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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深入推进交通安全综合治理 构建农村道路交通管理新体系、新格局

2021-05-18

汽车与安全 2021年1期
关键词:交管局道路交通广东省

近年来,广东省交警总队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和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统一部署,紧紧围绕防事故、保安全目标,根据广东区域发展特点,狠抓措施落实,积极探索创新,努力提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治理水平。

坚持综合治理 打牢农村交通安全工作基础

構建党政领导格局

广东省委、省政府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多次作出专门批示指示。连续3年省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审议道路交通安全议题,并召开全省会议部署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人、财、物、责”作出顶层设计。不断完善由3名省领导任召集人、14个省直部门参与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组织成员单位“一月一调度、一月一发布”,在联席会议办公室实行多部门联合办公,每年就道路交通安全问题致信地市党委、政府“双主官”,构建了步调一致、高效运转的省市县乡“四级综合治理机制”。

压实安全监管责任

广东省强化考核导向,逐年提高道路交通安全在安全生产、平安建设考核中的权重,2020年度占安全生产考核权重达到36%,确定了安委办会同消安办、道安办共同组织实施安全生产考核的工作模式。广东省重视挂牌督办,出台《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重点地区挂牌整治实施办法》,对农村摩托车、电动车交通事故高发的10个县(市、区)挂牌整治,每月视频巡查和实地抽查,倒逼属地党委、政府综合施策解决“摩电”安全问题。同时,完善问责手段,出台《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针对农村交通安全明确了县乡两级政府监管职责;深化较大事故深度调查工作,联合应急管理、交通运输、教育等部门,对亡人生产经营性交通责任事故进行调查追责,近年来问责处理了多起事故中失职的乡镇政府、村委会和相关部门负责人。

加大基础设施投入

广东省将“两站两员”建设纳入省十件民生实事和农村治理工作要点统筹推进,省级财政投入3500万元建成1000个农村劝导站。自2018年起实施“平安村口”工程,在国省道与村道交会路口增设减速标志、反光凸镜、停车让行标志、村庄警示标志等安全设施,3年来全省改造路口1.2万处,农村平交路口事故下降20%。广东省交警总队联合交通运输、应急管理等部门分省市县三级对隐患路段进行集中治理,3年来督办治理农村重大风险隐患路段830处。争取省级财政资金2.44亿元,连续16年开展基层交警队营房补助建设,为317个交警大队和中队新建、改造和修缮营房。

提升源头管理水平

广东省交警总队深入实施“智慧新警务”战略,向全省“两客一危一货”运输企业及农村客运重点单位定期提供“企业画像”报告,及时帮助运输企业管控安全风险。针对农村摩托车难管理的问题,自2020年5月起推行摩托车驾考“四简便两优化”便民措施(即实行自主报考、就近报考、增加体检点、允许自备考试用车和优化考试内容方法、优化考试程序),考试人数同比增加42%。实行摩托车“带牌销售”,推动566家企业开办业务,登记注册车辆近3万辆。依托“农交安”APP,采集农村人、车情况,做到底数清。

坚持长效管理 深化“警保合作”协同共治模式

2019年以来,广东省交警总队与保险公司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健全长效机制,推动融合发展,探索具有广东特色的警保合作“劝导+服务”模式。

围绕“保障好”融合管理力量

建成警保合作劝导站1336个,投入建设运营经费近1亿元。在劝导站管理上推行“1+N”模式,即每个劝导站配置1名交警中队或派出所民警,承担监管、培训、考核和道路巡查等工作;劝导员由专职、兼职和保险业务员等人员组成。

围绕“运作好”规范运行机制

建立以“七必上”要求为基础、“四个不少于”内容相结合的劝导员履职机制,即每日劝导不少于20次,每日采集信息不少于10条,每月开展宣传教育不少于8次、每次不少于1小时,将工作实效与收入补贴挂钩。依托“农交安”APP建立一体化运行机制,自2019年5月全面推广应用后月均劝导248万次。

围绕“管理好”加强检查评估

全面铺开一、二级警保合作劝导站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共建劝导站逐级接入广东省交警总队指挥中心,实现可视可调度。建立“三个必查”监管机制,节假日、安保活动期间每日视频调度劝导站勤务情况,每周抽检劝导日志情况,定期巡检劝导站日常运作,通报不按时上岗、弄虚作假等问题。将劝导站运作纳入对市级政府安全生产考核,开展星级劝导站和优秀路长、劝导员评选表彰活动,做到激励和约束并重。

围绕“服务好”拓展合作范围

实施警保合作重点项目“1+5”工程,以“两站两员”运作为主线,拓展车驾管服务、事故快速处置、警保医联动、打击保险欺诈、警保宣传教育5个方面的合作。同时建立信息共享、专班运作、专人对接、双向保障等制度,探索将每年联合反欺诈挽损资金按比例反哺农村交通管理,为警保合作长期运行注入“稳定剂”,2020年以来全省共为保险行业挽回损失约6.3亿元。

坚持分类施策 丰富农村交通安全治理实践

针对广东地区间经济发展不平衡问题,广东省交警总队坚持科技赋能、管理到村、力量多元、共护平安,根据广东省农村类型和地区特点进行分类指导,培育形成了一批有广东特色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新做法。

“广州模式”

广州市城郊接合部道路交通状况复杂,管理相对粗放。为此,广州从2018年开始建设汇聚交通要素和城市管理数据的交通安全“四标四实”平台,探索出“网格化管理+大数据治理”模式。

“东莞模式”

为了破解新型城镇化进程中的交通管理难题,东莞市创新交警警务运作模式,自2020年起实行“属地分局+交警”深度融合,将各镇(园区)交警大队纳入属地公安分局统一管理,队伍建设、指挥调度、勤务运作、铁骑勤务、执法保障等方面“一盘棋”,实现“1+1>2”的效果。

“惠州模式”

惠州市自2019年起推行“两站两员”与“一村一警”融合模式,解决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力量不足、经费保障困难的问题。

“韶关模式”

韶关市地形以山地、丘陵为主,农村公路安全防控是预防交通事故的重点。为此,韶关市在2020年建立实行普通公路路长制度,组建县乡村三级路长队伍,统筹推进建、管、养、运和交通安全管理。市级层面建立路长制考核机制,将隐患排查治理、交通违法整治、“两站两员”运作等纳入考核范畴,并划拨2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奖励,有力加强了农村地区的交通安全基础工作。

多措并举之下,全省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明显好转。广东省公安厅交管局的数据显示,2019年至2020年11月,全省农村地区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10%、19.9%,农村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同比下降30%。

警保合作 全省建成警保合作劝导站1336个

在阳江交警联合马路天使志愿服务团队组织召开的农村劝导员培训会上,民警动员广大劝导员积极发挥警保合作劝导站进行违法劝导、排查隐患、安全宣传等方面作用,实现“一站多岗、一人多能”,进一步提高了交通安全社会综合协同共治水平。

“近年来,广东省各级公安交管部门认真落实公安部深化警保合作、推进农村‘两站两员工作部署,紧紧扭住警保合作交通安全劝导站建设运作这个重点,切实提升农村交通安全管理覆盖率,确保农村交通安全形势稳定。”省公安厅交管局负责人表示。

织密农村交通安全防护网,完善顶层设计是重中之重。

广东省公安厅重视深化警保合作推进农村“两站两员”工作,连续两年出台政策部署推动。2020年,省公安厅联合广东银保监局印发指导意见,鼓励各保险机构参与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建立完善工作场所共建、交通安全共治、交通风险共处、信息数据共享四项机制,并分别与保险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明确2019~2021年警保合作“两站两员”建设任务、投入资金及其他合作事项。

2021年,省公安厅专门印发通知,推进“1+5”重点合作项目落地见效,即继续深化农村警保合作,优化运营模式;重点推进车驾管服务、交通事故快速处置、警保医联动、保险反欺诈联合打击、警保宣传教育等5个领域合作。

佛山市狮山镇联星村位于南海区东西主干道桂丹路旁,此处厂企商铺众多、车流人流密集,过去曾是交通事故频发路段。2020年8月,这里设置了佛山市首个一级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劝导站,交通秩序明显好转……如今,这类劝导站在广东遍地开花。

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条件不同、交通事故特点各异,如何规范站点建设?广东省公安厅交管局因地制宜、分类施策,规范全省警保合作劝导站场所建设和人员配置。明确要求各地不得将劝导站设置在中心城区、繁华街区及派出所、交警中队附近等劝导功能弱化、重复的路口路段,确保劝导站真正发挥守点把关作用。

此外,在人员配置上,省公安厅交管局统一推行“路长+劝导员”模式,路长由辖区交警中队或派出所1名民警兼任,负责劝导站监督管理、指导培训、考核问责等工作;劝导员分专职劝导员、兼职劝导员、保险工作人员3种类型,劝导站按照“专兼职劝导员+保险工作人员”或全部配置保险工作人员模式运行。

广东省公安厅交管局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11月,广东投入硬件建设资金近1亿元,全省建成警保合作劝导站1336个,聘请专兼职劝导员22390名。

协同共治 1534个派出所参与交通管理工作

随着国家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农村道路交通迎来大发展,但也面临管不到、管不了、管不到位等问题。广东各级公安交管部门紧紧依靠党委政府,建立健全农村交通安全责任监管体系,从“单打独斗”走向“综合治理”。

广东省发生在农村地区的道路事故量占事故总量近一半;涉摩涉电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占全省总数近六成……2020年10月底,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重点通报了广东省农村交通安全存在的问题,以及下一步工作部署。

构建联席会议平台,是推动农村交通安全责任监管体系走向综合治理的必由之路。

2018年,省公安厅提请省政府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聯席会议制度,强化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广东省各市、县(区)、乡镇(街道)参照省级架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为此,省政府专门出台意见,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人、财、物、责”作出顶层设计,同时出台《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明确乡镇政府履行交通安全统筹协调、宣传教育、联合执法及劝导站建设管理等4项职责。

上述一系列制度建设,有效打通了广东农村交通安全管理的“毛细血管”,构建起政府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的综合治理格局。

广东农村公路通车里程逾18万公里,农村地区驾驶人近2000万,推进派出所参与交通管理,是解决基层交通警察警力不足的一大关键。为此,省公安厅出台《农村派出所参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规范》,明确派出所民警查处轻微交通违法、先期处置交通事故等7项具体职责,确保农村交通安全有人管、不失位。

公安交管部门坚持“放手不甩手”,对派出所民警开展业务指导、技能培训,确保规范履职、尽职尽责。数据显示,目前全省参与交通管理工作的派出所共有1534个、民警4958名,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00余万起。

如:自2019年以来,惠州市博罗县公安局在该县18个镇街、343个行政村推行“一村一警”与“两站两员”融合提升,打破驻村民(辅)警、路长和交通安全劝导员间职责壁垒。2020年以来,博罗县驻村民警组织开展劝导1638次,劝导交通违法6000余宗,化解社会矛盾800余宗,农村交通事故同比下降33%,治安刑事警情同比下降35%。

近年来,广东省将农村交通安全纳入各级安全生产、平安建设等考核内容,建立农村交通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对农村地区发生的较大及以上交通事故,除依法依规调查处理外,还逐一倒查乡镇政府、村(居)委会和监管部门负责人责任。

“乡镇政府、村(居)委会和监管部门等,本身是道路交通综合治理的重要参与者,在交通事故深度调查中倒查责任,能更好地引导甚至倒逼其更加重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推动交管工作多元治理。”省公安厅交管局副局长解释说。

在一起农村地区亡人交通事故深度调查中,发现除驾驶人存在违法行为和过错外,还存在农村交通安全管理人员缺失、乡镇领导未履行监管职责、农机安全管理不到位等突出问题,事发地镇政府、当地农业局等单位负责人因此被问责处理。

服务民生 累计督办治理农村隐患路段830处

为农村群众出行创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是农村交通治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更是公安交管部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行动自觉。广东各级公安交管部门进一步加强农村交通软硬件建设,优化群众出行环境,不断提升公安交管服务水平。

广东农村公路通车里程占全省总里程83%,大部分公路等级低、路况差,平交路口事故多发。推进农村道路隐患精细治理,成为衡量群众交通满意度的“试金石”。

为此,广东各级公安交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四好农村路”决策部署,将农村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建设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贯彻好、落实好。

一方面,扎实推进“平安村口”建设,在国、省道交通干线与沿线村道交会路口按照“五个一”标准建设“平安村口”,有效提升农村平交路口安全水平,目前已建成12131处;另一方面,大力开展“三级督办”治理,省公安厅交管局会同省交通运输厅、应急管理厅开展省、市、县三级隐患路段督办治理,逐条逐线逐项建立隐患治理台账,实行限期治理、闭环管理,累计督办治理农村隐患路段830处。

硬件设施不断完善的同时,省公安厅交管局还大力推进农村交管“放管服”改革,让广大农村群众在家门口就可以办理交管业务。

比如,针对农村地区摩托车出行需求大的特点,将摩托车驾考、登记、检验等业务下放至农村交警中队;面向全省推出摩托车考试“四简便两优化”便民利民改革举措,着力解决以往摩托车驾驶证报考环节多、体检网点少等问题,实施后考试人数同比增加42%;实行摩托车“带牌销售”,推动566家企业开办业务,登记注册车辆近3万辆。

“线上+线下”齐头并进,送交通安全知识下乡进村,是广东各级公安交管部门服务民生的另一项重点工作。2019年底,“广东交警”交通安全有线电视专区上线,面向1400万用户提供交通安全知识点播,解决农村新媒体应用不足问题。同时,省公安厅交管局还分门别类制作16部省级宣教阵地示范片,集中力量建设了一批“一站一墙一牌一窗”宣传阵地,打造了一批交通安全宣传示范村、零摩托车事故村居。

警保合作劝导站实现持续、高效运行,是警保合作推进农村“两站两员”建设的关键一环。如何规范各地警保合作劝导站日常管理?为此,省公安厅交管局建立健全收入保障、视频巡查、监督管理三项机制,確保劝导站管好、用好、运营好。

在建立收入保障机制方面,公安机关、保险机构推动警保合作劝导员工作经费和工资补贴落实,其中由地方政府发放的兼职劝导员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300元,保险机构负责保险工作人员工资发放,保证基本工作量达标的情况下每月不低于1300元,并按照“基本收入+绩效收入+业务提成”模式管理发放。同时,规定警保合作劝导站每日开展不少于10次交通违法劝导,采集信息不少于5条。

在建立视频巡查机制方面,广东省建成具备地图定位、视频轮巡、语音对讲、录像查询等功能的警保合作劝导站视频监管平台,统一接入总队指挥中心,实现可视可呼可调。此外,省公安厅交管局还建立了监督管理机制,总队每周抽查地市各10个劝导站工作日志,将日志规范录入情况纳入考核并定期通报,倒逼各地督促劝导员落实工作职责。

与此同时,广东省公安厅交管局还积极加强省级层面统筹,指导各地按照“应放尽放”原则将核发检验标志业务、补换领号牌、变更机动车联系方式等近20项车驾管业务,全部下放到有条件的警保合作劝导站,进一步扩大警保合作广度深度。如探索将联合反欺诈挽损资金按比例反哺农村交通管理,为警保合作长期运行注入“稳定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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