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1号文件发布,关于渔业这样部署
2021-04-18
2021年2月25日,农业农村部发布《关于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2021年农业农村重点工作部署的实施意见》[农发(2021)1号]。其中对渔业及渔业相关领域做出以下部署:
一、推进渔业提质增效。创建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大力发展循环水、深远海和大水面等生态渔业,推进盐碱水养殖,规范发展稻渔综合种养。推进渔港建设和管理改革,建设渔港经济区。确定新一轮海洋渔业资源总量管理目标,稳步推进限额捕捞和减船转产。建设海洋牧场,开展增殖放流。鼓励发展水产品加工和休闲渔业,规范有序发展远洋渔业。
二、打好种业翻身仗。实施打好种业翻身仗行动方案。启动重点种源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农业生物育种重大科技项目,实施新一轮畜禽水产遗传改良计划,自主培育突破性优良品种。深入实施现代种业提升工程,提高南繁基地、制种大县和区域性良种繁育基地建设水平,扶持国家畜禽核心育种场(站)发展。尊重科学、严格监管,有序推进生物育种产业化应用工作。推进科企深度融合,支持种业龙头企业健全商业化育种体系,加大制种大县支持力度,积极推动南繁硅谷建设。加快第3次全国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启动全国畜禽水产种质资源调查,开展农业种质资源精准鉴定。建好国家作物种质库和海洋渔业生物种质资源库,启动建设国家畜禽种质资源库。严格品种审定登记,加强种业市场监管整治,严厉查处假冒侵权行为。
三、加快发展智慧农业。建设一批国家数字农业农村创新中心和数字农业应用推广基地,推进物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等信息技术集成应用。开展智慧农(牧、渔)场建设、智慧农机应用示范。
四、推行农业绿色生产方式。加强水产养殖用投入品分类监管。
五、全面实施长江“十年禁渔”。开展专项打击整治行动,加强长江渔政执法队伍和装备条件建设,建设部省共建共管渔政基地,确保“禁渔令”有效落实。严格巡查督查,强化绩效考核,完善通报约谈制度,建立网格化执法监管责任制,构建分层分级、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管理机制。跟踪监测退捕渔民转产转业情况,指导各地落实养老保障政策,健全就业帮扶台账,开发设置公益性岗位,支持相关产业合作社吸收退捕渔民加入。启动实施长江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深入推进中华鲟、长江江豚等珍稀濒危物种拯救计划,建立健全资源监测网络体系,开展长江水生生物完整性评价和禁捕效果评估。
六、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推进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开展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试点,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按标生产。制修订农兽药残留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1 000项、营养品质等农业行业标准200项。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全面推行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制度,认定一批质量安全追溯标杆企业。开展“治违禁促提升”行动,严厉查处禁限用农兽药使用及超标问题。
七、强化农业农村法治建设。推动出台乡村振兴促进法和粮食安全保障法,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动物防疫法、渔业法等制修订。全面完成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强化执法人员培训和信息化建设,改善执法装备条件,推进执法人员统一着装。加强农资质量、品种权保护、动物防疫、长江禁捕、农产品质量安全、植物检疫等重点领域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