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伽达默尔语言哲学的理论逻辑
2021-04-17孙洁
孙 洁
[提要]伽达默尔语言哲学是由语言存在论、语言辩证法、内在话语和外在话语、语言游戏等构成的有机整体,其各个部分的内在关联在于:语言存在论是伽达默尔语言哲学的基础;语言的思辨结构是语言存在论和语言辩证法之间的桥梁;语言辩证法是伽达默尔语言哲学的灵魂;伽达默尔的内在话语与外在话语之间的关系是其语言辩证法的根源,研究语言辩证法必须最终追溯到其内在话语和外在话语理论;解释学通过内在话语实现了其普遍性,解释学的普遍性就是语言的普遍性,伽达默尔最终将对人类一切理解对象的理解都纳入到其语言游戏之中。伽达默尔的语言游戏与其艺术游戏具有内在一致性,具体体现在本体性、主体性、辩证性、开放性、实践性和参与性等方面。
语言问题在哲学中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早在施莱尔马赫和狄尔泰那里,语言问题就已得到了足够的重视,但他们对语言的理解主要是方法论和工具论层次上的。海德格尔实现了语言的存在论转向,语言观和存在论首次在他那里获得了统一。伽达默尔继承了海德格尔将语言观与存在论统一起来的做法,并且将现象学精神和辩证法精神融合在其语言论中,建立了对话存在论。伽达默尔在《真理与方法》中从对艺术作品的理解过渡到对精神科学的理解,最终再过渡到语言,这是他运思的一个自然的合乎逻辑的发展过程,恰好说明了哲学解释学的归宿是语言,它最终演变成一种语言哲学[1](P.143)。伽达默尔语言哲学是由语言存在论、语言辩证法、内在话语和外在话语、语言游戏等构成的有机整体。
一、语言存在论与语言辩证法
(一)语言存在论是伽达默尔语言哲学的基础
伽达默尔通过语言与世界的同一使语言和存在联系起来,同时又通过语言与理解的同一将语言和解释学联系起来,这两个方面都揭示了语言的本体论意义。
1. 理解的语言性
语言性是伽达默尔解释学中的一个关键概念。伽达默尔所谈论的理解的语言性涉及解释学的经验性和解释学的语言性之间的联系,这实际上也就是其巨著《真理与方法》第一、二部分和第三部分的关系。《真理与方法》的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以艺术作为出发点,扩展到了精神科学领域,涉及了艺术经验和历史经验等解释学的经验。解释学的经验性和解释学的语言性密切相关,前者需要通过后者展现出来。解释学经验是语言性的,伽达默尔以施莱尔马赫的一句断言“解释学的一切前提只不过是语言”作为《真理与方法》第三部分的题记。这句格言貌似有问题——理解和解释不一定全是语言,例如对图画的理解或对音乐的理解。伽达默尔也承认了语言表达在艺术作品面前的无力,但他仍然希望对之提出一种可能的语言哲学的理解。格朗丹指出,在论及对艺术作品的欣赏活动时,伽达默尔较少提及语言(Sprache),更多是提到语言性(Sprachlichkeit), 由此我们可以理解语言的实质,就是在可被理解的解释中展现其自身的那种可能性[2](P.127-128)。语言一般指的是文字或声音,这是狭义上的语言。艺术作品、历史、文本等是广义的语言,因为它们是语言性的。“能被理解的存在就是语言”就是伽达默尔从语言性的角度作出的论述,语言性与存在相联系。同时他也是从语言性的角度谈论解释学的普遍性,“以语言性为核心建立了一种对话本体论”[3](P.16)。所有理解对象,如艺术作品、历史文本等,都是语言性的,通过语言它们的意义能够得以呈现。
伽达默尔从“语言性作为解释学对象之规定”与“语言性作为解释学过程之规定”这两个层面对“语言性作为解释学经验之媒介”进行了论述,阐明了理解的语言性(Sprachlichkeit)。语言是作为理解者的人和理解的对象之间的中介,正是它使得理解得以进行。事物本身通过语言得以表达是理解的实现方式。语言是理解得以完成的形式。理解与解释在本质上都是语言的,解释和理解都无法离开语言。语言和思维的内在一致性使得理解和解释在解释学现象中达到了统一。他的解释学继承了海德格尔关于语言、理解与世界这三者相统一的思想,将海德格尔的“语言是存在的家”进一步发展为“能被理解的存在就是语言”(Sein, das verstanden werden kann, ist Sprache)[4](P.639)。
理解的语言性可以说是伽达默尔解释学的基本架构。根据伽达默尔,理解活动运行于语言之中,并且,“‘理解(Verstehen)首先指相互理解(sich miteinander verstehen)。’了解(Verstandnis)首先是相互一致(Einverstandnis)”[4](P.249)。相互理解的对话被他规定为一种达成一致意见的过程,而这种理解是在语言中实现的。谈话中的相互了解,包括了双方的观点及其对谈话伙伴产生的作用两个方面。在人们的意见交换(das Austausch der Meinungen)中可以获得一种共同语言和共同意见。在解释学中,谈话也是这样的情况。解释学的谈话企图获得共同的语言,但与一般谈话相区别的地方在于,解释学的谈话寻求共同语言的过程是与理解过程本身相符合的,而并不仅仅是为了达成相互理解。
2.语言与世界
语言和世界的关系是人与世界的本体论关系。语言性完全表现了我们人类世界经验的特征。伽达默尔认为语言提供了人的在世存在(being-in-the-world)的基本特质。人类是被抛入这个世界和语言之中的,实存将我们围绕着。人类永远也无法将它完全客观化并使它不再围绕着我们。伽达默尔用隶属性Zugehorigkeit这一概念描述了我们与世界以及语言的这种关系。隶属性显示了我们语言地构成的世界经验和我们的效果历史意识。我们总是置身于现存的世界之中,在讨论语言时总是无法将语言抽离出世界,而是只能通过语用活动讨论它。语言具有活动能力(Energeia),语言是在参与世界经验的过程中不断地形成与发展的,因而语言是有限的记录,并具有开放性。
伽达默尔认为,语言的功能并非仅为指向事物,语言的真正意义在于它开显(disclosure)了我们的世界。这语言的世界所指的并非科学世界,而是与我们的生存紧密相连的生活世界。因为语言使我们的言说得以可能,但更为重要的是它所带来的我们进行理解与解释的生活过程或存在处境。对于伽达默尔,人是以语言的方式拥有世界的,正是语言创造了人得以拥有世界的可能性。拥有世界指的是对世界采取态度(sizh zur Welt verhaiten)。
人类生活共同体和语言共同体构成了人类语言的基础,人类的语言只有通过在共同世界中相互理解的过程也就是一种活生生的生活过程(Lebensvorgang)才能构成自己的现实性,因而语言具有比理解的手段和工具更丰富的含义。“世界就是语言地组织起来的经验与之相关的整体”[4](P.604)。各个语言世界观之间不是完全割裂开的,因而我们可以从自己的语言世界观出发去理解和把握其他的语言世界观。当我们通过进入另外的语言世界而克服了自身的世界经验的狭隘,这并不是对我们自身经验的远离或否定,而是丰富和扩展了我们原初的语言世界。我们一出生,就已经处于语言之家中,已经被语言世界包围着。“我们只能在语言中进行思维,我们的思维只能寓于语言之中正是语言给思想提出的深奥之谜”[5](P.177)。
语言被伽达默尔作为他的解释学存在论之境域。他的解释学最终成为了一种语言哲学。语言作为世界经验的事件就发生于世界之中,存在于世界之中。语言存在论指语言是伽达默尔解释学存在论的境域。世界是在语言中显现出其意义的,语言是世界表现自身意义的唯一方式。在语言中呈现出的世界是意义世界,这也就是伽达默尔解释学中所指的世界。世界是怎样在语言中显现并成为它自身,这是语言存在论所关注的内容。伽达默尔的语言存在论关注的是世界在语言中的呈现,脱离了语言的自在世界或实在世界不是他的解释学所讨论的对象。语言存在论是伽达默尔解释学的基础,通过揭示语言和存在之间的内在关系,伽达默尔实现了其解释学的普遍性,将解释学的范围由最初的文本解释最终扩大到了无所不包。
伽达默尔指出:“我们的整个世界经验以及特别是诠释学经验都是从语言这个中心(Mitte der Sprache)出发展开的。”[4](P.617)语言成了中心,因而有了本体论的性质。伽达默尔强调解释学的语言作为世界经验是一种发生的事件。真正构成解释学事件的“是在传承物中所说的东西进入语言(Zursprachekommen),这种事件同时也就是同化(Aneignung或译占有)和解释(Auslegung)”[4](P.625)。语词与事物是内在一致的。“我们寻找正确的语词,这就是说,寻找真正属于事物的语词,从而使事物在语词之中表述出来。”[4](P.563)
(二)语言辩证法是伽达默尔语言哲学的灵魂
语言辩证法是语言的思辨性的表达原则,它是伽达默尔语言哲学的灵魂。伽达默尔的语言辩证法是在对黑格尔的辩证法进行批判性的吸收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二者都具有思辨性,其间的重要区别在于:黑格尔是从逻辑概念出发,他的思辨性突出的是逻辑反思的意义,因而他的辩证法仍然局限在陈述的领域。伽达默尔则十分强调语言经验的辩证本质对于解释学所具有的重要性,他的思辨性突出的是语言是一种作为意义之实现的讲话、赞同和理解的事件,因而他的辩证法能够到达语言世界之经验领域。
在伽达默尔那里,辩证法的任务是解决当代哲学的困境。伽达默尔让辩证法在解释学中得到了恢复,并试图通过辩证法回归对话。语言的思辨结构是辩证法的起源。辩证法就存在于对话当中,它引导着对话的展开。语言的思辨结构中已说出的和未说出的这两者之间的联系构成了问答辩证法之基础。并且,问答辩证法的作用范围被这样一种思辨关系规定了,它被限制为事物本身的运动。问答辩证法注重的是对话中的意义交流,这也就是一个事物本身得以呈现的过程。通过提问和再提问,对话中的问题具有了其境域,获得了意义呈现和意义的扩充并成为了自身。
提问者必须拥有关于方向的知识,具有提问的艺术,否则可能会提出“歪曲的问题”(die schiefe Frage)而使得对话无法进行。伽达默尔的问答辩证法作为方向的知识是一种实践智慧(Phronesis)。伽达默尔认为他超出了科林伍德的问答逻辑,因为他认为世界的定向不仅表现在说话者之间的提问与回答,同时还是由对话中涉及的事情产生出来的,是事物在提问[5](P.6)。在伽达默尔那里,语言这一思辨的中介将自我和世界联系起来,它相对于概念的辩证中介表现为一种有限的事件。
伽达默尔的语言本体论也就是对话本体论,他的问答辩证法也就是对话辩证法。在《诠释学问题的普遍性》(1966年)一文中,伽达默尔很明确地将问答辩证法理解为一种解释学的原始现象。解释学的问答逻辑“将理解理解为参与——参与意义、传统和对话”[7](P.189)。我们应从问答辩证法出发理解所说出的话,人们是在问答辩证法中达成共识并对世界作出语言表达的。人们所谈论的事物会提出问题并由之产生出世界定向。有某物向我们诉说,是使得理解得以开始的首要前提。问答辩证法是事物自身的运动。辩证法是“可被思想经验的事物本身的运动”[4](P.620)。伽达默尔从对话中提炼出的问答结构具有宽泛的意义,我们可以通过对话结构去理解历史的流传物、艺术、文本和传统等。问答辩证法在对艺术、文本、历史的理解等所有理解活动中有着具体的体现[8]。
(三)语言的思辨结构是沟通语言存在论与语言辩证法的桥梁
语言的思辨结构既具有普遍的存在论意义,又体现了语言的思辨性,它是语言存在论和语言辩证法之间的桥梁。在伽达默尔哲学中,“语言的思辨结构”指在语言之中,那些获得表达的东西,既是存在或事物本身,同时也是存在或事物本身的呈现。事物在语言中的显现是事物自身存在的一个部分。事物及其在语言中的表现一起构成了思辨的统一体,这两者之间并没有真正的区别。语言的思辨结构体现了语言的思辨性,辩证法是语言的思辨性的表达,因而语言的思辨性就是语言的辩证法本性。依据黑格尔已经证明的语言用法,伽达默尔认为思辨性(Spekulative)是解释学辩证法与形而上学辩证法的共同点[4](P.627)。思辨性就意味着,拒斥日常的经验教条。当我们说某人是思辨的,其实就是说这个人懂得反思。他不会被所意指的事物的固定规定性或现象的坚实性束缚住,而是会将之视为一种反映关系。
语言的思辨结构具有普遍的本体论意义。语言表达的事物只有在语言之中才获得其规定性。语言隶属于事物,同时又表现事物。事物在语言中显现,语言则在呈现事物的过程中隐匿自身。语言越是生动地表现世界,它的存在就会越容易被我们遗忘或忽略掉。由于语言和事物是内在一致的,事物本身是在语言中显现自身,因而通过语言性的世界经验我们可以回到事物本身。语词和事物不可分离,两者的关系类似于光与物之间的关系。如果没有光,我们会看不见事物,正是光使得事物成为可见的并在此过程中也表现了自身的存在。同样地,语词具有和光相类似的功能,它使事物得以向我们显现并在此过程中也表现了自身。事物进入语言,通过被说出而得以显现。未被说出的并不是与对事物的表述无关的,而是作为意义整体的一部分发生着作用,因而是被说出的说话所无法脱离的。已被说出的总是有限的,未被说出的话语中则具有无限的意义,两者在一起构成了意义的开放性和无限性。
对于解释学经验,语言的思辨性具有普遍性。在所有的理解活动中,语言的思辨性就是事物的显现方式。对于所有事物的显现,它具有普遍的意义。让事物自身与自身相区分的思辨的语言涵盖了一切我们可以理解的事物。思辨存在状况是解释学之基础,它与语言和理性一样具有广泛的、普遍的范围。[4](P.642)在伽达默尔那里,语言的思辨性具有普遍的本体论意义。
伽达默尔认为:“传承物如何被理解以及如何不断地重新得到表述乃是与生动的谈话同样的真实的事件。”[4](P.634)解释学关系也是一种思辨的关系,解释学经验参与了问答辩证法。解释并不是真正的开始。解释学经验中总是存在着这一事实,被理解的文本是在其解释学处境当中言说着。只是因为理解者和文本之间存在差异,理解者需要通过化陌生为熟悉来把握文本,理解者才需要解释,才会在文本上加入解释学的经验。解释在表面上看起来像是开端,但其实它不过是一种回答,一种对文本的要求作出的回应。解释的意义是由提出的问题规定的。“回答辩证法总是先于解释辩证法而存在。正是它把理解规定为一种事件”[4](P.636)。伽达默尔的解释学经验实现于效果历史意识之中,通过效果历史意识对事件的意义的把握具有开放性。对传承物的每一次理解都只是对事物本身某一个方面的把握,并且在历史长河中对它的各种理解会是具有差异性的。全部传承物都既被理解为此物,又被理解为彼物。这种矛盾说明一切解释在本质上都具有思辨性。
二、内在话语与外在话语
(一)内在话语与外在话语之间的关系是语言辩证法的理论根源
伽达默尔曾在与让·格朗丹的对话中谈到,正是通过奥古斯丁他才认识到,解释学的普遍性就存在于内在话语(verbum interius)之中[7](P.4)。根据奥古斯丁,本源的语词或思想是一种内在的、心灵的语言,亦即内在话语。内在的言说并没有可感的或质料的形式,它纯然是理智或普遍的。外在话语则指对心灵所想的内容的具体语言表达。内在语词与外在语词的区分可通过类比适用于圣言与上帝永恒共在的言说的区分。伽达默尔肯定了基督教神学家奥古斯丁注重内在话语的一面,但同时批判了他在对待外在话语方面的轻视态度。伽达默尔将内在话语作为其解释学普遍性的根据,并且强调语言的经验性,开显了外在话语的积极意义。
奥古斯丁的《论三位一体》影响了海德格尔在语言问题上的看法,并通过海德格尔而对伽达默尔产生了启发:“海德格尔将内指活动,即谓述,与其在外述活动中的再表达的根本区分追溯到奥古斯丁。”[7](P.55)“内指活动”指内在的意指活动,“外述活动”则是外在的表达活动,亦即“语用活动”。“内指活动”(actus signatus)和“外述活动”(actus exercitus)分别对应于内在逻各斯和外在逻各斯,它们经由海德格尔的发掘而被伽达默尔采用。海德格尔在奥古斯丁的《论三位一体》(De trinitate)中获得了这样一个发现:在我们言说出的语词背后,总是存在着一个内在的语词(verbum interius)。奥古斯丁的“心的语词(verbum cordis)”的理论,表明理解不能停留于对语言的符号的理解。从语言符号获得的解释仍是不完全的,这种解释总是会指向进一步的言说。海德格尔已从奥古斯丁那里认识到,一个人想说或不得不说的东西亦即内在话语总是优先于口头言说出的话语,并且只有通过追究隐匿于其后的内在话语才能获得对说出口的话语的理解。海德格尔从奥古斯丁那里获得的这些启发都对伽达默尔产生了影响。
古希腊哲学传统注重内在逻各斯,对于外在逻各斯则持轻视态度。例如,柏拉图就关注于纯粹思维的活动而轻视语言。在内在话语(内在逻各斯)和外在话语(外在逻各斯)的关系问题上,奥古斯丁是一位柏拉图主义者。但伽达默尔通过奥古斯丁的“道成肉身”和“三位一体”的教义,认识到了对内在言说或内在话语(内在逻各斯)的理解必须通过外在话语(外在逻各斯),如同圣言(圣子)必须化为肉身才能得以理解一样[9](P.5)。伽达默尔正是在奥古斯丁的启发下,才将纯粹思想和思想的表达,亦即内在逻各斯(内在话语)和外在逻各斯(外在话语)统一了起来。思想、语言和事物这三者在他那里实现了统一。
伽达默尔的内在话语与外在话语之间的关系是其语言辩证法的根源,研究语言辩证法必然最终会追溯到内在话语与外在话语理论。外在话语永远只能部分表达内在话语,它和内在话语的统一是一个无限的过程。在伽达默尔那里,内在话语和外在话语之间是辩证的关系,这两者在运动的过程中追求统一。内在逻各斯(内在话语)与外在逻各斯(外在话语)的统一是一个辩证法的过程。人的认识需要辩证法的过程因素,辩证法展开的过程就是去蔽的过程、走向事情本身的过程,这实际上是一种语言过程。伽达默尔的内在话语和外在话语与其语言辩证法亦即对话辩证法(问答辩证法)相联系,这种对话辩证法超越了概念辩证法,在更高层次上回到了柏拉图的辩证法。
伽达默尔同意海德格尔的看法,认为命题的逻辑结构是对西方文化影响最严重的、决定性的[7](P.188)。他认为,语言最本己的存在并不是在命题中,而是在对话中。语言只能从对话来理解,对话才是语言的生命所在,命题陈述只有从其所在的对话中才能获得意义。命题陈述是一种抽象,它在一个具有生命的语言当中是无法遭遇到的。陈述在原则上具有这种限度,它不能说要说的一切。任何陈述都要被理解为对一个问题的回答,同时它又会引发新的问题。语言真正的普遍性就存在于问答辩证法之中,由此产生出伽达默尔解释学所言的普遍性的要求:“问答辩证法开启了语言的普遍向度,使得解释学在《真理与方法》的第三部分中获得了其普遍性,成为了哲学的解释学和普遍的解释学。”[10](P.159)
早在《真理与方法》之前的《什么是真理?》(1957年)一文中,伽达默尔就已经尝试着要将语言的真理要求(Wahrheitsanspruch der Sprache)从命题的束缚中解放出来。仅从命题被揭示的内容出发无法把握其真理。任何命题或陈述都是被问题或动机所推动的(motiviert),它们都包含着一些未曾言说出的先行存在(voraussetzungen)。只有同时考虑到这种先行存在的人才能真正衡量其真理性。命题的真理在于由之所揭示出的整体。
(二)内在话语是解释学普遍性的基础
伽达默尔解释学之普遍性的基础是其内在话语,这种内在话语是由奥古斯丁从斯多葛学派那里挖掘而来的。在奥古斯丁那里,内在话语被用于类比三位一体的过程。在托马斯·阿奎那那里,内在话语被用于类比神圣观念和人类思想之间的连续。伽达默尔则用“内在话语”一词阐明语言和理解的关系。奥古斯丁和托马斯·阿奎那的思想都对伽达默尔的内在话语和外在话语理论有所启发[10](P.150-160)[11](P.40-44)。奥古斯丁认识到了内在逻各斯的普遍性,这对伽达默尔具有重大的意义。“伽达默尔将解释学的普遍要求归之于奥古斯丁……奥古斯丁认为话语是一个过程,通过这个过程,精神在圣言中得到充分表达并指向另一个东西,精神由此化为肉身,奥古斯丁揭示了这一点:解释学普遍与语言有关”[7](P.55-56)。通过伽达默尔的解释,奥古斯丁的思想具有了普遍解释学的意义。
我们可以在世界(welt)这个词的语义学的领域中找到伽达默尔谈论解释学的普遍性的真正基础[12](P.122)。语言和理解构成了我们的世界,我们的生存和所有理解都发生于世界之中。但是,语言形成了世界并不意味着对事物的表达都已经事先存在于语言之中了。思想总是在为事物寻找语言表达,语言的普遍性就在于语言总能被寻求。语言与理性总是保持着同步,理性的普遍性是我们的讲话能力能够得以不断发展的原因。解释学的普遍方面就是内在话语的普遍方面,就是对话的普遍方面,每一种表达都从对话中获得了生命。
语言是我们历史经验的有限性的轨迹,我们的经验在语言中不断变化、成形。语言具有有限性,并不是因为人类语言是多样的,当它是某种语言时就不能同时是另外一种语言。语言的有限性所指的是语言作为语言本身的有限性。人的有限性决定了语言的有限性。“语言就是人的有限性的真实标志”[5](P.179)。语言是有限的,这归根到底是因为我们的历史经验是有限的。语言在人对自己的世界经验进行表述的过程之中会不断地参与事物构成,并且它愈是对之作出表述,这种构成就会愈加频繁。
使我们达成相互理解、实现沟通与交流的话语是可以寻找到的,但这种语言的可能性同时预示了对事物的进一步理解和继续对话的渴望。我们所想说的总是多于实际表达出来的。话语不能满足我们,我们总是有对它的渴求,由此,我们的有限性就体现出来了。语言或概念无法向我们保证任何最终的自我占有,我们因而就生活在永无止境的对话之中。内在对话推动着我们达到理解,这是实际的说话所无法穷尽的。哲学解释学中的普遍性就与这种一个人对自己的有限性的认识相关。伽达默尔将解释过程的普遍性与对话联系起来,这是因为理解依赖于对话,我们只有通过对话才能获得对事物的理解。只有当我们认为他人有可能是正确的时候,我们才可能超出我们自身狭隘的偏见。只有通过在对话中的视域融合,我们才能够超越我们自身当下视域的限度。由此可见,对于哲学解释学而言,对话就是最高的原则。
三、伽达默尔的语言游戏
(一)语言游戏与艺术游戏的内在一致性
伽达默尔在《在现象学和辩证法之间——一种自我批判的尝试》(1985年)提及了语言游戏与艺术游戏的关系问题,他指出:“这种作为世界游戏之一的语言游戏是如何同艺术游戏相联系的。这两种游戏之间的关系究竟如何?很清楚,在这两种情形中语言都适应于诠释学度向。”[5](P.6)伽达默尔认为文学是种语言艺术,通过文学最能把握到语言和艺术的联系[5](P.20)。在伽达默尔那里,艺术也是一种语言,一种符号。艺术作品是一种广义上的语言,它是一种语言符号,包含能指与所指。卡西尔的符号论已揭示了这一点,只是与之不同,伽达默尔是从本体论出发的。《真理与方法》一书的整个布局就是从艺术游戏到语言游戏,该书的中译注中已经明确地指出了这一点[5](P.660)。伽达默尔在该书的第一部分关于艺术经验的探讨中对艺术游戏进行了充分的论述,由于“艺术游戏和语言游戏之间存在着一种异质同构的关系”[1](P.105),因而他在该书的第三部分中对语言游戏只做了很简略的讨论。伽达默尔从艺术游戏自然地过渡到语言游戏,着重突出并借助的就是两种游戏之间的内在一致性,尤其是贯通于两种游戏之中的“对话辩证法”。艺术游戏中的基本原则对于语言也是适用的。伽达默尔的语言游戏和艺术游戏的内在一致性具体体现在本体性、主体性、辩证性、开放性、实践性和参与性等方面。
伽达默尔是从本体论出发来理解艺术游戏与语言游戏的,他的艺术游戏与语言游戏都体现着存在意义。游戏的存在方式是自我表现,这种表现是存在论意义上的。“存在就是自我表现,一切理解都是一种事件”[4](P.652)。他的艺术与语言作为理解的模式都是本体化的,都是一种事件。艺术作品的意义不是由它们的创造者或它们所反映的某个对象所决定的。艺术作品是在它成为改变经验者的经验中才获得其真正存在的,它的真正存在不能与它的表现脱离开来,它的存在和意义在于在被展现的过程之中它所表现出来的并被经验者所理解的东西。伽达默尔认为存在和艺术作品之间的关系就是原型与摹本的关系,并以绘画为例对此进行了说明。绘画(Bild)涉及原型(Urbild)和摹本(Abbild)。在柏拉图的理念论中,理念是原型,现实是摹本,原型是第一性的,现实是第二性的,原型高于摹本,并且艺术被认作是摹仿。与之相反,伽达默尔认为,摹本并不依附于原型,而是属于原型的存在,原型与摹本并不是第一性与第二性的关系。原型必须通过摹本才得以表现并继续存在,摹本是在表现原型中获得自身意义的。艺术摹仿是一种自我表现事件,艺术作品具有表现存在的作用,它作为摹本就是一种“存在的扩展”(Zuwachs an Sein)。因而艺术作品作为摹本具有了本体论的意义,它并不像柏拉图所说的那样是对现实的单纯的摹仿,而是有着表现并扩展存在的积极功用。
作为原型的世界(存在)也必须通过语言这种摹本才能呈现自身并继续存在。语言是在表现世界事物中获得自己的存在和意义的。世界总是通过表现它的语言而被人们所认识,通过语言而表现出其存在和意义。用什么样的语言来表现存在就意味着你拥有什么样的世界观。能够被理解的存在就是语言,同时语言就是能够被理解的存在。语言和世界的关系是一种本体论关系,人的世界经验完全是语言性的,语言经验即世界经验。
伽达默尔的游戏论强调游戏本身的主体性,认为游戏的主体是游戏本身。伽达默尔所强调的游戏本身的“主体性”与传统的主客二分意义上的“主体性”不同,因为后者正是伽达默尔的游戏论所要反对的,在游戏中并不存在主客二分。他指出:“游戏就是进行游戏的东西,它把游戏者纳入自身之中并从而使自己成为游戏活动的真正主体(Subjectum)。”[4](P.659)伽达默尔艺术游戏的主体性表现在艺术的主体是艺术作品本身,而不是艺术家,也不是观众(读者);语言游戏的主体性则表现在对话的真正主体是对话本身,而不是对话者。艺术作品或者谈话都是一种动态的存在、一种发生的事件,具有其独立性。语言的事件性表现在, “关键的是这里有某种东西发生(etwas geschieht)”[4](P.625)。 “说‘语言向我们诉说’(die Sprache uns spricht)比起说‘我们讲语言’(Wir sie sprechen)在字面上更为正确”[4](P.625)。“语词抓住了我们,语词产生了意义,并且诉说着”[2](P.144)。伽达默尔认为,虽然语言离不开我们,它需要我们的参与,但是语言却超越于我们,它不是我们所能任意支配的。人在谈话的过程中不过是语言表达自身的工具,在此过程中人的主体性消失了。艺术游戏与语言游戏都具有自主性与自律性。作为构成物的游戏只有在艺术家面前才具有一种绝对的自主性。在游戏中,游戏者受游戏规则的控制,并且受游戏双方的具体联系的制约。
在伽达默尔的艺术游戏与语言游戏之中,提问与回答、差异与同一、变迁与重返的有机统一体现出极强的辩证法精神。在艺术游戏与语言游戏这两种情形中语言都适应于解释学度向,这两种游戏都与问答辩证法有关。“一切经验都具有问答的结构”[13](P.139)。艺术与观赏者之间、文本与解释者之间以及谈话者之间都在提问与回答中进行着对话。伽达默尔通过游戏概念理解艺术、历史与语言。游戏所体现的是互动结构与交互关系,这种交互关系植根于思想与话语在本体论上的一致。
艺术作品是语言性的,是因为理解艺术作品与表达其意义都需要借助于语言(此处指广义上的语言)。艺术作品如同陈述一样需要在对话的结构中的回应[2](P.128)。艺术作品中存在着一种对话关系,艺术作品和理解艺术作品的人之间展开着问答式的对话,在这种对话之中艺术的意义会得以显现。艺术作品通过理解者自身而提问,艺术作品对理解者的回答就是艺术作品的理解者从艺术作品中所把握到的东西,是艺术作品在理解者面前所显现出的意义。艺术游戏是通过艺术的自我表现和其理解者进行对话和交流,并且,艺术作品的理解者由此而被纳入游戏之中,成为游戏的一部分。
在语言游戏中包含着问答辩证法。如前所述,语言游戏涵盖了世界经验所有的范围。伽达默尔的游戏概念是一个无所不包的同义词,它可以和语言、对话、艺术和历史等概念进行互换。在各种语言游戏中,问题本身会对回答具有一些要求,答复是对问题的回应,而答复本身又包含有继续提出问题的可能性,因而提问和回答相互交替着并且不断地向前推进,这是对话辩证法亦即问答辩证法在各种语言游戏中的体现。
如果游戏只有通过它们的游戏者的参与才取得其具体存在,由于游戏经常以不同方式被玩,并且在每次被玩时可能是完全不同的,所以它的具体存在就是可改变的。由于游戏有自身预先的规定,所以游戏虽然在以不同方式被玩的过程中可能取得其完全不同的具体存在,但它在某种意义上仍是同一个游戏。因而游戏有同一性与变动性统一的特征。
同样地,由于只有在被观看或阅读时,艺术作品才获得具体的存在,艺术作品的意义才得以具体化,那么艺术作品的意义很难与作者的意图完全一致,因为艺术作品的意义会随着具体情境而改变。尽管如此,艺术作品仍然属于它自身。在艺术作品中始终存在着自身同一性和理解差异性的辩证关系。我们不能因为艺术作品无止境的多样性而漠视它始终具有的同一性。因此,伽达默尔反对接受美学因为过度地强调艺术作品的差异性而否定其同一性的观点。当我们经验代表“过去”的艺术作品时,这看起来是“重返”(Wiederkehr),但实际上存在差异,它是含有“变迁”的“重返”。他在对艺术游戏的分析中明显地体现了变迁和重返、差异和同一的对立统一,这在他对“节日”的分析中得到了更清晰的体现。节日实际上是一种周而复始的扩大了的游戏。节日是一种庆典活动,这些节日定期重复着,每一次节日庆典活动的重复出现都是它的重返,但每一次又都会有所不同,因而是包含有变迁的重返。每一次节日庆典活动既不是一个新的节日,也不是与原来的庆典活动完全相同,而是在差别中具有同一性,在同一性中具有差异性。“节日庆典活动是一次次地演变着的,因为与它同时共存的总是一些异样的东西”,“只有在变迁和重返过程中它才具有它的存在”[4](P.173-174)。伽达默尔对艺术作品的时间性和偶缘性的分析也体现出了艺术游戏作为构成物的辩证性。艺术作品的意义和内容是由它们得以被意指的境遇所规定的,它们的意义会随着境遇的变迁而改变的。但是,艺术作品在其各种各样的变化中具有自我同一性,并且艺术作品各种各样的表现具有同等真实性。
语言游戏中也含有变迁和重返、差异和同一的对立统一。针对同一个主题展开的对话,内容会因为对话者与对话情境的不同而产生差异,但由于受话题规律的限制,对话仍会保持某种同一性。
伽达默尔强调辩证法的开放性,主张解释学经验所具有的问答形式是一种开放性的逻辑结构。伽达默尔认为,如果要在解释现象中谈论问题之优先地位,我们首先可以援引柏拉图。柏拉图所描述出的苏格拉底的辩证法就是这种开放性的提问的最典型的代表,在提问与回答的对话过程中事物的意义得以揭示出来。“提问就是进行开放(ins Offene stellen)。被提问东西的开放性在于回答的不固定性(Nichtfestgelegtsein)。被提问东西必须是悬而未决的,才能有一种确定的和决定性的答复。”[4](P.492)任何真正的问题都具有这种开放性,那就是被问的事物必须一直处于悬而未决的状态;不然它会是没有意义的虚假问题。但是,这种开放性并不是漫无边际的,因为问题具有某种意义就包含在问题的本质之中。并且,意义所指的是方向的意义。提出的问题已经开启了被问的事物之存在、并给与了它方向。这就已经隐含了回答的存在。问题必须具有真实的方向意义,否则它就是个歪曲的问题。意义只会是某一个可能的问题之方向意义。正确的事物的意义必须与问题所开启的方向相符合,正确的回答总是被问题所开启出的方向包含着的。伽达默尔认为,由真正的提问所开启的谈话是能够得到回答的,因为这种对话具备真正问答的特质。对话者并不坚持已见,而是能够敞开自身、努力增进他人的观点,并考察这些观点、发现它们真正的利弊所在。如果缺乏倾听他人并被他者的观点改变的开放性,对话就会是不可能的。
在古希腊人那里,理论也是一种实践,这种实践突出的是“参与”。受此影响,伽达默尔强调实践,注重参与。在对艺术游戏的参与的过程当中,真理会不断地得到彰显,它具有开放的性质。伽达默尔指出:“对话就是对话双方在一起相互参与着以获得真理。”[14](P.69)“对话本身就是一种辩证法的实践”[15](P.305)。伽达默尔的语言是现实的经验的语言,对话是本源意义上的语言,它在现实社会的交往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伽达默尔的对话关注的是伦理共同体,它以追求善与幸福为目的。
(二)一切理解皆是语言的游戏,解释学的普遍性即语言的普遍性
解释学通过内在话语实现了其普遍性,解释学的普遍性其实就是语言的普遍性。伽达默尔最终将对人类一切理解对象的理解,如对文本、艺术和历史的理解,都纳入到了他的语言游戏之中。一切理解其实都是语言游戏,理解即游戏。伽达默尔的语言哲学涵盖了世界经验所有可能的范围。在语言游戏的过程中真理会被开显出来。因此,我们可以从哲学经验、历史经验和艺术经验中获得真理。
在语言的言说能力创造出的世界中,所有事物都能够被开显出来。世界自身就是向我们诉说着的语言[2](P.143)。语言使我们可以理解在其中所表达出的最截然不同的世界。每一个普通的文本,都可以从中开显出一个世界。尽管它与我们自己的世界有着各种程度上的差异,但仍能被我们理解。语言的开显能力甚至可以不受时间和场所的束缚。一份古老的文件,就可以将存在于那些远古时期的人群之中的语言性世界呈现出来。语言开启了世界,这使得我们对解释学的普遍方面有了新的认识。这普遍方面可以理解为:哲学解释学在思想的方向上取代了传统的解释学。对于哲学而言,这种普遍性指的是我们不能局限于人文科学方法论的问题范围来进行解释学的探究,因为语言与理解是一个人的事实性的根本问题,我们不能仅从方法论的层面来讨论它。将解释学限制在人文科学的作法是与对解释学的普遍方面的强调相对立的。解释学不只是人文科学方法论的基础,而是哲学的普遍方面。伽达默尔强调思辨的努力扩展了解释学之视域,使解释学的研究超出了人文科学的解释学的范围而达到了更大的普遍性,即本体论的或哲学方面的普遍性。
伽达默尔是大陆语言哲学的一个重要代表。他的语言哲学是在大陆哲学传统中形成起来的,它重视从本体的层面来发掘语言的本质和定义,这同英美哲学从逻辑形式进行探讨的角度是不一样的。伽达默尔的解释学关注人类的生存状况,强调平等的对话、公共理性、相互承认和达成共识,它试图解决文化间的交流和交往、人类的团结、世界的和平等现实的政治问题,其目的是实现最高的善或幸福[3](P.1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