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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哈只碑》的另一种打开方式

2021-05-11张轲风

读书 2021年5期
关键词:马哈宦官永乐

张轲风

一八九四年,云南昆阳和代村发现郑和之父墓碑,此碑首镌篆文“故马公墓志铭”六字,铭文出自明永乐初年礼部尚书李至刚之手,学界一般称之为《马哈只碑》。其文如下:

公字哈只,姓马氏,世为云南昆阳州人。祖拜颜,妣马氏,父哈只,母温氏。公生而魁岸奇伟,风裁凛凛可畏,不肯枉己附人,人有过,辄面斥无隐。性尤好善,遇贫困及鳏寡无依者,恒护赒给,未尝有倦容,以故乡党靡不称公为长者。娶温氏,有妇德。子男二人,长文铭,次和,女四人。和自幼有材志,事今天子,赐姓郑,为内官监太监。公勤明敏,谦恭谨密,不避劳勚,缙绅咸称誉焉。呜呼!观其子,而公之积累于平日,与义方之训可见矣。公生于甲申年十二月初九日,卒于洪武壬戌七月初三日,享年三十九岁。长子文铭奉柩安厝于宝山乡和代村之原,礼也。铭曰:身处乎边陲,而服礼义之习;分安乎民庶,而存惠泽之施。宜其余庆深长,而有子光显于当时也。时永乐三年端阳日,资善大夫礼部尚书兼左春坊大学士李至刚撰。(袁嘉榖:《滇绎》卷三《郑和》)

不客气地说,《马哈只碑》是一篇平淡而空泛的文字,但它的价值在于,以文物和文本的双重形式向世人首次揭开了郑和的籍贯、身世之谜。关于郑和的籍贯,《明史·郑和传》只言是云南人,但未详云南何处。从铭文可知,郑和本姓马氏,“世为云南昆阳州人”。关于“哈只”二字,袁嘉榖先生解释说:郑和的祖父和父亲曾赴麦加圣地朝觐,依照回俗,朝觐而归者便会获得“哈只”称号,“犹言师尊也”(袁嘉榖:《滇绎》卷三《郑和》)。因幼年即入燕王府邸,“早忘父名”,故而“口述俗称以告李,李悉仍之”(袁嘉榖:《卧雪堂文集》卷九《昆阳马哈只碑跋》)。令人好奇的是,礼部尚书李至刚为何会为郑和这样的内官撰写碑铭?这难道不违背明太祖严禁内外官员勾连交结的“祖制”吗?解析郑和与李至刚的关系,蠡测永乐初年的政治生態和权力关系,恐怕是解释这一历史谜案的关键。

郑和与李至刚所处的永乐初年,是明代政治更迭的特殊阶段。建文四年(一四0二),朱棣在靖难之役中取得胜利,并取代建文帝即皇帝位,下令恢复洪武旧制,革除建文年号,仍以洪武纪年,史称“革除”。这传递出的信息是,朱棣标榜自身承天改命,不承认建文帝的继嗣合法性。其时,朱棣背负夺嫡篡位的道德和舆论压力,急需重塑自身的政治合法性,以重建“帝统”。所谓“帝统”,就是在宗法谱系和庙堂政治之中建立合乎天命、礼法的帝王延嗣序列。朱棣一方面标榜恢复“祖制”,革除建文朝“陈规旧制”,直接承续洪武,将自身装点为天命所归的法定继承人;另一方面则积极推行政治革新,试图在治国“绩效”上做文章,创立一个开明盛世。郑和与李至刚正是在这样的时代氛围中同时发迹并被推到政治前台的。

洪武十五年(一三八二),傅友德平定云南,年幼的郑和被掳入军中。大约洪武二十三年(一三九0)前后,郑和入燕王府邸,成了朱棣身边的小内官。靖难之役后,郑和因“从起兵有功,累擢太监”,深得朱棣信任。据《马哈只碑》可知,至永乐三年(一四0五)五月,郑和已是内官监太监。洪武十七年(一三八四)更定内官制度,内官监长令为正六品,较其他各监长令的正七品,已显出更优宠的地位。永乐元年(一四0三)六月,朱棣将原燕王府的承奉司改为内官监,长令为太监,秩正四品。承奉司是明初各藩王府的内官机构,其掌事宦官必然是藩王身边最亲信之人。朱棣改承奉司为内官监的举动表明,永乐初年的内官监才是最受重用、地位最高、职权最大的内官机构。其时的内官监,职掌宫廷礼仪、造作器用、内府升选差遣诸事,甚至具有了考察监督官吏、决定官吏任免之权,具有“明初内官第一署”“内府首监”的地位。堪称内官之首的郑和,之所以获得如此高的宠遇,不止靖难有功一端,还因他“丰躯伟貌,博辩机敏”,“姿貌才智,内侍中无与比者”。总之,永乐初年的郑和,以才智出众、状貌伟岸的靖难功臣而奉使海外,传播大明之威德,彰显王朝之气度,可谓是再合适不过的人选。

同一时期的李至刚,也开始步入政治生涯的巅峰。朱棣即位后,此前仕途坎坷的李至刚得人举荐,出任正四品的通政司右通政,不久升任正二品的礼部尚书,可谓超擢。洪武十三年(一三八0),朱元璋因胡惟庸案罢相,“析中书省之政归六部,以尚书任天下事”,六部尚书分理庶务,彼此不相统属,并直接向皇帝负责,其职权较罢相之前有显著提升。而礼制建设是重建“帝统”的核心内容,因此永乐初年礼部尚书的实际地位可能优于其他各部。李至刚之所以获得朱棣的器重,原因有二:“为人敏给,能治繁剧”,有筹谋济世之才。在罢相留下的权力真空之下,六部事务的决策权总归于皇帝,朱棣面对的政务更显繁杂,“能治繁剧”的李至刚可为朱棣分担行政压力。再者,李至刚系“洪武旧人”,朱棣重建“帝统”以“恢复祖制”为名,知洪武故事者必得倚重。李至刚不仅因此参编《太祖实录》,且“旦暮在上左右,道说洪武中事”。永乐二年(一四0四),李至刚与解缙分兼左、右春坊大学士,同任东宫经筵官,共享“内相”之荣,地位隆宠至极,“得君气势,赫赫朝士,希进者日奔走其门”。

除了李至刚为郑和之父撰写墓志外,目前并没有发现李、郑二人私下交往的记录。从职责上看,二人交集不少。礼部职掌,“内而宗藩,外而诸藩”,莫不兼理。内官监太监负责宫廷器用、礼仪,一切要依礼行事,少不了要“麻烦”礼部。明代官修《礼部志稿》详细记载了礼部仪制司职掌藩王来朝、遣使进表、朝贡、庆祝、迎诏、受印等藩国礼仪的情形。李至刚作为礼部尚书,不可能不参预与郑和出洋相关的海外藩国事务。最直接的证据是,永乐九年(一四一一)六月,郑和第三次出使西洋返回,朱棣以郑和船队“远涉艰苦,且有劳效”,遣令已降职为礼部郎中的李至刚“宴劳于太仓”。由此推测,郑和与李至刚的职务往来应该是比较频繁的。二人若有交谊,李至刚为郑和之父撰写碑文似不足为奇,然而,明代士大夫为宦官及其亲属撰写墓志、碑传,本身就是值得注意的社会现象,它与我们一贯认为的士大夫与“阉党”分庭抗礼的印象有很大出入。

高志忠曾据香港学者梁绍杰《明代宦官碑传录》和《新中国出土墓志·北京(壹)》统计,明代宦官及其亲属的碑文计一百五十九方,绝大多数出自当朝廷臣之手,尤以翰林学士为多。耐人寻味的是,诸如李东阳、杨一清等官员,尽管为宦官撰写过若干篇碑传,但均未收录到自己的私人文集之中。高志忠认为,外廷官员“往往会刻意在文集中删除自己曾经与宦官的一些交往记录”。齐畅研究指出:成化十二年(一四七六),大学士商辂奏劾镇守云南中官钱能“贪恣甚”,表现出与“阉党”抗争的凛然之态,但他私下里却为钱能之母撰写了墓志。类似的是,《商文毅公集》里同样未收录这篇墓志,“这是对于某种历史记忆的刻意删除”。这似乎揭示了商辂的“两面性”,但也提醒我们:明代宦官与士大夫的关系绝非想象得那样紧张对立,他们的私下交往即便在看似政治对立的时期依然存在。

明代士宦之间“既勾连又避嫌”的现象之所以存在,与当时复杂的政治生态、国家法度、文化心理都有难以说清的关系。从现实情境来讲,明代“洪武罢相”之后,中枢缺失,六部、内阁以及内官彼此平行而独立,最后总归于皇帝的乾纲独断,导致权力关系异常得错综复杂,而内廷宦官必然成为转呈圣意的枢纽环节。因此,士宦之间的私下交结并非秘闻,他们或基于政争协同合作的诉求,或出于政治利益交换的考量,抑或是士人迫于宦官威势,甚而是碍于人情面子,不愿得罪人的心态,免不了暗自“勾连”。然而,国家法度和文化心理又迫使他们“避嫌”。洪武十七年,朱元璋确立严禁士宦交结的“家法”:“为政必先谨内外之防、绝党比之私,庶得朝廷清明,纪纲振肃。前代人君不鉴于此,纵宦寺与外臣交通,觇视动静,夤缘为奸,假窃威权以乱国家,其为害非细故也。”《大明律》卷二亦明文规定:“凡诸衙门官吏,若与内官及近侍人员互相交结,漏泄事情,夤缘作弊,而符同奏启者,皆斩。妻子流二千里安置。”更为重要的是,士大夫内心里也无法走出那片“赵高阴影”。他们打心底里鄙夷宦官,一贯视其为“刑余之人”“阉竖腐孽”,是附着于皇权的毒瘤和寄生虫。与之交结不仅有损名节,而且可能导致自身在士人“朋友圈”里无法立足,失去道德舆论上的支持。或许正是在这种复杂的人群关系和社会心态左右下,士大夫即便为宦官撰写了墓志、碑传,但仍会刻意抹去这段“不光彩”的历史记忆。

身为宠宦的郑和,定然也遭遇了士大夫鄙夷的目光。李至刚尽管可能同样耻与“阉宦”为伍,但他并未与之断然划清界线。因为在明清历史书写之中,李至刚本身就是一个品行不端、趋炎附势之徒。明代有一则广为流传的笑话:

李至刚与修国史,偶有事,上命褫其冠服,只服士人衣巾,每旦暮出入禁门,门者诘究,至刚既不敢称其职衔,欲但称史官,又冠服不相当,乃自称为“修史人李至刚”,而至刚操乡音,“史”如“死”,时馆中诸公闻之大笑,遂呼为“羞死人李至刚”(王圻:《稗史汇编》卷九四)。

这则官场笑话见载于大量明代笔记,其广泛流传的思想基础,恐怕就是对李至刚品行不端、丧失操守的政治暗嘲。大约在永乐三年,朱棣曾命解缙臧否十臣,“各疏其短长”,李至刚则获得十人之中的最差评:“诞而附势,虽才不端。”朱棣甚而表示:其他人尚需慢慢验看,而李至刚,“朕洞烛之矣”。近人李根源《云南金石目略初稿》卷二据此指出:“解缙论至刚‘诞而附势,虽才不端,其为哈只撰碑,盖有由矣。”换句话说,《马哈只碑》也是李至刚“附势”的产物。其时的李至刚是朱棣新朝的积极谋划者,尽管品阶更高,但郑和作为靖难功臣、内官之首,则更受宠信。从职务关系上看二人来往甚多,从权力关系上说二人需要相互帮衬,李至刚为郑和之父撰写《马哈只碑》,颇符合明代宦官与廷臣暗通声气的官场逻辑。

平情而论,《马哈只碑》与大多数明代士人所撰宦官亲属碑铭的特点一致:行文简短、内容空泛、文辞溢美。全文仅二百八十四字,记录传主,有德无绩,语焉不详,通篇散发着“父以子贵”的气息。部分研究者试图通过《马哈只碑》揭示郑和家族的“隐情”,诸如郑和之父是袭封滇阳侯的元臣,在抗击明军中战死,故而其名其事皆在忌讳之列云云。此种可能性并非没有,但缺乏充足确凿的史料证据,如果过度探赜索隐,无非是“假设之上再猜想”的空中楼阁。

《马哈只碑》还可以“换一种打开方式”,它为我们想象永乐初年政治生态和权力关系提供了一条路径。在朱棣一系列雄心勃勃的重建“帝统”活动中,宦官出使四海,宣谕诸藩是最具声势的活动之一。朱棣希望通过积极外交,以营造“四夷宾服”的景象,试图凭借重建藩属体系、构建华夷新秩序而赢得政治合法性。作为朱棣最信任的宠臣,宦官纷纷承担了朱棣形象工程的“子项目”,在朱棣授意之下四面出动,“西洋则和、景弘,西域则李达,迤北则海童,而西番则率使侯显”,成为重建“帝统”的最有力执行者。在此过程中,宦官获得更多宠信,权力和地位日益攀升,“明世宦官出使、专征、监军、分镇、刺臣民隐事诸大权,皆自永乐间始”。可以说,朱元璋虽启宦官干政之端,而朱棣则掀开了明代宦官专权的“潘多拉魔盒”。

与郑和相比,永乐初年李至刚所受的荣宠如同泡沫,闪亮而瞬逝。由于自身的“帝统”问题,朱棣即位遭到诸多士大夫抵制,为了吸纳人才,朱棣用人不拘一格,唯才是举,对于积极迎附、投效的降臣敞开怀抱,委以重任,故而明人有“成祖朝多才臣无忠臣”之评价。李至刚作为朱棣重建“帝统”和稳固皇权的热心筹谋者,就是其中的代表。永乐元年春正月,李至刚首倡迁都北京之议。同年二月,李至刚以“怀挟私仇”“妄称奏诉”“烦渎圣德”等理由,要求停止广开言路,臣僚奏事“必命自下而上陈告”,不得“径赴朝廷干冒”,从而达到禁议“革除之变”的目的。李至刚的这些奏议,皆得朱棣采纳,极有可能来自朱棣的暗自授意。

在永乐初年的权力配置里,内官的职权主内兼外,在朱棣的直接控制下独立行事。而外臣则大多是建文朝的降臣,或许因为他们太熟悉“洪武故事”,以“恢复祖制”为名的朱棣需要他们为新朝谋划。内官监太监郑和与礼部尚书李至刚,在重建“帝统”和巩固皇权的王朝使命下,在朱棣分配的角色里结成政治利益共同体是完全可能的。正如《马哈只碑》以如此隐晦的方式揭示的那样,朱棣的内外亲信尽心任事,协同合作,其乐融融,建立了隐秘而亲近的关系。这尽管为明太祖严厉禁止,但朱棣面对重建“帝统”和急需用人的时势要求,可能对此给予了某种限度的默许。

然而,朱棣对建文朝降臣是缺乏信任的,为弥补朱元璋罢相之后的“中枢缺失”,于六部之外又创设内阁,以解缙为首的阁臣参预机要,李至刚为首的部臣主掌内政,形成了部臣与阁臣分权制衡的态势。而作为皇权掌控者的朱棣,正是一切权力纷争的操盘手。同属降臣的李至刚与解缙,并未在分权制衡中保有持久的荣宠,反而在相互讦告中双双入狱,两败俱伤。先是,解缙有李至刚“诞而附势,虽才不端”的御前之评,李氏因而衔恨。永乐五年,解坐事贬谪广西,李遂“奏其怨望”,致其被贬谪更荒僻的交阯。永乐八年,解缙被诬为太子党羽而下狱,被迫招供同谋,又报复性地将李至刚攀扯在内。不久解缙死于狱中,李至刚亦“坐系十余年”,至明仁宗即位才被释放,不久卒于兴化知府任上。其实,解、李二人同时失势的恶果,早在朱棣命解缙臧否十臣“各疏其短长”时已种下,正如明人徐学谟《世庙识余录》卷一指出:解缙这种“以一人而议众人”的方式极易引发臣僚猜疑,进而导致“党伐成风,朝议腾沸”。尽管没有确凿证据表明朱棣在有意制造事端,令其“互相伤害”,至少让我们隐然感觉到专制皇权下朱棣掌控臣僚、自操威柄的帝王心术。

永乐初年,朱棣依靠宦官、勋臣与降臣的协同合作,打压异己,重塑形象,重建“帝统”。但在合作之后,降臣并未迎来与宦官、勋臣的“共赢”。最终让朱棣放心的还是燕王府出身的旧宦官以及靖难之役中的勋臣集团,而降臣终究还是降臣。永乐初年,解缙、黄淮、金忠三人均曾参与建储密议,三人皆主张册立朱高炽为皇太子,结果是身为降臣的解缙、黄淮受到贬黜,参与靖难之役的金忠则赐金授职。其根源,或如清人潘柽章《国史考异》卷六所言:“忠与缙同持正论,忠見旌而缙被黜者,一则股肱之旧,一则新进之臣也。”

纵观明代中后期之局,其实朱元璋、朱棣时代已为此种下权力失序的因果。这个“因”,一则是朱元璋将制衡皇权的相权没收,再则是朱棣在重建“帝统”的过程中催化了宦官专权和党争之风。倘若说,“罢相”是朱元璋留给朱棣加强皇权的“遗产”,而朱棣留给后世子孙的则是宦官日隆、党争日盛的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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