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白杨河流域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设计探讨
2021-05-13张爱民张桂林
张爱民,张桂林
(1.新疆白杨河流域管理局,新疆 乌鲁木齐 830000;2.新疆农业大学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新疆 乌鲁木齐 830052)
1 流域概况
白杨河发源于东天山支脉博格达山南坡,系阿拉沟支流,属艾丁湖水系,流域总面积5 173.4 km2。白杨河流域位于新疆乌鲁木齐市和吐鲁番市境内,流域包括上游乌鲁木齐市达坂城区内的支流黑沟、支流阿克苏沟、支流高崖子沟和发源于托克逊县境内的支流柯尔碱沟,汇合后为白杨河,最终流入艾丁湖,白杨河干流河流全长约141.75 km。白杨河流域上游(达坂城区)多年平均气温8.8℃,多年平均年降水量69 mm,多年平均年水面蒸发量(φ20 cm蒸发皿,下同)为2 689.1 mm,无霜期139 d,最大冻土深为1.40 m;白杨河流域下游(托克逊县、高昌区)多年平均气温13.8℃,多年平均降水量为6.33 mm,多年平均蒸发量3 744 mm,无霜期219 d,最大冻土深为0.87 m。
2 流域水资源开发利用存在问题
2.1 “三条红线”控制指标尚未分解至河流水系
目前白杨河流域内各行政区“三条红线”指标已分解,但分解至白杨河的红线指标尚未得到批复,导致流域管理局对流域内各行政单位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缺乏监督管理和考核依据。
2.2 水资源开发利用过度
白杨河流域水资源总量为 3.100 8 亿 m3,其中地表水资源量为2.591 9亿 m3,地下水天然补给量为0.508 9亿 m3。现状白杨河流域经济社会总用水量为3.789 5亿 m3,超流域水资源总量,流域内用水量需要挤占生态用水量和超采地下水来维持。
2.3 上游缺少控制性调蓄工程,调蓄能力有限
流域内只有3座注入式水库,3座水库设计总库容5 799万 m3,调蓄能力有限。
2.4 农业节水设施建设滞后、用水效率低
白杨河流域现状总灌溉面积为2.9万公顷,节灌率仅为7%,灌溉水利用系数为0.51,流域整体农业用水效率低。
2.5 生态基流、生态水位不足
由于上、中游人类开发利用强度的增强,白杨河河道被严重渠系化,部分河段出现了季节性断流,仅在汛期有明流;究其原因,现状流域需水量远超过流域水资源承载力,流域现状主要通过挤占河道生态基流水量及超采地下水来缓解水资源供需矛盾。
3 流域岸线规划范围、利用现状及分区
3.1 岸线规划范围
白杨河干流及四条一级支流(黑沟、阿克苏河、高崖子河和柯尔碱沟)共5条河道,其中白杨河干流 141.75 km、黑沟河65 km、阿克苏河103.06 km、高崖子河69.63 km、柯尔碱沟河130.18 km,统计河道长度含上游无人区主要支流长度。
3.2 岸线现状利用情况分析
岸线规划范围内白杨河干流河道岸线299.33 km,左岸岸线长151.05 km;右岸岸线长148.28 km;黑沟河河道岸线 130.89 km,左岸岸线长 65.84 km;右岸岸线长65.05 km;阿克苏河河道岸线213.03 km,左岸岸线长106.66 km;右岸岸线长106.37 km;高崖子河河道岸线143.18 km,左岸岸线长71.94 km;右岸岸线长71.24 km;柯尔碱沟河道岸线269.22 km,左岸岸线长135.09 km;右岸岸线长134.13 km。
3.3 岸线利用现状评价
根据岸线功能区功能属性和控制利用要求,结合岸线利用项目具体情况,对沿河地区岸线利用项目进行了分析,以各岸线功能区的岸线利用率来评价现状岸线利用程度(见表1)。
表1 白杨河河道现状岸线利用情况统计
3.4 岸线功能区划分
结合白杨河流域河道特点按节点划分条件和类型划分条件筛选出主要条件因子,并以此作为岸线功能区划分的主要依据条件。
3.4.1 节点划分条件[1,2]
(1)河流生态环境和功能情况:自然保护区分界、水功能区划节点、河流功能有重要变化的节点、对河流生态或水环境有重要作用河段节点等。
(2)防洪形势及标准:防洪重要性有较大变化的节点;河道演变特性发生明显变化的节点;河段、堤防设计洪水标准有重要变化的节点。
(3)防洪工程情况:现状防洪工程和规划防洪工程布局有重要变化的河段节点。
(4)河道管理和行政区划情况:河道管理及建设项目审批权限分界、市(地)级行政区域界。
(5)岸线现状利用和需求情况:岸线现状开发利用程度和规划需求状况有较大变化的节点。
3.4.2 白杨河流域河道岸线划定
白杨河流域河道岸线临水控制线的确定在遵循《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指南》 基础上,综合考虑地形、地物、多年历史影像图以及现场查勘情况,并尽可能留足调蓄空间,确定以下原则:(1)有明确治导线的河段以治导线为临水控制线;(2)U型河谷采用岸坎作为临水控制线;(3)拟建水库工程按初设批复正常蓄水位划定临水控制线。
白杨河流域河道岸线外缘控制线的确定遵循《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指南》基础上,综合考虑地形、地物、多年历史影像图以及现场查勘情况,并尽可能向外扩展,确定原则为:有堤防(含护岸工程)段,采用堤防工程管理范围线作为外缘线,流域堤防工程(含护岸工程)均为4、5级堤防(护岸),堤防管理范围线取堤脚外10 m作为外缘线。无堤防但有核定的历史最高洪水位的河段,采用历史最高洪水位与岸边的交线作为外缘控制线。拟建水库工程,按初步复核洪水位确定管理范围,并由此向外预留足够建设空间的原则确定(见表2)。
表2 白杨河流域河道功能区目标
4 流域岸线功能区管理
4.1 岸线保护区管理
为保护水生态、珍稀濒危物种及自然人文景观保护而划定的岸线保护区[3],禁止岸线利用工程项目的建设。确需建设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经充分论证评价,并报有关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实施。为保护水资源而划分的岸线保护区有2种类型:(1)地表水功能区划中已被划为保护区的河段;(2)有重要水源地河段。对这类岸线保护区,在岸线功能区内原则上禁止一切开发行为,但却有需要的防洪工程、生态保护工程、供排水工程等必须经过充分论证,在不影响水资源保护的条件下,可有控制地适当建设。保护区内建设项目或活动,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另有要求的,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
4.2 岸线保留区管理
规划保留区在规划期内不应实施岸线利用建设项目和开发利用活动。确需启用规划保留区的,要事先征得流域机构同意,并按基本建设程序报批[4,5]。确需在因河势演变剧烈而划定的岸线保留区内建设的国家重点项目,应进行专题研究论证,提出防洪治理与河势控制方案,经流域机构同意,并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方可实施。对于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预留划定的保留区,在规划期内原则上禁止除防洪及河势控制工程以外的项目建设。
4.3 岸线控制利用区管理
对于岸线控制利用区,要有针对性地加以控制和引导,要根据流域总体的防洪布局,以及左右岸、上下游不同的防洪形势,严格控制岸线利用项目对防洪的累积效应[6]。对防洪安全和河势稳定产生一定影响的岸线利用项目,建设单位必须提出相应的处理措施,消除其影响或使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并承担必要的防洪、河势稳定影响补偿责任。
5 保障措施分析
(1)加强水行政执法。按照统一、精简、效能原则,进一步加强水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落实水政执法经费与装备,加强执法检查监督工作,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流域水行政执法质量。
(2)明确职责,实行分级管理。实行流域和区域相结合的管理,按照岸线规划确定的开发利用范围,审批各自管辖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并参与其范围内城乡规划、跨河湖交通规划、生态湿地保护规划和旅游业、工业园规划的审查等。
(3)建立完善有效的管理监督机制。水利、交通、旅游、城镇建设等部门以及自治区(市、区)政府其相关规划对岸线均有涉及,但相互间应加强沟通协调。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地方发改委需会同规划、交通、水利、建设、环境、国土、渔业等部门,根据规划要求,联合对城镇规划、交通、旅游规划等涉及河道岸线部分进行审查;建立健全规划实施监督和评估机制,协调推进并保障规划的贯彻落实;对岸线开发利用的各类项目立项、工程建设和验收等环节进行有效监督。
6 结语
岸线的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对区域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影响。为做好新疆白杨河流域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工作,本文在分析流域河道岸线开发利用现状的基础上,确定了岸线范围、功能分区,并研究提出岸线控制利用与保护的保障措施,以此提高河湖岸线管理水平,发挥河流岸线的生态价值、环境价值和景观价值。规划的编制实施将对白杨河流域河长制管理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对其他地区也具有一定参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