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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管理到治理:基层社区文化艺术建设研究

2021-05-10吕馨怡

艺术科技 2021年1期
关键词:文化治理文化艺术

摘要:基层社区文化艺术建设是城市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从管理转向治理,多元主体协同参与、合作共赢是日后基层社区文化艺术建设、推动社区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的关键。本研究从多中心治理理论出发,探讨基层社区文化艺术建设多元主体参与的可能性。目前我国基层社区文化艺术建设面临参与主体单一、专业化程度较低、资金短缺、参与意愿低的问题,可从主体广泛性、提升专业化水平、提供投资补助、增强参与意识方面进行优化,旨在提高基层社区文化艺术活动参与的广泛性,促进基层社区文化艺术治理的现代化。

关键词:文化治理;文化艺术;基层社区

中图分类号:G249.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9436(2021)01-0-02

1 问题的提出

文化是一个国家和民族在长期历史发展过程中形成的精神果实。文化强则国强,建设文化强国一直是我国发展的重要战略之一。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1]。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关键就在于要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而基层社区作为人民生活的重要场所,是我国社会重要的组成部分,同时基层社区的文化艺术建设作为文化艺术的一种实践显得尤为重要,具有一定的必要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为我国基层社区文化艺术建设提供了新的路径。我国基层社区文化艺术建设应从管理逐渐转变为治理,可运用多中心治理理论的思想,通过多方参与、协同合作的形式,提高基层社区居民参与社区文化艺术建设活动的意愿,挖掘更多基层社区文化艺术能人、社区文化艺术爱好者、社区文化艺术潜在参与者,进而促进基层社区文化艺术相关人员的治理能力现代化,提高基层社区文化艺术建设的治理效能,促进我国基层社区文化艺术建设可持续发展。

本文首先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对文化治理和基层社区文化艺术建设进行相关的文献综述。其次,结合多中心治理理论,分析基层社区的主体参与基层社区文化艺术建设的优劣。最后,根据分析提出目前我国基层社区文化艺术建设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优化建议。

2 文献综述

文化治理和基层社区文化艺术建设一直是我国学界关注的重点,学术界已对此展开了丰富的研究。

在文化治理方面,胡惠林(2012)认为文化治理是能够有效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新维度[2],将文化治理作为一种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途径。谢新松(2013)看到了文化的社会治理功能,认为要把文化作为社区治理的中轴,以此调节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增强社会活力[3]。吴理财(2012)看到了目前我国公众文化服务的片面性,不能将其仅作为文化福利或权利,认为将治理引入公众文化服务十分必要[4]。金莹等(2020)通过实证调研,从文化治理的角度,通过对公共文化服务公众满意度的调查,发现目前文化需求与公共文化服务存在需求不对等的情况,应完善文化艺术活动内容和设备以提高公众文化服务满意度[5]。

在基层社区文化艺术建设方面,赵容慧等(2016)认为文化艺术介入社区体现了社区规划主体从物质向人文层面的转变[6],看到了社区居民的精神文化需求。包华颖(2012)认为艺术院校参与社区治理是提高社区文化艺术治理专业化水平的重要路径,艺术院校应发挥其文化艺术方面的优势,帮助构建和谐文化社区[7]。萧泰(2017)从个人价值实现的角度出发,认为大学高等教育与社区艺术之间存在多种互传力量,可通过文化艺术来进行自我实现和全面发展[8]。杨楠(2016)[9]、陆唯(2018)[10]通过对美国社区文化艺术建设的研究,获取经验借鉴,认为将文化艺术注入社区不仅有利于社区文化治理,同时有利于促进社区关系和谐发展。

通过大量的文献阅读,笔者发现现有的研究在文化治理与基层社区文化艺术建设两方面已較为充分,但是缺少两者相互结合的研究。本文运用多中心治理理论,将文化治理与基层社区文化艺术建设相结合,旨在促进我国基层社区文化艺术治理的现代化建设。

3 多中心治理理论下参与基层社区文化艺术治理建设的主要主体

多中心治理理论由奥斯特罗姆夫妇提出,多中心治理理论强调治理的主体应该是多元的,而非一元、单一的主体,各个主体之间既相互独立,又相互依靠,通过建立平衡、稳定的联系,使得政府、市场、社会合作互惠[11]。根据多中心治理理论,参与基层社区文化艺术建设的主体也是多元的,主要主体包括居委会、社区居民、社会组织、驻区单位等,这些主体在基层社区文化艺术治理建设中扮演着不同的角色。下面将分析不同参与主体参与基层社区文化艺术治理建设的优缺点,旨在促进各主体间的有序、良性结合,最大限度地发挥不同参与主体的长处,实现合作共赢。

3.1 社区“三驾马车”

社区“三驾马车”是指社区居委会、业委会、物业公司,在基层社区文化艺术治理建设中起到引领的作用。社区“三驾马车”管理社区的大多数事物,因此在社区中具有较强的权威性,是社区各个主体间沟通的桥梁。但是,不同地区的社区“三驾马车”,文化艺术修养和治理能力参差不齐,对基层社区文化艺术治理建设的效果会有所不同。

3.2 社区居民

社区居民是社区最重要和数量最多的组成群体,社区居民参与基层社区文化艺术治理的意愿是影响基层社区文化艺术治理建设效能的关键,具有反向促进的作用,能够有效促进社区文化艺术类社会组织的建立,进而提高基层社区文化艺术治理建设的意愿和参与度。但是,单个社区居民的治理能力和信息获取能力有限,容易出现无渠道、无组织参与基层社区文化艺术治理的情况,使得社区居民参与意愿较低。

3.3 社区社会组织

社区社会组织具有组织的作用,作为由社区居民自发根据兴趣组成的社会组织,文化艺术类的社区社会组织是最贴近社区居民文化艺术喜好的组织,参与基层社区文化艺术治理建设的意愿较强。但是社区社会组织参与基层社区文化艺术治理建设会存在资金、场地等物质限制,导致社区社会组织难以运行。

3.4 駐区单位

驻区单位在基层社区文化艺术治理建设中具有辅助作用。驻区单位拥有较为丰富的资金,若与社区形成文化艺术类项目的投资合作,将会在一定程度上解决社区文化艺术类社会组织的资金难题。但是企业追求的是利益最大化,参与基层社区文化艺术治理建设的质量和主动性较低。

4 基层社区文化艺术治理建设存在的问题

4.1 基层社区文化艺术活动参与主体较单一

目前我国基层社区文化艺术活动参与主体存在单一化问题,大多数社区文化艺术活动由社区文化艺术类社会组织举行,部分对于基层社区文化艺术建设较为重视的居委会会为其提供活动娱乐场地,但整体还是存在单一化、一元化现象。基层社区文化艺术活动面向的是广大的居民群众,旨在陶冶社区居民的艺术情操、改善社区居民的精神文化生活,但只有部分已在社区文化艺术类社会组织内的居民可以参与,有所违背基层社区文化艺术活动的举办目的。此外,社区“三驾马车”未能将社区治理融入基层社区文化艺术建设,未激发其余社区治理主体,例如业委会、物业公司、驻区单位等对于基层社区文化艺术活动的优势,主动作为主体参与的意识较差,进一步导致了基层社区文化艺术活动参与主体单一。

4.2 基层社区文化艺术活动专业化程度较低

基层社区文化艺术活动专业化程度较低是目前我国基层社区文化艺术治理建设的主要问题之一。基层社区文化艺术活动的专业化不仅仅是社区文化艺术类社会组织艺术素养、表演水平的专业化,同时也是指基层社区文化艺术活动治理的专业化。社区文化艺术类社会组织是由居民自行组成,缺少艺术类专业人员的指导,在日常文艺表演的过程中往往会存在“半吊子”现象,许多社区组织成员因此不愿加入社区文化艺术类社会组织,其他社区治理主体也不愿为其投资,形成一种恶性循环,导致我国基层社区文化艺术活动专业水平难以提升。

4.3 基层社区文化艺术治理活动资金不足

基层社区文化艺术治理活动资金短缺问题较为严重。以社区合唱团为例,一个社区合唱团需要指挥、钢琴师、声乐老师等人力资源;需要谱架、录音机、音响等硬件设施;此外,为防止扰民,还需要一个具有隔音效果的排练室。这对于一个社区社会组织来说是难以承受的开销。基层社区文化艺术治理资金的短缺导致许多社区文化艺术能人或兴趣爱好者不愿自行组织社区文化艺术活动,使得基层社区文化艺术治理建设难以有效推进。

4.4 基层社区文化艺术治理活动参与度不高

基层社区文化艺术治理活动参与度较低,特别是青年的参与度较低。青年作为社区最具活力的人群,未能给基层社区文化艺术治理活动带来活力。一方面是基层社区文化艺术治理活动的内容较为传统,内容选择上没有以人为本,缺乏创新性,没有根据时代的变化而变化,无法满足年轻居民的文化艺术需要。另一方面,基层社区文化艺术治理活动的参与途径较为单一,年轻居民出于对时间和精力的考虑,较难参与,导致基层社区文化艺术治理活动参与度较低。

5 优化基层社区文化艺术建设的若干建议

5.1 丰富基层社区文化艺术活动参与主体

丰富基层社区文化艺术活动参与主体的关键在于,让居委会、业委会、物业、驻区单位承担相应的社区文化艺术治理责任,在建设社区物质文明的同时也要重视精神文化的建设。如居委会、业委会拥有较为丰富的社区人员资料,可为社区文化艺术类社会组织提供人力资源方面的支持;驻区单位可为社区文化艺术类社会组织提供硬件支持;物业可在社区日常装饰中营造文化艺术的氛围;相关高校可为社区文化艺术类社会组织提供专业培训等,形成良性合作,进一步推进社区文化艺术建设从管理到治理的转变。

5.2 提升基层社区文化艺术活动专业程度

基层社区文化艺术活动专业程度决定着我国基层社区文化艺术治理建设的效能。可通过对接专业艺术高校的形式,让专业艺术专家为社区文化艺术活动的参与人员开展艺术培训,提高参与人员的艺术修养。此外,也可邀请相关管理专家、人才对基层社区文化艺术活动的管理人员和社区文化艺术类社会组织的管理人员开展专业的管理类培训,助其更好地将科学与民主相结合,开展一系列治理活动。

5.3 增加基层社区文化艺术治理投入资金

增加基层社区文化艺术治理投入资金可从两方面入手。一方面,政府应提高对基层社区文化艺术治理的补贴,可将资金下拨到居委会,形成基层社区文化艺术活动专项基金,并在社区全体居民的监督下使用,以此弥补基层社区文化艺术治理资金的短缺。另一方面,可与驻区单位进行项目合作。通过拉赞助的形式,让驻区单位提供部分治理所需资金,而社区文化艺术类社会组织每月可为企业免费提供文化艺术类表演,丰富双方的文化艺术治理建设。

5.4 提高基层社区文化艺术治理的参与度

提高基层社区文化艺术治理的参与意愿和参与度,可从内容与渠道两方面进行。在内容方面,可定期进行文化艺术类的问卷调查,了解社区居民真正感兴趣的文化艺术方向,了解社区居民真正的文化艺术需求,并按照此方向开展一系列的基层社区文化艺术治理活动。此外,在参与渠道方面,可结合网络直播的便利性、随时性、低廉性的特点,为社区居民进行文化艺术演出或专家讲座直播,培养社区居民的艺术兴趣,通过意识反作用于实践,以此带动居民参与基层社区文化艺术治理建设。

6 结语

基层社区文化艺术治理建设作为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充分体现以人为本,满足社区居民的文化艺术需求。但我国目前基层社区文化艺术治理建设仍存在参与主体单一、资金短缺、专业化程度低、参与度低的问题,应充分利用社区主体各自的资源,将我国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培育多元主体共同参与基层社区文化艺术治理。提高基层社区文化艺术治理的效能能够有效推进人文宜居社区的建设,增强社区主体的认同感和归属感,提高社区主体的艺术修养,进而实现基层社区文化艺术治理建设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 冯粒,黄策舆.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N].人民日报,2017-11-14(7).

[2] 胡惠林.国家文化治理:发展文化产业的新维度[J].学术月刊,2012,44(05):28-32.

[3] 谢新松.文化的社会治理功能研究[D].云南大学,2013.

[4] 吴理财.把治理引入公共文化服务[J].探索与争鸣,2012(06):51-54.

[5] 金莹,闫博文.基于文化治理视角的公共文化服务公众满意度研究[J].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0(3):1-13.

[6] 赵容慧,曾辉,卓想.艺术介入策略下的新农村社区营造——台湾台南市土沟社区的营造[J].规划师,2016,32(02):109-115.

[7] 包华颖.艺术院校参与社区文化建设研究[D].上海交通大学,2012.

[8] 萧泰.大学教育与社区艺术之间的互传力量[J].美术教育研究,2017(18):67-69.

[9] 杨楠.美国社区文化治理及其经验借鉴[J].甘肃行政学院学报,2016(06):75-85+127.

[10] 陆唯.艺术介入社区:美国社区艺术案例研究[J].公共艺术,2018(04):38-45.

[11] 李平原,刘海潮.探析奥斯特罗姆的多中心治理理论——从政府、市场、社会多元共治的视角[J].甘肃理论学刊,2014(03):127-130.

作者简介:吕馨怡(1996—),女,上海人,硕士在读,研究方向:行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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