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农技推广高效协同创新研究*
——基于机制视角
2021-04-18张萌付长亮
张萌,付长亮
(1. 农业农村部南京农业机械化研究所,南京市,210014; 2. 农业农村部科技教育司,北京市,100125)
0 引言
农业技术推广是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关键环节,是科技兴农的重要途径[1]。长期以来,作为农业技术推广主体的基层农技推广体系,示范推广了大批先进适用的科技成果,承担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公共服务任务,为我国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一方面,基层农技推广机构、农业科研院校、社会化服务组织等示范推广了一大批农业重大品种、关键技术和重要模式,为支撑农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提供了有力支撑,跑好了“农业科技最后一公里”。另一方面,基层农技推广机构认真做好农产品生产过程中的检验、检测、监测咨询技术服务,加强农业投入品使用的监测服务,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从严把好了“农产品质量安全门”。另外,基层农技推广机构认真开展植物病虫害、动物疫病及农业灾害的监测、预报和预防,努力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植物疫情,一直坚守着“动植物疫病防控边境线”。基层农技推广机构特别是乡镇农技推广机构还承担了市场化组织不愿意、也难以长期承担的基础性长期性农业服务,如宣贯农业补贴、价格收储、生态补偿等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组织开展耕地质量、土壤墒情、作物苗情等信息的采集报送等,为我国农业农村事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基础支撑。但是,也要看到我国农业经营模式在不断发生变化,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大量涌现,农业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程度不断提高。面对新的农业生产特点和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的新要求,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农技推广体系表现出了诸多的不适应,传统农技推广模式正面临着新时期的时代困境。如何在推广机制上开展探索和取得重大突破,更好地实现农技推广转型升级、发挥更大作用成为当前迫切需要研究和解决的问题。
1 文献综述
近年来,我国农技推广体系的建设现状及问题、多元协同推广模式构建等一直是国内不少学者关注的热点问题。
有的学者对我国农技推广体系的建设现状及问题等开展了相关研究。宋睿和谭金芳[2]通过调研我国农技推广的现状,指出了我国农技推广体系中存在的问题,并认为必须强化公益性农技推广,注重农技推广机制创新,着力推动体制改革,构建“一主多元”型农技推广体系,切实加强农技推广投入保障,提高农技推广能力,以适应新形势下农业经济发展的需要。申红芳等[3]对全国1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所辖的44个水稻科技入户示范县基层农技推广人员的绝对收入、相对收入和收入结构与推广绩效的关系进行了实证分析,发现收入水平整体偏低仍是影响农技推广绩效的主要因素;当农技推广人员的收入达到当地县域城镇在职职工平均工资的[0.9,1.0)倍及其以上时,推广绩效得以较好地实现;农技推广人员的收入结构亟待改进,基础工资对推广绩效缺乏激励,开发创收比例的增加有助于推广绩效的提高;农技推广人员工作经验对推广绩效的影响比学历和职称的影响更为明显。孔祥智和楼栋[4]在梳理我国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发展历程,分析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现状、成就与问题的基础上,通过农业技术推广体系主要模式的国际比较,对我国农业技术推广体系进行定位;结合对农户技术需求及技术获取来源的研究分析发现,完善我国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应从农技推广机构和非政府农技推广组织两个方面着手。陈俊红等[1]研究认为,我国农技推广体系机制创新形成了政府主导下组织再造、社会化组织有偿服务、政府购买服务、农科教推协同推广4种模式,基层实践推动了我国农技推广体系变革,公益性推广服务职能得到拓展、农技供给结构发生变化、社会化服务市场快速发展、政府主导作用日益突出。新形势下,需要进一步强化政策顶层设计、深入推进公益性机构改革和提高政府对农技推广的管理能力。
亦有不少学者对如何构建农业技术协同推广模式开展了众多研究。黄天柱和杨和财[5]为了进一步明确政府、农业高校、涉农企业、科研院所和农业专业技术协会等主体要素参与科技推广的积极性和参与程度,在对各主体博弈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建立分工协作、互利共赢的主体协同关系,从而产生协同效应,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推动多元化农业科技推广体系建设。汤国辉等[6]从在农业园区建立大学农技创新与推广服务平台的视角,以南京农业大学和灌云县合作在农业园区建立专家工作站为例,研究和探索了以大学为依托的农技推广服务新模式、新体系;提出应以产业经济发展和区域发展重大需求为导向,在园区建立以大学为依托的农技创新与推广的综合平台,与“一主多元”农技推广体系互为支撑和补充。石萍和王雨濛[7]在分析我国农技推广服务主要形式基础上,从农技推广的物品属性角度,对不同性质农技推广服务的承担主体、组织形式进行了定位,提出了多元化农技推广体系的构建思路,即突出公益性农技推广服务的主导地位,健全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体系;统筹规划与管理公益性、经营性农技推广服务,发展壮大多元化的服务主体;整合农业科技资源,探索多种农技推广服务模式;加强农技推广服务队伍建设,建立面向各类经营性服务主体的管理机制。张淑云等[8]运用超循环理论,对多元化农业推广体系中的各组织机构和整个系统进行分析,构建了多元化农业推广体系的超循环系统,分析了该系统的主体和客体运行职责及障碍等。曾雅[9]对日本农业协同组合的农业推广服务体制建设问题进行了研究,分析了农协营农指导事业的基本理念、主要业务内容、经费来源、组织机构等体制建设的现状,并分析了其在发展中所存在的问题。杨宏博[10]研究了协同创新视角下的陕西农业推广体系构建问题,认为,必须按照协同创新理论,实质性运作陕西省农林科学院,创新农业推广的机制体制,加强不同推广主体之间的联合,提升科技对农业的支撑能力,并在现代金融手段支持农业发展方面有所突破。刘建峰等[11]研究了“科研试验基地+区域示范基地+基层农技推广站+农户”的链条式农技推广服务新模式的运作机制及特点,并与其他农技推广模式进行比较,阐述了其实施的效果,总结了其特点和经验。孙丽珍等[12]认为传统农业技术推广模式已不能满足农民对农业技术的需求,以“互联网+”发展为研究背景,重点分析了我国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技术推广中的现实困境,总结和借鉴国外农业技术推广的成功经验,并引入互联网信息流,研究了其对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技术推广的增强、替代、协同和衍生效应。程笑贤和吴庄铖[13]针对2006年我国农业推广体系改革以来出现的农业科技推广体系协同不力的现状进行深入分析,总结了我国农技推广机构协同出现的突出问题,并结合我国农业发展的实际情况,提出了“加、减、乘、除”4项建议。朱亚男和陶佩君[14]以水稻产业链为观测样本,利用结构方程模型实证检验了影响不同类型主体间参与协作意向的关键影响因素,发现主体自身因素和外部环境均显著地正向影响供给方之间的合作意愿水平;主体间在服务功能和资源条件方面的差异化程度与协同供给意愿之间存在“倒U型”关系,文化理念差异对协同合作具有显著地负向关系。认为加快农业推广服务供给能力建设,一方面应激励各参与主体强化自身服务竞争力和差异化程度,同时应大力提升政府对农业推广服务企业的政策保障水平,达到促进主体间协同合作产生“1+1>2”的效果。沈费伟[15]基于多元协同治理视角,通过对美国、英国、法国、日本、荷兰等发达国家的农业科技推广服务典型模式对比研究,从协同治理的结构维度、主体维度和资源维度总结国外农业科技推广服务的共性发展经验。在此基础上,结合我国农业科技推广服务发展的现实情况,提出当前我国需要构建农业科技推广服务多元协同模式,具体包括:健全农业科技服务研发体制—管理体制—推广体制,以政府为主导、多元主体参与的主体协同,法律—资金—人才的资源保障以及完善产学研一体化机制。
综合来看,在我国农技推广体系建设和多元协同推广模式构建方面已经形成了较多的研究成果。但是,现有研究主要还集中在宏观视角或者理论层面,较少有成功的实际案例作为支撑,相对来说实践性比较欠缺;另外,在如何实现技术专家、推广人员、农户等微观行为主体的协同推广机制方面还几乎没有相关研究。2018年开始实施的农业重大技术协同推广计划试点,已经在实践上证明了其广泛的适用性和极高的认可度。本文将针对该协同推广新模式的主要目标、模式特征和机制创新等开展分析研究,在丰富已有相关研究的同时更进一步促进该模式的良好发展。
2 背景目标
2018年,为探索建立农科教协同开展技术推广服务的有效路径,增强科技在支撑农业结构调整和促进绿色发展中的引领作用,农业农村部选择在吉林、江西、湖北、内蒙古、江苏、浙江、广西和四川等8个省份开展农业重大技术协同推广计划试点(以下简称“协同推广试点”),试点省份遴选3~5个农业优势特色产业,聚焦制约产业发展的重大技术需求开展协同推广。其主要目标还是为了适应新时期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新要求,加快解决突破引领转型技术“缺”、成果转化应用“慢”和农技推广力量“散”等瓶颈制约。
第一个是“缺”,缺引领转型的重大技术。新时期随着农业转型升级,农业科技有效供给匮乏问题凸显。缺高质量技术,突出表现在增产技术多、提质技术少,大路品种多、名优特色品种少。缺绿色技术,突出表现在资源消耗技术多、节本增效技术少,注重生产功能技术多、强化生态环保技术少。缺适应全程机械化技术,突出表现在常规品种多、适应机械化作业的品种少,适应产中机械化的技术多、适用产前产后机械化的技术少。
第二个是“慢”,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慢。农民需要组装集成配套好的、能够直接用的技术,但现在的很多技术要么配套不够:好品种、好技术、好装备散落在多个单位,没有组装集成到一起,农民没法用;要么熟化不足:技术虽然组装到了一起,搭起了架子,但成熟度不够,农民不好用;要么简化不到位:虽然技术组装好了,也相对成熟了,但规程复杂、操作繁琐,农民不愿意用。
第三个是“散”,农技推广服务力量散。我国农技推广力量众多,还没有围绕主导产业集中资源。推广重点散,围着手头成果推的多,聚焦农业主导产业系统部署转化链的少。组织方式散,推广单项技术多、一体化综合技术解决方案少,各类主体推广力量单打独斗多、高效协同少。依托载体散,各类基地建了一大批,但上下游试验、示范基地连不起来,同类型基地左右互动不起来,运行效果大打折扣。
协同推广试点,就是为解决上述问题,让需要的组装集成技术“补”起来,让科研成果转化“快”起来,让农技推广力量“合”起来。试点的核心是以培优培强农业优势特色产业为目标,以重大技术推广为主线,以绩效评价为激励约束,构建需求关联和利益联结机制,全方位统筹成果、人才、基地等要素资源,有效集聚推广机构、科教单位、涉农企业、服务组织等各类力量,推动省、市、县三级上下协同,政、产、学、研、推、用六方主体左右协同,形成农技推广服务强大合力,构建以创新为主要引领的农业技术供给体系和绿色高效发展模式,将农业科技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和经济优势。
3 模式特征
协同推广试点的新模式,最为核心的要求就是分产业组建以农技推广机构和科研教学单位的技术专家为双首席的专家指导组,研究确定农业重大技术和示范推广区域;组建优势单位牵头、各类主体参与的农科教联合体承担试点任务。与传统的农技推广模式相比,其主要具备以下特征。
1) “对症下药”,变“有什么推什么”为“要什么推什么”,企业和农民需要什么技术就集成推广什么技术。过去的传统推广模式很多是“有什么就推什么”。“产学研”颠倒成了“研学产”,上游科研院校有什么成果和技术,下游推广机构就转化什么样的成果、推广什么样的技术,往往推的技术农民不想要、农民想要的技术没有推。协同推广试点是“需要什么才整合推广什么”。把农民、农技人员、科研人员有效组织起来,大家建立了联系、变成了熟人、畅通了信息,生产中要什么品种、什么技术,上游科研院校就集成什么,下游推广单位就示范推广什么。这样产业的需要能够反馈到研究环节,而且通过协同实现快速落实。
2) “按需组团”,变“单打独斗”为“协同作战”,技术任务需要哪些专家就邀请哪些专家,组成推广、科研“双首席”领衔的产业技术团队。过去传统的推广一般都是“先选单位、后定任务”。就是先定哪些单位来实施推广,然后再决定具体的任务,由于这些单位中不一定有精通各个领域任务的专家,推广的效果要么大打折扣、要么见效很慢。协同推广试点是“先定任务,再选专家”。首先,根据任务遴选确定推广和科研“双首席”,推广首席领衔,推广单位为组长单位。其次,根据具体领域任务,通过定向委托、择优遴选等方式确定相关专家,可以是来自省市县推广、科研、教学单位的专家,也可以是企业技术骨干、乡土专家。团队在推广首席的带领下开展协同推广任务,由于任务和专家精准匹配,协同推广试点得以非常顺利。
3) “样板引领”,变“以点代面”为“链式推广”,依托基地整合人才、成果、资金等要素资源,构建链式模式让技术快速转化应用。选择基础较好、技术先进、带动作用强的农业科研试验基地、区域示范展示基地,集成示范优质绿色高效技术,组织农技人员、种养大户等开展技术培训和指导服务,建立起了“农业科研试验基地+区域示范展示基地+基层农技推广站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两地一站一体”链式推广服务模式。通过做给农民看,带着农民干,促进了农业技术服务与产业需求的有效对接。
4 机制创新
从机制创新的视角来看,协同推广试点的实施形成了非常新且好的运行机制,实现了推广服务力量协同、参与主体利益协同、技术信息供需协同,真正实现了从“研学产”到“产学研”的实质性转变,全方位提升了农业科技服务的供给能力和效率。
1) 建立了“高效协作”的组织实施机制,实现了推广服务力量协同。把政府和市场协同到了一起。既坚持省级主管部门统筹,充分发挥政府的宏观指导作用;又吸纳企业、农民加入,让他们提需求、做示范、搞销售,广泛调动了社会力量。把涉及推广的人员协同到了一起。高校、科研院所、推广机构、企业、农民通过协同推广聚到了一起,围绕共同的目标一起做事情。把各种资金协同到了一起。创新了转移支付经费支持方向,强化了重大技术推广投入力度;把高校、科研院所的研发资金,企业和农民的生产资金吸引到了一起,提高了政府资金和社会资本的使用效率。江西试点中,省农业农村厅统筹组织,各级项目单位各司其责、上下贯通,各类主体定期会商交流,在生产实践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高质高效完成协同推广任务。院校的已有科研项目资金、农民合作社的生产投入,也聚集到了一起。产业技术团队采取岗位责任制形式,与实施主体1对1精准对接。广西试点中,将省级农业科技创新团队、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的优势平台、优良成果、优秀人才与协同试点任务紧密结合,实用、管用的科技成果快速转化应用,下步研发方向更加明确,农业生产经营者缺品种、缺技术难题得到解决,实现了“1+1+1>3”的预期效果。
2) 建立了“互利共赢”的利益联结机制,实现了参与人员利益协同。科研人员的成果真正落了地。参与试点的专家以前开展技术推广大多是附带行为,去生产一线调研机会少,对市场行情把握不准。协同推广试点开展后,与一线农技人员、生产人员联系密切了,加速了成果落地,科研方向也更加精准。推广人员提升了服务能力。传统的农技推广服务缺乏创新和实实在在的效果展示,服务效果不佳。协同推广试点的开展,将推广人员与科研院校、新型经营主体聚到了一起,技术指导更加精准、技术熟化更为及时,重大技术推广更有实效,推广人员也得到了实时、连续的实践锻炼,业务能力大幅提高。企业和农民找到了适用的技术。很多企业和农民反映,特别需要先进适用的技术,但是在传统推广模式下由于沟通渠道少,要么找不到、要么找不准,甚至不知道找谁问。参加协同推广试点后,他们的“朋友圈”越来越大,有科研院校的、有推广机构的、甚至还有省级部门的,再有什么需要知道找谁了、也知道问谁了,即使暂时解决不了的也会让专家们知道、后面可以研究。
3) 建立了“双向反馈”的信息贯通机制,实现了技术信息供需协同。协同推广试点把推广相关的“上中下游”的科研人员、推广人员、企业和农民串联在了一起,建立了技术供需信息的传递通道。科研和推广人员根据农民需求信息,组装集成相关技术,示范推广应用,实现了推广的重大技术“从上到下”贯通。农民把示范推广技术的不足和问题,及时告诉科研和推广人员,进行进一步的熟化和完善,实现了推广的重大技术需求“从下到上”贯通。企业和农民还会将市场的情况、生产中遇到的其他有关问题和需求信息,及时告诉科研人员,形成真正来源于生产的科研选题,实现了从源头上解决科技成果难落地的问题。比如吉林杂粮杂豆产业,把销售企业纳入了协同推广团队,发现杂粮杂豆产业市场规模小,种植过多会过剩、影响价格,要合理确定种植规模;协同中还发现没有杂粮杂豆专用的农药和标准,迫切需要研发和制定,找到了科研的盲点。
5 政策建议
从协同推广试点的实际效果来看,实施成效较为明显。一批重点产业的重大技术开花结果,社会各界给予了充分肯定,取得了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试点实施开辟了新时期农业技术推广的新路径。
但是,试点实施也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试点实施的覆盖范围有限。开展试点的仅有吉林、江西、湖北、内蒙古、江苏、浙江、广西和四川等8个省份,覆盖面还不够广。而各地的积极性都很高,湖南、重庆、青海等非试点省份已经主动学习、参考借鉴试点地区做法,在本省自筹经费主动探索实践。二是试点实施的支持经费有限。目前由于是小范围开展试点,每个产业团队的协同推广经费仍然有限,不利于更多重大技术的协同推广,限制了协同推广作用潜力的发挥。三是典型带动作用发挥的还不够充分。尽管大部分试点的产业团队都取得了较好的实施效果,但也还存在极少数团队限于实施时间、产业特点、团队磨合等各种原因,虽然达到了预期成效,但是推广成效的潜力还未充分得到发挥。另外,由于协同推广试点实施时间尚短,其在机制完善方面仍然还有较大的探索空间。
鉴于此,为了更好推动协同推广这种新模式新路径的发展,提出如下政策建议。一是稳步扩大试点范围。将目前自筹经费实施的,以及参加意愿强烈的省份纳入协同推广试点实施范围,使新模式在更广的范围内发挥作用。二是强化试点实施的经费支持力度。将传统推广的部分支持经费调整为协同推广项目经费,支持更多的产业、更多的团队开展协同推广,以取得更为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三是强化典型宣传和辐射带动。通过现场观摩、技术交流、媒体专题报道等途径,大力宣传协同推广试点的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树立典型、扩大影响,带动更多的团队取得更好实施成效。四是鼓励各地大胆创新。鼓励各试点地方,在符合基本原则和要求的前提下大胆开展新机制新模式的尝试,探索形成更为完善、更为高效的协同推广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