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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州古城遗址保护发展策略研究

2021-05-30尤峥

艺术科技 2021年23期

摘要:在国家主张文化自信大力弘扬遗址旅游的背景下,遗址的保护展示与区域的发展之间存在诸多矛盾,探究遗址保护与区域协同发展是解决两者之间矛盾的关键,对加强遗址的考古研究、提高国民文化教育水平、体现地域特色文化及促进城市文旅融合具有重要意义。文章以冀州古城的保护展示为例,基于古城的史料文献及现状调研,梳理出冀州古城的环境背景、历史沿革及现状特征,分析现阶段冀州古城在保护发展层面面临的问题与挑战,提出冀州古城遗址保护发展的策略,如明确土地利用方式、基于真实性原则保护遗址及周边环境、对遗址区进行整体保护,建立公众参与机制、加强遗址间合作,带动区域经济发展等策略,希望能为冀州古城遗址的保护与遗址区整体发展工作提供借鉴。

关键词:遗址保护;展示利用;遗址公园

中图分类号:K878.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9436(2021)23-00-03

0 引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虽然遗址保护的概念还不清晰,但在相关的文物保护工作中遗址保护已经着手进行。随着社会不断发展,遗址的存在与城市建设之间产生冲突,学者们提出了遗址“公园化”的构想,并在《“十一五”期間大遗址保护总体规划》中明确提出遗址公园的建设,更是在“遗址公园”建设的前提下致力于实现遗址保护与区域发展的共赢。如何通过自然景观的利用、遗址保护、景观协调、周边居民调控等策略,实现遗址保护与区域发展的协同,对遗址的历史文化传承与区域经济发展均有重要意义。冀州古城遗址是全国第七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章以冀州古城遗址为例,从遗址的现状及保护与利用的矛盾入手,探寻遗址保护面临的主要问题,并提出遗址保护策略。

1 冀州古城遗址调查研究

1.1 环境背景

冀州古城位于河北省衡水市冀州区,属华北平原地区,地势平坦开阔,地表土壤以潮土为主。古代都城选址时大多依照风水学原理选择山环水抱之处,冀州古城亦是如此。冀州古城东北侧紧邻衡水湖,旧时称“千顷洼”,因此城池选址因地就势,以湖水环抱,解决了城内用水问题,同时形成了易守难攻的防御体系。史书上对衡水湖的记载较多,《汉书》曰:“信都县有洚水,称信绛。”“滏水自西南来,至州北境,折而横亘衡水界中。”虽然城市依水而建拥有得天独厚的优势,但同时也会产生弊端,冀州古城因所在位置地势低洼,在洪涝年代古漳、滏水水位上涨,留下积水难以排除,形成洪涝灾害,给当地人民带来多场灾难。到了枯水年,冀州古城区域则是一片碱洼地,民国《冀州志》中提到:“方四十里,斥卤弥望,地不生毛。”自隋唐时期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历代官员都着力治理水患,排除沥涝。1958年建设灌溉工程,利用储水量灌溉周边农田,自此冀州镇农业种植环境得到改善。20世纪90年代后,衡水湖区进入保护治理阶段,开始重视涵养水资源,调节生态气候,保护该区域的动植物生存环境。

1.2 冀州古城遗址现状特征

冀州古城遗址于2016年进行考古勘探,勘探工作共探明遗迹20处,包含城墙、水城、城墙的基槽、道路、护城河、水系、战楼、城楼、砖砌迹象、夯土木桩迹象等,其中城墙为主要遗存,由多个朝代遗存组成。如今冀州城市因历史的变迁、社会的发展、周边人类活动的占压,城市边界已经模糊不清。

如今冀州古城遗址范围是依照《冀州古城遗址保护规划》中划定的保护范围与建设控制地带确定的。冀州古城遗址片区是冀州古城的历代城市范围:冀州古城汉代遗址为核心主题;北侧城墙遗址外150处土路、东侧中湖大道、南侧126乡道与竹林寺街、西侧护城河为边界。在此范围内,城市发展带来了区域功能布局上的改变,冀州古城遗址与现代城市结合的遗址片区现在主要功能有四类:居住、商业、服务、景观用地。

由于历代城市的不断发展,现在遗址片区内的发展重心在片区的南侧。商业与服务功能相辅相成,对冀州古城遗址片区的平面格局有着深远的影响。除居住功能外,商业与教育功能是最早出现于现代城内的功能,现代商业功能继承于民国时期,街区主要集中于振商街。服务功能主要是指由明代建设的学宫继承而来的冀州中学,以及由1923年建设的直隶六师而来的托管所。居住功能除去一些传统村落外,主要是由教育及商业功能吸引而来,在冀州中学南侧建房。景观用地位于片区西北侧,一是由于片区发展南迁,二是由于最初出台的相关保护文件将西北侧城墙遗址附近划为保护范围。整体形成了以教育及小型商业职能为主,居住功能及景观用地围绕着服务及小商业分布的格局。遗址片区内主要有两条轴线,一条是基于竹林大街形成的便于现代交通通行且沿街两侧均设有商铺的现代商业轴线,第二条是由兴业街—振商街构成的,富含冀州古城历史底蕴且道路两边历史建筑众多的历史文化轴线。

除去现代功能对遗址片区造成的影响外,遗址内的节点空间也对遗址内在传统的延续及融入现代城市发展产生了重要作用[1]。遗址的节点空间是指不同区域之间转换的焦点以及具有优秀地域特色的区域,或是居民日常发生活动的区域。由于重要的空间节点没有实际的边界,所以很难确定其具体范围。冀州古城遗址片区的节点空间可分成三种类型。一是景观空间节点,由冀州遗址的城墙与周边特定的环境视角组成的小型空间。该节点对于冀州地区居民来说,是保存和传承汉代冀州记忆的一个重要空间;对于游客而言,是冀州古城遗址所承载的重要历史信息。二是广场式空间节点,由居民公共活动的聚集场所或是公共活动的主要举办地点场所组成。在冀州古城遗址片区内,有该类明显特征的节点为兴业街道,该街道场地平整且周边有众多重要历史建筑,拥有较好的景观效果。三是交叉口空间节点,由街道之间的路径交叉组成的外部空间。作为具备交通功能的重要节点,范围较小的成为居民之间相互沟通交流的重要场所,范围较大的成为大型服务性功能设施聚集地,如学校、医院、商场等。

2 冀州古城遗址面临的问题

2.1 物质保护层面:未能与地域环境相适应

冀州古城不能脱离衡水湖自然环境而存在,而作为衡水湖自然生态保护区中的实验区,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还原古代城市与湖区的空间关系。现在冀州古城的保护主要是对城墙本体的保护,由于对历史背景及环境的关注不够,出现了“孤岛式”保护方法。城市的历史格局及古代城镇价值已经丧失,与冀州古城的地域环境不相符。

2.2 文化保护层面:对多元层级文化的发掘不足

保护古城遗址,不仅要对现有遗迹进行保存,更要发掘其文化内涵,对历史文化进行传承和延续。纵观冀州古城的考古勘探工作,仅仅对城墙年代及走向进行勘探,虽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并未对城内进行详细勘探。目前的考古成果难以支持冀州古城后续进行展示利用时所作的决策,没有对文化背景与特征进行梳理。现有的保护方法更多关注历史遗存及文化遗存较多的冀州县邑内历史街区,虽然是对重点时期的历史遗存进行保护,保护内容也偏向物质层面,但没有真正实现冀州古城地域文化的传承[2]。

2.3 社会发展层面:未能与社会发展现实相协调

现代社会发展迅速,一方面,冀州古城作为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其历史重要性不容置疑,依照现状,应对其本体进行抢修性保护。另一方面,冀州地区虽在发展,但没有扎实的发展基础,农业经济相对滞后,冀州地区亟须利用历史资源大力发展旅游业,从而打造城市名片。冀州古城由于历史悠久,区位、地形、交通都符合旅游发展的要求,地方发展意愿十分强烈。在这种“建設”目的强烈的背景下,地区发展与遗址保护之间的矛盾与冲突无法避免。冀州地区的遗址保护实践中,更多的是循规蹈矩的保护,只保护而忽略了利用,错失了城市发展的部分因素。经济发展相对滞后也令冀州地区乃至冀州古城的保护工作处于不利地位。

2.4 制定标准层面:未能规范化保护体系

由于冀州古城城垣辨识度差,且周边居住环境复杂,文物部门的监管难度大,对于城墙自然老化形成的破损及人为盗土对城墙造成的一系列伤害难以制止。古城的保护工作更多停留在宣传层面,而非实际保护。政府更关心即将开展的利用工作,而忽略了保护宣传,导致现有部分群众慕名而来,肆意践踏,这种行为虽未对文物造成较大破坏,但形成的影响恶劣。也有周边居民自发前来清理城墙表面的杂乱植被及建筑垃圾,但由于操作不规范,依旧会对城墙造成一定损害。

目前,冀州古城保护力量相对薄弱,未曾敷设现代化的监控及安防设施,无法应对无意及有预谋的破坏。保护标识虽有更新,但更新内容主要集中于利用层面,而非保护层面。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的两线划定没有根据实际情况及周边城市扩张情况调整,冀州古城总体保护规划及详细保护规划均已提交但未出台,对于遗址本体及周边相关历史遗存和环境,没有设置对应的保护措施。

3 冀州古城遗址的保护发展策略

针对冀州古城遗址的保护发展,结合遗址类遗产的现代化研究方法提出冀州古城遗址公园模式,利用公园化的成果完成遗址保护及展示工作,通过修复、展示的方式保护已发掘及未发掘的重要遗址,并增强遗址面对公众的可解读性。文章结合我国遗址表达的特殊性,为冀州古城的公园化保护发展提出三种策略。

3.1 扩大保护范围,合理调控保护区与建设控制地带

冀州古城由于与衡水湖相连形成了独特的地形环境,这也是冀州古城自身价值的重要部分。但由于衡水湖的保护范围与冀州古城未勘探区叠合较为严重,现阶段冀州古城的保护范围仅为地表以上城墙遗址外扩十米,因此对冀州古城的考古勘探造成了影响。考古勘探的滞后导致冀州古城的遗址构成一直停留在地表以上的部分,遗址的整体构成较为模糊,因此为遗址制订有针对性的保护计划难度较大,也不利于后续开展遗址的展示工作。

综上分析,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应根据现阶段对遗址的理解进行一定的扩张。保护范围的确定要充分考虑清代城市范围,建设控制地带应保证将整体冀州古城遗址及相关的考古推测范围纳入其中,在不扰动衡水湖自然保护区的前提下,对遗址进行充分的考古勘探。结合衡水湖自然环境,有效利用地表以上的土地,严防任何可能对遗址产生破坏的行为。

3.2 坚守遗产保护底线,构建遗址展示整体格局

遗址保护始终是第一位的,遗址展示要慎重选择展示节点,做到保护措施到位,展示效果良好。冀州古城的重要遗址为历代的城墙遗存,要严格遵循遗产保护的真实性与完整性原则,保护城墙本体及相关环境。由于城墙长期处于自然环境中,墙体材料遭到剥蚀、掏蚀,生物破坏现象严重,对其的保护与展示工作迫在眉睫。为了对冀州古城城墙进行有效保护,主要对有倾塌倾向的部分墙体采用加固手段,防止进一步被破坏。形状不同的城墙依据专业勘探数据采用部分回填的方式,残缺严重的城墙遵循真实性原则采用附罩手法。应首先在城墙保护范围外设置标识指示牌,其次基于城墙视野选择重要节点进行专门展示,可在保证城墙安全的前提下外置登高设施,或运用数字化手段对该节点进行辅助展示。

构建遗址公园要做到统筹兼顾,冀州古城除去地上遗存的古城墙及周边自然环境景观外,均被鱼塘或村落占压,现阶段仅靠遗址现状想要打造吸引眼球的环境景观不太现实。对此,应以打造城址结构的真实体验感为核心点,在不扰动地下遗址的前提下,在地上打造城墙观赏步道、九州微缩景观,供游人观赏古城风貌。通过一系列雕塑及建筑小品展示冀州古城文化,通过照壁墙上的文字令游客体验冀州诗词文化,体验昔日辉煌。

3.3 加强遗址间的合作,带动区域经济发展

在冀州古城遗址两千米范围内有冀州历史街区、前冢、后冢等多个遗址,其历史渊源与冀州古城同出一脉,并且都面临着单一遗址表达性弱的问题。可将冀州古城周边遗址联系起来,作为冀州区域旅游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冀州历史街区位于冀州古城遗址南侧,发展状况相对较好,且保存较多历史建筑。东南部则借助冀州中学及医院的优势,城市开发建设中配有完备的生活服务设施,借助冀州历史街区优秀的街巷肌理重现冀州古城清代面貌。前冢、后冢等多个遗址均可列为系列遗产,与冀州古城有强烈的文化关联性,应在古城的展示利用中加强联络,梳理好展示内容,以谋求区域发展[3]。

4 结语

目前,我国保护利用遗址的手段依旧比较单一,不能很好地将遗址自身历史与地域特点相结合,为带动区域经济发展作出重要贡献,对于遗址的保护与展示虽有一定的经验,但并没有形成系统的理论。文章通过对冀州古城遗址的研究,将遗址的保护与发展两者相结合。在当前强调文化自信的背景下,真实、全面、广泛地展示遗址蕴含的价值,通过遗址间的相互关联,有效解决单一遗址表达力弱的问题,将遗址发展纳入区域发展中。

参考文献:

[1] 车欣宴,赵梓尧,翟辉.公园模式下古城遗址的保护与利用:以素可泰国家遗址公园为例[J].城市建筑,2021,18(17):72-74,147.

[2] 杨一帆,李德润,高晓勇.浅谈城市中的古城遗址的保护与利用:以镇江“铁瓮城”遗址为例[J].艺术与设计(理论),2021,2(5):79-81.

[3] 谢金环.古城遗址保护与旅游资源开发[J].侨园,2020(11):66.

作者简介:尤峥(1996—),女,辽宁锦州人,硕士在读,研究方向:建筑遗产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