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城两千年
2021-05-03林秀玉
林秀玉
城隍神信仰在我国汉族地区十分普及,古代中国大大小小的城镇几乎都建有城隍庙,供奉守护城池的城隍神。福州的城隍庙既称为“福州城隍庙”,又叫“福建都城隍庙”,因其建造时间早,是现存最古老的城隍庙。福州城隍庙位于福州市鼓楼前省卫生厅附近的一条巷子里。巷口处一块“城隍庙官地碑”十分醒目,顺巷而进便可找到。现存城隍庙的面积不大,四周被民居所包围。一前一后殿宇两座,均为上下层结构。前殿供奉都城隍、都城隍夫人及其他神明;后殿供奉三清道祖、文昌帝君、临水夫人等神明。主祭城隍神之外,为福州地区信众最多的神明设坛供奉,这也是福州民间信仰诸神并存、包容并蓄特征在庙宇布局中的物化体现。
福州城隍庙
城隍庙官地碑
城隍庙的建造及都名的来历
福州建城历史悠久,其城隍庙建造时间亦很早。据南宋《三山志》载:“城隍庙,府治之东,古有之……晋太康迁城即建今所。”也就是说,福州城隍庙建于西晋太康年间(280-289),仅次于现存古籍所载最早的建于三国时期东吴赤乌二年(239)的芜湖城隍神祠,而且“省垣坛庙,此为最早”。西晋时期建于冶山的这座福州城隍庙此后一直未移,香火始终不断,延续至今。明清时期庙宇规模最大,城隍神信仰趋于极盛。清朝林枫撰的《榕城考古略》载:“近多营造庙中司神廨宇,山左右铲凿殆尽,山无完肤矣。”清朝福州城隍神信仰鼎盛时,整座冶山几乎被城隍庙及其相关庙宇所覆盖,因此当时人们又将冶山称为“城隍山”。
城隍神自唐宋之时就扮演着冥界地方官的角色。明朝建立后,在统治者推崇下,城隍神成为国家祭典的神灵,导致城隍神信仰普遍化和制度化,全国按都—府—州—县的四级序列,使城隍神正式成为与人世地方官相对应的冥界地方官。实际上,明代地方最高行政机构为布政使司,该级官员所祭拜者理应为同级城隍神,即布政使司城隍神,因布政使司俗称省,故又有省城隍神之称。但明代城隍神序列中“京都”以下就是“府”,那么省级官员拜谒的对应城隍神又是哪一级呢?正德《明会典》卷86为社稷神号所加注文写道:“各布政司寓治之所,虽系布政司官致祭,亦合称府社府稷。”即各省首郡之社稷坛虽称府社稷坛,却有省社稷坛的职能。风云雷雨山川坛如此,城隍神祭祀也是如此。历史上福州长期是八闽政治中心和省级行政机构所在地,所以明代福州府城隍庙事实上属“布政使司城隍庙”,即“省城隍庙”。
到了清代,省级机构以“省”统称之,与之对应的是省城隍神。据方志资料记载,省城隍庙始建于清初。至雍正、乾隆年间以后,省城隍庙逐渐增多。福州的省城隍神就出现在这个时候,与之并称为“福建都城隍”。
所谓都城隍庙者,清朝依照明代城隍祭祀制度,原先仅称建于都城的城隍庙。《清史稿》说:“都城隍庙有二,旧沈阳城隍庙……清初建都后,升为都城隍庙,有司以时致祭。其在燕京者,建庙宣武门内。顺治八年仲秋,遣太常卿致祭,岁以为常。”然而,在明清时代的城隍信仰中,省城隍却可称之为都城隍。从文献资料看,大约从明代开始,“都”字作为神及庙宇的修饰词,除了有“京都”这一层含义之外,还可作为“总”的意思,表示一定地域内城隍神的统领。这一地域可以是“天下”,也可以是“省”。这样,各省首郡城隍庙称本省都城隍庙也就很自然了。反之,具有“都城隍”称号的城隍庙所在城市是本省首郡的政治地位也是不容置疑的。
清《福州府志》云:“惟闽为东南大方藩国,福为八闽首郡。”自汉高祖五年(前202)越王勾践后裔无诸受封为闽越王,在福州筑城建都始,历史上福州一直是福建政治中心。明清福州府城隍庙等同省城隍庙,其所供奉之城隍神乃“福建都城隍”,这与福州作为福建省郡的地位相吻合,真正体现了城隍神信仰中冥界与人界等级对应的特点。经历近2000年岁月洗礼久存下来的福州城隍庙,守护并见证了福州城市的发展进程。
城隍庙和福州社会及百姓生活的关系
城市给城隍神提供了栖身的场所与发展的空间,而明代立国后确立的各地城隍主祭厉坛的制度,进一步吸引了城市居民的广泛参与,使城隍神信仰得以普及与盛行,导致明中叶以后各地逐渐出现了城隍信仰的伴生物——城隍庙会。
明中叶王介撰的《福州府城隍庙碑》记载:“每春秋仲月,有司合祭于山川坛。有事于厉,则位主于中,镇群祀焉。初莅官者,必先誓于神而后视篆。其誓神之语,祀厉之文,皆太祖手自裁定,倦倦之于礼乐幽明之治,盖欲神人合德以佑国庇民,垂于万世也。”由碑文可知,一是地方新官上任,必须先到城隍庙拜谒城隍,并致祭发誓,而后才能履任;二是明朝福州官府不在庙里祭祀城隍,而是合祭于山川坛内。乾隆《福州府志》载:“风云雷雨境内山川城隍神坛,在郡城南钓龙台。明洪武三年建于惠泽山,六年移今所。清因之……设神位三:中风云雷雨之神,左境内山川之神,右府城隍之神……春秋仲月上巳日台祭。”到了清朝,又在城隍庙里增加了“春秋二祭”。
祭厉为祭鬼神。祭厉坛带有赦罪超生、安抚鬼神的色彩。官府祭厉坛礼每年三次,春祭于清明日,秋祭于七月十五中元节,冬祭于十月朔日(即十月初一)。而清明、中元及十月朔日也是民间传统的三个鬼节。
祭厉前三日,主祭官要斋戒沐浴更衣,而后备香烛酒果牒告于城隍神,祭日迎神主之。而在城隍庙中常有两尊城隍神:一尊为泥塑,固定不动;另一尊系木雕,方便祭厉时抬着出巡。由于祭厉涉及面广,影响大,因此民间参与、官民合祭十分热烈,是城隍信仰中最主要的活动。
除了以上三项规定的祭厉外,官员还有许多临时性的祭祀城隍活动,如向城隍神祈雨求晴、穰灾祸乃至断案等。此外,每月的初一、十五官员亦常到城隍庙里进香祀神。
福州府城隍庙碑
隍神诞的祭祀活动是祭祀城隍的又一高潮。福州的城隍神诞是农历二月初七。每逢此日,官府致祭有加,民间信众则云集庙前擂台唱戏,或进庙焚香祷祝,进献祭品,人流络绎不绝,热闹非凡。
官方祭祀城隍的目的是要以神设教,以幽肋明,以达神人合德、护国安邦的效果,而民间崇信城隍则更看重它治理阴间、统辖百鬼的功能。在城隍信仰中官祭与民祭的目的虽不同,但都与祭祀者自身利益密切相关,祈求内容有别而已。于是,在官民双方出于不同目的却有共同意愿的前提下,城隍的祭祀成为规模巨大的官民合祭的宗教活动。
明代中叶以后,由于定期的祭祀城隍活动,逐步形成了城隍庙会。进入清代以后,城隍庙会规模更盛大。城隍庙内外人山人海,善男信女进香者不计共数。庙会期间,远近商贩云集,摊贩林立。城隍庙会上除了销售祭拜神灵的香烛纸钱外,还出售土特产品,这些货物价廉实惠,符合平民的消费水平。由于城隍庙地处市中心,人气旺盛,故许多原本赶庙会的“行商”,逐渐“沉积”了下来,成为“坐商”,开店铺做生意,慢慢就形成了商业街区。明代福州以城隍命名的街坊,“城隍坊在依仁坊、直街之北城隍庙巷口”,清代以后“庙之南为城街……左一径称城隍崎”。而庙前的城隍街至今仍在,故名犹存。据当地老人说,至20世纪80年代旧城改造之前,城隍街两旁依然商店密集,生意红火。这些是城隍信仰及庙会活动与城市商品经济相生共荣的历史见证。
城隍庙会还推动了城乡社会文化的交往。一方面,庙会期间均有热闹非凡的演戏娱神活动。在江南地区,几乎所有的城隍庙内都搭建有戏台,明清福州城隍庙繁盛时期有6个戏台。老百姓对城隍庙会上的娱神且自娱的民间艺术表演极为热心,十分踊跃地募捐。福州城隍庙会上上演的闽剧、评话等地方艺术,为民众所喜闻乐见,往往吸引城乡居民蜂拥而至,人们拜神、购物,观看各种演出,成为城乡民间交往的盛会。另一方面,城隍庙会虽是城内居民自发的组织,但当城隍神出巡的时候,城乡交接部居民的“迎神”活动却异常活跃,反映出城乡居民在传统民俗文化上的共通之处。城隍庙会无意识地营造了一种城乡民众社会和文化交流的平台,推进了福州城市与周边乡村在经济活动和民间民俗文化上日益密切的关系。城隍信仰的发展及其所衍生出的一系列活动在一定程度上也促进了城市商业、文化的繁荣。
城隍神信仰中的闽都民俗文化
城隍神信仰虽然由民间发展为被统治者列入国家祀典,但其主要信众仍是城市居民,所以具有各地民间俗文化的特色。福州民俗文化区域特点在城隍神信仰中也得以体现。
首先,福州民间对城隍的崇拜与闽地固有的尚鬼习俗密切联系。史称:福建“其俗信鬼尚祀,重浮屠之教”。志书也记载:“闽俗好巫尚鬼,祠庙寄闾阎、山野,在在有之。”福州民间传统,每年农历二月是东岳泰山放鬼时节,民间认为那些经地府皇帝获准放假外出的家鬼及孤魂野鬼此时纷纷出笼,周游人间。因此,福州信仰东岳大帝的信众非常多,福州东门外泰山庙是福州最大的神庙之一,“乞福人多,纸钱飞雪。祭神客众,竹叶成池”。以前福州每年农历三月二十四、二十五两日要“迎东岳”(亦称“迎泰山”)以放鬼,让众鬼回家享受人间香火;七月十五是中元节,是阳间亲人慰劳鬼神的日子,明代谢肇淛《五杂俎》记载:“闽人最重中元节,家家设楮陌冥衣,具列先人号位,祭而燎之。女家则具父母冠服袍笏之类,皆纸为者,笼之以纱,谓之‘纱箱’,送父母家……是月之夜,家家具斋,馄饨、楮钱,延巫于市上,祝而散之,以施无祀鬼神,谓之‘施食’。”而十月初一则要把地府中的地方最高长官城隍爷抬出来游行,以“收鬼”,称“迎城隍”。俗云只有这样,全城才会平安无事,无灾无疫。因此,福州每年祭城隍中的冬季厉祭“迎城隍”活动,民间参与热情最高,场面热闹非凡。
福州从农历九月二十六日开始,先在庙里开堂,设祭演戏酬神,十月初一正式迎神出游。游城隍有两天,第一天先游城内(即今之福州市北半部),当晚宿于搭建的“公馆”内。第二天再从“公馆”出发游南台,最后回到庙里,仪仗十分隆重。
游城隍之前要先迎马牌。队伍最前面是高照、金鼓、旗锣开道,继而执事衔头牌,随后有彩戏,“塔骨”如保长公、孩子弟、高哥、矮伯等。庙里的七爷、八爷、大柏福、二柏福等也都被抬出来。游行队伍的最后是城隍神乘坐的大驾,轿夫都穿绿色衣服。很多人手持香火,有的人装扮鬼脸或装成囚徒刑犯的样子,身系枷锁,表示代父母受过,形成城隍祭祀迎神中的一大景观。为此清代官府曾屡发禁令,不准这类人参与游行。这也从另一个侧面反映出当时民间参与祭祀的盛况和闽地尚鬼习俗的特点。
其次,福州对城隍的崇拜凸显当地民间信仰中尊崇忠、善、义、勇、贤的价值取向。南北朝时期,城隍神信仰在各地民间自发产生,城隍神人格化形象渐趋完善。如人们熟知的汉代的纪信、彭越、萧何、张骞、灌婴等人,死后都被当作城隍神奉祀。福州城隍庙最早祭祀的神灵乃中原传入:“庙之神,西汉御史大夫周苛也,守荥阳,为项羽所烹。高祖休兵,思苛忠烈,乃令天下州县附城而立庙,以时祀之。”以后历代都是如此。清代时,福州城隍庙中除主祀城隍神外,庙东偏壁间还袝祀有13块石刻历代有功名宦诸神碑,它们是:“唐光禄大夫樊公之神,宋少师忠惠蔡公之神,知武冈军杨公之神,参知政事张公之神,直龙图阁孙公之神,将军卢公之神,烈士范公之神,元太尉忠献董公之神,行省都事蓝公之神,侍御使韩公之神,英义侯阚公之神,楚国公李公之神,明大夫汤公之神。”其中蔡公指曾任福州知州、政绩显著的蔡襄;卢公指的是卢珖;董公指元朝董文炳,他率兵进入福州城时“市肆不移,郡人怀德”,因而祀之;汤公指明朝的汤和,他“兵至福州,由台江入城,一路秋毫无犯,市场秩序井然”,百姓感激,也袝庙祀之。可见,只要是御灾捍患、有功德于百姓的,不仅被官方归入国家祀典,也自然成为福州民众祭拜崇信的神灵。
再次,立足于“闽都”的福州都城隍庙是连接台湾信众乡情神缘的祖庙。台湾与福建在地缘、族缘、血缘等方面关系密切,中原文化通过闽籍乡民的传入在台湾得到延伸,台湾民间各种信仰与宗教同样来自祖国大陆,特别是来自闽地。台湾同胞追溯神灵崇拜源头的神缘成为联系两岸亲情的纽带,城隍信仰是其中之一。
福州都城隍庙大殿内的福建十二州府城隍壁画,其中就有台湾府的记载
台湾奉祀城隍神,早在17世纪中叶即郑成功收复台湾后便开始了。史载,台湾第一座城隍庙建于台南,称“府城隍庙”。清统一台湾后仍把它继承下来。当时,台湾设有一府三县,除了这座府城隍庙外,康熙五十年(1711)、康熙五十四年(1715)、康熙五十七年(1718),先后在台南、诸罗、凤山三地建起了县级城隍庙。这样,台湾一府三县都有了祭祀城隍的庙宇。以后随着台湾地方设治的不断扩大,各厅、县也都相继建造了城隍庙。
清代台湾的城隍庙最初多由官府兴建,后来民间纷纷建造。福州城隍庙作为闽台两地的城隍祖庙,与台湾的关系十分密切。从官方祭祀城隍神来看,由于许多官员到台湾履任,必须先经过作为福建首郡的福州,福州都城隍庙的祭祀仪式对台湾官员很有影响。据《福州市宗教志》载,台湾各地现有的大小49座城隍庙,均奉福州冶山都城隍庙为祖庙。20世纪80年代后,台南、南投、新竹等地台胞组织进香团,专程来福州寻根认祖、晋谒祖神和分灵节仪式。自1990年以来,台湾各地城隍庙前来福州城隍庙寻祖祭祀的一波又一波。他们分别来自台南、高雄、台北、鹿港等地城隍庙,其中南投县灵德城隍庙前来寻祖祭祀的次数最多。21世纪以来,两岸城隍信仰交流活动进一步扩大,福州都城隍祖庙成为连接台湾信众乡情神缘的纽带。
福州城隍庙因立足“闽都”而地位优越,而福州城隍庙的兴衰演变就像一面镜子,折射出历史上“闽都”政治地位、经济发展、民俗文化等若干区域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