险企应战双碳风口
2021-04-19雷赛兰
雷赛兰
日前,中国太平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中国太平”)斥资22.5亿元入股中国核电(601985.SH),新晋为二股东。此举被中国太平认为是发挥保险资金长期稳定优势,支持“双碳”(即“碳达峰”“碳中和”)国家战略实施的又一重要实践。事实上,今年以来,已有不少险企布局绿色保险业务,助力“双碳”目标的实现。
在业内专家看来,实施“双碳”目标,对于保险业来说机遇远大于成本,绿色金融发展期间,各类主体均感受到不确定性因素,这为保险业发展提供更大施展空间,保险资金也可匹配合适的中长期绿色投资项目。对于“双碳”目标而言,保险可以发挥风险转移功能,提升从事绿色生产经营活动主体信用,降低融资成本,促进经济社会绿色转型。
值得一提的是,以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下称“环责险”)和巨灾保险为主要险种的传统绿色保险产品发展已有多年,仍存在市场规模小、覆盖率低、赔付少等问题。随着绿色保险涵义丰富,保险机构将面临更多产品设计、承保、理赔等方面的挑战,保险业内人士建议保险机构加强招募气候和环境领域的专业人士,与来自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气候专家合作;明确统计标准、整理已有数据、收集好新数据,建设好国内的数据基础设施。
险企布局“双碳”频作为
4月7日,中国太平官方微博发布公告称,旗下太平人寿委托太平资产以22.5亿元成功参与中国核电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投资入股后,中国太平在中国核电的股权占比为3.21%。
而这恰是在今年3月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扎实做好“双碳”各项工作后,中国太平通过险资助力该目标的具体落地动作。
“双碳”目标是中国在第75届联合国大会上提出的阶段性任务,即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于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该愿景下,2021年1月,银保监会也将绿色保险列入2021年八项重点工作的首要任务。
对于此次入股动作,中国太平直言,“新型能源核发电是一种低排放、高效率的新型能源,具有环境友好、高效稳定、年发电小时数高、经济性好等多重优势,作为零碳排放的电源类型,核能发电对于‘碳达峰‘碳中和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中国太平入股中国核电,充分发挥了保险资金长期稳定的优势,是保险资金支持国家战略实施的又一重要实践。”
太平人寿也向《财经》记者表示,“目前,太平人壽正在通过保险资金投资支持国家‘双碳战略,投身国家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的宏伟目标,积极助力国家‘双碳目标的实现。”
《财经》记者注意到,1月5日,中国核电发布《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共发行18.9亿股股份,每股4.02元,募资约76亿元,主要用于核电项目建设。其中,太平资产获配5.6亿股股份,出资22.5亿元。股票发行后,太平人寿-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22L-CT001沪新晋为中国核电第二大股东。
对于此次投资的预期收益,以及下一步太平人寿是否将长期持有中国核电股票等问题,《财经》记者亦向太平人寿进行采访。太平人寿方面回应,“相关问题涉及公司内部敏感信息,不宜对外披露。”
事实上,近年来,保险机构正在不断通过债权投资计划、股权投资计划等直接投资方式和投资绿色债券等间接投资方式支持绿色金融发展。保险资管协会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9月底,保险资金实体投资项目中涉及绿色产业的债权投资计划登记(注册)规模达9646.65亿元。
需要注意的是,除了险资支持“双碳”目标外,保险机构还在其他领域开始探索。譬如,在浙江,中国大地保险制定绿色保险项目经理制度,配套专业背景管理人员和专项激励方案,构建以绿色保险为核心的绿色保险产品体系。鼎和保险将服务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作为重要战略任务,重点加大降水指数保险、光伏保险、充电桩绿色金融产品的创新力度。
发展机遇大于成本
从“双碳”目标来看,一方面,保险业将发挥资产端和负债端优势,助力这一目标实现;另一方面,“双碳”目标的实施,将拓展保险业发展空间,促进保险机构向绿色管理方向转型。
中国社会科学院保险与经济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王向楠向《财经》记者指出,“保险能够发挥风险转移功能,为从事绿色生产经营活动的主体降低风险成本,助力各类绿色技术的研发和应用。同时,保险业聚集了大量资金,发挥资本这一要素的作用,促进经济社会转型。此外,保险业积累了大量关于灾害事故损失的资料,并有数据颗粒度和平稳性上的技术优势,能够支持各领域管理转型中的风险。”
从资产端看,华福证券首席经济学家鲁政委曾表示,保险资金具有期限长、追求稳定收益等特点,绿色投资项目多是中长期项目,因此,从资产负债管理的角度,保险资金是非常适合进行绿色投资的资金。
从负债端看,朋友保科技创始人、精算师陈麒百向《财经》记者指出,保险产品可以帮助银行等贷款机构缓释风险,一定程度上提升绿色项目借款机构信用,间接助力“双碳”目标的实现。举例来说,金融机构为光伏电站主贷款,希望的是借款方能用未来发电收益来偿还全部或部分贷款金额,但光伏电站发电量由于天气、发电效能等原因存在不确定性,导致还款能力也有不确定性。如果保险机构能够承保光伏电站发电量不确定风险的话,对于银行来说,其风险就会相对可控,也就更乐意降低利息贷款给相关企业。
对“碳达峰”“碳中和”有重要作用的核能发电项目,是险企着重布局的领域之一。图/新华
反向来看,王向楠认为,实施“双碳”目标对保险业来说,机遇远大于成本。因为出现的新产业、新技术、新活动、新关系等均亟需风险管理和保险保障,各类主体也均感受到了一类重要的不确定性因素,这给保险业很大的施展空间。
不过,王向楠提示到,未来保险业在绿色投资活动以及一些承保活动中会有约束,主要是减少来自高污染、高耗能、高排放等领域的业务,会承担阶段性的调整成本。
绿色保险定义重构
事实上,绿色保险并非新鲜词汇,其历史由来已久,但涵义早已褪去原本面貌,被时代赋予新的内涵。
2007年年底,原国家环保总局和原保监会印发《关于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正式拉开绿色保险的序幕。次年2月,针对该《意见》,时任原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的潘岳表示,“绿色保险,是继绿色信贷之后出台的第二项环境经济政策。”这句话中,绿色保险即是环责险。
同时,银保监会对绿色保险也有相关解释。其官网“消费者保护”栏目于2013年发布的信息显示,环责险为企业发生污染事故对第三者造成的损害提供保障,俗称“绿色保险”。
不过,2016年8月,央行和财政部等七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明确,绿色保险是支持经济向绿色化转型的金融工具。
对于绿色保险,七部门提出三项意见。一是在环境高风险领域建立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下称“环强险”)制度;二是鼓励和支持保险机构创新绿色保险产品和服务,建立完善与气候变化相关的巨灾保险制度;三是鼓勵和支持保险机构参与环境风险治理体系建设。其中,在第二项意见中,鼓励保险机构研发环保技术装备保险、针对低碳环保类消费品的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保险、船舶污染损害责任保险、森林保险和农牧业灾害保险等产品。由此来看,绿色保险的概念已渐渐不能等同于环责险。
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副院长施懿宸曾著文称,狭义来看,国际上较具有代表性的绿色保险以环责险和巨灾保险为主。广义而言,国际金融市场尚未针对绿色保险制定统一的定义标准,这表明了绿色保险产品还存在着广阔的探索与创新发展空间,而绿色保险的概念也需要在更多的研究与实践中被定义及完善。绿色保险可以被引申到更为广阔的领域。
王向楠也认为,绿色保险是绿色理念和保险行动的结合,其范围明显大于环责险。一是在承保环境风险上,绿色保险不仅关注投保主体的污染责任,也关注其碳排放责任,甚至将更多包括对环境变化带来影响的应对责任。二是在整个承保活动中,既要加大对气候变化造成灾害事故损失的承保,也要积极为节能减排做得好的主体或活动提供服务,同时,通过费率机制力所能及地促进高碳排放主体的转型。三是投资时,加大对绿色产业的投资,而减少对高污染、高耗能领域的投资。
破除传统产品桎梏
聚焦至传统绿色保险产品层面,环责险、巨灾保险等为主的绿色保险产品推行已有多年,但表现不尽如人意。
据了解,环责险早于20世纪60年代在英美等发达国家实行,中国环责险在20世纪90年代萌芽。但到了90年代中期,因产品类型较为单一、投保覆盖率较低、费率较高、赔付较少等问题,相关产品陆续退出市场,这一实践趋于停滞。
随着环责险《意见》出台,2008年,国内开始在危险化学品企业、石油化工企业、危险废物处置企业等重点行业和区域开展环责险试点示范工作。
为应对环境风险严峻形势的迫切需要,2013年,原保监会等部门又出台相关文件开始执行环强险试点工作,涉重金属企业等三类环境高风险行业需强制投保,由此,环责险走上部分强制的道路。此后,国务院也曾发文鼓励在高风险领域建立环强险制度,生态环境部审议通过环强险管理办法。
然而,已有多位专家曾表示过类似观点,现阶段中国环责险制度相关文件以国务院、生态环境部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为主,法律位阶相对较低。由于缺乏上位法依据,地方生态环境部门开展自下而上的试点工作长期面临投保积极性不高、强制手段无法可依、合法性和公正性易受社会质疑等困境。
数据上看,2020年12月,国际环保组织绿色和平组织发布的《中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问题与分析》显示,经过10余年发展,中国已有31个省区市开展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但直至2017年,环责险投保企业数量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比例仍不足5%,环责险保费收入占责任险保费收入不足1%,保险费率高于一般责任险平均保险费率。银保监会数据显示,2020年,中国责任险保费901亿元,占总财险保费收入的6.63%。
两会上,国寿集团董事长王滨也表示,“我国环责险经过多年探索,发展初见成效,但仍面临保费规模小、覆盖率低、产品单一、企业投保和保险机构展业意愿不强等问题,保险机制在国家生态环境建设中的优势与作用还远未发挥充分。”
巨灾领域,2012年,中国开展巨灾保险首批试点工作,至今已有近9年光景。然而,在银保监会首席会计师马学平看来,中国巨灾险还处于起步阶段,保险赔付占灾害损失的比重远远低于国际平均水平。责任保险发展不足,所占比重明显低于欧美发达国家、
瑞士再保险《Sigma》杂志2020年第二期发布的数据显示,欧洲、南美、大洋洲、北美洲等地,巨灾造成的损失中保险赔付占比在40%以上,而在中国,巨灾赔付占比不足10%。
陈麒百直言,“像上述提到的发电量保障类的绿色创新保险其实涉及的领域较广,保险公司想要承保这类绿色创新保险,存在不小考验。因为,这类保险是跨界程度很高,承保机构除了要懂保险核保、精算等保险专业知识外,还要了解光伏领域的业内知识,同时也考验保险机构的科技支撑能力。”
王向楠指出,目前来看,保险机构对行业外的资料,不够重视收集和整理,不够了解全局情况,对保险业内的数据,也缺乏整合,可利用性不高。建议保险机构加强招募气候和环境领域的专业人士,与来自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气候专家加强合作;明确统计标准、整理已有数据、收集好新数据,建设国内的数据基础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