一步疏通餐厨垃圾处理堵点。
针对动物疫情防控,减少死亡就是增收。娄底市通过抓好非洲猪瘟疫情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将动物疫情损失降到了最低,保住了生猪产业“基本盘”,也让群众拥有了“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