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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德新:创新引领发展

2021-05-17贺忠彭叶青

方圆 2021年8期
关键词:补充侦查费县方圆

贺忠 彭叶青

尹德新,山东省费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三级高级检察官。从检36年来,始终践行“厚德明法,精行致远”理念,注重求实创新,率先申请承担政务类标准化试点。费县检察院被表彰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科技强检示范院”。

屈指数来,尹德新担任山东省费县检察院检察长已经是第9个年头了,连续两届任职检察长,他感到责任非常重大。过去几年,费县检察院的多项工作走在全市、全省前列,先后获评“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全国科技强检示范院”“全国一级规范化检察室”等荣誉称号,举报控申接待室连续四届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表彰为“文明接待室”。2020年,费县院的整体工作取得全市第一的成绩,获得2020年度全市检察工作先进单位。

在尹德新看来,这些成绩是全院干警齐心协力、共同努力的结果。在争先创优工作上,他说得最多的一句话就是,“看见第一就得眼红,争不到第一就会脸红”。他喜欢尽全力追求完美,尽力而为。即使是最简单事情,他也希望能做到最好。

就拿订纸质材料这件简单的小事来说,材料上的两个钉子最好是在一条线上,订好的一叠材料最好是整整齐齐的。如果做这件小事都很随意,那做其他的事情也很难严谨了,他认为,从事法律工作必须追求完美,办案是很严谨的事情,严谨的工作态度就应该体现在日常的每一件简单的事情中,把简单的事情做好了那就不简单。

时间是最忠诚的记录者,几年时间,费县检察工作稳扎稳打,一步一个脚印,取得了不少成绩。如何创新发展,取得费县检察院自身发展史上的新突破,是尹德新不停思考的问题。

从创新工作机制着手

《方圆》:费县检察院的检察创新工作多次获奖,请介绍一下基本情况?

尹德新:我是2011年到费县检察院的,当时,我们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出台了《一科一品创新管理办法》,要求每个部门每年都要申报一个创新项目,经分管检察长审核同意后报研究室,研究室汇总后经过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投票,推荐上报市院的重点创新项目,对每个创新项目都确定直接责任人,具体负责创新项目的调研、制度完善、经验总结、成果参评、宣传报道等工作。

山东省费县检察院检察长尹德新走访村民,与村民进行交流。(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经过长期努力,在全院上下形成了人人参与创新的良好氛围。我们以“一科一品”创新实施方案为抓手,立足基层,突出监督,全员参与,常抓不懈,多项检察工作创新成果得到上级院和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其中,蒙山驿站社区矫正检察、检察建议规范化试点、未成年人“一站式”办案中心,降低“案-件比”、青年干警一体化培养等创新工作,先后在全国、全省作典型经验介绍或者在创新成果评选中获奖。

《方圆》:费县检察院围绕“案-件比”问题有哪些创新举措?

尹德新:最高检对降低“案-件比”作出部署后,我们费县检察院就积极查找影响“案-件比”的症结,注重从建立机制入手,探索降低“案-件比”的路径。一是疏通思想认识堵点,强化案-件比意识。针对检察官司法理念、办案思维转变不及时等问题,院党组发挥主导作用,采取研讨会、推进会、调度会等形式,解决了检察官思想认识上的症结,将案-件比纳入员额检察官绩效考核,从制度层面压实、压紧检察官办案的主体责任。

二是疏通案件标准不统一的堵点,强化证据意识。针对案件证据标准不统一、证据链条不完善、法律适用不统一等问题,与费县公安局会商,向公安机关列明受理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案件的证据、程序标准,要求侦查人员在移送案件时,形成完整的证据体系。

三是疏通退回补充侦查不畅的堵点,强化规范意识。针对公安机关对退查案件一放了之、退回补充侦查不规范等问题,与费县公安局会签《公诉案件退回补充侦查工作实施意见》,规范《起诉意见书》《补充侦查报告书》的制作以及重报案件的程序。

针对借用办案期限等难题,要求检察官减少不必要的退查,对必须退查的案件,按照《退回补充侦查提纲》规定的统一格式和“三段式”标准,详细列明退查依据、须补查的证据以及应证明的事实,引导公安机关提高侦查效率和质量;案管部门加强受案审查力度,及时发现嫌疑人不在案、案件过时效、关键证据缺失等问题,减少后续退查工作。

四是疏通自行补充侦查不强的堵点,强化能力提升。针对检察官自行补充侦查积极性不高等问题,出台《关于加強自行侦查工作的实施办法》,明确检察机关自行补充侦查的七类情形,规范自行补充侦查程序、《自行补充侦查报告书》等内容。

《方圆》:把准症结,疏通了四个堵点,解决了机制不畅通的问题,还有其他举措吗?

尹德新:当然,在解决办案质效不优化的问题上,我们还要严把三个关口。一是严把入口关,源头把控到位。发挥检察机关提前介入优势,我们与费县公安局会签《关于重大疑难案件侦查机关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和建议暂行办法》,采取提前介入程序、诉前审查办案说明、联席会议制度等方式,提前发现解决侦查方向不明确、证据不充分等典型问题,案件审查周期平均缩短3天。发挥捕诉一体优势,对同一案件不同环节,承办检察官统一调控,全程引导侦查机关,提高审查逮捕环节对全案事实、量刑证据的审查标准,减少了重复复核证据等不必要的办案流程,解决了实践中案件重复审查、办案流程不够优化等难题。

二是严把审查关,程序机制到位。为解决借用办案期限、程序空转、不当退查、公安机关退查重报案件等难题,对退查、延长审限等实行必要的审核制度,规定延长审限、一退,以及二退、二退后第三次延长审限分别报分管副检察长、检察长审批,二退率同比减少30%。为优化检察环节办案质效,注重退回补充侦查案件的说理,加强释法说理的针对性、规范性和权威性;注重承办检察官自行补充侦查能力,能通过自行补充侦查而不必退查的案件一律不退查,自行补充侦查案件的案-件比为1:1;注重通过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减少办案程序,认罪认罚适应率、采纳率分别为88%、92%,缩短了办案期限;注重速裁案件程序简化,设立速裁组专办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等案件,速裁案件的案-件比为1:1?。

三是严把问效关,跟踪监督到位。主动发挥检察监督职能,检察官与侦查人员在审查起诉期限内实现全程沟通,向公安机关发送检察建议1份、纠正违法通知书10份,减少了“二退”率;对公安怠于履职行为进行监督,实行按季度向公安机关通报机制。比如,补充侦查发出两周后,承办检察官必须跟踪问效,督促侦查机关办案人员补查,减少后续退查,对怠于履行补查进行通报。

《方圆》:这些举措的成效如何?

尹德新:通过以上这些举措,是有效降低了“案-件比”的,检察官办案效率和公安机关办案质量、效率都大幅提升,案件当事人司法感受也明显提高。比如,我们办理的李某某非法经营案,通过自行补充侦查对李某某辩解进行核实,及时对李某某作出了不起诉决定,使李某某切实感受到了良好的司法公正与司法效率。去年,我们全年“案-件比”为1:1.16,位居全市第一,临沂市院检察工作简报、《检察日报》都进行了转发报道。

《方圆》:在创新品牌方面呢?

尹德新:比如在未成年人检察中,费县检察院注重从创新机制,打造品牌着手,提升未检工作质效。2016年,我们费县检察院与县法院、公安局、司法局会签《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衔接配合机制实施意见》,在信息通报、分案办理、社会调查、法律援助、心理疏导等方面建立规范,实现对未成年人的全程、有效司法保护。

2020年,费县检察院与县公安局、司法局、卫健局、团县委、妇联签订了《关于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建立“一站式”办案机制的实施办法》,并建成临沂市首家未成年人“一站式”办案中心,建立被害人“一站式”询问制度,避免对性侵害未成年被害人的“二次伤害”,为基层检察机关建设“一站式”办案中心提供了费县样本。

《方圆》:“一站式”办案中心发挥实效有比较成功的案例吗?

尹德新:在一起刘某某等人组织卖淫、强奸案中,多名受害人、证人系在校初中生,其中一名未满14周岁的幼女被同校辍学女生强迫卖淫,被嫖客多次强奸,身心受到极大创伤。我们检察人员通过提前介入,就案件性质、羁押必要性、侦查方向等提出了明确意见建议,明确要求对未成年被害人、证人的讯问均在一站式办案中心进行,由费县公安局专门中队进行询问,全程有女性工作人员、法定代理人或者合适成年人到场,为被害人主动提供法律援助,询问和身体检查充分考虑被害人的身心特点、心理状况,让其感受到司法关怀和温暖。并由我院取得二级心理咨询师资格的干警定期、长期给予被害人心理疏导。

注重人才培养,提升素能

《方圆》:在人才培养方面,费县检察院是不是也提出了创新要求?

尹德新:是的,费县检察院在创新工作中,我们还始终坚持培养高素质队伍这一核心,立足基层检察队伍实际,探索实行了双导师培养、模拟检委会、708090分层培养等一体化培养机制,为青年干警搭建业务指导平台。前不久在开会时我又强调了一下,实行徒弟选导师的方式,导师要履行好 “传帮带教”的职责,徒弟也要虚心向导师请教。

不断发挥“双导师”指导平台作用,明确1名党组成员、1名业务骨干负责指导1名青年干警,重点从法律理论知识、办案实践经验、解决疑难问题技巧等方面进行指导,加快业务骨干人才成长。

《方圆》:你认为落实起来难不难?如何落实?

尹德新:关于如何落实的问题,我想就是要按照临沂市检察院提出的“勤早快好、严实新高”的八字要求抓落实。

“勤”:就是要做到脑勤、手勤、腿勤,脑勤就是要经常思考问题,想对策,谋发展;手勤就是要经常动手、动笔分析问题,研究思路措施,提出意见建议;腿勤就是要注重在基层一线发现和解决问题。“早”:就是凡事要赶早,当天的事情要当天解决,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有了想法就要立马实施,看准的事情就要抓紧做。“快”:就是做事情要雷厉风行、快刀斩乱麻,要趁热打铁、一鼓作气、一气呵成。“好”:就是精益求精、求完美、求极致;凡事不能只求过得去,必须要求过得硬;办案不能只守住程序形式“不违法”底线,必须将天理、国法、人情融为一体。

“严”:就是要严以律己,心存敬畏、坚守底线;同时,要严谨细致、一丝不苟,不能粗枝大叶,更不能敷衍应付。“实”:就是重实干、干实事、求实效,牢记工作是干出来的,不是吹出来的,不图虚名、不务虚功,更不能投机取巧、弄虚作假。“新”:就是工作中要善于创造性地抓落实、谋发展,加强提炼总结,提供新鲜经验,把业务做得更好更有效。“高”:就是高起点定位、高标准要求、高质量发展,敢于对标先进找差距,奋起直追、迎头赶上。

将标准化的思维引入检察工作中

《方圆》:据了解,标准化已经成为费县检察院的一张亮丽名片,这项工作是怎样开展的,效果怎样?

尹德新:我们将标准化的思维和方法引入检察工作中,通过申请承担标准化试点项目、承擔地方标准编制任务等形式,持续提升标准化水平,并形成鲜明的特色和品牌。

2016年,费县检察院在全省检察机关率先申请承担省级标准化试点项目,基层群众诉求检察服务、蒙山驿站社区矫正法律服务两个试点项目被省技术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批准立项。2017年,还申请承担了检察服务大厅国家级标准化试点项目,在以高分顺利通过评估验收的基础上,2019年又申请承担了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地方标准编制任务,去年12月已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式发布。同时,费县院还承担了最高检委托的12309检察服务大厅分级建设标准的起草任务,并高质量完成。这为推动全省,乃至全国检察机关标准化建设提供了理论和实务支撑。

《方圆》:在推动标准化工作过程中有没有遇到阻力?

尹德新:标准化工作在最初确实不太顺利,有些干警不理解,我们也的确费了不少精力,但是,通过多年的不懈努力,标准化给干警带来全新的思维和方法,进一步提升和固化了司法规范化建设成效,“一切工作有标准,一切标准有程序,一切程序可执行,一切执行有监督”的标准化理念现在已经深入人心,标准化有力促进了我们各项检察工作,费县院在市院综合考核中连续多年位居前列。

《方圆》:在此基础上,如何推动费县检察工作再上新水平,下一步你有哪些想法?

尹德新:探索创新,争先创优,是永无止境的。我们费县检察院的院训是:厚德明法,精行致远,这也是我们全体干警讨论后一致确定的,荣誉和成绩都属于过去,一切还得向前看。我们院在前些年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形成了将简单的事情尽力做到最好的习惯,所以现在一直在收获,但这些成果不是一劳永逸的,还需要不断努力。接下来,我们将继续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全年的各项工作目标,努力实现费县检察工作的转调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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