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高水平教育开放提升我国教育软实力
2021-05-11刘宝存胡昳昀
文|刘宝存 胡昳昀
近年来,教育软实力逐渐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之一。软实力的概念是上世纪90年代初由哈佛大学教授约瑟夫·奈(Joseph Nye Jr.)提出的。按照奈的说法,软实力是一种通过让他人做你想做的事情而获得预期结果的能力。它是一种通过吸引而非强迫获得预期目标的能力。[1]与通过军事或经济力量强迫或收买的手段来实现自己所愿的硬实力不同,软实力是通过影响、说服、引诱和吸引等方式,让他国默许或模仿本国而获得预期结果的能力。软实力的概念被应用到教育领域,就有了教育软实力的概念。所谓教育软实力,是指一个国家教育发展所形成的对他国的吸引力和影响力,主要表现在他国认可和模仿该国的教育理念、教育制度和教育政策等,愿意到该国工作和学习。教育软实力涉及到教育理念、教育制度、教育政策、教育文化、教育创新、教育传播等多种因素,它建立在教育投入、教育规模、教育产出等“硬基础”之上,也有赖于教育对外开放“软基础”的助力。“十四五”期间,我国将坚持实施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对外开放,通过实行高水平对外开放开拓合作共赢新局面。在教育领域,高水平教育对外开放将成为我国教育对外开放的号角,以高水平教育对外开放提升我国教育软实力,将成为我国“十四五”时期教育对外开放的战略目标之一。
优化出国留学结构,提升出国留学效益和服务水平
出国留学工作是我国教育对外开放的重要措施,据统计,1978年至2019年年底,我国各类出国留学人员累计达656.06万人,2019年度我国出国留学人员总数为70.35万人,[2]继续保持世界上最大的留学生生源国地位。出国留学工作不仅为我国培养了一大批高水平国际化专业人才,而且大批留学人员在国外学习,本就体现了我国的教育软实力;留学人员在国外讲述中国故事、传播中国文化,也成为我国教育软实力的重要建设者。
在“十四五”时期,稳妥推进出国留学工作,提升出国留学效益和服务水平,仍是我国高水平教育对外开放的重要内容。我国要充分发挥政府奖学金的引导和辐射作用,利用国际优质教育资源培养国家急需人才和高层次人才;创新和完善公派出国留学政策,加强对自费留学人员的服务、管理和奖学金资助,加大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派遣留学人员的力度;规范留学市场,充分发挥政府与高校官方网站对自费留学规划的引导作用;完善留学安全服务与管理机制,建立健全能够及时应对各类留学安全问题的留学安全评价和预警机制;完善留学回国人员的就业创业机制,鼓励留学回国人员创办企业和项目,鼓励引导留学回国人员到二三线城市就业创业;建立健全留学事业发展数据统计、研究、发布、决策机制,建立准确、严肃、权威、高效和公开的出国留学人员信息统计和发布系统。
打造国际留学中心,提升我国教育国际影响力
在出国留学事业蓬勃发展的同时,我国的来华留学事业也稳步推进。2018年共有来自196个国家和地区的492185名各类外国留学人员在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1004所高等院校学习,[3]我国继续保持世界第三大留学目的地国的地位,有效提升了中国教育的国际影响力。
在“十四五”时期,做强“留学中国”品牌,提高来华留学教育质量,打造国际留学中心,应该成为我国来华留学工作的基本思路。我国要继续实施“留学中国计划”,打造来华留学重点项目和精品工程,做强“留学中国”品牌;落实《来华留学生高等教育质量规范(试行)》,出台来华留学质量认证标准、预科教育标准以及各类专业教育标准,完善来华留学质量标准体系;鼓励第三方行业组织对来华留学开展质量认证,建立健全质量保障机制,完善监督和问责机制;加强来华留学示范基地建设,推进英语授课品牌课程,积极发挥示范基地和品牌课程的引领作用;更好发挥中国政府奖学金的引领作用,优化来华留学区域结构,加强国外杰出人才培养;完善来华留学管理,逐步实现来华留学生与我国学生的趋同管理;提升来华留学服务水平,完善来华留学生勤工助学和优秀毕业生就业制度。
引进优质教育资源,提升中外合作办学质量
引进外国优质教育资源的中外合作办学,是我国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也是我国教育对外合作与交流的重要形式和提升我国教育软实力的重要途径。“十三五”期间,教育部共审批和备案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580个,其中本科以上356个。截至2020年底,我国现有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2332个,其中本科以上1230个。[4]
在“十四五”时期,进一步引进优质教育资源,提升中外合作办学质量,将是我国中外合作办学工作的政策走向。我国要坚持中外合作办学的初心,按照国家发展战略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重点布局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紧缺学科专业,以及与国家优先支持的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领域、战略性新兴产业密切相关的学科专业;将高水平中外合作办学纳入教育现代化区域创新试验规划,支持建设一批高水平示范性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鼓励在我国西部地区、边远贫困地区开展中外合作办学;吸引世界一流高等学校和职业学校、研究机构来华建立分支机构,成建制引进一批境外优质教育资源,探索中外合作办学新途径、新模式;建立合作办学成功经验共享机制,突出高水平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对学校教学改革的推动作用。
稳妥推进境外办学,推动我国教育走出去
在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的同时推动中国教育走出去,既是我国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和企业走出去的需要,也是扩大我国教育的国际影响力,增强我国教育软实力的要求。到2019年,我国共有2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84所高校开展海外办学活动,海外办学机构和项目共有128个。[5]在2016年-2020年间,我国已在全球17个国家建成18个“鲁班工坊”。同时,随着2020年教育部首批海外中国国际学校试点学校开学,中国特色海外国际学校建设走上快车道。
在“十四五”时期,我国要继续稳妥推进境外办学,推动我国教育走出去。我国要完善境外办学管理办法,在境外办学经费、资源运转、教师遣派等方面提供政策支持;积极推动应用型本科、职业院校配合我国企业走出去,积极推动高水平中小学走出去,建设中国特色海外国际学校,分享我国基础教育的经验,解决海外中国人子女的教育问题;扩大在线教育国际辐射力,支持各级各类学校和机构开发具有中国特色和国际竞争优势的专业课程、教学管理模式和评价工具;加强高校境外办学质量评估,完善境外办学质量保证体系,建立风险管控机制,促进境外办学健康发展。
2019年2月20日,来自泰国北部一所职业学院的学生在中国在海外建立的第一个高铁类技术技能培养中心——泰国大城技术学院鲁班工坊铁院中心,演示中国高速铁路列车CRH380B型动车组模拟驾驶控制台的操作方法 摄影|新华社记者 杨舟
完善中外人文交流全球布局,提升我国教育亲和力
中外人文交流是国家对外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夯实中外关系社会民意基础、提高我国对外开放水平的重要途径。目前,我国已分别与美国、俄罗斯、英国、法国、欧盟、印尼、南非、德国、印度、日本建立了高级别人文交流机制,各类人文交流丰富多彩,推动了中外在政治、经济之外的教育、文化、卫生、科技、体育、妇女、青年、旅游等多个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并加深了中外人民的彼此理解和认同,提升了我国的国际形象和软实力。
在“十四五”时期,我国将继续推进中外高级别人文交流机制建设,打造一批中外高层次人文交流项目,发挥高端项目的示范和引领作用,形成机制多元化和区域全覆盖的人文交流良好格局;深化与世界各国语言合作交流,加强在汉语推广和非通用语种学习方面的互帮互助,推进与世界各国语言互通;加强我国文化和我国发展成就的国际传播,充分发挥广大海外留学人员、来华留学生和外籍教师的宣介作用,讲好中国故事,传播中国理念,促进国际社会对我国的全面了解;探索互联网+人文交流模式,建设人文交流的虚拟社区,实现人文交流的网络化、社会化、大众化和平民化。
创新汉语国际教育,积极推动汉语纳入世界各国国民教育体系
“一带一路”和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需要实现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而“五通”需要语言铺路。汉语国际教育不仅是实现“五通”的必由之路,也是增强我国软实力的重要途径。我国已初步形成“本科-硕士-博士”完整的汉语国际教育人才培养体系,截至2020年6月,我国已在162个国家(地区)设立了541所孔子学院和1170个孔子课堂,全球有70个国家将中文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约2500万人正在我国以外学习中文,全球4000万人次在“十三五”期间参加了HSK(中文水平考试)、YCT(中小学中文考试)等中文水平考试。[6]
在“十四五”时期,我国要推进汉语国际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充分发挥教育部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的引领作用,完善孔子学院准入、运行和退出机制,支持孔子学院特色发展,深入实施“孔子新汉学计划”,积极推动汉语纳入世界各国国民教育体系,创新汉语作为外语或第二语言的教学方法,推动汉语国际教育本土化、特色化、差异化和数字化发展。我国要创新汉语国际教育办学模式和治理机制,加强中外联合编写本土汉语教材,打造“中文联盟”数字化云服务品牌,支持中文教育企业开发和实施高质量的“网络中文课堂”“中文学习测试中心”。
积极参与全球教育治理,扩大我国教育话语权
自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做好新时期教育对外开放工作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我国要“积极参与全球教育治理”以来,我国积极加强与国际组织的合作,逐渐从全球教育治理的“局外人”转变为“局内人”,从过去的参与者、合作者逐渐变为贡献者和设计者。
在“十四五”时期,我国要以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为指导理念,以“共商共建共享”为基本原则,更加深入地参与和引领全球教育治理,既重视在全球性多边机制的框架下参与全球教育治理,也充分利用区域性的小多边机制推动各国教育发展;创新全球教育治理人才的培养、培训、选拔、任用、管理和评价的模式和机制,促进全球教育治理人才的成长和发展,完善国际组织人才培养机制,有计划地培养推荐优秀人才到国际组织任职;深度参与国际教育规则、标准、评价体系的研究制定,支持创设新的国际组织,着力提升我国在全球教育治理中的话语权,积极向世界贡献教育治理的中国方案、中国智慧和中国经验。
完善国际教育援助机制,探索国际教育援助新模式
自《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明确提出“加大教育国际援助力度”以来,我国加大了对发展中国家尤其是最不发达国家的支持力度,加快了对外教育培训中心和教育援外基地建设,从国际教育援助的接受者变成国际教育援助的重要提供者,有力推动了“一带一路”和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也提升了我国教育软实力。
在“十四五”时期,我国要建立跨部际的对外教育援助委员会,统筹协调对外教育援助,按照地缘政治、经济、发展战略三位一体的机制来选择教育援助对象,加大对亚非拉美一些具有地缘战略价值国家的援助;探索构建我国对外援助的“债转教育”援助机制,发展教育援助全球伙伴关系,形成多边合作的援助模式;开展精准援助,根据受援国的实际情况及时调整教育援助的内容、方式及力度;充分发挥政府奖学金在对外教育援助中的引领作用,支持非洲、亚洲及其他一些受援国的大学在职教师到我国交流、进修。
扎实推进“一带一路”教育行动,构建教育对外开放新格局
自2016年7月教育部出台《推进共建“一带一路”教育行动》以来,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教育合作与交流不断深入,2019年在我国学习的“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留学生占比达54.1%。“十三五”期间,我国新签11份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互认协议,已累计覆盖54个国家和地区。[7]
斯捷潘(中)来自俄罗斯,2016年进入北京交通大学土木工程专业学习。北京交通大学设有中俄交通学院本科双学位项目、蒙古国交通运输部铁路人才培养项目、肯尼亚蒙内铁路人才培养项目等,旨在为“一带一路”倡议的发展输送专业人才 摄影|新华社记者 徐钦
在“十四五”期间,我国要以“一带一路”教育行动为支点,以提质增效为原则,加快和扩大教育对外开放,推动教育对外开放实现高质量内涵式发展,形成重点推进、合作共赢的教育对外开放局面。我国要分类推进教育国际合作交流,以优质资源引进来为重点深化与发达国家教育合作交流,以教育走出去为重点扩大与发展中国家教育合作交流,加强与大国、周边国家、发展中国家教育务实合作;制定国家资格框架,加强我国与其他国家的学分互认、学历学位互认、标准互通和学位互授联授;建立风险预防、转移和救济机制以及风险共担机制,实现国际教育合作的风险共担与利益共享;建立教育对外开放先行试验区,打造教育对外开放新高地,引导沿边地区利用地缘优势推进与周边国家教育合作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