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天价片酬,越限越涨?
2021-04-29吕克
本报特约记者 吕克
在有“内娱”之称的国内娱乐圈,虽然天价薪酬早已不是新闻,有关方面也早在2017年就出台限薪令,但日前女星郑爽被爆出“一部剧片酬1.6亿、日薪208万”还是引发舆论震动。针对郑爽涉嫌偷逃税问题,上海市税务局28日晚经媒体确认正在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进行调查核实,北京市广电局也已启动对相关剧目制作成本及演员片酬比例的调查。
为何明星能轻易拿到常人工作几百年都无可企及的酬劳?制作方和播出方何以甘愿开出高价?明星又是怎样避开限薪令,用“阴阳合同”来逃避税务责任?在资本搅动下,这些都是如今“内娱”市场不为外人所知的畸形一面。
数据-利益-资本
4月26日爆出的“1.6亿天价薪酬”,其实已是郑爽和前男友张恒官司的“系列第二集”。之前男方在辩解关于孩子抚养权和2000万欠款时,就曾透露手中有关于郑爽“阴阳合同”和逃税的证据。在最新曝光的这份《倩女幽魂》项目细则中,郑爽的收入除了公示合同上的4800万,还有她实际控股公司所获的增资1.12亿,共1.6亿。以郑爽77天的拍摄时间来算,她平均日薪208万。按照限薪令的规定,郑爽4800万的片酬需缴纳40%的个人所得税。但公司增资的1.12亿不会按照这个税率缴纳——也就是说,郑爽疑似通过阴阳合同隐瞒了5000万左右的税务责任。若经税务机关查实,不仅要全额补交,还要处以四倍罚款和相关人员刑事责任。2018年范冰冰就因类似的逃税行为被处以总计高达8亿的追缴和重罚,虽然最后免于刑事追责,但演艺事业自此一落千丈。
无论中外,明星一直是备受关注的
高收入人群,经济来源通常包括片酬、广告代言和各种个人投资。小罗伯特·唐尼、“巨石”强森等好莱坞明星年收入最高可达上亿美元,但在《福布斯》等媒体和相关机构的调查、统计中,酬劳结构还算透明,且他们的确为影片在全球带来巨大票房收入。相比之下,“内娱”明星的片酬却讳莫如深,若不是这次身边人曝光合同细则,普通观众难以想象拍两个月的古装剧抵得上工薪阶层500年的收入,且还是发生在郑爽这样一个业务能力和口碑都颇为负面的女演员身上。究其背后的“数据-利益-资本”链条,早已脱离健康的影视圈规律。
谁宽容了无演技流量咖?
早在2016年,中国明星们飞涨的天价片酬就曾引发众怒,《如懿传》两位主演片酬合计1.5亿被公开点名,一些当红流量明星的开价都在亿元上下,报酬在影视剧项目投资中占据的比例高达50%至80%,远高于美国好莱坞和其他国家平均水平,严重挤压导演、编剧和其他技术部门的资源,最终导致一些制作粗糙、只剩“看脸”的怪胎作品诞生。
在业内外对这种畸形现象的广泛揭露和批评下,有关部门在2017年1月出台一系列遏制天价片酬的相关政策。2018年8月,三家主流视频网站和六家影视制作公司联合发表声明共同抵制“天价片酬”“阴阳合同”,约定演员单集片酬不超过100万,总片酬不超过5000万,这些指导政策和行业自律条款组成俗称的“限薪令”。然而,郑爽此次1.6亿“阴阳合同”发生在限薪令出台之后,也就是说,仍有制作方愿意为她开出高价,这反映出市场依然处于流量导向下,还未回归理性。在片面追求网络点播数据的状况下,拥有大量粉丝的偶像、流量明星仍然能获得倾向自己的合同条款。
在视频平台出现之前,影视剧集通常是由传统的电视台集中采购,电视台要根据广告招商预算和剧集本身的质量水准来选择。由此一来,一部剧卖出的总价也限制了演员个人片酬。然而近年来由于资本介入,一部剧是否有流量明星出演,上线后能刷出多少数据,则成为线上平台大手笔采购剧集的重要条件。这反过来导致一些明星“挟流量自重”,不仅开出更高片酬,甚至有权指定其他演员阵容。在这种本末倒置的畸形需求之下,制作方、平台方对于剧本和演技开始愈发“宽容”。等到剧集开播时,粉丝欢呼雀跃,普通观众却摇头吐槽;导演、其他演员和幕后从业者赚得不多还挨骂,男女主角们却早已上亿片酬入账。
让野蛮追捧回归理性
对于天价片酬的危害性,影视制作方并非没有预料——畸形供给下制作出的剧集,很可能不是“积压”,就是“糊了”。接手郑爽这部《倩女幽魂》的“北京文化”,去年4月就曾发布公告称亏损23亿元之多,只能把13亿购入的全资子公司、《倩女幽魂》操盘方“世纪伙伴”以4800万元的低价转手。《倩女幽魂》至今没有开播消息,制作方和平台方也只能暗自吃亏。不过,随着这几次明星天价片酬的曝光和抵制,社会上对于“演技与片酬不相称”的现象更加重视,越来越多的影视业人士和普通观众意识到,这种对流量明星的野蛮追捧亟须纠正。
说到底,演员还是需要基于表演的专业技能,是影视体系中的组成部分。“人大于戏”并不正常,早年间那些老一辈表演艺术家的敬业精神不能丢,即便做不到“德艺双馨”,也应凭借自身能力遵纪守法地获取报酬,这才有利于中国影视产业良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