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渝协同立法首个项目出成果优化营商环境按下法治“加速键”
2021-04-22宋婷婷
宋婷婷
2021年3月31日下午,重庆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重庆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而此前,《四川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已于3月26日在四川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通过。
这标志着,川渝协同立法首个项目出成果。据悉,两部条例将于今年7月1日起同步施行,将为川渝两地的营商环境提供重要的法治保障。
落实新战略定位 推动高质量发展
为何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将制定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列为川渝两省市人大常委会协同立法的第一个项目?重庆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副主任黎藜在解读条例时说,这主要基于三个方面的考量。
“首先,党中央和国务院对优化营商环境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黎藜介绍,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围绕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2019年10月,国务院颁布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确立了优化营商环境的基本制度。为了贯彻中央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新要求,落实国务院行政法规,有必要结合重庆市实际制定地方性法规,切实发挥地方立法细化、补充、创制的作用,打通法律和行政法规实施“最后一公里”。
其次,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期待立法保障更加有力。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是新时代国家重大战略之一。党中央作出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重大战略部署,要求提供更高质量的立法供给,以地方立法有效破解区域发展中的共性问题,进而推动形成公平、协调、开放、共赢的发展格局。同时,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地方要“围绕区域发展战略和特点做好协同立法”,因此,川渝两省市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协同立法,正是回应和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要求的务实举措。
黎藜还表示,重庆市优化营商环境中的相关问题也亟待立法予以规范。近年来,重庆市优化营商环境取得明显成效,但市场主体反映强烈的一些痛点难点堵点仍然突出,有必要坚持问题导向,针对问题立法、立法解决问题。同时,重庆被纳入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价备选城市,正是一次难得的契机,需要全面对标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价标准,国家层面也给予了多项改革试点和授权,重庆市也结合地方特色出台了大量创新举措。
截至去年底,重慶市在聚焦企业全生命周期,围绕减环节、缩时间、提效率、降成本,持续优化深化开办企业、办理施工许可等重点领域改革,出台了政策文件120余个,积累了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这些都亟待通过制定地方性法规,把相关工作措施予以上升固化,更好发挥立法的引导、推动、规范、保障等作用,充分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加快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
因此,制定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对于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更好地适应重庆战略定位、发展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坚持民主立法 反复修改完善
回顾整个立法过程,重庆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邹钢坦言:“艰难,经过了无数次协调。”
2020年7月,经川渝两省市党委批准,两省市人大常委会签订了《关于协同助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合作协议》,明确将优化营商环境立法作为两省市协同立法的首个项目。
8月,市人大常委会将《重庆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从2020年立法计划的预备项目调整为审议项目,组建了由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领导任双组长的立法领导小组,抽调精兵强将加速调研起草工作。市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制工委会同市人大财经委在条例草案起草阶段提前介入,找准问题、理顺结构、协调部门,并赴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开展了协同交流。
9月24日,重庆市市长唐良智主持召开市政府第112次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条例草案。
会后,市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制工委坚持民主立法,通过座谈会、论证会、实地调研、书面征求意见、挂网公开征求意见等方式,进一步开展了系列调研论证。一是将草案文本征求市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基层立法联系点、社会公众意见;二是开展企业专题调研,广泛听取各类企业、行业协会、商会、企业家的意见建议;三是开展司法系统专题调研,听取法院系统、检察系统、公安系统以及律协对草案的意见建议;四是召开部分区县人大常委会座谈会,听取了八个区人大常委会对草案的修改意见建议。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和主任会议的安排,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于2020年11月16日召开第三十一次全体会议,对草案进行了审议,并形成了提请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的条例草案(一次审议稿)。
2020年12月,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对草案进行了第一次审议。在这一次会议上,常委会组成人员普遍认为,制定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有利于平等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与四川省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协同立法,有利于落实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国家战略。同时,常委会组成人员也提出了一些具体修改意见和建议。
对此,市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制工委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司法局、市工商联等部门和单位对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进行了梳理研究,并结合草案一审前调研收集到的七个方面的问题及建议,对草案进行了修改,形成了二审修改稿;组织市经济信息委、市市场监管局等18个部门和单位召开论证会,赴重庆破产法庭听取对二审修改稿的修改建议。在此基础上,形成了二审征求意见稿。
市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制工委还会同四川省人大法制委专门听取西南政法大学、四川大学、西南财经大学、重庆大学、西南大学等川渝高校对川渝两地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意见建议;征求在渝全国人大代表、市人大代表、市政协社法委、市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和单位、民主党派、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部分企业家、基层立法联系点等方面意见建议,与四川省人大法制委共同对草案反复探讨、修改、调整。
2021年3月,经市五届人大法制委员会第三十六次全体会议审议,形成了提请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的条例草案(二次审议稿)。
3月31日,条例草案经重庆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
突出地方特色 注重川渝协同
“《重庆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是川渝两地人大常委会助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积极推进的首个协同立法项目。条例坚持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重点在保护市场环境、优化政务服务、规范监管执法等方面作出规定,并就川渝两地协同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联动、制度对接密切合作,为打造一流的营商环境,推动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加快对条例要求的相关法规配套措施的制定,加大宣传力度,切实推动法规的有效实施。”重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轩在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闭幕式上的讲话中指出。
条例主要聚焦“企业视角”,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市场环境;聚焦“放管服”改革成果,为市场主体提供规范、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聚焦立法、执法、司法、普法与法律服务各环节,发挥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法治保障作用;聚焦协同立法,助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
条例针对中小企业扶持发展保护、针对“新官不理旧账”等不诚信问题、针对市场主体反映的公用事业服务方面问题、针对行业协会商会乱象、针对融资难融资贵等市场主体反映突出的问题进行了回应。条例还将重庆市在推进“放管服”改革、投资审批制度改革、建设工程审批改革、电子政务建设等领域的工作措施、经验做法上升为条文中的具体规定。同时,对照世行指标提炼工作措施,并体现在具体条文中。
回顾此前的立法推进过程,注重川渝协同、凝聚双方共识更是得到充分体现。
据了解,在川渝协同立法过程中,两地人大常委会采取了多种协同形式,包括立法方式的協同和立法内容的协同。市人大常委会从立法进度、文本框架、规范内容等方面与四川省人大法制工作机构加强交流、畅通信息,互相借鉴。
如去年8月,重庆市人大常委会与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就优化营商环境协同立法工作召开座谈会,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营商环境建设为重点,就如何通过协同立法,形成要素自由流动的统一开放市场,持续优化区域整体营商环境进行交流。在深入分析两地营商环境实际情况的基础上,两地人大采取双方商定基本原则,共同研究讨论立法难点、创新点,积极配合、互相支持,实现了“立法文本协商起草、立法程序同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