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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存在的问题与反思

2021-04-15

贵州社会科学 2021年9期
关键词:稻种遗产地农耕

顾 军 苑 利

(1.北京联合大学,北京 100101;2.中国艺术研究院,北京 100101)

一、引言

目前,中国已有138项农业文化遗产(含第6批已公示候选项)进入农业农村部《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名录》,有15项进入联合国粮农组织《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名录》。在农业文化遗产保护领域,中国既是最重要的倡导者、参与者,也是最重要的领跑者、获益者,成绩有目共睹。但回首这十几年的保护历程,也会发现不少问题,需要认真梳理,科学分析,及时纠正。

二、当前我国在农业文化遗产保护领域存在的问题

(一)缺乏对优秀传统农耕技术的有效保护

在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对传统农耕技术的保护是最重要的一环。“传统农耕技术”既包括传统的开荒技术、育种技术、施肥技术、耕种技术,也包括传统的灌溉技术、排涝技术、抗旱技术、病虫害防治技术以及收割储藏技术等。从评审农业文化遗产的角度看,是否还保留有非常优秀的、令人叫绝的传统农耕技术,肯定是评审工作最重要的尺度之一。如果申报地的传统农耕技术已被现代农耕技术取代,则即使产量再高、品质再好,也不能进入《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名录》。比如,西汉执行过的代田法[1]12,就因后世被其他技术代替而不能进入名录。再如,宋代《本草图经》记载的葑田[2],这种利用菰根和泥构成的厚垫作浮田的技术[3]也未传承至今,亦无法进入名录。目前,已经入选《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名录》项目者,基本能达到设置的准入门槛。这是因为我们在指定农业文化遗产项目时已经考虑到这点,甚至还考虑到今后现代化机械设备进入该地的可能性。故在评审时,与现代化机械设备比较容易进入的平原项目相比,更偏重现代化机械设备无法进入的山地型遗产项目,以确保这类项目的原真性。

如果说传统农耕技术有问题,则多出现在项目入选后。进入名录后,有些遗产地就因其潜在的经济价值而受到各方利益集团觊觎。这些外来资本为经济利益最大化,用带来的所谓“先进”技术,取代当地特有的传统农耕技术,导致传统农耕技术的快速流失。如农药、化肥的持续性滥用。在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项目评审之初已经注意到这个问题。但在中国这个已步入现代社会的农业国,要找到完全不使用化肥、农药的农业遗产地是很难的,只能选取化肥、农药使用相对较少的偏僻地区。为确保农业遗产项目在数量上大致均衡,在东部更多选择果园类项目。原因是与大田作物相比,果园更注重使用传统农家肥。因为使用化肥不但影响果品品质,降低甜度,还会加大水果的破损率。例如,若西瓜施用化肥过多,成熟后就会自动开裂。但后来发现,这些果园即或使用农家肥,也会出现抗生素严重超标等一系列问题。即令是以人工投饵为主的海水养殖模式,抗生素使用超标也同样是无法回避的问题。[4]

(二)缺乏对优秀传统农作物品种的有效保护

优秀的传统农作物品种是一个民族传统农业的精华。评价一个民族传统农业是否先进,首先要看它是否培养出了非常优秀且独特的传统农作物品种。这也是评判一个项目能否入选《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名录》的重要条件。江西万年稻作文化系统、北京京西稻作文化系统[5][6]、黑龙江宁安响水稻作文化系统、湖南花垣子腊贡米复合种养系统等,之所以能入选名录,都与他们保留有优秀的传统农作物品种有关。

已获批的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项目,是否都保有优秀的传统农作物品种,并以此为工作重点呢?显然不是。如在已经入选名录的项目中,仍不乏持续种植几十年培育出的新型杂交水稻者。对此,专家委员会虽有明确整改意见,但至今无法全面落实。可见,要想找回当地原有优良品种仍要走很长的路。造成该情况的原因有二:一是申报之初我们对入选项目并不完全摸底,只能退而求其次;二是入选项目的某些先天优势掩盖了这方面不足。如有些项目因独特的、非常有示范作用的土地利用优势而进入名录。入选后,有些遗产地确实能按照专家委员会要求,寻找到了不少当地特有的传统农作物品种。例如,云南红河哈尼梯田[7]、福建联合梯田等,在这方面工作扎实,恢复了不少传统农作物品种。但也确有部分遗产地,迄今未能很好地解决这一问题,等待他们的将是“黄牌警告”,甚至是“红牌拿下”。因为作为中国活态良种基因库的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地,应传承祖先培育出的、当地最优秀的、最具地方特色的农作物品种。这一点毋庸置疑。

还有一些更具普遍性的问题——如因某种利益需求而给当地传统农作物品种带来的系统性破坏。造成该问题的原因有二:一是因旅游开发给遗产地原有品种带来的破坏,二是因改种高产农作物品种给遗产地原有品种带来的破坏。旅游开发是遗产地增加收入常用方法之一。通过旅游,农民从原来只挣一份钱,变成同时能挣两份钱,这本身是好事。但若处理不当,好事也容易变成坏事,这样的例子屡见不鲜。如某遗产地历史上以种植香葱、芋头、生姜、洋葱、包菜及瓜类等数十个传统农作物品种为主,其中的香葱、龙香芋举国闻名。但随着近年旅游观光业的不断开发,当地被规模种植了万寿菊、向日葵、杭白菊等观赏性植物,使这里从“一朵菜花”逐渐变成“春看菜花、夏赏荷花、秋看菊花、冬看芦花”的旅游景区。吸引游客无可厚非,获得可观的旅游收入也不是坏事,但这里是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地,其中心工作不是发展旅游,而是要保护好历史上形成的优秀本土品种。放弃急需保护的传统农作物品种而改种其他观赏性植物,显然有违农业遗产保护初衷,实不可取。

一味追求产量,也是传统农作物品种被弃种的重要原因之一。例如,有些地方传统农作物品种因产量过低,最终被高产的农作物新品种取代。这种在饥饿年代产生的以量取胜的品种“价值观”一旦上位,就容易给以保护传统农作物品多样化为己任的农业文化遗产带来破坏。农业文化遗产所保护的是祖先们历经千百年培育选拔出来的非常优秀的传统农作物品种。这些品种产量可能不高,但在品质或口味上却有独到之处,更具有不可替代的生态维护价值和抗拒自然风险的特殊价值。例如,四川美姑苦荞栽培系统[8]、内蒙古敖汉旱作农业系统[9]就具有这样的禀赋。因而,这样的品种即使到了当代,也具有不可替代性,决不能为眼下的经济利益而令其断种绝代。有必要保护好、传承好这种独特的物种资源,这是时代赋予农业遗产地的神圣使命。

保护传统农作物品种的战略意义主要有两个方面:帮助人类解决因转基因、杂交稻以及大机械化生产带来的口味单一化问题;多样性农作物品种的保护,可以有效防止农业生产中病虫害的快速传播。可见,因眼下的经济利益而牺牲长远的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不仅是短视的行为,而且与农业文化遗产的申报立项初衷背道而驰。

为解决传统农作物品种保护问题,多数国家开始建设物种基因库,试图通过保护作物的种子来保护传统农作物品种。[10]但物种基因库有明显短板:一是储存时间太短,二是相关种植技术及相关文化无法通过基因库加以传承。如北京京西稻原有品种已经失传,虽然后来在物种基因库中找到原有品种“紫金箍”,但出芽率很低,品质也严重退化,无法继续使用。农业文化遗产的活态传承,应成为解决传统农作物品种永续传承的最佳手段。

(三)缺乏对优秀传统农具制作使用技术的有效保护

农业文化遗产保护的是在千百年传承、培育、优选的基础上,保留下来的一个民族农耕文明中最优秀的东西,也包括历史上创造并以活态形式原汁原味流传至今的非常科学且非常顺手的传统农业生产工具。传统农具是人类手臂的延伸,代表着一个时代或一个地域农业科技的最高水平,是某时或某地农业文明程度的基本标志。保护传统农业生产工具制作技术与使用技术的意义有三:1.通过传统农具可以学到古人智慧。历史上许多农业生产工具,都未必有多复杂的科技含量,但一定实用。如甘肃皋兰什川镇万亩梨园、浙江会稽山千年古香榧群摘果时用的蜈蚣梯,内蒙敖汉旗旱地播种神器籽葫芦,都有制作简单、使用方便、皮实耐用等特点,充分反映了当地匠人在制作农具时对材料属性的深透理解。2.通过传统个性化农具的定制可以学到古人对每个个体的尊重。传统农具的一个重要特征是个性化定制。该“个性化”首先指匠人在生产锄头、镐头、镰刀等每件农具时,会根据各地自然环境、土壤特点、劳作场所等因素来设计;其次指匠人在生产每件农具时哪怕是生产同一类农具,也会根据使用者身高、体重、力气及手掌大小等来决定一件农具的长短、粗细、材质、重量、角度、宽窄等。总之,生产工具个性化定制方便了客户,提高了农民的生产效率。3.通过传统农具可以学到古人可持续发展的理念。“传统农耕技术所使用的基本动力来自自然,几乎可以做到无本经营。它在满足农村加工业、灌溉业所需物质和能量消耗的同时,也有效避免工业文明带来的各种污染和巨大能源消耗。我们没有理由随意消灭它,也不应简单地以一种文明取代另一种文明。我们的任务是:一是保护,二是研究,三是发展。”[11]

目前,我国农业遗产地对传统农具的使用越来越少,许多地方甚至以保护农业文化遗产的名义,将它们收进民俗博物馆。传统民俗博物馆尽管投资少、见效快,在宣传与弘扬传统农业文化遗产过程中发挥一定作用,但终究不能通过静态展示,把祖先农具制作技术和使用技术传承下来。

(四)缺乏对外来物种的有效监管

数年前,云南红河梯田遭遇小龙虾入侵,造成数百万元人民币损失。其实,其他物种的入侵同样不能小觑,必须引起足够重视。据调查,目前进入红河哈尼梯田的外来物种主要有两个:一是小龙虾,二是福寿螺。这两种外来物种入侵给红河梯田带来的损失及危害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1.直接造成当地水稻减产。负面影响主要由其生物习性决定。小龙虾食性较广,尤喜食水稻的新鲜根系。因喜穴居,深深的洞口常会造成秧苗倒伏,直接影响水稻产量;而福寿螺这种软体动物,个体大、食性广、适应性强、生长繁殖快(每只雌螺可年均产卵万粒左右)。孵化后稍长即开始啮食水稻,危害极大。2.破坏了梯田等农业基础设施。小龙虾多在田埂打洞做穴,常导致山区梯田出现诸多问题,最直接的后果是造成田埂垮塌。若发现不及时或雨水过大,易造成梯田由上至下的大面积垮塌,很难修复,即或能修复也需很高的人工成本。3.对当地生态环境造成负面的影响。小龙虾居于红河梯田生物链顶端,以鱼苗为食,打破原有生态系统,直接影响稻田鱼自然繁衍。[12]

此外,还有一些外来物种入侵也构成相当的威胁和挑战。例如,被列入《外来有害生物的防治和国际生防公约》恶性杂草之一的紫茎泽兰[13]繁殖扩散迅速,[14]目前已侵入我国台湾、广东、香港、澳门、海南、广西、云南、贵州、四川等多地。[15]一度被频繁报道的非洲蝗虫入侵西双版纳[16]。其实,外来物种入侵是一个非常广义的概念。有些外来物种的进入是无害的,有些则是有害的。而“有害”的基本尺度,是看该物种的进入对原有生态环境或生态链是否造成某种程度的破坏或影响。然而,要做到精准把握和掌控,说来容易做起来难。单凭农业遗产方面的专家,要做好此项繁难的研究工作肯定力不从心。为此,呼吁相关领域的专家尽快地展开全面的对话与合作,并建立起学科交叉、文理融合的攻关团队,齐心协力,方能保障农业文化遗产可持续传承。

(五)缺乏对当地农民队伍的有效呵护

中国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出现问题,还有个十分重要的原因——懂得传统农耕技术与农耕经验的农民队伍大量流失。近二十年来,随着城市化发展进程不断加快,农村常驻人口少有身强力壮、专门从事农业生产的青壮年,而多是老人、妇女和儿童,传统农耕经验的传承出现明显断档。

传统农耕技艺的传承首先需要“人”。人是载体。真正懂得传统农耕知识与技术的人都少了、没了,农业文化遗产何以传承?要想让懂行的农民回乡,将传统农耕技术与经验真正地继承下来并传承下去,先要解决农民回乡的动力问题。很多农民工都体悟到了城市打工生活的艰辛和抛家舍业的痛苦。若能从根本上解决返乡农民的基本就业需求,改善农村基本生活环境,加之亲情牵挂,让农民工返乡并非不可能。关键需要各级政府出台一系列优农惠农政策,充分挖掘农业文化遗产的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带动农村人口生活水平提高,农业文化遗产的活态传承才后继有人。

(六)缺乏对传统农耕信仰的有效保护

农耕信仰是传统农耕文明的重要标识和重要支撑。保护农业文化遗产时,一定要将农耕信仰视为其重要组成部分,并让它在维系社会秩序、协调人际关系、净化人类心灵、保护自然生态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农耕信仰是个相对空灵的概念,常通过各种载体呈现出来。

神话传说常以农耕信仰“说明文”的身份呈现在世人面前。比如,哈尼族有这样的传说——很早以前,狗看到哈尼人活得辛苦,又吃不到好东西,便跑到天堂找天神帮忙。恰逢收稻季节,狗趁天神不注意在谷堆上打滚,沾了一身稻粒,逃离天堂,回到人间。人们从狗毛里找到几粒稻种,从此哈尼人有了水稻。类似传说并非哈尼一族独有。在整个西南少数民族地区,如苗族、白族、阿昌族、彝族、瑶族、傈僳族、畲族、壮族、侗族、仡佬族、布依族等,都有类似传说。

为什么这个传说会在诸多民族都有流传?而且凡流传该传说的民族,绝大多数不是“纯正的”南方民族,而是从北方迁徙到南方的“准南方民族”?因初到南方时没有稻种和种植技术,故在传说中只能通过与其他民族交换、购买,甚至通过动物偷盗来获取稻种。如现在还传《狗盗稻种》的20多个民族中,白族、阿昌族、哈尼族、彝族、傈僳族等,基本上是远古生活在甘青藏一带的“古氐羌人”后裔,有《狗盗稻种》传说再正常不过;而苗、瑶、畲族也不是真正的南方民族。据考,这三个民族很可能是在上古时期从黄河以北(当时的黄河入海口在天津)的冀州一带迁来,同样没有种植水稻的传统。他们迁徙到南方后,也有寻找稻种的过程。而流传在他们中的《狗盗稻种》传说,反映的正是这样一个史影。此外,流传该传说的也不乏壮、侗、仡佬、布依、景颇等自古种植水稻的民族,他们应该不存在从其他民族寻求稻种的问题,这些民族也流传类似传说,在逻辑上是说不通的。我们只能将不合情理的部分理解成其民族文化的“后结构”,即后来接受了其他民族影响的结果。

这则产生在远古时期的《狗盗稻种》传说,向我们透露了怎样的信息呢?同样以哈尼族为例:

首先,这则传说告诉我们,哈尼族从前不会种植水稻,甚至连稻种都没有,其稻作生产是从盗取稻种开始的。其次,这则传说还告诉我们,哈尼人认为水稻来自一个更发达、更美好的地方——传说中的“天堂”。而同型故事中3种截然不同的稻种得来方式:一种是人间的狗偷偷跑到天堂盗取稻种,一种是天神派狗送来稻种,还有一种是通过物物交换换来稻种——都反映了想种水稻的外来民族与种植水稻的土著民族的复杂关系。其三,这则传说还反映出了哈尼人懂得感恩的良好品质。故事中,当哈尼人种出第一捧稻谷时,首先要感谢送给他们稻种的天神,于是才有了派狗送新谷给天神的情节;同时,他们没有忘记给他们带来稻种的狗,所以在每年的尝新节上,都会把刚做好的第一碗米饭送给狗。这一习俗从古至今,从未改变。[1]72

传统节日仪式与农耕信仰也息息相关,亦是传统农耕信仰的重要载体。如在西南少数民族地区,山神的信仰、水神的信仰,都通过转山仪式、转水仪式等来完成。一年一度、循环往复的仪式,在增强当地人保护山林意识的同时,也培养了敬畏自然的朴素心理。在少数民族地区,自然环境之所以能受到很好的保护,与他们的自然崇拜不无关系。可见,要想保护好农业文化遗产,就要保护好与之相关的传统农耕信仰以及各种传说故事神话、传统节日及其相关仪式。这些不是“迷信”,而是“俗信”,是老百姓为维系社会秩序、协调人际关系、净化人类心灵、保护自然生态而形成的一系列民间信仰活动。它对社会发展有百利而无一害。在农业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过程中,如果将“迷信”与“俗信”混为一谈,农业文化遗产会因信仰体系崩塌而失去灵魂。

尊重农耕信仰,并非是要人们相信传说的真实性,而是要当代人牢记每项农业文化遗产都来之不易,都是先民们的集体智慧的结晶,其价值具有无可替代性,能使人不因习惯性误判将各种农业文化遗产视为愚昧落后或过时的东西。人们的思想认识一旦提高,保护工作就会减轻一重压力和阻力,更易得到社会认同和接纳。

(七)缺乏对农业生产制度的有效保护

农业生产制度是为维护农耕生产秩序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则,既包括以乡规民约为代表的民间习惯法,也包括相应的民间禁忌。在阿鲁科尔沁,牧民转场到位后设置火塘时,必须先将草皮铲下放置在不碍事之处,待换场时再将原草皮恢复原样,从而确保草场正常恢复生长。哈尼人为确保红河梯田的水源,十分注重对村寨上方水源地——寨神林的保护,不但人不能随意进入、砍伐森林,就是大型家畜也不能随意进入,否则会受到民间习惯法的严惩。

历史证明,一个完善的农业文化遗产项目,仅凭技术卓越是远远不够的,还要有完备的农业生产制度做支撑。而且,越不发达地区的农业文化遗产越需要完善的农业生产制度,否则,农业生产就不可能获得可持续发展。

三、结语

保护农业文化遗产需要提高站位,从人类社会发展大格局来思考。首先要深入挖掘,把祖先智慧、农民智慧充分地挖掘出来。其次,在挖掘农耕文明之时需要我们正视历史,给遗产更多宽容。几十年的文化遗产保护实践告诉我们,整体性保护、原真性保护是不二法则。其三,在保护农业文化遗产过程中,还应意识到农业文化遗产是广大农民创造并传承至今的,农民是其真正主人。故而在保护时,更应坚持“民间事儿民间办”原则[1]61,“还俗民间”,让“民间”在传承过程中发挥主导作用。政府作用不是以强势地位取代农民,而是用好行政资源去做好宣传、鼓励、推动、扶持、管理以及服务工作。否则,农业文化遗产的传承就会因政府的过多介入,而不再“原汁原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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