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应对经济责任审计组织结构和运行模式的五大转变
2021-04-20
2019年7月7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央企集团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以下称为《规定》),对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内容、方法和要求等都提出了新的要求,为新时代开展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提供了重要遵循。经济责任审计是强化干部管理监督、规范权力运行的重要措施,需要不断优化审计工作,提高审计质量。
《规定》明确了党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强调要容纠并举、客观公正地做好审计评价工作,强调应以任中审计为主,不再突出有离必审,明确了经济责任审计的聚焦内容和责任界定,要求加大经济责任审计成果运用的力度。《规定》实施以来,经济责任审计组织结构和运行模式出现五大转变。
一是审计工作方式由传统审计向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审计转变。信息化是审计工作的必由之路,是审计人员必须练就的基本功,要毫不犹豫地强力推进大数据审计、远程在线审计、人工智能审计。为应对这一转变,要在企业内部优选人才、抽取计算机骨干和业务骨干,组建“大数据”专业团队,深入研究探索信息化审计方式方法。要对现有的审计集成系统全面优化提升,在审计管理信息系统中完善计划管理、项目管理、审计查证等多个管理模块,形成审计管理工作的重要支撑平台。还应将多年来审计实践中零散的、无序的数据予以梳理、沉淀、显化,借助信息化手段,构建以审计典型案例库、审计条法库、查证指引库、审计发现问题库为主要内容的基础数据库,为审计人员开展审计工作提供数据支撑。审计部门可与企业内部生产建设、经营管理等业务部门搭建信息化数据接口,并全口径开通查询权限,实时获取海量信息数据,提升审计查证效率。
中国石化审计人员与俄罗斯石油公司相关人员在股东方联合审计项目现场。万州亮 摄
二是审计人员组织结构由单一化向多元化转变。为应对这一转变,应努力实施专业主审制。废除审计组习惯使用的万能型主审,审计组按专业细分为若干专业审计小组,平行设置多名专业主审,通过压实专业主审责任,将万能型主审身上的压力层层分解、传导至每个专业主审和小组成员,审计人员责权利更加清晰,促进问题查深查透。实施审计组长负责制。审计组长负责组织审前调查并编制审计实施方案、组织实施现场审计并落实聚焦主要矛盾和深挖细究的要求、审查确认审计底稿、组织编写审计报告,并对审计项目质量负直接责任(第一责任),进一步压实审计组长责任。还应推行兼职审计专家制度。现有审计队伍的专业背景大多以财务会计为主,迫切需要吸纳更多工程投资、市场营销、物资采购、企管法律等专业的人才加入审计队伍,改善审计队伍的人员结构,以适应审计工作的范围和内容扩展的新要求,促进业审融合。
三是审计运行模式由橄榄型向哑铃型转变。为应对这一转变,首先要做强做大审前调查工作。综合运用企业内部各类业务信息系统和“天眼查”等企业外部信息查询系统,采集源头数据,进行“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综合性分析,挖掘梳理疑点线索,在审计现场开展精准审计。其次要压缩审计现场时间和人数,要求审计人员带着问题疑点和线索到审计现场,聚焦主要矛盾,对重大问题集中力量查深查透;对无实质性影响的问题果断舍弃,不断提升现场审计质量和工作效率。最后应狠抓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要把整改工作放在重要的位置,推行整改专岗负责制;建立健全整改台账管理、问题推送和整改协调联动、整改过程跟踪、问题整改复审、整改销号等整改机制;严格遵循整改责任未明确不放过、整改措施不具体不放过、整改效果未显现不放过的原则。
四是审计查证成效由注重规模向要求质量转变。为应对这一转变,要将“五个聚焦”作为审计目标,以企业党组重大决策部署、化解重大风险、减少损失浪费、促进增收节支和提升管理水平为五大聚焦点,重点关注重大经营管理风险和经济效益流失点,牢牢把握经济效益这一根本宗旨。要推行审计周报制度。现场审计时审计组每周汇报审计发现问题和疑点线索,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风险和重要问题随时请示报告,确保审计部门及时指导掌控审计项目进展情况。实行过程督导制度。审计部门专业处室及时跟踪审计项目进展情况,对比周报反映结果和审计实施方案确定的疑点和线索,有重点地进行过程督导,解决疑难问题。
五是审计成果运用由独自反应向链条效应转变。内部审计部门独立开展审计监督仍有局限性,要加强同纪检监督、财务等部门的联动,形成链条效应,充分挖掘企业体制、机制、管理等方面的薄弱环节和问题根源,促进审计成果最大化。一要对审计发现的重大问题,以专题报告形式及时向企业领导报告,服务领导决策和企业发展。二要定期汇总审计发现问题,向企业领导、相关业务职能部门进行问题推送,发挥协同联动效应,督促问题整改。三要定期通报查出的典型性问题或重大违规违纪问题,促使各级领导干部引以为戒,促进依法合规经营。四要组织人事和纪检监察部门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考核、任免、奖惩被审计领导干部的重要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