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式的存在
2021-05-17王维宁
王维宁
小时候不明白,为什么古时的音律大家弹奏之前都要焚香净手、沐浴更衣。
后来在一堂语文课上,老师说:焚香操琴不仅仅是以示风雅,也不仅仅是表示尊敬,更多的是追求一种仪式。这种仪式感提醒着自己,要洗涤心灵、摒除杂念。
小王子想要驯服狐狸。“你每天最好在相同的时间来。”狐狸说道,“比如,你定在下午四点钟来,那么到了三点钟,我就开始很高兴。时间越临近,我就越高兴。等到了四点,我就很焦躁,会坐立不安;我就会发现幸福的代价。但是,如果你随便什么时候来,我就不知道在什么时候该期待你的到来,我们需要仪式。”
“仪式是什么?”
“这也是经常被遗忘的事情。”狐狸说,“它使某个日子区别于其他日子,使某一时刻不同于其他時刻。”
人生于世,就像在一条漫长的暗黑河流里漂泊。不知去向,也不知道什么时候会被一卷而走。而仪式感大概就是这条河上的灯塔吧。它们标定着我们的存在,虽毫无意义,但却不可或缺。还怕它们被风吹灭,怕它们被浪打翻。这大概是我们极其卑微却又感人的地方吧。
如果当下的日子有点儿苦也不好看,那么仪式感会是特别装点。
我是个从小到大都追求仪式感的人。我喜欢在做的事情前加上“第一次”和“最后一次”。比如,对我来说,洗衣服是件很痛苦的事情,即使是用洗衣机。但假如它进阶为:“2020年最后一次洗衣服,不能把风霜尘土带进2021”,那我会很乐意而为。
当某种行为周而复始,不再具备初始的意义,那么仪式感会是巧妙的唤醒方式。
“人是意义动物。”我深以为然。从小到大,无论和谁吵架,无论错在谁,和好的时候,我一定要说对不起。和好朋友突然冷战,又突然和好,两个人走在校园,总觉得有些别扭、不自在。想要开口却又不好意思。所以一回到班里,我立马写了道歉的小纸条。当他拿着纸条冲我笑的时候,顿时有种云开月明的感觉。
写纸条的时候,开头或结尾,我一定要画一个小太阳。总觉得,小太阳所到之处皆有光;墨水的味道和阳光的气息才更般配。形式主义虽然不怎么棒,但总比懒得走过场要好得多。
初中起,我的课桌上、床头或者宿舍墙上,凡是我抬头能看见的地方,一定要有一张照片,或是家人,或是朋友,它们会提醒着我,我的生命仍然鲜活,我还有在意的人,而他们也挂念着我。
当我们想要重新开始,想要与过去告别,仪式亦必不可少。
《阿甘正传》里阿甘为了摆脱恋人不辞而别带来的痛苦,绕着美国跑了三年两个月零十四天。直到自己能更好地开始和结束。《一个人的朝圣》中,哈罗德坚信只要自己走,奎妮就会活下去。这种由信念聚集而成的仪式,是对过去的告别,是对现在的反思,也是对未来的期许。
笔行至此,我才明白,为什么有人养着公鸡却不是为了吃,而只为了它早上叫一声,提醒他,该醒了。
王小波说,一个人只拥有此生此世是不够的,他还应该拥有诗意的世界。
我只愿蓬勃生活在此时此刻,无所谓去哪,无所谓见谁。那些我将要去的地方,都是我从未谋面的故乡。以前是以前,现在是现在。我不能选择怎么生,怎么死;但我能决定怎么爱,怎么活。
人生太短暂,时间就应该浪费在美好的事物上。
题、插图/刘 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