逻辑管窥与理路建构:以党的法规制度驱动全面从严治党纵深发展
2021-04-15杨礼荣马振清
杨礼荣,马振清
(1.南开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天津 300350;2.北京师范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北京 100875)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从严必依法度。”[1]习近平高度重视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作出了一系列决策部署,为加强党的法规制度建设提供了基本遵循。新时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纵深发展,就要继承和发挥重视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优良传统与政治优势,将党内法规制度治党作为党的治理的基本方式。
一、要义解读:加强法规制度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
法规制度治党是管党治党的有力之举。自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党就将党的法规制度建设摆在突出的战略位置。新时代,必须坚定不移地将党内法规制度建设贯穿管党治党实践的全过程。
(一)法规制度治党的内核阐释
伴随着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党内已经出现的问题及潜在的问题更为多样,挑战更为严峻,所要应对的矛盾更为尖锐,所要协调的关系更为复杂,单纯的教育引导和情感共鸣的力量已不足以平衡方方面面的关系,充分发挥党内法规制度的作用迫在眉睫。全面从严治党越深入,越要求以科学的方式解决问题,党内法规制度的优势越明显,党内法规制度威力的发挥就越不能忽视,党内法规制度的地位也就愈发重要。将法规制度治党作为管党治党的有力举措,是立足全面从严治党实践作出的审慎选择,突出了党的现实关怀,体现了对管党治党更为深刻的认识。
法规制度治党是一项系统工程,由多维要素构成,保证管党治党有章可循,致力于锻造坚强政党。其一,从要素构成及运行来说,法规制度治党的顺利实现离不开有效的制度设计、到位的制度监管与反馈以及有力的执行主体。各个要素相互协调、相互作用,各个环节紧密相扣、相互承接、缺一不可,共同构成了法规制度治党运行的前提和基础。其二,从基本内容来看,法规制度治党构成了管党治党的基本框架和界限,“通过运用制度体系的执行力和约束力来调解党内矛盾、解决党内问题、规范党员行为,促进党内各项事务的制度化、有序化和规范化,确保党内事务有章可循、有据可依”[2],从而为党的建设提供刚性支撑。其三,从价值追求来看,法规制度治党着眼于将党铸造成为能够肩负起时代和人民赋予的历史重任的坚强领导力量。法规制度治党能够最大限度地减少管党治党中因人为因素导致的不彻底、不充分、不全面、不科学和不持久等问题,促进党的管理和建设精细化、系统化和稳定化。
法规制度治党蕴含管党治党新理念、新思维与新思路,持之以恒推进党的法规制度建设体现了党的前瞻意识,彰显了党的政治眼光、政治魄力和政治勇气,体现了管党治党的具体要求与深切期待。首先,法规制度治党体现了强烈的担当精神。法规制度治党立足管党治党宽、松、软的问题,直击党内存在的难点、痛点和焦点问题,以壮士断腕的决心和抓铁留痕的气魄直面种种矛盾问题与歪风邪气,敢于打破利益固化的藩篱,做到零容忍与强震慑,最大限度地做好人民群众的服务者,保证党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其次,法规制度治党体现了强烈的规则思维。做事讲规矩,行动有纪律,是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是党员干部政治清醒与成熟的重要表现。党内法规制度明确了党员干部不可触碰的红线和不可逾越的底线,确定了党员干部自觉追求理想信念的高线,体现了高标准与最底线的统一,是党员干部办事与行动的基本遵循。作为党员干部,必须将遵守政治底线与坚定精神追求结合起来,自觉抵制歪风邪气的诱惑与腐蚀。再次,法治精神贯穿于法规制度治党中,从根本上提出了管党治党法治化的要求。一方面,全面从严治党内在要求在全党上下形成依法依规办事的思想共识和思维模式,将依法执政作为党执政的基本方式;另一方面,全面从严治党追求实现管党治党规范化和常态化。
(二)重视法规制度建设是党的建设优良传统和宝贵经验
重视党的法规制度建设彰显了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本质特征和根本优势,体现了党的建设的完备程度。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以来就将制度建设摆在突出的战略地位,并将其贯穿管党治党实践的全过程,重视法规制度建设是党的建设历史经验的总结。百年来,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取得了重要成就,经历了从无到有再到日臻完善的发展历程。
革命战争年代,党缺乏依靠法规制度管党治党的基本经验,思想教育、政治斗争等是管党治党的主要方式。毛泽东首先提出了“党内法规”的概念,要求充分发挥其统一行动的重要作用,这是党对法规制度建设的最初探索,开启了管党治党的新思路。然而,最初的尝试未触及深层问题,日后的政治运动扩大化影响和破坏了党的法规制度建设与运行,党的法规制度建设在一段时间处于停滞状态。改革开放新时期,邓小平明确强调党纪法规在国家治理中的重要地位,从执政地位、发展社会主义和民心凝聚的高度对党的制度建设的重要性进行解读。至此,法规制度的地位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标志着党的法规制度建设取得了新的突破。但这一时期的法规制度建设仍是不成体系的,远未形成法规制度的制定、执行及反馈系统。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的法规制度建设迈上了新的发展阶段。习近平立足治国理政全局,突出党内制度法规建设的根本性和长远性,进一步明确了党纪法规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关键性地位和基础性作用。就党内法规制度的顶层设计而言,2013年,《党内法规制定条例》和《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规定》的出台“第一次使党拥有了‘党内立法法’”[3]。2014年,习近平着眼党的建设全局,首次提出“制度治党”,将制度作为管党治党的依据与基础,将按制度办事作为管党治党的基本方式。2016年印发的《关于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意见》指明了总体目标、设计和安排,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科学化提供科学指南。2019年,习近平提出了加强党内法规建设的新课题,“要搞好制度‘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空白缺位的抓紧建立,不全面的尽快完善,成熟经验及时推广”[4],体现了对党的法规制度更为深刻的认识。就具体的党内法规建设而言,党内法规制度不论是在数量上还是质量上都取得跨越式发展,形成以《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为统领,包括准则、条例、规则和细则等在内的内容丰富、层次完善的法规制度体系和基本框架,切实将法规制度建设融入了党的建设的各个方面。至此,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取得了重要成就,法规制度建党取得了跨越式进展。新时代,要有效统揽全局和协调各方,作为伟大事业坚强领导核心的中国共产党,要立足时代要求加强党的法规制度建设,将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将优良传统发扬光大。
(三)法规制度建设贯穿党的建设全过程
1.党的法规制度建设与政治建设。其一,发挥政治建设对法规制度建设的统领作用,以政治建设保证法规制度建设的根本方向和基本性质。从本质上讲,任何法规制度背后都蕴含着一定的政治导向,政治取向和政治立场决定法规制度的生命力、说服力和感召力,离开政治方向谈法规制度建设非但不能实现法规制度的保障作用,反而会对党的建设起消极作用。新时代党的法规制度建设最根本的就是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沿着正确政治道路,在大是大非面前坚持政治方向、遵循政治原则、坚定政治立场,释放党的法规制度的内在力量。其二,以法规制度建设支持政治建设。政治能力的提升、政治生态的优化、政治生活的进行及政治文化的有效培育都离不开法规制度的支撑和保障。要以法规制度建设保证政治建设的落实与成效,依靠法规制度支撑确保政治建设常态化和规范化。
2.党的法规制度建设与思想建设。思想建党着眼软引导,法规制度治党着重硬约束,实现思想建党与法规制度治党的互动共进和协同配合,能够为党的建设铸牢双重保障。一方面,将法规制度作为思想建设的重要内容,以思想建党驱动法规制度认同,凝聚和激发法规制度治党的精神共识和思想自觉,筑牢法规制度治党的思想基础;另一方面,以法规制度治党打牢思想建党的根基,实现思想建党的科学化、稳定化和常态化。
3.党的法规制度建设与作风和纪律建设。优良的作风与过硬的纪律是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是助力党勇往直前的支撑和保障。党内存在的奢靡享乐、贪污腐败、形式主义等不良风气严重侵蚀了党的肌体健康,影响了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加强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迫在眉睫。以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推进作风建设与纪律建设,一方面要将党的优良传统和成功经验上升至法规制度层面,切实将优良传统的传扬及成功经验的推广落到实处;另一方面要着重以法规制度规范作风建设与纪律建设,保证作风建设与纪律建设的要求落细落小落实,防止出现不持久、不具体、不到位等问题。
二、逻辑透视:法规制度建设与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的内在关联
以法规制度建设助力全面从严治党,就要以法规制度建设保证党的领导地位,强化党的领导制度,巩固党执政的合法性基础;推进反腐倡廉常态化和制度化,发挥法规制度在规范政治生活中的作用,推进党的纯洁性建设;以法规制度建设保证党的先进性建设,构建执政能力建设的法规制度保障,永葆党的先进性。
(一)在法规制度建设中筑牢党执政的合法性根基
新时代党的执政合法性来源于党的科学领导。合法性关系政党的生命力、凝聚力和执政的稳定性、长久性,是任何政党执政都要面对和解决的最基本的问题。执政合法性不是永恒的,其来源随着执政条件的变化而变化,“要保持一个政党持久的源源不断的合法性,就必须不断补充它的合法性,或者及时实现由旧的合法性向新的合法性的转移”[5]。对于中国共产党来说,执政绩效的取得是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其中最根本的是党的领导能力和领导方式。不论是统领四方和攻坚克难,还是方位审视与发展引领,都对党的领导能力和领导方式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具有坚实制度保障,才能实现领导能力提升与领导方式优化的连续化和常态化,不断巩固党的执政合法性基础。
首先,在法规制度建设中保证党的领导地位。伟大事业的推进和伟大梦想的实现以党的坚强领导为根本保障。我们必须看到,当前仍有一些“历史虚无主义”的声音,他们通过网络、报刊等载体消解党的历史、丑化党的形象和歪曲党的主张等,试图引导群众对党产生错误认知。形势越是严峻,越要坚决维护党的领导,将党的领导以制度的形式确定下来。切实发挥法规制度对党的领导的保证作用,就要将党的领导作为各级各类规章制度的首要内容,使党的领导制度化和法律化;将党的领导切实落实到各项重大决策与各项具体事务中,使人民群众在大事与小节中感受党的领导力量,实现对党的领导的认同;坚决惩处各种抹黑和颠覆党的领导的行为,坚决捍卫党的领导地位。
其次,在完善法规制度建设中强化党的领导制度。党的领导制度规范和反映党的领导理念和领导实践,关乎党的领导的稳定性和长久性。在法规制度建设中筑牢党执政的合法性根基,就是要“增强依法执政本领,加快形成覆盖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各方面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加强和改善对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6],以法规制度保证党的领导的有序运行,确保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在法规制度的框架内行使权力。在完善法规制度建设中强化党的领导制度,一是着重加强党对重大工作的领导的体制机制建设,发挥党的主心骨作用。重大事件面前,更能展现和评判一个政党的领导力。重大事件处理得好,则能有效凝聚民心,树立威信。要以制度优化领导秩序和提高领导效率,以提高挑战应对、风险防范、阻力转化和矛盾解决的能力,真正成为方向把控和引领的中坚力量。二是将民主集中制落到实处。强化党的领导,一个重要维度是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将民主集中制贯穿党的领导全过程,保证党的主张和决策能够最大限度地提高效率、集中智慧、反映民意。三是以法规制度保障党的全面领导。加强和落实党的全面领导,必须充分贯彻落实依规治党与依法治国,出台一系列具体的制度,使制度规约贯穿党的领导的方方面面,“将党的全面领导彻底纳入制度性的良性轨道上,确保党的全面领导常态化、长效化和制度化”[7]。
(二)在法规制度建设中保持党的纯洁性
党的纯洁性建设任重道远。纯洁性是党的鲜明特征,彰显党的政治本色,是贯穿党的建设的鲜明主线。纯洁性不足体现在思想、组织和作风等多个方面,危害组织健康,削弱组织力量,若任其发展,后果不堪设想。纯洁性建设是一项系统而艰巨的工程,涉及党内深层次和多样化问题,会触及已有利益格局,遇到种种意想不到的困难和挑战。法规制度具有强制性和稳定性,一以贯之地加强党的纯洁性建设,必须构建相应的法规制度体系和体制机制,将纯洁性建设的目标、内容和要求纳入制度法规的构建中,使纯洁性建设有规可依,铸牢纯洁性建设的制度保障,持之以恒地推进党的纯洁性建设。
首先,在法规制度建设中推进反腐倡廉常态化。腐败是党的肌体的毒瘤,消磨党员干部的意志和信念,消解人民群众对党的信任。打赢反腐倡廉攻坚战、持久战和整体战是治理腐败的根本抓手,构建行之有效的腐败监督、惩戒、防范与反馈机制,能够保证反腐倡廉决心不因个人看法而弱化、反腐进程不因人为原因而中断、反腐力度不因时间推移而减轻,不断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成果。自党成立以来,党内法规制度在反腐倡廉斗争中起着不容忽视的作用。1926年出台的《关于坚决清洗贪污腐化分子的通告》是第一个直击贪污腐败的法规文件。新中国成立前,党根据各个时期的具体情况制定了若干部惩治贪污腐败的法规制度,保障革命时期党的清正廉洁。新中国成立后,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党先后出台了一系列重要制度法规和相关配套制度。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多次多场合强调以法治思维反腐败,反腐败法规制度建设得到前所未有的完善,既有顶层设计与规划,又深入到治国理政与管党治党的方方面面,成为反腐倡廉推进的压舱石。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必须将反腐倡廉法规制度推向新境界。
其次,以法规制度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党内政治生活作为党员教育与党性锤炼的重要平台,能够对党员干部的思维方式与行为模式产生重要影响,实现党内政治生活规范化是纯化党组织的关键环节和加强党的纯洁性建设的内在要求与重要维度,也是党的建设的传统与经验。实现党内政治生活的规范化,最根本的就是将法规制度贯穿党内政治生活全过程,保证党的政治生活建设和开展有章可循,避免出现无序、随意等问题。新时代,党内政治生活呈现出诸多新的特点,也提出了更多新的要求。充分发挥法规制度在规范政治生活中的作用,就要立足新情况新条件新要求,做到精心谋划和有效落实协同推进,实现法规制度的传承、转化和创新的有机统一。
(三)在法规制度建设中确保党的先进性
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是一个永恒话题,时刻保持先进性是党自身由小到大、由弱到强发展的内在驱动力,是党能够赢得群众,成为领导核心的根本保障,是党带领全国人民开拓和引领新时代的基本要求。党的先进性“一方面指一个政党在思想、理论、纲领等方面所具有的优于其他政党的特质;另一方面指一个政党在人类社会历史发展进步中所起作用的性质”[8],党的先进性生成和体现于伟大实践中,强化和升华于伟大斗争中,涉及治国理政的方方面面,内涵和标准是不断发展变化的。党的先进性的获得不是一劳永逸的,如何保持党的先进性是党的建设的永恒话题和重要课题。应对复杂多变的形势,解决层出不穷的问题,内在要求形成一套稳定的制度规范以确保各类问题解决的科学性、规范性、有序性和有效性。
一方面,以法规制度建设保证党的先进性建设。其一,党的制度集中体现先进性建设的内容,保障先进性内容的切实落实。《党章》规定了党的性质、宗旨与根本任务,规定了党的先进性建设的性质,为党的先进性建设指明基本方向。党的各项规章制度从不同方面提出了先进性建设的要求,明确了先进性建设的具体内容、目标和要求。然而,先进性建设的内容和要求只有以制度的形式呈现出来才能被重视、落实和传承,否则,则易因为人为原因落于空、失于软。其二,党的法规制度具有先进性教育的功能。党的法规制度通过树高线、明底线、立红线,促使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保持思想定力和规范自身行为,将先进性的要求融注于自身的思维模式和行为习惯中,自觉与违背先进性要求的思想与行为作斗争。
另一方面,法规制度建设要着力推动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执政能力是党的先进性的关键内容,是以法规制度推进党的先进性建设的核心问题。发挥法规制度建设在先进性建设中的保障作用,核心问题就是要以法规制度建设推动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以最大限度地释放整体合力,强化风险抵御能力。其一,以党内法规制度保障人力资源的最优配置和整体合力的充分释放。执政能力的提升有赖于每一位党员干部的努力,更有赖于党组织整体合力的发挥。“在党员个体能力相对稳定的前提下,要保证和增强党的整体执政能力,就要保证党员与党员之间、党员与党组织之间、党组织与党组织之间实现科学、合理、有机的配置和组合。”[9]实现人力与权责的最优配置与组合,就是要健全和完善领导体制、工作制度和管理机制,在凝聚智慧、优化衔接及规范秩序中充分发挥优势和提高效率。其二,以党内法规制度驱动应对风险能力的提升。新时代,党面临着更为复杂多变的挑战。风险应对和转化能力折射党的执政能力,有效应对风险与挑战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一个重要问题,必须建立健全风险分析与评估、风险应对与规避的体制机制,实现风险防范和调控制度化、规范化。
三、实践理路:全面从严治党下党内法规制度的构建、落实与优化
筑牢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基石,必须实现有规可依、有规必依、有规要依的有机统一。有规可依就是要完善党内法规制度,确保法规制度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有规必依以实现党内法规制度的严格执行及落实的常态化为目标,确保规章制度落实到位;有规要依强调实现党内法规制度认同,为党内法规制度的执行打牢思想基础。其中,有规可依是首要环节和前提条件,有规必依是关键所在,有规要依是思想保障。
(一)有规可依:建构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基石
完善党内法规制度建设,首先要保证性质正确。习近平强调建立好制度的重要性:“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走向反面。”[10]其一,将正确的政治站位贯穿党内法规建设全过程。在党内法规制度构建中坚守“两个维护”的政治原则,将“两个维护”作为党内制度法规建设的价值追求和政治任务。其二,确保各项法规制度与《党章》要求和精神的一致性。保证党内法规制度的科学性,最根本的是发挥《党章》的统领作用,保证各类具体法规制度的设置都能在《党章》中找到依据,避免出现与《党章》精神、内容及要求相背离的情况。其三,党内法规制度的制定要求流程科学,将民主集中制贯穿制定的全过程。既深入调查研究,广泛询问意见,又实现在此基础上的集中与升华,在反映民意的基础上保证科学性和准确性。
完善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应突出问题导向。党内存在的问题是复杂多样多变的,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必须重视、紧扣和回应问题,立足消除潜在问题、解决现存问题、突击重点问题、防范未来问题,破除全面从严治党的体制机制性障碍。其一,保证党内法规制度的时代性,着力回应时代提出的新问题,以提升党对时代发展的引领力和对时代境遇的解读力。其二,坚守党内法规制度的人民性,重点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焦点难点问题,将党塑造成为人民满意的党,不断拉近党与人民群众的距离。其三,聚焦于全面从严治党中的焦点难点痛点问题是突出问题导向的又一关键点。既要以法规制度确保主体责任的切实落实,又为深层次问题的解决提供制度法规依据,不断增强问题解决的韧劲和效度。
党内法规制度必须具有可操作性。制度设计以“实”为先,没有可操作性的制度形同虚设。增强法规制度的可操作性,一是要增强针对性。笼统性的制度规定适用范围广、执行弹性大,对于某些特定问题的解决约束力不够。提高针对性,就是要立足各阶段、各领域、各环节和各层面,突出党内制度法规的精准化。二是要增强具体性。要着眼细节问题,设立量化标准,突出党内制度法规的精细化。三是要确保全面性。法规制度只有涉及党内生活的方方面面,实现引导、规范和惩戒的有机统一,才能保证任何条件下都有法规制度可遵循。
(二)有规必依:党内法规制度的落实
党内法规制度的执行要严起来。其一,党内法规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执行不允许出现任何例外。习近平指出,“笼子很好但门没关住,进出自由,那是起不了什么作用的”[11]。领导干部尤其是高级领导干部具有较强的影响力和号召力,他们对党内法规制度的态度及执行力度直接关系到党员及人民群众对党内法规制度的态度。出现违规违纪行为不论职位高低一律从严处罚,充分发挥党内法规制度的警示、警醒作用。其二,坚持党纪严于国法。党作为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强化自身,才能担当起历史使命。管党治党实践中,必须将党纪作为党员干部的行为准则,使纪律成为不可逾越的底线和不可触碰的高压线,着力打击法规制度执行不到位、不彻底、不充分等问题,把党内法规制度真正落实到位。
首先,确保党内法规制度执行的常态化。党内法规制度所带来的成效难以在短时间内体现出来,制度红利的释放必须经过长期的积淀。党内存在的诸多问题具有复杂性、多变性和反复性,党员干部思想认识的提升也不是一蹴而就的。确保党内法规制度执行的常态化,党内法规制度的力量才能充分展现。这就要求将执行党内法规制度贯穿管党治党的全过程全方位,将党内法规制度的影响渗透到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阶段各环节,进一步完善保证党内法规制度落实的体制机制,使法规制度治党成为党的治理的基本模式;克服党内法规制度执行随意性和随机性等不良思想倾向,以永不懈怠和一往无前的精神状态将党内法规制度落到实处;使落实党内制度法规成为扛在每一位党员肩上的政治责任,在树立规则思维的同时形成遵守法规制度的行为习惯。
其次,强化法规制度执行监督。合理有效的监督能够科学反映法规制度的设置和运行情况,为法规制度建设的进一步优化提供依据。习近平强调监督的重要性:“要强化制度执行,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出台一个就执行落实好一个。”[12]反观现实,常常出现一些法律法规颁布后被弃之一边,对制度是否能够契合发展要求缺乏科学的论证与评判;一些法律规范执行过程中监督标准不客观、奖惩机制不完善、监督渠道不畅通和监督方式单一等问题,监督的要求难以落实到位。监督是法规制度执行不可或缺的环节,是确保法规制度执行的利器。合理有效的监督能够科学反映法规制度的设置和运行情况,为法规制度建设的进一步优化提供依据。优化对党的制度法规的监督迫在眉睫。强化法规制度执行监督,提高监督意识是关键,使敢监督、善监督和乐监督成为党员干部扛在肩上的责任。优化法规制度执行监督,就要拓宽监督渠道,搭建监督平台,做到监督无死角、无漏洞。
(三)有规要依:法规制度认同的塑造与培育
首先,在加强法规制度建设中强化法规制度认同。筑牢全面从严治党的法规制度基石,不仅要强化党内法规制度构建与执行,更要凝聚尊崇党内法规制度的思想共识,激发党内法规制度执行的精神动力。党内法规制度认同是党员干部对党内法规制度的内容、性质及要求发自内心的认可、赞同和尊崇,能够促进良好精神氛围的营造、规则思维的树立及行为秩序的维护,是遵守和落实党内法规制度的思想动力。法规制度认同的生成与实现是一项系统工程,就实现进程而言,法规制度认同的实现具有曲折性和反复性;就生成过程而言,法规制度认同是在知、情、意、信、行的相互作用相互转化中实现的;就实现要素而言,法规制度认同的实现离不开科学的法规制度与党员对法规制度的全方位认知。
其次,在坚定政治立场中培育党内法规制度认同。随着文化多样化与社会信息化深入发展,社会思想领域呈现前所未有的复杂态势,各类社会思潮层出不穷,诱导党员的判断与选择,破坏思想的统一,阻碍共识的凝聚。西方错误思潮之所以能拉拢一些党员干部,根源就在于这些党员干部的政治鉴别力不足、政治立场不够坚定。因此,培育党内法规认同,就要提高政治鉴别力,坚定党员干部的政治立场,筑牢党员干部抵制错误思潮的思想防线,使党员干部认识到,遵守党纪法规是责任,也是义务,任何违法违规行为必将受到严惩,做到“思想上始终绷紧法规制度、纪律规矩这根弦,在实际工作中严格执行党内法规制度,严守党的纪律和规矩,树立制度意识”[13]。
最后,在培育法规制度文化中塑造法规制度认同。中国的传统社会奉行人治,人情、关系、权力凌驾于法律法规之上,与此相适应,深植于民众心中的人情思维、关系思维、变通思维成为传统社会中的中国人思考和解决问题的重要思维方式。不论是从基本内容还是从价值内核和行为指向来看,传统的人治思维与现代法治社会的要求是相悖离的。培育法规制度认同,就要不断弱化传统人治文化带来的消极影响,逐步培育法规制度文化,使党员干部树立规则思维和法治思维,将遵守法规制度转化为自觉行为。培育法规制度文化,一是要挖掘法规制度的文化底蕴和文化内核,营造文化氛围,拉近规章制度与党员的距离,充分发挥法规制度文化的感召力。二是要善用网络、仪式、教育活动等多样载体,增强法规制度的表现力,在党内形成尊重法规制度、学习法规制度和遵守法规制度的良好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