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台县严把“四关”强化屠宰企业监督管理
2021-04-23
为做好屠宰企业监管工作,确保群众吃上“放心肉”,高台县严把生猪屠宰“四关”,对辖区内宰场进行常态化监管,确保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一是建机制,严把入场检疫关。全县选派5名官方兽医进驻生猪屠宰企业,驻场开展24小时轮班检疫工作,坚持两重检疫机制,即:生猪入场前必须经产地检疫人员检疫合格出具产地检疫合格证明,屠宰场驻场官方兽医再次核验证物并检疫检测合格后,生猪运输车辆经消毒通道消毒后才能入场。驻场检疫人员严格执行驻场检疫各项工作制度,对入场待宰的生猪开展“非洲猪瘟”检测、查验头数、核验《动物产地检疫合格证明》《动物及产品运载工具消毒证明》等工作,严禁不合格生猪和非洲猪瘟检测阳性猪入场。
二是严流程,严把疫病检测关。严格流程,强化屠宰企业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在保证个人防护条件具备的前提下,由屠宰企业专业技术人员采集猪血样、尿样进行抽样自检,官方兽医按屠宰检疫规程进行抽检,经自检和抽检合格后,对生猪进行屠宰;同时,对宰后的动物产品胴体、内脏、寄生虫等再次进行检测,经检测合格后,加盖肉品品质检验印章和检疫合格验讫印章,并签发检疫合格证明。今年以来,已累计开展瘦肉精检测51批次104头份,非洲猪瘟检测309批次1 228头份,经检测,全部合格。
三是全方位,严把疫病监测关。拓宽动物疫病收集来源渠道,广泛收集疫病流行、暴发、发病和死亡等资料信息,注重动物疫病监测资料收集的完整性、连续性和系统性,组织8个镇畜牧兽医工作站技术人员,深入农户圈舍收集掌握可能出现的病源情况,及时上报疫情月报。同时,积极收集下发国家、省市部门相关动物疫病监测信息,结合县情,综合分析,出台了《重大动物疫情防控预案》,全力筑牢全县畜牧业安全生产防线。
四是压责任,严把无害化处理关。督促屠宰企业严格落实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第一责任人责任,对于检验不合格的批次猪肉,立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同时,做好无害化处理记录和相关数据、信息上报工作;积极落实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补贴政策,加强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财政补贴资金管理,严格执行申报审核程序和材料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档案,确保申报无害化处理补贴证据材料完整可查,力促进无害化处理补贴工作规范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