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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体技术发展对网络舆情信息工作的影响

2021-04-29左翊廷兴弘毅

记者观察·下旬刊 2021年3期
关键词:舆情舆论信息

左翊廷 兴弘毅

新媒体技术的不断发展使得我国的网络舆情工作也受到了极大影响。尤其是在计算机技术、互联网技术、信息网络通讯技术等的不断发展与深入应用的推动作用下,网络舆情信息呈现出动态性瞬息万变的发展态势。因此,在新媒体技术环境背景下,网络舆情信息工作的难度与挑战进一步增强。基于此,本文对当前新媒体技术发展环境下网络舆情信息工作产生的变化进行了深入分析,希望能够通过相关探讨为提升我国网络舆情信息工作能力提供有益参考。

新媒体技术下网络舆情形态变化分析

网络舆情传播方式越来越多样化

传统信息传播主要是以大众传媒,如报纸、信息公开栏、电视、广播等宣传方式,实现对信息的传播,随着信息技术、网络技术等的应用,互联网门户网站建设数量越来越多,信息在网络上的传播效率得到了前所未有的提升,同时也使得网络舆情形态发生极大变化,可控性难度越来越大。传统信息传播大多是单向性的,与受众的接触面较窄,受众大多处于信息被动接受的地位,受众对于接受到的信息反馈渠道与想法的表达方式极为有限。但是,随着论坛、微博、公众号、小程序等互联网新媒体技术应用与不断发展,广大群众从信息受众转变成为了受众与信息制造、传播的双重角色,使得信息的流通性与互动性大幅增强。各种社交平台的设计、开放使得网络传播有效性得到有效提升,信息传播的覆盖率大幅增加,网络舆论态势与形式极为广泛与丰富。尤其是随着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等移动设备的广泛普及,网络传播的障碍已然在较大程度上削弱,网络信号甚至已经覆盖到了全球的各个角落,用户可以结合自身需要实现对信息的灵活获取与自身想法的灵活表达,网络舆论高效发展。

网絡舆情传播越来越快速

在形成网络舆论之后,借助新媒体渠道实现了信息的互动强化,大大提升了网络舆论传播速度。终端用户能够在日常生活、工作中接收大量舆论信息,不但能够实现对网络信息的对比、点评,而且能够对这些信息进行重新解读、补充,进而形成新的舆论信息,大大提高了网络舆论体量与传播速度。目前,许多新闻事件都是借助与新媒体的传播而广泛获得社会群众的关注。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社会各界以及人员的复杂性,使得网络舆情经常出现反转,不少网络用户借助网络信息传播渠道优势而对信息进行炒作式传播,形成新的、有利于用户利益的网络舆论,这些舆论往往会对社会造成一定的动荡影响。网络舆情的快速变化是客观性的,许多舆情会快速地被新的网络舆情所全面覆盖,新的舆论也会在新媒体平台上得到快速传播,进而实现舆论信息的循环变化、发展与传播。

信息量越来越大

近年来我国计算机以及用户数量以飞快的速度增长,所以这也给信息传播提供了强大的群众基础,不断扩大网络舆情的传播范围。因为网络平台具有开放_生、网络资源具有共享性,所以网民在互联网中地位都是平等的,其能够不受地位、身份、空间以及时间的限制来自主获取与发布信息,因此每一阶层与领域的人均能够成为信息源。因为当前并未能够严格筛选上传至互联网的信息真实性及其可信度,所以网络上的信息鱼龙混杂,难辨真伪。加上无法左右网民的选择,无法有效控制网络舆论的走向,如此一来不但无法确保网络信息传播的真实性,并且还会有大量虚假信息产生,部分想要在网络寻求帮助的人员极易上当受骗。

政府舆情控制越来越弱化

采用传统媒体进行信息宣传,其传播的方式较为单一,虽然传播速率相对不高,但是便于政府相关部门的严格控制,政府部门甚至可以在较大程度上决定舆情传播的内容与传播方向,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群众对信息的真实接收。这是因为信息在经过一定程度的技工处理之后,内容与表现形式等难免会受到一定改变,进而影响信息的真实性。在新媒体技术发展与应用的影响下,网络信息传播的广泛性与高效性特点越发突出,政府对舆论控制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传统的控制方式有效性已然不足,需要对控制方式进行更新。在较为自由的舆论环境下,政府对网络信息的监控难度较大,难以进行有效引导,也缺乏完善的法律法规对网络信息进行监管,不利于政府对社会舆论实现正确引导。

网络舆情研判的主要原则

及时有效原则

在新媒体背景下,网络舆情能够在极短时间内形成,同时影响力能够在瞬间呈现爆发式上涨。并且因为网络事件具有突发性,所以通常不会有任何“预兆”,所以有关部门如若未能制定应急预案,无法在网络舆情形成的第一时间接入,并对其走向进行掌控,那么就不会让不良言论具有可乘之机,进而给后续网络舆情的监控工作产生较大阻碍。

合法合理原则

因为网络舆情通常带有较高的情绪,所以必须要具有法律的保障与约束,从而来对部分情绪偏激的网民意见进行反驳与打击,确保网络环境的和谐与健康。不仅如此,在实施网络舆情研判过程中需要将广大网民的心理接受程度考虑在内,在遵循我国相关法律的基础上,尽可能确保网民的言论资源,打造一个民主、和谐的网络舆情环境。

整体协作原则

想要有效把控网络舆情,则一定要积极构建起由多方共同协作的管理体制,做好网络舆情的汇集和分析工作,切实转化网络舆情的研判分析成果,对舆情进行预警与控制,逐步让网民树立起科学的网络舆情行为。

新媒体技术发展下的网络舆情工作

监督、过滤、控制网络舆情信息

随着新媒体技术不断发展、更新,社会各界对信息传播开放性与传播效率予以了高度重视,但是信息化时代下庞大信息的收集、处理必然需要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同时也需要与各个网络平台的信息意见进行对比以捕获高质量的信息数据。借助手机、平板等移动智能设备,能够使群众接收的网络信息规模不断扩大,网络用户可以随时随地实现对信息和他人观点的接收,利用这一原理加上对信息技术的有效应用,政府部门可以在较大程度上实现对网络舆论信息的监督、过滤、控制。在应对网络舆隋过程中,政府相关部门应结合当前舆论环境实际分析其特点,在尊重用户思想、信息的基础上对不良信息进行技术处理、引导,对产生的舆论事件问题进行及时掌握并公布,快速控制信息舆论,引导其正确走向。政府部门应确保对信息发布的主导权与解释权,尤其是加大对谣言的管控力度,必要时采用技术手段与法律手段加以控制,明确把对社会舆情走向的正确控制。

加强网络舆情监测预警

在新媒体技术快速发展的推动作用下,使得当前的舆论工作难度大增,加强对信息的全面、动态监管更为迫切。在加强舆情监测预警方面,需对在对信息进行有效采集的基础上,对其进行综合分析,进而实现对整体舆情发展的动态趋势进行有效把控,并通过对舆情等级的严格划分,采用合适的手段进行引导、处理。同时,政府部门还应建立完善的应急预案管理小组,更好地根据舆情变化,制定和落实有效方案,做好对信息舆论的管控。尤其是对于谣言等虚假信息,需及时寻找证据辟谣、解释,实现对网络舆情的正确引导。此外,政府部门还需制定相应的信息预警系统,提高对舆情处理的智能化、科学化。

积极建设网络舆情的调查、解决与阐释体制

以往在对社会问题进行处理时,政府往往侧重于解决,而没能详细阐释解决问题的方式。而随着新媒体的普及,让民众得以更好更自由地发声,而这也会造成一个比较大的社会影响。所以必须要积极建设起合理的网络舆情调查、解决与阐释体制,全面了解民众的观点与看法,利用新媒体来对问题处理方式进行阐释与说明。这样一来不但能够对恶意制造网络舆情的人员进行有效打击,让网络环境得以净化,而且还能够在第一时间结合舆情来解决民众的问题,有效提高政府公信力。

积极健全互联网相关法律

这些年来虽然我国颁布了一些互联网管理的法律法规,不过在内容上还有待优化,所以导致在互联网平台上有些不法分子游走在法律的边缘,开展涉嫌违法的“擦边球”行为。而且部分现行法律条文没能充分解释网络社会中衍生出来的新现象与问题,存在一定盲区,从而导致法律约束效果下降。因此,必须要对互联网的相关法律进行优化与完善,构建起一个良好的、完善的网络法制环境,以便于在处理网络舆情事件时能够有法可依,有据可循。

对于新媒体不断发展带来的网络信息膨胀发展现状,政府部门必须对技术与网络环境变革、变化予以高度重视,并予以足够的敏感性,实现对传统管理模式、技术手段等的创新,实现对网络舆情信息的有效控制。尤其是要制定相关的预警系统实现对信息的高效收集、分析、筛选,实现对问题信息的及时处理,同时需要不断完善法律法规与相关规章制度,为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网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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