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性立法 规范性推进
2021-05-06团内蒙古自治区委
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社会治理重要性的提升和参与社会治理制度环境的逐步优化,社会组织、青年志愿者等群体参与社会治理的作用越来越受到重视,参与的平台和渠道也越来越多。截至2020年11月,全区规范注册青年志愿者人数已达209万;全区注册志愿服务团体(其中有地方标识的志愿服务组织360个)1.51万个,累计提供志愿服务2683万小时。在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的人民战争中,从交通管控到小区管控、从环境卫生到社区服务,累计5.8万青年志愿者参与此次抗疫。在政府部门及社会组织的积极引导下,青年志愿者参与城乡社区治理的日常工作逐渐呈扩大乃至覆盖趋势。然而,青年志愿者参与城乡社区治理的制度保障方面仍存在很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内蒙古自治区文明办在2017年制定的《内蒙古自治区志愿服务管理办法》及团内蒙古自治区委和自治区文明办、民政厅、教育厅、青年志愿者协会于2020年1月9日制定的《内蒙古自治区青年志愿者服务社区专项行动实施细则(2020-2025年)》对志愿服务经费来源、经费适用、服务要求、服务需求、志愿队伍和资源、志愿活动开展、志愿服务项目培育等作出了详细的规定,但至今尚未制定地方立法对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志愿服务活动管理、激励与奖励机制等内容予以规定,更缺少以立法形式规定青年志愿者参与城乡社区治理的相关内容。为有效发挥青年志愿者在城乡社区治理中的积极作用,进一步完善青年志愿者参与城乡社区的制度保障,现提出以下建议:
积极推进我区青年志愿者参与社区治理的地方立法及相关政策支持。《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2020年10月29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通过)提出,发挥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畅通和规范市场主体、新社会阶层、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等参与社会治理的途径。我们有必要通过进一步建立健全青年志愿者参与社区治理的保障性立法,规范和推进志愿者参与社区治理,同時加强群团组织对青年志愿者的引导、鼓励和支持。
建议制定地方性法规《内蒙古自治区志愿服务条例》,一是要明确青年志愿者定位与参与社区治理的范围。青年志愿者法律地位的明确是青年志愿者权益得以保护的基础和前提条件。明确青年志愿者法律地位,首先要对青年志愿者身份进行认定。建议根据上位法规定,完善法规相关内容,对青年志愿者法规进行统一,有效界定青年志愿者身份。同时,对参与社区治理的范围予以规范及界定。二是将现行志愿者相关制度中效果较好的内容上升为法规内容,使其发挥更大的积极作用。三是完善青年志愿者奖惩制度及保险制度。我区有必要通过建立健全地方立法体系,将青年志愿者参与城乡社区治理的管理、评价、奖惩等制度形成法律规则;还应明确为青年志愿者购买保险的主体,并将为青年志愿者购买保险定为强制性义务。四是通过立法的形式,强制规定志愿服务行政管理部门对青年志愿者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内容的培训,并由人大常委会对志愿服务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及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同时,在法规、政策、制度等的制定、落实过程中就公安、司法、民政等部门相关权责和涉及相关事件的权益维护方式予以界定,创新保障青年志愿者参与城乡社区治理的方式方法,在法制框架内确保青年志愿者参与城乡社区治理的良性运行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