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三甲医院医疗纠纷防范对策探讨
2021-05-30王静
王 静
(甘肃省武威肿瘤医院医务科,甘肃 武威 733000)
医疗纠纷难防、难解、难治,是全国所有医院普遍面临的棘手问题,专业医闹的出现、赔偿数额的不断提高等问题困扰着整个卫生行业,不少医疗纠纷甚至演变为暴力冲突、群体事件[1],全国伤医事件屡发不止,这一现象成为当今构建和谐社会一大阻石,如何从医院管理的自身因素出发,预防和降低医疗纠纷的发生率,合理合法化解医患矛盾,是当前医疗机构急需解决的共同难题。本研究通过对武威市某三甲医院2015-2019 年发生的医疗纠纷案例进行分析,探讨其发生的原因,并提出相应的防范及处理措施,为医院有效防范和处理医疗纠纷提供参考。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选取武威市某三甲医院自2015 年至2019 年5年内所发生的医疗纠纷案例75 例作为研究对象。
1.2 统计分析
利用Excel 建立数据库,采用构成比等指标对医疗纠纷案例的分布情况及原因进行统计描述。
2 结果
2.1 基本情况
2015 年21 例(28.00%),2016 年15 例(20.00%),2017 年15 例(20.00%),2018 年14 例(18.67%),2019 年10 例(13.33%)。
2.2 不同科室医疗纠纷分布
2015-2019 年,医疗纠纷发生次数最多的是外科37 例(49.33%),其次是内科11 例(14.67%)、眼科9 例(12.00%),如图1 所示。
图1 不同科室医疗纠纷发生情况分布
2.3 发生医疗纠纷原因
2015-2019 年发生医疗纠纷的主要原因是医疗服务有缺陷25 例(33.33%),其次是医患沟通技能不足15 例(20.00%)、医疗核心制度未落实11 例(14.67%)早期医疗风险防范不得力9 例(12.00%)详见表1。
表1 发生医疗纠纷的相关原因构成情况
2.4 医疗纠纷解决途径
自愿协商解决39 例(52.00%),第三方(医疗调解委员会)调解30 例(40.00%),法院诉讼解决6 例(8.00%)。
3 讨论
3.1 发生医疗纠纷现状分析
研究结果显示,2015 年医疗纠纷较多,2016-2019 年医疗纠纷发生率相对较低,分析其原因可能在于医院自2015 年后规范了临床专科专治管理,明确科室收治范围,并加强医疗技术准入监管力度,使得纠纷发生率大幅度下降。而在医疗纠纷发生的科室中,以外科纠纷居多,这可能与外科本身具有高风险性、复杂性、效果的不确定性有关[2]。
对于医疗纠纷发生原因中,医疗服务缺陷属最主要原因,侧面反映出医院的医疗质量、技术水平急需提高,结果还显示医患沟通技能不足也是诱发医疗纠纷的重要因素,反映出医院医患沟通缺乏方式、技巧等问题。本研究中,院内协商解决是处理纠纷的主要途径,选择该解决途径可能与院内协商手续简便易行,法律诉讼手续繁琐、耗时长,很多患方都不愿采取此方式有一定关系。
3.2 医疗纠纷发生的主要原因分析
3.2.1 医疗业务水平能力不足
此次调查发现因医疗服务缺陷而引发的纠纷占33.33%,相关研究也表明[3],在医疗方面,医务人员临床基本功不够扎实,在落实医院有关规章制度打折扣,病历、护理记录单等书写不够规范、记录不够详细,执行手术等诊疗操作、护理操作存在违规操作等,是医疗纠纷产生的重要原因。许多医疗纠纷发生与医疗核心制度未落到实处有直接关系,如有的医务人员在病情诊断时不严谨,开具检查、检验无针对性。当疾病出现变化时,不及时请教上级或申请会诊,结果耽误病情,引发纠纷。
3.2.2 缺乏良好的医患沟通技能
在患者多次问及病情时出现不耐烦情绪,不愿花过多时间听患者讲述自己的担忧,对于不同病情、不同家庭背景、不同受教育程度、不同期望值的患者均采取同一种沟通方式和语气等,缺乏针对性和重点性、具体化和特殊化技巧的灵活应用。相关研究也表明[4],医护人员缺乏良好的沟通技巧,会使得敏感的医患关系变得更加脆弱,医护人员不注重沟通和交流的方式方法,采用生硬的专业术语,会加剧患者的排斥和恐慌的情绪,导致医患沟通障碍。
3.2.3 医疗核心制度未落到实处
许多医疗纠纷发生与医疗核心制度未落到实处有直接关系,如有的医务人员在病情诊断时不严谨,查房时“走马观花”,开具检查、检验无针对性,手术适应症较宽,在重大治疗项目前未按常规行病例讨论,仓促实施治疗。还有些医生,当疾病出现变化时,不懂装懂,也不请教上级或申请会诊,结果耽误病情,引发纠纷。
3.2.4 早期医疗风险防范不得力和法律保护意识薄弱
一方面由于医疗风险识别意识差,早期处理不得力,有部分科室与患者发生纠纷时往往想擅自处理,想方设法掩盖事实真相,甚至私下为患者许下口头承诺,直至局面无法收拾时方才上报医院,这时往往协调困难,错失良机,院方变得很被动。另一方面医务人员缺乏法律保护意识,为了“人情、关系”不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检查和治疗,直至出现差错产生纠纷,才体会到法律意识的重要性。
4 对策和建议
4.1 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体系,提升医疗业务水平
一是医院成立院科两级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针对医疗质量活动进行院科两级监控,持续落实、检查、考核、评价、反馈、监督、改进。二是科室带头人应带领科室人员扎实钻研业务,学习先进理论和实践循证医学,加强医疗质量内涵建设,强化临床医师“三基三严”业务培训和技术考核,促进诊疗操作规范,拓展各学科领域知识,积极开展院内外学术活动,加强业务知识交流和学习[5]。三是要开展以多学科会诊为主、互联网会诊为辅的诊疗模式,由院内外各学科专家组为患者共同制定规范化、个体化诊疗方案,全面提高疑难危重患者的综合救治水平,以此降低负性指标发生率。
4.2 加强沟通技巧培训,注重针对性沟通
医患沟通不同于普通的沟通行为[6],需要注意一些技巧的运用,医院应经常开展形式多样的沟通技巧培训,以及人文课程的学习机会;邀请经验丰富的高年资医师,利用事例讲解沟通技巧。在实际沟通工作中要学会使巧劲,进行针对性、重点性沟通,如发生院内感染者、需高难度的手术患者、已有情绪偏激者、预计治疗效果不佳者、对治疗期望值过高者、患方为医学知识者,需多次反复沟通,要多留意患方情绪状态、对病情认知程度和期望值,避免出现强求对方及时接受事实,或用易剌激对方情绪的词语、过多使用不易听懂的专业词汇等行为,对已出现纠纷苗头的,科主任须亲自参与指导治疗方案,提前做好沟通与干预。
4.3 落实医疗核心制度,注重早期风险防范
在医疗活动中严格落实各项核心制度、诊疗规范和指南,为患者提供安全、有效、经济、便捷的医疗服务,这是预防医疗纠纷的前提和基础[7]。因此,业务主管部门要定期深入科室落实各项医疗制度,对问题提出限期整改通知,整改后再行检查反馈,形成PDCA 管理模式。每周组织专家对运行和终末病历进行抽查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形成通报下发科室,按照病历考核办法进行奖罚,形成长效考核机制。临床科室要定期开展医疗质量分析会,重点讨论住院超过30 天、非计划再次手术、围手术期、疑难危重、出现并发症、治疗效果不佳等患者病情,提前采取干预措施。此外,医院还要对医护人员实行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对医护上报人员进行相应奖励,提倡主动上报。收集不良事件,发现医疗安全隐患,进行恰当的干预和改进,是控制医疗风险,确保患者安全及医疗质量的关键环节[8]。
4.4 强化医务人员法律知识学习
定期开展医疗纠纷案例分析、警示教育,规范医疗行为,提高医务人员法律意识、服务意识,能够从源头上减少医疗纠纷发生[9]。因此,针对医务人员医疗纠纷认知水平参差不齐的情况,首先要加强对医务人员医疗纠纷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的教育培训,通过外请知名专家进行专题讲座,集中学习视频宣教等多种形式,提高预防差错事故的警觉性,提高医务人员的法律保护意识和服务意识,从而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
4.5 主动邀请患者参与医疗安全
患者参与医疗运作,对于患者的治疗安全有很高的临床价值,患者作为参与者和监督者,一来在就诊时提供真实病情信息,在参与过程中可获取相关医疗知识,提高自己的安全认知,更保障了诊疗服务的质量与安全。二来更真实了解到自身疾病演变过程,缩减医患信息不对等、现实结果与期望值的差距,有利于降低医患纠纷发生的风险。
4.6 增加第三方医调委调解透明度,提升调解专业水平
医调委工作人员和专家的鉴定评估工作流程,如果缺乏有效的监督,或者监督仅仅流于形式,有可能导致医疗纠纷事件的升级[10]。因此,在专家评估责任大小时应邀请医患双方均在场,且由第三方调解委员会监督专家资质及法定程序是否科学严谨,评估专家和调解人员是否与医患双方存在利害关系,若医患双方对其中环节出现质疑,均应给予合理答复或整改合理后进行。再次,医调委可聘请一批懂法律、政策、医疗,又善于处理问题的人员,形成调解小组,提高调解效力和水平。
综上所述,医院作为医疗纠纷产生的主要因素方,通过加大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力度,提升医疗技术水平,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学会识别和干预早期医疗风险,重视沟通技巧和法律学习等,在很大程度上可预防医疗纠纷发生,确保医院利益不受影响,在此基础上增加第三方医调委调解合理透明、公平高效的调解力度,可实现医疗纠纷的有效处理,保障医院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