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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者,信“史”也
——茅盾书信研究》的独特价值

2021-04-17刘永丽

中国现代文学研究丛刊 2021年12期
关键词:北塔茅盾书信

刘永丽 王 琴

书信,是一种特殊的书写,在历史上又被称为信札、尺书、尺素、书函、书札、书简、简牍等。它和公开发表的出版物有本质区别。依据列斐伏尔的观点,书写“建立了能够永恒不朽的、所谓的持续不断的历史”。没有书写就没有文明和历史。而作为公开出版物书写下来的都是被选择过的观念和文字。所以作家们写这类文字的时候,也有时代伦理道德或法律条文的规约,不能不受拘束:“书写倾向于将自己从生活中抽离出来。”1而书信的书写方式是私密性的,在写作时因为没有被公开的压力,书信的书写往往更为自由——对可信的朋友坦露心霏,发表对某事的看法,展现自己对现实真实的想法……因而书信书写和公开书写比,更能贴近历史的真相。当然,书信的书写者囿于知识水平、观念见识、生活阅历等方面的制约,也有自己认知的局限,所能展现的也只能是书写者自己眼中看到的所谓真实。所以正史之外,书信文献——当然是指那些真正的私人信件,而不是以书信为体裁的文学作品——也可作为史料的重要补充。程章灿认为书信文献的史料虽然只有“寥寥数行”,但却“抵得千言万语”。2

由此,对书信这种现代作家表情达意的独特文类的研究极有意义。而中国现代文学研究界对书信的研究还不够丰富。比如对茅盾书信的研究。黄山书社2014年出版的《茅盾全集》有42卷,其中书信就3卷,总共约1500封书信,但真正把茅盾书信作为研究对象的研究并不多。从这个角度看,北塔的专著《“信”者,信“史”也——茅盾书信研究》有其独特的价值,表现在如下几方面:

一 力图借书信呈现文学史、文化史真实原貌

本书是以文学作为最基本的出发点,对茅盾书信进行多层面详尽的解读。北塔把书信当成辅助的史料,着重来增、补文学史中不被书写和记录的那些个人生活细节,而最终回归于文学史、文化史的研究。

北塔采用全方位呈现的考察方法,把所有和书信相关的内容都一一考据、分析,向我们呈现出作家所处时代鲜活的日常生活及细节。比如对第一篇《1919年11月16日,茅盾致郭虞裳函》的解读。作者先介绍郭虞裳是谁。我们知道,信件不仅涉及书写者的情感心理及观念,对其写信的对象的考察也同样重要。因为与什么人对话,体现出来的不仅是书信书写者的思想状态,从其对不同人写信语言的表达方式、表达语气中,也可看出书写者的性格特征及其人际交往的状况,展现其所处的真实的日常生活世界状况。北塔介绍郭虞裳的时候,只呈现这个人物的种种事迹,但其人物形象特征,呼之欲出了。其他章节中作者对文学史或文学史提及少的一些人物比如普实克、黄慕兰等写信对象都有所介绍,而对大家熟知的周作人等就不介绍。介绍完写信对象,作者又细致考察信中所涉及的各类话题,诸如妇女解放、“毁家”设想、婚姻制度、无政治主义、儿童公育等各项话题,都联系当时的时代,考察各种话题产生的社会历史背景。这种把茅盾的信放在广阔的历史文化背景下考察与分析的手法,展现了比原书信更丰富的社会文化、思想论争的语境。我们从中看到了更广阔的社会风景和历史变迁,有助于人们更多层面地了解茅盾1920年代的生活面貌及思想状况。

二 对书信行为的整体文化史、文学史的考察

北塔对茅盾书信的研究,不仅考察了书信内容,还考察书信写作行为本身作为一种社会事件产生的影响。有论者概括过国外学者大卫·巴顿、奈杰尔·霍尔(Barton and Hall,2000)对书信采取的地方志研究方法,即在研究书信时,“最具有启发性的方式是将其视为一种社会实践,并借此验证书信文本、书信的书写者、书信中描绘的活动和物件所处的社会情境,从而更深入地了解‘写信’这一行动在社会中所扮演的角色”。3北塔在其专著中也多层面地勾勒了“写信”行为对各种文学史、文化史事件的促成及影响。比如在对《“被损害的民族文学”的接受:茅盾与鲁迅的观念和心态有所不同——1921年7月5日致周作人函解读》这一节中,他细读茅盾与周作人的通信,也关涉与此相关的其他时间的信件,展现他们俩反复讨论作家作品的甄选、翻译和写作任务的分配等事项的过程,并详细分析了外国文学译介中的“弱国模式”问题,梳理了《小说月报》(第12卷第10号)推出“被损害的民族文学号”的原因及过程,及从中透露出来的时代观念,并分析其对作家和文学思潮的影响。这样,“写信”这一行为就参与了历史事件,在文学史上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北塔以“信件”这一坚实的证据证明,“在这一专门的翻译场域中,茅盾无疑是坚持最久、努力最勤、贡献最大的人物之一”。同样地,在《“这些普遍的毛病惟有自然主义可以疗之”——1921年8月3日致周作人函解读》一节中,北塔也多方考察了茅盾对《小说月报》作者的扶持,对自然主义观念的推行,及对欧化语言的态度,向我们呈现了书信在现代文学格局形成中的推动作用。这也从另一角度证明了研究现代作家书信的意义所在。

三 带着情感触摸灵魂的解读

北塔是个诗人,他对茅盾书信的解读体现了史学意识和诗学精神的结合,不仅是以史料公正客观地印证现代文学及文化的历史,而且是带着诗人所特有的感性,带着对茅盾的一丝偏爱充满情感地进行解读。某种程度上,这样的研究是北塔与茅盾的灵魂交流。书信因为是对个人间的私人交流,往往会无拘束地表达自己真实的感受,从而会比公开出版物表达出作者更为丰沛真挚的情感。哈贝马斯说:书信内容是“‘心灵的倾吐’。……书信是‘心灵的复制与探讨’,书信中充满作者的血与泪”4。因此之故,北塔在解读时,也不由自主地放进自己的感觉,放进自己的生命体验,用自己充满情感的语言进行是非善恶的评判,展现了诗人随心赋诗,时时不由自主地流露情怀的倾向。由此,也导致了北塔对茅盾书信的解读,更像在史料基础上的再创作。展现了诗人研究者的特色所在。

总之,北塔的专著《“信”者,“史”也——茅盾书信研究》的出现,是对当前茅盾研究的重要补充。值得注意的一点是,正如金宏宇指出,作家书信最重要的是史料价值:“信中记下的所经所历所观所感,可丰富一般的历史研究。”但“也不能过高估计作家书信的可信度和史料价值”,因为“既是私信,就免不了写信者的主观私见和小圈子偏见,甚至免不了传播谣言、传闻等;既是私信,也免不了信笔而写从而对史实的叙述不全面、不完整等”,所以,“对具体的书信写作者和书信文本应作特殊的甄别和历史的评判,应该考虑书信写作者的性格、习惯、境遇等因素”。5北塔也说:“‘信’者,‘信言’也,‘信’者,‘信史’也”,但同时,他也深知:“研究者不能仅仅因为是书信就无条件地相信”,所以,“首先要对书信本身进行仔细、严格甚至苛刻的考证、比对、核实,之后才可以把书信作为镜子,去鉴照、辨别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和真诚性”。6所以他在写作过程中,“把有关的资料,尤其是那些在信息或观点上不同乃至相反的资料都深入打量、反复比对,用本证法、旁证法去求证”7,“‘信’者,‘信史’也”,这样的判断,就是要建立在这样严格的对所选取的书信进行甄别和核实的基础上才能成立。这也是作为学者的北塔呈现给我们的严谨的面孔。

注释:

1 刘怀玉:《现代性的平庸与神奇——列斐伏尔日常生活批判哲学的文本学解读》,中央编译出版社2006年版,第339页。

2 程章灿:《尺牍书疏历史面目——新世纪以来书札文献整理出版的状况与检讨》,《兰州学刊》2016年第11期。

3 参见魏澜、张乐天《家庭本位的“关系”实践:私人书信中的家庭主义图像(1972—1995年)》,《社会》2021年第2期。

4 拜伦:《拜伦·拜伦书信选》,易晓明译,经济日报出版社2001年版,第6页。

5 金宏宇:《中国现代作家书信的文史价值》,《中国现代文学研究丛刊》2016年第9期。

6 7 北塔:《“信”者,信“史”也——茅盾书信研究》,云南人民出版社2021年版,第3、4,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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