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家人身险公司被监管约谈:人保健康将被采取监管措施,阳光人寿复星联合被多次“点名”
2021-04-27邢莉
邢莉
近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委员会人身险监管部(下称:人身险部)发布《关于近期开展产品监管“回头看”工作有关情况的通报》(下称:《通报》)。
《通报》称,有个别公司被多次“点名”,反映出对产品合规工作仍然重视不够,管控不严。其中,复星联合健康累计通报次数达到5次;国华人寿、德华安顾、人保健康、阳光人寿累计通报4次。
人身险部对上述5家公司下发了产品监管意见函,责令公司限期整改,并根据整改情况约谈了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和总精算师,对提升产品开发管理水平提出监管要求。
人保健康将被采取监管措施
《通报》称为充分发挥人身保险产品通报、“负面清单”等机制的长效作用,持续从严监管产品,进一步规范人身保险产品开发管理行为,人身险部近日开展了产品监管“回头看”工作。
总体来看,自2019年1月产品通报机制运行以来,各公司整体合规意识逐步提升,行业一些共性的产品问题大幅减少。但也有个别公司被多次“点名”,反映出对产品合规工作仍然重视不够,管控不严。其中,复星联合健康累计通报次数达到5次;国华人寿、德华安顾、人保健康、阳光人寿累计通报4次。
在问责方面,复星联合健康对时任总精算师和时任产品开发部门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处分和经济处罚;德华安顾对产品及法务条线部门负责人给予即时考核扣分处罚;阳光人寿对公司分管负责人、产品和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给予警告或通报批评处分;国华人寿对产品精算部门负责人及相关岗位直接责任人给予警告处分。
人身险部对上述5家公司下发了产品监管意见函,责令公司限期整改,并根据整改情况约谈了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和总精算师,对提升产品开发管理水平提出监管要求。从整改情况来看,5家公司均在期限内分析了问题原因,完成了整改工作,并书面报告了相关情况。
人保健康存在剖析问题浮于表面、人员问责流于形式等问题。结合该公司产品管理方面存在的其他問题,人身险部在进一步督促公司深入整改的同时,将对其采取限制产品报送等监管措施。
监管要求持续开展产品问题回溯整改
人身险部要求,请各公司高度重视产品通报列明的有关问题,继续做好人身保险产品开发管理工作:
一是压实产品开发管理主体责任。各公司应当高度重视产品开发管理工作,主要负责人要带头提高合规意识,总精算师要切实履行职责,严格遵守监管要求,杜绝侥幸心理,做好产品开发的流程和内容管理,进一步完善内部考核奖惩机制,确保产品开发管理的主体责任层层压实。
二是持续开展产品问题回溯整改。各公司要进一步对照新版“负面清单”及相关监管要求,对所有在售保险产品定期开展梳理自查,通过有效回溯方式,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有效防范产品风险,维护消费者权益。
三是切实提升产品开发管理水平。各公司应当充分利用自查整改的工作成果,深入剖析问题,总结经验教训,完善产品开发管理的长效工作机制,不断提升产品开发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水平,有效改善产品供给质量,推动业务高质量发展。
人身险产品监管持续从严
近期,关于规范人身保险公司产品开发管理行为,防范人身保险产品风险方面的监管持续加强。
2020年以来,银保监会人身险部多次通报了人身保险产品及监管报告报送有关问题,相关公司涉及的长险短做、续保约定不合理、产品费率厘定存在较大利率风险等问题被点名。
2021年1月20日,为进一步规范人身保险公司产品开发管理行为,防范人身保险产品风险,切实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中国银保监会人身险部印发了《人身保险产品“负面清单”(2021版)》,在人身保险产品问题通报制度的基础上,建立人身保险产品“负面清单”机制,每年定期发布人身保险产品“负面清单”,不断强化信息披露作用,进一步提升产品监管的透明度和有效性。
结合产品日常监管、产品问题通报等工作,银保监会人身险部在2018年人身保险产品“负面清单”的基础上,汇总编制了人身保险产品“负面清单”2021版。要求各公司认真对照新版“负面清单”,对在售保险产品进行梳理自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同时,要求各公司应当在日常产品开发管理工作中,严格按照监管规制、“负面清单”等监管要求,认真做好产品开发、销售、回溯等全流程管理,切实承担产品管理的主体责任,不断提升经营管理能力。
银保监会表示,下一步将持续从严监管产品,充分发挥产品通报、“负面清单”等机制的长效作用,定期开展产品监管“回头看”,对通报次数多、问题屡查屡犯的公司,采取包括监管约谈、监管问责并公开披露处理结果等一系列监管措施,持而不息规范公司产品开发管理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