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科技文化遗产管理研究:身份识别与价值认知

2021-05-10申亚雪

科技创新导报 2021年31期

申亚雪

摘要:以价值为导向的遗产管理理念已广泛应用于世界各国遗产管理体系之中,强调基于文化遗产的价值认定和综合评估制定遗产管理保护策略,并开展较为灵活的管理模式,其价值判定的基本路径包括身份识别—启发与阐释—意义确定3 个环节。科技文化遗产是科学技术实践过程中生成的与人类文化系统紧密相关的文化遗产,尚未得到系统研究和管理。基于价值导向的文化遗产管理理念,从遗产文化意义和价值评估的3 个基本环节展开对科技文化遗产的理论研究,并对其管理策略做进一步讨论与思考。

关键词:科技文化遗产 身份识别 特征阐释 价值认知

中图分类号:G1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98X(2021)11(a)-0190-05

Research on Scientific and Technological Cultural Heritage Management: Identity Recognition and Value Cognition

SHEN Yaxue

( College of 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 Shanxi Medical University, Taiyuan, Shanxi Province,030001 China )

Abstract: The value-oriented heritage management concept has been widely used in heritage management systems worldwide. It emphasizes that the formulation of cultural heritage protection and management strategies is based on the value identification and comprehensive evaluation of cultural heritage, and a more flexible management model is developed. The basic path of its value judgment includes three links: identity recognition—inspiration and interpretation—meaning determination. Scientific and technological cultural heritage is a cultural heritage closely related to the human cultural system generated in the process of scientific and technological practice, and has not yet been systematically studied and managed. Based on the value-oriented cultural heritage management concept, the theoretical discussion on the value cognition of scientific and technological cultural heritage is carried out from the three basic links of heritage cultural significance and value evaluation, and further discussion and thinking about its management strategy.

Key Words: Scientific and technological cultural heritage; Identity recognition; Characteristics interpretation; Value cognition

文化遗产是新时代知识经济背景下文化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我国文化事业的蓬勃发展,其理论研究和管理实践不断完善,一方面,在与国际文化遗产保护理念接轨的基础上,形成了独具中国特色的本土化概念和管理制度[1];另一方面,专项遗产保护工作不断推进,相继提出工业遗产、农业遗产、军事遗产、建筑遗产、路线遗产等遗产概念,各类专项遗产的评估、认定、保护和开发体系也日益健全。然而,对于在科学技术实践过程中生成的,与人类文化系统紧密相关的遗产——科技文化遗产,尚未得到专门系统的研究。众所周知,人类历史的进程是伴随着制造工具展开的,科技对人类文明的揭示和文化发展的阐释具有重要意义。我国特殊的历史土壤,孕育了独具特色的传统科技文化,并在中华文明发展历程中发挥了独特作用[2]。早在20世纪50年代,竺可桢等学者[3]便提出发掘中国古代科学遗产助力社会主义建设的号召,但由于理论建设和价值认知的不足,合理且具备针对性的保护开发工作还未系统开展。

文化遗产的价值判定是遗产管理体系构建的前提

和基础。《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Convention Concerning the Protection of the World Cultural and Natu⁃ral Heritage)中所强调的“突出普遍价值”(outstandinguniversal value)这一要求约束着各缔约国的文化遗产认定和管理,以价值为导向的遗产管理理念和方法获得普遍认同。其主要路径是通过“身份识别—啟发与阐释—意义确定”3个主要环节,实现具体客观对象向具有价值象征的文化遗产身份的转换,并结合物理环境评估和管理环境评估制定文化遗产保护管理的基本框架和政策[4]。与传统遗产管理模式相比,以价值为导向的遗产管理理念强调基于文化遗产利益相关者的价值认定和综合评估,制定遗产管理保护策略,并开展较为灵活的管理模式[5]。

因此,本文从科技文化遗产的价值认知和判定出发,以上述文化遗产意义和价值评估的3个基本环节为视角展开理论研究,并对科技文化遗产管理策略做进一步思考和探索。

1 科技文化遗产的身份识别

文化遗产的身份识别是文化遗产价值评估进而实施管理的首要步骤,是对文化遗产基本概念的界定和内容对象的明确,以及遗产利益相关者对于其价值的赋予。近年来,河南省科技文化遗产研究与保护协会等机构的成立,已经在概念界定和保护开发等层面做出了有益的探索,但对于科技文化遗产的身份识别和管理策略仍缺少系统的认识。科技文化遗产的身份识别,从理论层面来说,需要明确其内涵及基本类别,从管理层面来看,价值的识别和判定不能仅局限于专业领域的权威学者判断,公共思维和大众观点同样需要纳入决策过程。

1.1 科技文化遗产的内涵

关于文化遗产的内涵,学界已达成基本共识,即人类在社会历史发展过程中创造出的具有突出和普遍历史、艺术或科学价值的物质和精神财富遗存。在此基础上,要想厘清科技文化遗产的独特内涵,首先要明确“科技”这一概念的具体意蕴和范畴。作为“科学与技术”的简称,“科技”代表了“科学”与“技术”两层内涵[6]。

科学作为人类进程中极具创造性的社会活动和社会体制,也是这种最富创造性的社会活动、社会体制的最终知识产品[7],包含了3个基本层面:首先,科学是一套知识体系。在传统观念中,科学直接等同于近代欧洲产生的一系列科学理论、实验方法和评价体系等[8]。这种将科学完全等同于欧洲近代自然科学的观点用以衡量中国的科技文化遗产显然是片面的。正如李醒民[9]强调,作为知识体系化的结果,科学不仅包括自然知识,同时也应包括对社会和人本身的研究。同时,在此语境下,也应该承认中国古代传统科学技术在

科学体系中的合理地位。因此,科学的范畴应当既包括自然知识,又包括社会知识;既包括理论知识,又包括实用知识;既包括对人类和自然的博物知识,又包括通过经验或理论进行合理预测的推理知识。其次,科学是动态的创造活动及研究过程。以辛格、李克特、莫尔为代表的一部分学者把科学视为创造知识的过程,强调科学是为获取真实知识而进行的系统的精神探索过程。近代实验科学诞生和发展的过程已经充分表明,科学思想、科学方法和科学精神是科学探索的精髓和灵魂。最后,科学同时也是一种社会建制。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文化现象,科学活动无法脱离社会资源和社会管理,以职业团体和社会制度为基础,进而形成社会体系中相对独立的组成部分。科学自身丰富的内涵赋予科技文化遗产广博的构成体系。

对于技术而言,从人类文明进程来看,它的产生远早于科学。一般来说,技术被视为改造自然界的“手段”或对各类知识有目的地“应用”[10]。广义的技术包含了一切为实现社会需要而使用的手段、方法和技能,其结构特点是将知识等智能性因素和工具等实体性因素结合起来的活动方式[11]。随着文化遗产理论研究的深入和各类专项遗产概念的提出,通过技术手段所创造出的各类文化遗产日益受到重视,技术遗产的研究论纲也已渐成轮廓。可以说,有形的文物遗迹和无形的工艺流程等历史技术创造物及手段、方法和技能构成了技术遗产的总和[12]。对于当代社会而言,技术虽然已从传统的技艺转向现代科技文明建设,但作为文化遗产中的技术因素,更多是要回归到历史的情境中加以考量。

诚然,科学与技术在学理上是有明确区分的两个概念,但在历史语境下,两者之间彼此交叠、密不可分。正如中国技术史研究置于广义的科学史研究之中一样,技术遗产也是广义的科学遗产的组成部分[12]。笔者并不主张将科技文化遗产中的科学和技术的概念无限扩大,也不妄图给予科学和技术一个准确的定义,而是通过对科学与技术内涵的描述,试图为构建科技文化遗产的理论体系及遗产的评估和分类管理工作提供参考。

综上所述,科技文化遗产可以概括为过去人类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过程中具有价值的创造性活动和探索性实践及形成的各类知识、方法、工具和技艺等物质和精神遗存的总和。同时,由于学界对科学技术的理解有广狭之分,因此,科技文化遗产也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科技文化遗产是指狭义科学技术范畴下表现价值特别突出的文化遗产,而广义的科技文化遗产则需要进一步打破西方科学技术话语体系,充分结合中国传统历史文化特色和本土科技文化的发展历程,更加重视表现中国传统科技文化的各类历史文化遗存。

1.2 科技文化遗产的类别

对中国古代科技成就的发掘与分类研究已取得一定成果。2006年国家文物局开展的“指南针计划——中国古代发明创造的价值挖掘与展示”中探讨了中国古代发明创造的评价标准,并对反映中国古代发明创造的文化遗产进行了分类分级,按照学科体系和文物实际存留情况,大致将中国古代技术遗产分为5类,即材料、工艺、器具、产品和工程[13]。中国科学院自然科学史研究所[14]在发掘整理中国古代科技遗产工作中,将古代重要科技发明创造分为科学发现与创造、技术发明、工程成就3类。河南省科技文化遗产研究与保护协会[15]将科技文化遗产界定为“文化遗产中具有较高科学和技术价值的文物、建筑群、遗址群、传统手工艺,以及有关自然界的知识和实践等部分内容”,并进一步根据实际申报情况,分设了文物、建筑群、传统手工艺、遗址群和传统医药5个类目。上述成果为进一步建立科技文化遗产分类体系提供了参考。

总的来说,按照内容、时代、地域以及价值尺度等不同分类标准,科技文化遗产可以划分为不同的类别。国务院下发的《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中已经明确了文化遗产的分类问题,即根据其存在形式不同分为物质和非物质两类。据此,科技文化遗产可分为物质科技文化遗产和非物质科技文化遗产两大类。物质科技文化遗产是有形的,它以传统文物为表征,又可细分为可移动和不可移动兩类,包括具有突出科学价值和技术价值的遗址、遗迹、建筑、石窟、石刻、壁画和各类科技器具、产品、文献、档案等。非物质科技文化遗产是无形的,存在于口头表述、社会实践以及与之相关的文化空间之中,以文化遗产中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民间传统知识和实践、传统手工艺技能等为主要内容,以及反映特定时代的科学技术建制化过程的活动和体制等。

尽管科技文化遗产与现存的文化遗产在理论层面存在诸多相关点,但在实际应用中,其方法、理论并不通用。已有的工业、军事、工程、建筑等遗产类别中包含了科技文化遗产,但相关主体又赋予各自独特的价值属性。科技文化的普遍性和特殊性一定程度上决定了参与遗产管理的利益相关者更加广泛和多样。除政府管理部门、遗产经营者、当地社区居民和旅游者等一般利益主体之外,科技文化遗产无疑涉及更广泛的参与群体,对于管理者、保护者、研究者、开发者及社会公众等主体而言,其价值属性都是不可或缺且不可替代的。

2 科技文化遗产的特征阐释

與传统的遗产保护理念不同,以价值为导向的遗产评估过程不仅仅是指出遗产的价值,而是更加注重对其价值属性的阐释和整合,从而确立社会公众对价值的整体认同[4]。随着文化遗产保护意识的提高和保护工作的推进,各类专项遗产存在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获得各界广泛的认同和重视。科技文化遗产体系是一个独特有兼具包容性的复合系统,其价值属性已充分蕴含于其遗产身份的识别过程之中。借助系统分层理论和结构理论等对科技文化遗产的特征分析是进一步阐释其区别于其他文化遗产独特价值的过程。

2.1 科技文化遗产是创新性思维和创造性活动的集中展现

创新性和创造性是科技文化的本质特征,任何一个时代科技的发展和进步都离不开创新的思维和创造的实践[5]。科技文化遗产作为科技文化的直观表现形式,是过去人类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过程中不断创新创造的成果,是文化遗产中人类智慧、思维和创造性活动的集中体现,反映了各个历史时期人改造自然的能力。认识科技文化遗产就要用科学发现和技术创新的眼光审视人类的发明创造,从知识、思维、方法论和科学精神多维度解读传统文化和各类历史遗存。价值导向的遗产管理模式以明确遗产的价值定位为首要任务,科技文化遗产的创新性和创造性特征决定了其独特的文化意义和价值内涵,这也为识别科技文化遗产身份提供了评判标准。

2.2 科技文化遗产是兼具层次性和包容性的复合文化系统

科技文化的层次性决定了科技文化遗产体系的层次性。不同于一般文化遗产器物、制度和观念3个基本层次的区分,科技文化遗产的层次性植根于学术界对科技认知的不断探讨和更新。围绕科学技术概念的演化与丰富,遗产体系的构成不可避免的呈现出核心层—外围层—相关层的结构层次。强调科技文化遗产的层次性并非人为地进行等级上的划分,而是基于遗产价值认知程度和辐射范围的不同在实际遗产认定和管理工作中有所建议和指导。

同时,科技文化遗产的包容性特征一定程度上弥合了各类文化遗产在价值发挥和归属领域上的分歧。科技文化遗产与已有的各类文化遗产领域多有交叉和重叠,无论是农业、工业、军事,还是工程、手工技艺等其他专项文化遗产,都无法回避科技在其中的分量和作用,而诸如《天工开物》等某一项科技文化遗产的历史文化意义和价值呈现,其包容性也更为直观。

2.3 科技文化遗产是集传统文化继承性与现代文化适应性于一体的价值表达形式

以儒家文化为代表的传统文化与现代主流的科学文化之间关系的探讨存续至今,其中不少学者将二者对立起来,甚至认为儒学传统阻碍了科技的发展[16]。尤其是在近代西方科学语境和科学主义的强势引导下,以自然科学技术为基础的价值导向占有绝对优势地位,传统文化和本土价值观念受到质疑、否定、批判甚至陷入生存危机。对此,刘大椿[17]曾指出科学技术是解决传统文化与当前占优势的西方文化竞争的关键因素。中国古代科技发明和创造一方面依附于儒学传统,同时基于科技的“非历史性”特点又与现代科技文化相适应,这就为审视传统文化与科学文化之相容性提供了思路与佐证。科技文化遗产兼备了对历史文化的继承性和对现实社会的反映性,表达了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价值诉求。

3 意义确认——科技文化遗产的价值

文化遗产的价值和意义探讨既是遗产理论建构的核心之一,又是文化遗产管理体系搭建的首要任务。尽管国内外在遗产价值评估上存在多种标准和认定方式,但其承载的历史、科学及艺术价值受到普遍认可和重视。在文化遗产一般价值认知体系的基础上,基于科技文化遗产的独特性展开价值建构,对于进一步开展更具针对性的科技文化遗产管理策略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3.1 历史价值

遗产是立足当下对过去的表述[18]。文化遗产是历史过程的“见证者”,是历史遗物的“幸存者”,是历史记忆的珍贵留存。科技文化遗产是科学技术发展历程的生动描述,能够直观反映特定历史时期人类的科学发现和科技发明的成果,充分反映不同历史时期的科学技术的水平,以及与科技相关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等相关方面的发展状况。科技文化遗产是论证不同历史时期科学理论和实践水平的直接证据和资料,为把握科学技术乃至整个社会的发展脉络提供了极具价值的历史资料。

3.2 科技价值

科技文化遗产的内涵和本身独特的价值属性决定了其不仅是历史、文化、审美艺术的载体,更是科学技术的载体。蕴含在遗产中的丰富而宝贵的科技因子,展现了过去人类认知水平和知识谱系的演变过程,揭示了人类改造世界能力的不断更新和科学技术在社会中所处地位的变化,为当前科学理论进步、科学精神的培养和科学知识的应用性转化提供了启发。同时,传统科技文化中的思维方式、方法论原则、价值追求和行为模式也为当前科技文化创新提供养分,为新时代科技发展提供源源不竭的精神动力[19]。

3.3 文化价值

在传统文化表现力和吸引力不断增强的今天,如何保有中华民族传统文化持久的生命力和活力依然任重道远,尤其以传统医学为代表的传统文化依然面临发展困境。科技是文化的重要表达形式,展现了文化的科技形态[20]。科技文化遗产是立足于多元化科学技术语境下对传统文化的诠释和呈现,直观地展示了全球化态势下现代社会赋予传统文化遗产的新时代内涵,对科技文化遗产的认定、保护和传承是将民族传统文化融入现代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可行性举措,为进一步探索传统科技文化在新时代背景下持续迸发新的生命力,实现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赋能现代文化产业提供新的可能性。

3.4 社会价值

共有的文化认同和坚实的精神家园是一个民族生生不息、勇往直前的强劲动力。以高度文化自信和文化自觉应对全球经济发展和科技变革对于社会发展而言至关重要。2018年出台的《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见》[21]将文化遗产的社会价值和文化价值放在突出位置,强调文物是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势资源,是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聚共筑中国梦磅礴力量的深厚滋养。科技文化遗产的社会价值体现在活化文化遗产教育功能、增强精神文明建设、坚定文化自信,以及构建引领民族发展、凝聚民族力量的社会文化体系等宏观层面。科技文化遗产赋予传统文化新的时代内涵,是对民族文化现代性的挖掘和发扬,将社会精神文明建设和文化强国战略与之紧密结合,满足公众精神需求、提升国民素质、助推文化产业发展,发挥文化遗产的公共服务和社会教育功能。

4 结论和讨论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将文化遗产管理与繁荣社会主义文化紧密结合,形成了重视文化遗产教育和科研功能的重要方针指引,这为新时期我国文化遗产研究和管理工作指明了方向。科技文化遗产作为我国传统科技文化传承的载体,直观展示了我国科技发展的历程及其与社会文化的互动,不仅是中华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当今时代背景下具有独特历史、科学、文化及社会价值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

尤其是在科技创新日新月异的当下,科技已经成为时代发展的关键要素,正在促使社会生产关系和社会意识形态发生深刻变革。从科学技术实践过程中形成的科技文化已成为社会文化的主导形式,推动中国传统科技文化的发展,将科技文化融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是我国坚定文化自信、实施文化强国战略的重要内容。因此,对科技文化遗产的身份识别、特征阐释和价值判定,不仅是赋予历史遗存以文化意义和价值属性的过程,也是开展遗产管理工作的首要环节,对这一过程的认知是探讨科技文化遗产管理策略的前提和基础。

(1)加强理论建构。科技文化遗产是结合当前科

技与文化深度融合背景下,从新视角出发对历史文化遗产理论体系的完善和构建,试图赋予文化遗产新的审视向度和时代价值,其理论体系尚未成熟。完善的理论体系和学理基础将为实际管理策略的制定和实施提供保障与指引。加强对科技文化遗产的理论研究,建立有效的价值评估体系、分类分级管理体系、保护利用体系、评价反馈体系等理论框架是当前实施科技文化遗产管理的首要任务。

(2)回归价值导向。文化遗产管理始终以遗产的保护和传承为目标导向,然而,对遗产保护原则的片面理解一定程度上约束了其价值内涵的构成和功能发挥的空间场域。如针对不可再生的历史文物遗存过于强调封闭式技术保护而束之高阁,针对传统手工技艺等非物质文化遗产表现出明显的市场化倾向,看重其市场经济价值,而忽视了其社会价值等问题。事实上,发挥文化遗产适应当前社会需求的核心价值是遗产管理的最终导向,无论是保护还是开发,传承还是利用,最终要回归遗产的本位价值。科技文化遗产概念的提出有着深刻的时代特征和价值属性,如何充分发挥其对于满足公众精神生活、增强文化认同和民族向心力,实现社会教育功能,是科技文化遗产管理考量的重要面向。

(3)引导多元社会主体参与。要构建科技文化遗产更加广阔的价值空间,则要将更多相关群体纳入管理体系,实现遗产管理与相关利益群体之间的互惠是保障科技文化遗产体系可持续发展的主要途径。引入公共管理思路,在一元行政管理的基础上实现多元主体协同共治,综合考虑利益相关者的需求,兼顾遗产管理部门、遗产所在地和社会公众的利益,充分调动遗产相关者参与管理的积极性。

(4)采用灵活高效管理手段。科技文化遗产体系涉及领域广泛,类型多样,价值评估标准难以统一,评价过程难以量化,单一的标准化管理手段弊端明显,在实际管理中也会面临诸多具体问题,加之影响遗产价值评估因素和驱动管理目标决策的过程是持续动态变化的,因此,在具体管理手段的选择上应尽可能灵活、高效。借鉴项目管理的思路和方法,加强对科技文化遗产管理过程的高效控制,明确管理目标,简化流程,灵活处理各项遗产申报、认定、管理及开发保护中的具体问题,及时收集意见反馈,并据此调整管理手段,避免僵化管理。

作为新时代文化事业的组成部分,不断加强文化遗产领域的学理研究,更新管理理念,以适应复杂变化的社会环境与快速更迭的文化需求,在当前形势下十分迫切而紧要。面对科技文化的强势崛起,实现文化遗产的创新发展和转化,将特色鲜明的传统文化融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之中,是时代对文化遗产研究和管理提出的新要求。在这一背景下,科技文化遗产相关理论的探讨不仅可以赋予历史遗存新的研究视角和文化意义,同时也可以为搭建完善的遗产管理体系提供新的思路和可能。

参考文献

[1] 李丰庆,刘成.中国文化遗产管理发展与管理模式构建研究[J].西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1,51(4):136-144.

[2] 汝信,李惠国.中国古代科技文化及其现代启示[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6:1.

[3] 竺可桢.百家争鸣和发掘我国古代科学遗产[M]//竺可桢.竺可桢全集(第3卷).上海:上海科技教育出版社,2004:300-304.

[4] 陈曦.建筑遗产保护思想的演变[M].上海:同济大学出版社,2016:176.

[5] 高洁.基于文化视角的中西文化遗产管理比较研究[D].济南:山东大学,2021.

[6] 李醒民.科学和技术异同论[J].自然辩证法通讯,2007(1):1-9,110.

[7] 马来平.科学是一种特色鲜明的文化[J].东岳论丛,2014,35(6):30-31.

[8] 江晓原.中国古代有无科学的争论及其意义:兼评《西方科学的起源》[J].上海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2(1):11-14.

[9] 李醒民.科学是什么[J].湖南社会科学,2007(1):1-7.

[10]陳凡,张明国.解析技术“: 技术-社会-文化”的互动[M].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2002:4.

[11]陈红兵,陈昌曙.关于“技术是什么”的对话[J].自然辩证法研究,2001(4):16-19.

[12] 潜伟.技术遗产论纲[J].中国科技史杂志,2020,41(3):462-473.

[13] 潜伟,梁宏刚.中国古代发明创造的界定与评价刍议[J].中国文物科学研究,2012(1):40-44.

[14] 中国科学院自然科学史研究所.中国古代重要科技发明创造[M].北京: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2016.

[15] 河南日报.河南省科技文化遗产研究与保护协会在郑成立[EB/OL].(2011-09-26)[2021-12-02].http://www.henan.gov.cn/jrhn/system/2011/09/26/010268110.shtml.

[16] 马来平.试论儒学与科学的相容性[J].文史哲,2014(6):135-142,164.

[17] 刘大椿.科技与文化整合的两个问题:对传统文化与西方化的反思[J].佛山科学技术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0(4):1-5.

[18] 彭兆荣,文化遗产学十讲[M].昆明:云南教育出版社,2012:59.

[19] 杨怀中,张雁.文化自信视域下的新时代科技文化创新论析[J].武汉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1,34(2):128-132.

[20] 陈凡,潘澍.科技+文化融合:文化科技表达的哲学凝思[J].科学技术哲学研究,2021,38(6):103-108.

[21] 新华社.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见》[EB/OL].(2018-10-08)[2021-12-02].http://www.gov.cn/zhengce/2018-10/08/content_532855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