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特优新农产品,陕西农业的名片
2021-05-31王芳
王芳
一年多来,陕西省以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讲话为引领,在农业农村部质量安全中心的指导下,名特优新农产品工作不断发展,在产业脱贫带动企业增效、促进农民增收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全省“一盘棋”做强名特优新农产品
凝心聚力,省市县协同推进陕西名特优新农產品工作高质量发展。
2019年依据国家中心发布《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名录收集登录规范》要求,陕西省为做好名特优新农产品名录申报工作,建立省市县三级名特优新账户、落实专班、明确专干,先后申报“凤翔苹果”等20个特色产品入选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名录,其中水果类6个、稻米类3个、食用菌类4个、茶叶类4个、干菜类1个、肉类1个、药材类1个。
2020年,全省以习近平总书记在陕考察柞水小米村“小木耳 大产业”为契机,以成功申报“柞水黑木耳”“凤翔苹果”为突破口,95个县域特色产业的主导产品成功申报。2021年初再传捷报,“耀州花椒”“米脂绿豆”“商州核桃”等37个特色产品进入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目录。截至目前,陕西152个特色产品入选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名录,其中,安康市整市推进,申报了安康富硒茶、安康核桃、安康魔芋、安康猪肉、安康花鲢等5个市域特色产品,占到3.29%;全省37个县 7个区农业部门作为主体申报了147个县域特色产品,占比96.71%位列,位列全国第四。
省市共建,推动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试点市、名特优新检测机构试验站运行。
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关于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工作要求,扎实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产品优质化工作,陕西省积极支持地市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开展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试点市、试验站创建。
一是商洛市在全国首创“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试点市”。商洛市独特的地理气候条件造就物种富饶,有农林特产260多种,产出的农特产品更是具有大秦岭特有的安全、生态、独特的品质,先后被授予“中国核桃之都”“中国板栗之乡” “中国名茶之乡”等美誉。近年来,商洛市始终把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作为重中之重,在全省率先完成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创建,被命名为第一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2019年7月,经商洛市自主申请、陕西省农业农村厅推荐、国家中心审核,批复同意商洛市为“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试点市”,到2021年上半年成功申报58个产品。
二是安康市成功创建“全国名特优新高品质农产品全程质量控制试点市”。安康市是习近平总书记点赞的“鎏金铜蚕”出生地、李克强总理称赞的“秦巴明珠”,是全国富硒茶、绞股蓝、魔芋示范基地,全市2/3的面积富含硒元素,是全国最大的天然富硒带。2020年4月21日,习近平总书记到女娲凤凰茶业园区考察调研时强调“因茶致富,因茶兴业,能够在这里脱贫本小康,做好这些事情,把茶叶这个产业做好。”以此为契机,安康市紧抓机遇,在全国率先以市为申报主体的先例,成功申报安康富硒茶等5个产品。2021年1月,经国家中心审核确定为“全国名特优新高品质农产品全程质量控制试点市”,到2021年上半年共成功申报16个产品。
三是市级名特优新检测机构试验站建设。榆林市、商洛市先后创建市级“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试验站”(CAQSPJSYZ-0004、CAQS-PJSYZ-0005)。这是我省在国家中心指定的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机构-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CAQS- 0070)的基础上,经过自主申请后获得批准成立的2家新机构,为充分发挥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机构在改善生产管理、促进品牌建设、引导消费升级、服务产业发展发挥引领带动和支撑保障成功“造血”。
练好“内功”健全名特优新农产品工作机制
陕西省全面贯彻质量兴农、品牌强农的战略,全面做好名特优新农产品工作,主要做法和经验:
一是上下联动,增强工作推动力。省级明确工作机构,细化目标任务,确定专人专管,上下沟通协调,协同推进工作进展。市级出台奖励政策,选调业务骨干,加大培训推进力度,商洛市将名特优新工作纳入绩效考核,榆林市对进入名录的产品进行政策性奖励,安康市对工作突出区县给予表彰奖励,全力推动工作开展。区县立足资源优势和特色产业,加强组织申报,部分区县在机构改革中将名特优新工作写进职能范围。全省上下联动,形成强大合力,为名特优新工作开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二是健全体系,增强工作保障力。创建市级试验站,先后推荐商洛、榆林等3个市级检测中心成为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机构(试验站)。强化业务培训,参加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品管品审员、特质农品登录等专题培训,省市联合举办多场专题指导培训。严格审核把关,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环环相扣,全方位保障名特优新工作运行。
三是业务联动,增强工作融合力。产业是名特优新农产品发展的基础,在工作推进中,与陕西省特色产业带相结合,与陕西“3+X”主导产业相结合,有序指导市县开展目录申报相结合。在名特优新工作融入质量安全县创建、地标保护工程实施、品牌营销行动等部省重大创建活动中,积极动员授权企业开展全程质量控制、实行质量追溯,申请绿色食品认证,对名特优新企业优先审核,优先检查,严格监管,协同推进名特优新事业发展,为名特优新农产品事业发展筑牢安全防线。
四是试点示范,增强工作带动力。面上引导,加强与国家农安中心沟通,建立良好工作运行机制,点上突破,与榆林、商洛、西安、安康等4市建立协同工作机制,带动市级申请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整市推进示范试点。商洛示范试点以来,成功申报了58个产品,成为全国纳入名特优新农产品名录产品数量第一的地级市。
改进不足 叫响陕西名特优新农产品知名度
在开展陕西省名特优新农产品创建工作中,也还存在着不少问题。
一是全省名特优新农产品申报工作发展不均衡,差异明显。截止到2021年6月,在全省入选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目录的152个产品中,陕南的商洛、安康、汉中3市申报80个,占据半壁江山,占到52.64%;关中的西安、宝鸡、咸阳、铜川、渭南5市申报36个,占到23.68%;陕北申报36个,占到23.68%。其中,商洛市共申报58个,占到总数的38.16%,比重大,杨凌、韩城2市没有推荐产品申报。
二是全省名特优新农产品申报主体、附证企业(合作社)缺乏摸底、调研。省级机构对市县上报的申报名特优新农产品生产经营、生产规模情況仅仅停留在材料的审核上,因为国家中心没有开展现场检查、核查、督查的具体要求、安排,省级平台对大部分申报主体,尤其是规模小的附证企业、合作社发展情况底细不清楚,一旦发生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直接影响名特优新农产品的信誉。
三是全省名特优新农产品带动县域产业发展不明显、发挥作用不充分。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 “两品一标”认证产品知晓率高、关注度高,而名特优新农产品申报工作起步晚、消费者知晓率低、市场影响力弱,普遍产品外包装使用标识的利用率更低,能够做到正规使用标识的经营主体更是凤毛麟角。
在十四五开局之年,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推进县域特色主导产业建设进程中,全面推进全省名特优新农产品工作再上台阶。秉持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的发展理念,落实政府属地管理责任、申报主体监管责任和附证企业、合作社的主体责任,发挥名特优新农产品的市场价值,发挥好促进企业增效、助农稳定增收的带动作用。
调动全省力量,推进农产品质量提升带动县域产业发展。各级农业部门要高度重视名特优新农产品对促进陕南、关中、陕北区域优势产业发展,对培育县域特色农产品品牌,实时了解县域特色农产品信息,促进农产品产销对接,及时指导生产和引导消费,满足公众对安全优质营养健康农产品的需求发挥积极作用。指导市县继续挖掘区域特色产业优势申报,帮助杨凌和韩城提高思想站位,力促“韩城花椒”、杨凌特色农产品申报名特优新农产品。树立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提高全省名特优新农产品工作效能。
健全全省名特优新农产品工作机制,筑牢队伍建设。在全省建立健全名特优新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制度,建立健全名特优新农产品监管机制,建立健全名特优新农产品专干队伍。全省把名特优新纳入质量安全工作范畴,纳入绩效考核,纳入目标责任清单,以申报主体为第一责任人,成立名特优新农产品领导小组,成员为各附证企业、合作社主要负责人,签订年度目标名特优新责任书,明确各级职责,指导企业、合作社具体落实,适时进行检查、质量摸底,共同培育一批具有产品知名度高和市场影响力强的全省名特优新农产品的标杆产品。
加大名特优新农产品的宣推力度,提升品牌覆盖面与影响力。利用重大展会组织名特优新农产品附证企业、合作社的品牌产品进行专展、专销、专卖,增设名特优新展区,举办专场推介会,组织名特优新农产品异地进商场、进社区等促销,组织线上线下直播带货,利用广告位置宣传,印制精美产品目录;在市县设立名特优新农产品专卖店、旗舰店、直营店,举办名特优新农产品节庆、采摘、品鉴活动。通过系列助推活动,增强陕西名特优新农产品的美誉度、溢价能力,让陕西名特优新农产品走进千家万户,成为消费者舌尖上的美味,成为我国品牌农业的一张“陕西名片”。
(作者单位:陕西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