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农场适度规模经营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2021-04-24毛德敏
毛德敏
(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新疆 昌吉 831100)
杜志雄(2020)提出,家庭农场实现综合效益提升的首要关键在于适度规模经营。适度规模经营是实现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的基础[1]。
中国最适宜、最合宜的农业经营主体,主要是适度规模化的家庭农场[2]。可见,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与农业现代化进程的推进,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将成为未来农业经营的主体,也是适度规模经营的主要实践者。积极鼓励家庭农场适度规模经营,不仅能促进家庭农场自身经营效益的提升和农业绿色发展,也有利于推进农业现代化和乡村产业振兴,促进小农户与农业现代化的有机衔接。
因此,十三五期间,从中央到地方分别出台一系列促进家庭农场发展的政策,各地家庭农场数量有了大幅提升。但是,随着经济进入高质量发展,家庭农场面临的经营困境成为阻碍其适度经营的关键。
本文通过实地调查与访谈,了解新疆家庭农场(以种植业为主)经营中存在的困难及阻碍家庭农场适度规模经营的原因,有针对性的提出发展家庭农场适度规模经营的对策。
1 样本家庭农场主基本信息
通过实地调查与访谈,收集到新疆41家家庭农场的相关信息,包括家庭农场主基本情况、农场基本情况和农场经营情况。调查的家庭农场中有51.22%的经营模式是纯农业,46.34%是以农业为主,兼有非农,只有一家农场是以非农业经营为主,因此,本文中的家庭农场主要指种植类家庭农场。
1.1 农场主性别与年龄特征
从性别结构来看,被调查的家庭农场主中,男性农场主的数量较多,占85.37%,基本与合作社负责人男性占比持平,但远高于农户中男性占比(70.18%),而女性农场主占比仅为14.63% ,说明在农业生产中男性仍然居主导地位。
从年龄结构来看,家庭农场主年龄在30岁以下的人员占比仅为4.88%,低于合作社和农户中该年龄段的占比,这也说明从事农业的年青人越来越少。被调查的家庭农场主年龄主要集中在31~50岁之间,其中31~40岁、41~50岁的人员占比均为36.59%,介于合作社与农户之间,但是61岁以上的人员占比却达到9.76%,反而是三者之间最高的(表1)。
表 1 不同经营主体年龄特征
1.2 文化程度
从文化程度来看,家庭农场主的文化水平比农户有了较大提高,被调查者的最低文化程度是初中,占样本总数的39.02%;文化程度是高中(中专)的人员占36.59%,高于合作社和农户中高中(中专)人员的占比;大专及以上的人员占被调查家庭农场主的24.39%,高于农户4个百分点(表2)。这说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文化水平高于农业经营者的平均水平。
表 2 不同经营主体文化特征
1.3 培训及从业经历
从农场主参加的农业技能培训次数来看,有53.66%的家庭农场主最多只参加过2次培训,参加农业技能培训在3~5次的农场主占被调查农场主的34.15%,参加农业技能培训在3-5次的农场主占12.19%(图1)。说明多数家庭农场主主动参加农业技能培训的次数较少。从从业经历来看,被调查农场主中有29.27%的人员曾经有过村干部的经历,这部分的农场主对新事物的接受能力相对较强,有一定的想法。
图 1 农场主参加农业技能培训情况
2 农场的基本情况
2.1 经营规模
被调查的家庭农场中,有73.17%的家庭农场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还有26.83%的家庭农场未登记注册。从事纯农业的有21家,占51.22%,19家以农业为主,兼有非农经营。家庭农场最大经营面积为5 000×667m2, 最小经营面积为20×667m2,平均经营面积为920×667m2。其中家庭农场经营面积在1 000×667m2以上的占26.83%,(500~1 000)×667m2的占24.39%,(200~500)×667m2的占24.39%,(50~200)×667m2的占19.51%,而经营面积在50×667m2以下仅占12.19%。
表 3 家庭农场经营规模
2.2 土地流转情况
被调查的家庭农场中有58.54%的家庭农场有过土地流转的经历,从其土地流转的原因来看,家庭农场自有耕地少、想扩大规模、便于现代化农机作业是家庭农场租入土地的主要原因(图2)。家庭农场主认为适当地扩大经营规模可以提高家庭农场经营收入,因此想通过流转土地方式扩大经营面积。
从土地流转来源看,由于地缘优势,向本村村民流转土地成为家庭农场的首选,这一比重占被调查家庭农场的66.67%,有37.5%家庭农场选择向本村村集体流转土地,选择向外村流转土地的占29.17%,向亲戚流转土地的占25%(图3)。从土地流转方式来看,家庭农场主要通过传统的租赁方式流入土地(62.5%),而通过转包方式、转让方式流入土地的分别占41.67%和25%(图4)。
3 家庭农场经营存在的困难
3.1 家庭农场经营困难
在问及目前家庭农场经营存在的困难时,农场主缺乏资金、种地不赚钱、土地基础设施差是家庭农场经营面临的最大困难,分别占被调查人员的68.29%、58.54%和48.78%(图5)。
图 3 家庭农场土地流转的来源
图 4 土地流转方式
农场主普遍反应,缺乏资金是家庭农场经营面临的最大困难,而农产品价格不稳定,纯收入较低,导致资金积累不足,资金缺口扩大。由于自有资金有限,筹资主要依靠银行贷款,但仅依靠银行贷款并不能满足生产经营的需要,有时还需要通过民间借贷进行筹资。如何解决经营中的资金困难成为家庭农场主最关心的问题。由于部分家庭农场经营所在地道路条件差,农田水利设施不完善,农场经营用水用电不方便,也给农场经营带来一定的困扰。另外,当地政府没有针对家庭农场出台相关扶持政策(43.9%),家庭农场缺乏农技指导(36.59%),家庭农场的农产品缺乏市场(31.71%),也是部分家庭农场经营中存在的较大困难。
3.2 阻碍农场发展的原因
从阻碍家庭农场发展的原因来看,排在第一位的是缺乏资金(68.29%)。农场的日常经营、土地流转、生产资料的投入等都需要资金,调查显示,有97.56%的家庭农场主有想过要改变目前农场经营情况,但是由于筹资能力有限,心有余而力不足,因此,缺乏资金成为制约农场经营发展的最关键因素。排在第二位的是生产成本上升(53.66%)。
图 5 家庭农场经营的困难
图 6 阻碍农场发展的原因
近几年,农资和劳动力价格都略有上涨,尤其是2020年受疫情影响劳动力更为紧缺,农资价格涨幅也高于往年。生产成本的上涨缩减了家庭农场的经营利润,减缓了资金积累的效率,进而影响了家庭农场的发展。地租高(51.22%)和农产品价格波动大(51.22%)是阻碍家庭农场发展的第三个原因。近几年,随着土地流转价格的上涨,摊薄了平均利润,另一方面,如果要扩大农场经营面积,地租的上涨也使租入土地的资金需求量增加,这无疑是加重了家庭农场主的经济负担。农产品价格市场化以后,农户只能被动接受农产品价格,无力抵抗由于农产品价格波动大带来的风险,这也打击了家庭农场想要改变现状的信心。除了以上原因外,没有政策支持(39.02%)和自然灾害多(39.02%)(图6)也成为阻碍部分家庭农场发展的原因之一。虽然2019年和2020年,农业农村部分别发布了《关于实施家庭农场培育计划的指导意见》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高质量发展规划(2020~2022年)》,但是调查中发现,各县市并没出台具体的针对家庭农场发展的政策文件,国家出台的相关优惠扶持政策还没有落实到地方,因此使部分家庭农场暂时无法享受政策支持。农业生产面临的风险除了市场风险以外,最大的风险就是自然灾害,近几年霜冻、大风、冰雹等自然灾害频发,重播、减产现象增加,导致农业生产规模增加的同时,农业收入却不一定有保障。
4 家庭农场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的对策
4.1 多方协作解决融资难
财政部门应逐步加大对家庭农场的支持力度,在家庭农场基础设施建设、绿色产品认证、标准化农田建设、农资农机购买等方面给予适当政策倾斜,在奖补范围中加入家庭农场,提高农场主经营的积极性[3]。在耕地和农村宅基地完成确权的基础上,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不断满足家庭农场的信贷需求。鼓励金融机构开展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和农产品订单贷款,并在贷款额度和贷款期限等方面适当放宽条件。农业部门要鼓励家庭农场采用股权合作方式进行融资,一方面可以吸引外来资金和周边农户土地入股,缓解家庭农场资金压力,另一方面通过合作的方式,可以增强家庭农场抗御风险的能力,减少经济损失。
4.2 多角度提升家庭农场生产经营能力
一是完善土地流转机制,在县乡建立土地流转服务中心。积极引导农户向家庭农场、合作社等经营主体流转土地,规范土地流转手续、宣传普及土地流转政策与法规,维护土地流转双方合法权益,稳定土地流转关系,鼓励家庭农场进行适度规模经营,提升其经营效率。另外,土地流转租金可以尝试“实物计租、货币结算”方式,实现租金收益共享、风险共担,这也有利于降低家庭农场地租成本。
二是提升家庭农场主的综合素质。杜志雄认为家庭农场主的综合素质是加快实现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的关键[1]。因此,首先要落实落细家庭农场培育制度,做好分类指导培训和定期跟踪服务,提高家庭农场主经营管理水平;其次要根据家庭农场经营需要,对其进行技术培训与帮扶,引导家庭农场应用先进生产技术,树立规模经营、绿色经营理念,通过节水、减肥、控药降低生产成本。
三是搭建多主体交流平台。通过青年农场主、合作社带头人、职业经理人培训项目,建立农场主、合作社、职业经理互助交流平台(例如微信群和通信录等),扩大农场主的交流范围,促进农场主在经营管理、产品销售、生产技术、政策信息等交流与合作。实践证明,新疆农职院搭建的青年农场主微信交流群,在促进产品销售与解决生主技术等方面发挥了一定的作用。
四是鼓励家庭农场合作。通过农场主交流平台,有利于信息互通和资源互补,促进不同经营类型的家庭农场开展合作经营或是联合经营,这样有利于降低农业生产资料购买价格,提高家庭农场经营收益。政府应该鼓励家庭农场与合作社或农业企业进行合作,提升其产业融合能力,促进家庭农场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