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查三世:莎剧中一个嗜血的坏君王!
2021-04-15傅光明
傅光明
一、“驼背理查”:理查“自画”的暴君符号
莎士比亚把《亨利六世》(下)里的格罗斯特公爵理查,当成《理查三世》中理查三世国王的前传来写。换言之,即便莎士比亚写《亨利六世》(下)时对将要写的《理查三世》未及详加构思,但要写一部以理查三世为主角、甚或要写一出“驼背理查”的戏,主意已定。因为他在《亨利六世》(下)、尤其第三幕之后,便开始刻意为《理查三世》谋篇布局,让理查以巧于修辞的长篇独白给自己画像,而《理查三世》不仅以理查的长篇独白拉开剧情大幕,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更凭借理查一段又一段或长或短的独白串联起整个戏剧结构。可以说,莎士比亚在《亨利六世》(下)中,便开始精心打造“驼背理查”这一形象。
从为迎合自己作为臣民的都铎王朝糟改前朝国王理查三世来看,莎剧《理查三世》比托马斯·莫尔的《理查三世的历史》走得更远。时至今日,一般读者、观众对理查三世的认知几乎全部来自这部莎剧,而知道莫尔笔下之理查者,鲜矣!不过,由后人仅从莎剧舞台上的“驼背理查”来为英国历史上真实的理查三世国王盖棺论定,已能体味到这一戏剧人物形象之成功、之深入人心,以至于人们难以想象,历史上那个真实的理查三世并不像莎剧里的这位“驼背理查”那么畸形、那么变态、那么邪恶、那么凶残、那么嗜血、那么……。
由此,若要剖析莎剧中这一“驼背理查”,须把历史中的真实理查彻底抛开。因为,这个“驼背理查”是莎士比亚为舞台编造的,它只属于莎剧舞台,只属于莎剧戏文,几乎不属于历史。
莎士比亚对理查形象之刻画,主要采取人物“自画”的戏剧手段,并稍与其他戏剧人物对其“他画”交互衬托、对比。远在《亨利六世》(下)第三幕第二场,莎士比亚便以一大段长篇独白让理查为自己画了一幅未来嗜血坏君王的速写。当时,他刚被大哥爱德华四世封为格罗斯特公爵不久,遂立下誓夺王位的血腥宣言:
格罗斯特
……唉,若说这世上没有给理查的王国,我还能有什么别的快乐?
……唉,我在娘胎里便被爱神丢弃。为使我无法染指她脆弱的法律,她凭着什么贿赂买通易受诱惑的大自然,把我的胳膊缩得像一颗枯萎的灌木;在我背上鼓起一座怀恨的山峦,畸形端坐,在那儿嘲笑我的身体;……只要我活着,便只把这人间当地狱,直到撑着我这颗脑袋的畸形身体,箍上一顶荣耀的王冠。……我要比海妖淹死更多水手;要比蛇怪杀死更多对视之人;我要扮演涅斯托那样的演说家;骗人比尤利西斯更狡猾;而且,要像西农一样,夺取另一个特洛伊。我比变色龙更会变色,变形比普罗透斯更占上风,还能给凶残的马基雅维利教点儿东西。
这些我都能,还弄不到一顶王冠?
啧!哪怕它再远,我也要摘下来。(下。)①文中所引莎剧《理查三世》戏文均为笔者新译。
不难断定,《理查三世》中妖魔化的那个“驼背理查”形象,在此情此景已受孕成形。换言之,对《理查三世》中的理查形象之透骨剖析,须由此入手。因为,“驼背理查”的一切邪恶罪行、血腥暴行都从这儿起步。
此后,在《亨利六世》(下)落幕之前,莎士比亚又为刚在伦敦塔里用剑刺死亨利六世的理查,私人定制了第二篇血腥宣言:
格罗斯特
怎么?兰开斯特上升的我的剑为这可怜的国王之死怎样淌泪!……我,既无悲悯、情爱,也毫不畏惧。(再刺。)没错,刚亨利说我的话是真的,因我常听母亲说,我是先伸双腿来到人世。你们想,我没理由赶快找出篡夺我们合法权利之人,毁灭他们吗?接生婆吃了一惊,女人们喊叫“啊,耶稣保佑我们,他生下来就有牙!”我是这样,那分明表示,我生来就该嚎叫、咬人,像狗一样。那好,既然上天把我的身体弄成这个形状,就让地狱扭曲我的心灵与它对应。我没兄弟,跟哪个兄弟都不像。“爱”这个字眼儿,胡子花白的老者称其神圣,存于彼此相像的人中,与我无关。我自己独来独往。——克拉伦斯,要当心,你遮住了我的光明,但我要给你安排一个黑漆漆的日子,因为我要散布这样的预兆,叫爱德华为生命担忧,然后,为清洗他的恐惧,我会弄死你。亨利王和他的亲王儿子都死了。克拉伦斯,下一个轮到你,然后其他人,成不了人上人,我便一文不值。
我要把这尸体弄到另一间屋子,
狂喜吧,亨利,在你的审判日。(拖尸体下。)
这堪称理查的第二幅自画像。在此之前,身陷伦敦塔、正在读一本祈祷书的亨利六世,在见到理查的那一刻,已料定他是来夺命的“迫害者”“刽子手”。这位虔敬上帝、渴望天堂、不惧死亡,在治国理政上却怯懦无力的亨利王,为未来的理查王“他画”出一幅肖像:“你出生时嘴里已长牙,预示你一落生就能满世界咬人。”话音未落,亨利王身中一剑,随后呻吟出临死前的预言:“命定此后你还有更多杀戮。啊,上帝宽恕我的罪,也赦免你!”在此之后,他便向瞄准的“下一个”目标——克拉伦斯——下手了。克拉伦斯是他在《理查三世》中杀死的第一个至亲骨肉。
事实上,应是莎士比亚有意、或出于自觉,他不时在剧中运用“他画”为理查的“自画”进行补笔。例如,在《亨利六世》(下)中,理查虽常在“自画”中直接挑明“更多杀戮”政敌、对手的动机,即要除掉夺取王冠路上的所有绊脚石,却极少自我吹嘘、炫耀曾立过多少汗马功劳。这既是真实历史中的理查特别具备的一种能力,也是中世纪英格兰国王们必须具备的能力,即要成为“黑王子爱德华”和亨利五世那样驰骋疆场、血腥厮杀的战士。对这一笔,在《亨利六世》(下)第一幕第一场开场不久,老约克公爵便对在圣奥尔本斯之战中立下战功、手里拎着萨默赛特首级的理查赞不绝口: “在我几个儿子中,理查功劳最大①理查(Richard):出于剧情需要,莎士比亚为理查改了年龄,让他参加了发生在《亨利六世》(中)最后的圣奥尔本斯之战,并立战功。历史上,理查生于1452年,发生这场战事时只有三岁。。”诚然,这只是莎士比亚糟改历史的范例之一,因为圣奥尔本斯之战发生时,理查年仅三岁。
再如,在《理查三世》里,来自克拉伦斯和白金汉的“他画”是对“驼背理查”之“邪恶”、之“罪恶”的强力补笔:克拉伦斯直到面对理查派来杀他的刺客,方醒悟要杀自己的,竟是答应把他从伦敦塔里放出来的骨肉兄弟理查。因此,他的冤魂才会在博斯沃思决战前夜,出现在理查的营帐诅咒:“我,可怜的克拉伦斯,淹死在叫人恶心的酒里,你用狡诈的背叛害死了他!明天在交战中一想起我,你那把钝剑就会掉落。绝望吧,去死吧!”;白金汉直到拼死拼活把理查扶上王位之后,方醒悟理查真是个背信弃义的暴君,最后造反兵败,身首异处。因此,他的冤魂才会加入到所有遭理查毒手的幽灵们的行列,在博斯沃思决战前夜,来到理查的营帐诅咒:“我,头一个帮你夺取王权,最后一个遭受你的残暴。啊,在战斗中想一想白金汉,愿你在罪行的惊恐中死去!”
再如,为恶意丑化理查,莎士比亚让《理查三世》中三个地位曾无比尊贵的女人——安妮夫人(亨利六世的儿媳)、玛格丽特(亨利六世的王后)、伊丽莎白(爱德华四世的王后)——像事先商量好了似的,分别“他画”出同一个理查:“贪婪的、满处乱拱的野猪”;“有毒的驼背癞蛤蟆。”
在此撇开“他画”,容后另述,接着说“自画”。实际上,莎士比亚在《亨利六世》(下)第一幕第二场,已为理查精心绘制了一小幅自画像。当时,他和大哥爱德华一起,力劝犹疑不决的父亲老约克公爵主动挑起战争、夺取王冠:
约克公爵 我发过誓让他和平地统治。
爱德华 但为夺取一个王国,可以打破任何誓言。让我当朝一年,我愿打破一千个誓言。
理查 不,上帝不准您背弃誓言。
约克公爵 我若以开战夺取王位,便背弃了誓言。
理查 您若听我一言,我能拿出相反的证明。
约克公爵 你证明不了,儿子。这不可能。
理查 一句誓言,不在统治立誓人的、真正合法的统治者面前立下,毫无意义。亨利屁都不是,他只是篡了那个位置。因此,既然是他要您立的誓,那您的誓言,父亲,便毫无价值,毫不足取。所以,拿起武器!
还有,父亲,但凭一想,头戴王冠是件何等美妙的事,那圆圈儿里便是伊利西姆,是诗人们用魔咒唤来的一切幸福欢乐。我们干嘛这么拖延?不拿亨利冷淡的心头血染红我佩戴的白玫瑰,我不得安生。
此处足以见出,“自画”的理查比爱德华更富于心机韬晦、更具有马基雅维利式不择手段的政治权谋。换言之,莎士比亚让理查在脑子里浮现出未来“何等美妙”的场景:头戴王冠,“那圆圈儿里便是伊利西姆”的“幸福欢乐”。最重要的,他必须让理查以“上帝不准您背弃誓言”为由说服父亲,让父亲“拿起武器”向“红玫瑰”(兰开斯特家族)开战。在他眼里,既然亨利的王权由祖上篡位而来,“屁都不是”,那父亲在亨利面前立下的誓言也“屁都不是”。此时,他即暗下决心,要用亨利“冷淡的心头血染红我佩戴的白玫瑰”。当他在伦敦塔亲手杀死亨利王时,也是圆了这个梦。
听了理查这番话,老约克公爵横下一条心:“我要做国王,做不成就死”。这是莎士比亚为“驼背理查”设计的,通向未来王冠之路的血腥起点。然而,没等老约克发兵,玛格丽特王后的大军率先杀到约克的大本营桑德尔城堡。两军交战,老约克兵败垂成,被俘受辱,最后命丧黄泉。但在激战中,理查异常勇猛:
约克公爵
……理查三次为我杀出一条路,三次高喊“鼓起勇气,父亲,战斗到底!”爱德华手持猩红的弯刀,屡次杀到我身边,刀柄上沾满跟他交手的敌人的血。最英勇的战士退却之时,理查高喊“冲锋!寸土不让!”接着又喊“要一顶王冠,还是一座荣耀的坟墓!要一柄王杖,还是一座尘世的墓穴!”凭这一声喊,声喊,我们再冲锋。……
这是丢命之前作为父亲的老约克“他画”出的那个血战到底、绝不言败的理查。不过,在这儿,稍做逻辑思考,便不难发现莎士比亚刻画理查的一处败笔,一处不算小的败笔,即莎剧里这个身有残疾、胳膊萎缩、瘸腿跛足的“驼背理查”,怎么可能顶盔掼甲、策马疾驰,打起仗来比“最英勇的战士”更英勇。或可以说,莎士比亚把矛盾的两个理查戏剧化地生硬地糅合在一起:一个是历史上那个真实的脊柱侧凸、却并不影响纵马杀敌的神勇理查;一个是戏剧舞台上惯于在宫廷里耍奸使诈、谋害亲人的“驼背理查”。尤其到了20世纪,为凸显戏剧力,舞台上的理查干脆演变成手拄双拐的残疾人。事实上,反讽的是,读者、尤其现场观众的逻辑力,在强大的戏剧力面前丧失了!
父亲老约克死后,为实现国王梦,理查必须拼死辅佐大哥爱德华问鼎王权,以此确保身上少得可怜的那点儿“可能性”。无需说,莎剧《理查三世》呈现出英格兰“历史”上最不可能称王的一个王者。换言之,舞台上的“驼背理查”全凭残忍之杀戮,把“不可能”变成现实。莎士比亚为他在舞台上设计的王者之路是,让他在《亨利六世》(下)直接、或间接杀光所有战场上、下的敌人,将一切政敌清除;随后,从《理查三世》第一场,让他开始向自己家人下手,将所有顺位在他之前的王位继承人杀光。
诚然,莎士比亚为理查设定的戏局是,从《亨利六世》(下)第一幕第二场开始,除了理查自己,没人相信他将在不太久远的未来,合法、且公正地继承王位;更没人知道他将在这一过程中“决意见证”自己是“一个恶棍”。《理查三世》中格罗斯特公爵理查的长篇开场独白,既是莎士比亚为理查在戏里绘制的第一张巨幅自画像,也是点燃戏剧冲突的引信:
格罗斯特
现在,令我们不满的冬天已被这约克的太阳变成荣耀的夏日;怒视我们家族的一切阴云都葬身于深深的海底。现在,我们的额头戴上胜利的花环;……他在一位夫人的寝室里,伴着一把琉特琴淫荡诱人的乐音灵巧地雀跃。可是我,天生不是寻欢享乐的料,也无法盯着一面镜子自怜自爱。我,状貌粗糙,缺少情爱的威仪,无法在一位轻佻漫步、回眸弄姿的仙女面前炫耀。我,被剪短了这俊美的比例,受了骗人的造物主修长身材的欺骗,畸形,半成品,离完全成形几乎还剩一半,尚不足月,便被送入这个有活气儿的世界,如此一瘸一拐,相貌古怪,连狗都立到我身旁冲我狂吠。——唉!我,在这柔声吹奏牧笛的和平时代,除了在阳光下看自己的身影,絮叨自己残疾的身形,找不到一丝打发时间的乐趣。因此,既然我无法见证一个情人,快乐度过这些和美的日子,那我决意见证一个恶棍,憎恨这些闲散的快活时光。
这段独白话音刚落,理查便见到克拉伦斯被手持长戟的武装卫士押往伦敦塔。他得意于挑拨大哥爱德华四世猜忌克拉伦斯谋反的阴谋得逞了,他要让克拉伦斯成为“见证一个恶棍”的第一个倒霉鬼。同时,他还要在“自画”的表演中让克拉伦斯相信,这一切都是伊丽莎白王后的诡计。
紧接着,莎士比亚又为理查绘制了第二张巨幅自画像。第一幕第二场,理查拦住为亨利六世送葬的队伍,向悲悼公公的安妮夫人求爱。作为杀了安妮的公公(亨利六世)和丈夫(小爱德华亲王)的凶手,理查的求爱成功了!此时此刻,理查再次沉醉于得意的“自画”表演:
格罗斯特
可有女人在这种心境下遭人求爱?可有女人在这种心境下被人赢得?我要占有她,却不想留太久。什么?我,杀了他丈夫、杀了她公公,在她内心恨我透顶之时占有她?她满嘴诅咒,双目含泪,一旁是对我怨恨的流血的见证。……世上没一样东西对我有利,我不也赢得了她?哈!难道她已忘却那位勇敢的王子,爱德华,她的丈夫?约三个月前,在图克斯伯里,我盛怒之下,一剑将他刺死。……我剪断了这位可爱王子的黄金岁月,把她变成一张悲床上的寡妇,她竟愿对我降低眼光?对我另眼相看,我的全部抵不上爱德华一半?对我另眼相看,我一瘸一拐,形貌如此畸形?我愿拿公爵领地赌叫花子手里的一枚小铜钱儿!这阵子我倒把自己的形貌看错了。以我的性命起誓,虽说我没能,可她却发现了,我居然是一个了不起的美男子。
如此精彩的“自画”,当然是为了舞台表演。莎士比亚“决意”让他笔下的理查,以这样的表演“见证”伊丽莎白时代观众的记忆。他达到了目的!这个“如此一瘸一拐,相貌古怪,连狗都立到我身旁冲我狂吠”的理查,作为舞台形象,超越了时空,历经400余年,至今不朽。
《理查三世》整部戏便是“驼背理查”在表演这个“一个恶棍”如何自我见证,最终走向毁灭的过程。从舞台(或戏剧)角度来说,观众(或读者)应能接受这样一个理查:他从18岁(舞台上的岁数,而非历史上的真实年龄)亲身参加“玫瑰战争”那一刻起,他便“决意”“见证”一幅完美的自画像——头顶王冠的“驼背理查”。正如第三幕第一场,理查在把即将加冕为国王的亲侄子爱德华亲王软禁伦敦塔之前的旁白所言:“这一来,我就像道德剧里的‘罪恶’,也叫‘邪恶’,从一个词教化出两个意思。①“罪恶”(Vice),亦称“邪恶”(Iniquity),是常在传统“道德剧”里出现的一个丑角,手持一柄木剑,寓教化于插科打诨之中,逗人一笑。格罗斯特暗指自己像旧道德剧里的小丑一样,在“文字”(characters)这个词上玩起了一词双义,即“文字”有二义:1. “文字”(characters),即此处的“文字记载”;2. “名声”(fame, i.e. good moral character)。”
换言之,“驼背理查”这个暴君形象完全是通过莎剧舞台来完成的,如A.P.罗西特(Rossiter)在其演讲《带角的天使》Angel with Horns and Other Shakespeare Lectures(1961)中所说:“表面看,他(理查)是恶魔、地狱里的魔鬼和畸形的癞蛤蟆等一切丑行恶态的东西。但只有通过演员的出色才能,并幽默地把喜剧丑角与魔鬼相结合,方能把虚假表现得比真实更具吸引力,这是演员的作用;他赞美‘邪恶’和‘罪恶’,并以此打趣,这是小丑颠倒是非的把戏。”
是的,“驼背理查”是戏剧里的暴君,是一舞台上“自画”表演的“小丑”!
二、理查三世:舞台上会“变色的”、“邪恶”、“罪恶”、“有毒的驼背癞蛤蟆”
德国学者沃尔夫冈·克莱门(Wolfgang Clemen,1909-1990)在其学术成名作《莎士比亚的意象之发展》The Development of Shakespeare’s Imagery(1951)中说:“主人公理查三世无处不在,是该剧的突出特点。如前所述,整个剧情全仰赖这个人物。非但如此,即便他不在场上,我们也能感到他的存在。这部分源于意象。理查的本性给别人留下的印象不断从那些人的言语中折射出来,且主要以动物意象的形式来呈现。其最基本的意象是令人憎恶的狗,这一印象可追溯到《亨利六世》(下篇)。玛格丽特王后在第四幕第四场悼亡一场戏中,对这一意象做了最鲜活的阐明:‘从你狗窝般的胎宫里爬出一条地狱之犬,把我们都追逐到死。那条狗,没睁眼,先长牙,要撕裂羔羊的喉咙,舔舐他们温顺的血’此外,他还更被说成大肚子蜘蛛、有毒的驼背癞蛤蟆、出生时被邪灵打上印痕、满处乱拱的野猪:
动物意象堪称透视理查这一舞台形象颇富妙趣的极佳维度,而且,在此也形成“自画”与“他画”之强烈对比。理查对自己向以雄鹰自况。第一幕第三场,王宫一场戏,爱德华四世召弟弟理查进宫,打算调解日趋激烈的宫廷内斗,尤其理查与当朝王后伊丽莎白之间由来已久的仇恨。一见理查,伊丽莎白以带有挑衅性的口吻主动示好:“格罗斯特老弟,这事儿你误会了。国王,出于自己的君王之意,不受哪个请愿者唆使,他可能从你对我的孩子们、我的兄弟们、及我本人的外在行为表现,猜出你内心的仇恨,这才召你去,想查明根由。”理查貌似示弱,却反戈一击,强硬地表明心思:“我说不清。世界变得如此糟糕,雄鹰不敢落足之地,鹪鹩却敢捕食。既然每个卑贱之人都变身为贵族,那好多贵族也就成了下人。”言下之意:你们王后一党“鹪鹩”们已把我这只“雄鹰”逼得难有“落足之地”。因此,爱德华四世前脚刚一断气,理查便立刻与白金汉密谋,很快将王后一党,包括她的孩子们和兄弟们一网打尽,她本人不仅瞬间变成一个怨怒的寡妇,最终面对理查的利益诱惑,还不得不答应劝说女儿嫁给理查。
接着,理查又与前朝老王后玛格丽特斗法。理查先后杀了玛格丽特之子小爱德华、之夫亨利六世,玛格丽特本人也算他在战场上的手下败将。这一家三口曾是他夺取王冠的血腥之路上难以逾越的障碍。此时,面对这朵曾不可一世、对他有杀父之仇的昨日黄花,话一出口,自然带出居高临下的傲气:“但我生来就如此之高,我们在雪松的树梢上筑鹰巢,与风玩耍,与太阳对视。”这恰是身有残疾、心比天高的理查“自画”:一只“与风玩耍,与太阳对视”,在雪松树梢上筑巢的雄鹰。但这话也激起玛格丽特回想起,自己也曾是一只翱翔天宇的母鹰,回想起她精心养护的“鹰巢”里的父子两代都死于理查之手,——“在伦敦塔里,你杀了我丈夫,在图克斯伯里,你杀了爱德华,我可怜的儿子。”——心底便涌起难以言说的刻骨仇恨,她痛斥眼前这只残忍捕食的猛禽:“转身把太阳遮出阴影。——哎呀,哎呀!——凭我儿子作证,他现在身陷死亡阴影,你阴郁的愤怒把他明亮闪耀的光线,藏进了永恒的黑暗。你们在我们的鹰巢(兰开斯特王朝)里筑巢(约克王朝)。”然而,对于理查,曾几何时,正是这只异常凶猛的“母鹰”,杀了他“高贵的父亲……把纸做的王冠套在他好战的额头,用你的嘲弄引他泪眼成河,然后,你又把在可爱的拉特兰无辜鲜血里浸过的一块布,给了公爵,让擦干泪水。①这一情景详见《亨利六世》(下篇)第一幕第四场。——那之后,他痛苦的灵魂对你发出的诅咒,全降临在你身上。是上帝,不是我们,在不停惩罚你血腥的行为。”在此,莎士比亚仿佛在不经意间为理查的“自画”添上浓浓一笔:他自以为是上帝“不停惩罚你(玛格丽特)血腥的行为”的代理人!这样,理查便代表了上帝的正义与公平。
但这样一只自以为在天飞翔的“鹰”,在他的敌人和仇人眼里,却犹如一只地上“任何有毒会爬的活物”。第一幕第二场,为公公亨利六世送葬的安妮夫人,诅咒他:“那可恨的家伙以你的死害惨我们,愿更可怕的命运降临他,我希望他遭受比蝰蛇、蜘蛛、癞蛤蟆,或任何有毒会爬的活物更惨的命运!”第一幕第三场,玛格丽特王后诅咒他:“你这头出生时被邪灵打上印痕,怪模怪样,贪婪的、满处乱拱的野猪!你一落生便打上烙印,人之奴隶,地狱之子!你是你受孕娘胎的耻辱!是你父亲腰胯憎恶的孽种!”接着,玛格丽特又向伊丽莎白王后诅咒他:“可怜的冒牌儿王后,拿我的地位做没用的装饰!你为何要把糖撒在那大肚子蜘蛛上?它已将你诱入致命的蛛网。笨蛋,傻瓜,你正在磨刀杀自己。早晚有一天,你会巴望我帮你诅咒这只有毒的驼背癞蛤蟆。”直到第四幕第四场,在理查当上国王,伊丽莎白经历了玛格丽特经历过的一切之后,向玛格丽特发出对理查的撕心揪肺的诅咒: “啊,你曾预言,有朝一日,我会巴望你帮我诅咒那个大肚子蜘蛛,那只有毒的驼背癞蛤蟆。①第一幕第三场,玛格丽特向伊丽莎白预言:“你为何要把糖撒在那大肚子蜘蛛上?……早晚有一天,你会巴望我帮你诅咒这只有毒的驼背癞蛤蟆。””随后,理查的生母老约克公爵夫人,拦住理查的军队,厉声痛斥他:“你这癞蛤蟆,你这癞蛤蟆,你哥哥克拉伦斯在哪儿?他的儿子,小内德·普列塔热内在哪儿?”
然而,对理查最深入骨髓的刻画,还是他自己在《亨利六世》(下)里的那一句“自画”:“我比变色龙更会变色,变形比普罗透斯更占上风,还能给凶残的马基雅维利教点儿东西。”换言之,将“自画”与“他画”合二为一,便是理查的标准像:一个“比变色龙更会变色”、比普罗透斯更会“变形”、比“马基雅维利”更“凶残”的、“邪恶”、“罪恶”、“有毒的驼背癞蛤蟆”,由此,可称理查是一个“反英雄式人物”(‘antihero’),简称“反英雄”。对“反英雄”这幅标准像,最有力的注脚则是这条“变色龙”、这只“癞蛤蟆”为篡夺王冠一路留下的血腥杀人记录:第一幕第四场,二刺客拿着理查的手令进入伦敦塔,杀了克拉伦斯;第二幕第四场,理查与白金汉密谋设计抓捕里弗斯、格雷和沃恩,将其押往庞弗雷特,第三幕第三场,下令处斩;第三幕第四场,伦敦塔会议室,理查下令逮捕海斯汀,立刻斩首;第四幕第三场,得理查密杀令的泰瑞尔雇凶手,为其在伦敦塔闷死了两位“塔中王子”(爱德华亲王和小约克公爵);第四幕第三场,王后安妮“也跟这尘世道过晚安②据霍尔《编年史》载,在理查放出安妮病重谣言之后不久的1485年3月,安妮即死于抑郁(也可能因中毒身亡)。。”;第五幕第一场,理查下令将起兵谋反的白金汉在索尔斯伯里砍头。当这一切流血悲剧完成之后,剧情便来到博斯沃思之战前夜,第五幕第三场,“幽灵们”——《亨利六世》(下)里被理查杀死的小爱德华亲王的幽灵、亨利六世的幽灵,在《理查三世》里被理查下令杀掉的克拉伦斯、里弗斯、格雷、沃恩、海斯汀、爱德华四世的两位王子、安妮夫人、白金汉的冤魂——依次出现在理查和里士满两军营帐之间,逐一祝福里士满次日激战旗开得胜,同时诅咒理查在绝望中死去。到了第四场,剧情十分简单,两军交战,“马被杀了,全靠步行奋战,在死神的喉咙里寻找里士满”的理查王,喊着“一匹马!一匹马!用我的王国换一匹马!”阵亡博斯沃思原野。
或因莎士比亚不想在舞台上对观众感官造成太血腥的冲击,该戏处理血腥场景与早先的悲剧《提图斯·安德洛尼克斯》不同,这部戏尽量避免直接呈现身体暴行,纵观全剧,只有理查和克拉伦斯在舞台上显现出被刺身亡的场景,(其实,按舞台提示,理查王并未死在舞台上。)其他人(两位“塔中王子”,海斯汀,布雷肯伯里,格雷,沃恩,里弗斯,安妮,白金汉,以及爱德华国王)都在舞台之外走向死亡。
不过,宿命地看,理查最终命丧博斯沃思原野,是由其此前的一连串杀戮导致的。莎士比亚想借此表达对命运的想法吗?可能!对此,透过理查的行为与独白(演说)之下的自由意志与宿命论之间的张力、以及其他角色对他的反应,不难看出。纵观全剧,理查的性格一直处在不断变化,即不断“变色”或“变形”之中,并由此引领、改变着剧情的戏剧结构。
诚然,理查凭其一开场的独白立刻与观众建立起一种联系,他向观众坦承“决意见证一个恶棍(他自己)”,但同时,他似乎也把观众当成同谋合伙人。观众在对其行为惊骇之时,可能会对他的修辞方式着迷。理查在第一幕即卖弄聪明,这能从他在一幕一场与哥哥克拉伦斯的对白、一幕二场与安妮夫人的对白看出来。在第一幕的对话里,理查故意只事先与观众分享他的想法,让观众与他和他的“下一个”目标保持协调一致。在一幕一场,理查在独白里告诉观众,他计划如何登上王位——杀死哥哥克拉伦斯是必要的一步。他装作克拉伦斯的朋友,以“甭管你让我做什么,只要能释放你”这样的话假意让克拉伦斯安心,但克拉伦斯刚一退场,观众立刻从理查的独白得知,他要做的正好相反。这恰是理查之“变色”、之“变形”。换言之,从舞台这一视角,观众比克拉伦斯预先知道理查要害他,而克拉伦斯临死之前还不肯相信。学者迈克尔·穆尼(Michael Mooney)由此形容理查占据了一个“形象位置”(‘figural position’),使其能在一个层面上靠与观众交谈在这样的场景时进时出,又能在另一个层面上与其他人物对话。
在这上,第一幕最为精彩,其中的每场戏都以理查与观众的交流收尾。这样的设置对理查来说,不仅使他得以掌控剧情走向,还让观众知晓谁是第一主角。可以说,莎士比亚有意通过理查这一形象,把中世纪道德剧里作为戏剧角色的“罪恶”具象化。他对这个“魔鬼般顽皮幽默的”角色太熟了。因此,他要让理查像“罪恶”一样,敞开自我,直接向观众呈现丑陋与邪恶,呈现他的罪恶想法和杀人目的,同时呈现对其他所有角色的看法。不过,开头几场戏,理查的对手角色由遭约克家族唾骂的兰开斯特王朝老王后玛格丽特来填补,因为在第一幕中,除了玛格丽特,无论克拉伦斯、安妮夫人,还是伊丽莎白王后一党,谁也不知道自己是理查要铲除的对手。玛格丽特在第一幕第三场刚一亮相,便巧妙摆布理查,向他发出诅咒,而其他人则都在被理查害死之后,直到博斯沃思之战的前夜,才凭着自己的“幽灵”诅咒理查绝望而死。
然而,第一幕过后,理查向观众倾诉旁白的数量和质量都显著降低,而且,有几场作为点缀的戏根本不包括理查。但不知莎士比亚出于有意,还是有失疏忽,理查若不在舞台上剧透,观众只能自己去评估发生了什么。第四幕第四场,继两位“塔中王子”被杀,以及安妮夫人被害死之后,戏里的女人们——伊丽莎白王后、老约克公爵夫人、甚至玛格丽特——聚在一起,一面悲悼自身遭际,一面痛斥、诅咒理查,但观众很难同情她们。当理查开始与伊丽莎白王后为她女儿和自己的婚事讨价还价之时,——这场戏同样在有节奏的快速对话中进行,与第一幕中安妮夫人那场与理查的对话构成呼应——他失去了身为格罗斯特公爵时的沟通活力和乐趣,显然,理查王不再是从前的格罗斯特。
到第四幕结尾,戏里其他所有人,包括理查的亲生母亲老约克公爵夫人,也挺身出来反对他。他几乎断了与观众的相互交流,他那激励人的独白(演说)衰减到仅仅用来交待事情和打探消息。当他靠近抓取王冠之时,他把自己包围在戏剧世界里,在戏内戏外不再体现轻率之举,此时他已被王冠紧紧卡住。从第四幕开始,理查开始迅速衰退成一个真正的敌手,即他自己所说的“我就像道德剧里的‘罪恶’,也叫‘邪恶’。”毁灭的命运将最终落在他身上。可以想见,对这样的宿命,伊丽莎白时代的观众当然会认可。
此外,代表毁灭理查之命运的里士满这个角色,直到第五幕才入戏。他要推翻理查,从理查的血腥暴政下拯救王国。单就第五幕而言,里士满从登场那一瞬间即成为新的主角。显然,该剧结尾旨在以新的都铎王朝替代旧的约克王朝,以将给英格兰带来和平的亨利七世与理查三世的“邪恶”“罪恶”形成鲜明对比。
不过,对于莎剧《理查三世》到底是否好看,向来莫衷一是。在此,引诗人、著名莎学家塞缪尔·约翰逊(Samuel Johnson, 1709-1784)在其《威廉·莎士比亚的戏剧》The Plays of William Shakespeare(1765)中一句评价,立此存照:“这是莎士比亚最出名的戏之一,可我并不知自己是否会像对他的其他一些剧作那样,过高赞扬它。不可否认,剧中有多场十分壮丽的戏,给人印象极深。但拿场景来说,有些很无聊,有些很糟糕,还有些不大可能发生。”
三、莎剧中的理查王:一个十足的“反英雄”!
撇开“理查三世”这个剧名角色天性之邪恶和剧情之冷酷,做过演员的莎士比亚深谙舞台表演之道,懂得不论上演惨烈的悲剧、还是血腥的史剧,都必须把或滑稽的冷嘲、或反讽的热讽、或搞笑的插科打诨、或逗趣的双关语游戏等等幽默佐料,灌输到人物行为上,才能迎合观众。在莎士比亚时代,挣满票房的戏才意味着成功。当然,不难发现,《理查三世》体现出莎士比亚探索戏剧技巧的努力,他在剧中不时穿插一些喜剧化的幽默场景,而这些场景几乎都是从理查如何“自画”与如何将“自画”付诸行动之间的夹缝里冒出来的。这也是该剧的一大特色。换言之,《理查三世》的最大戏剧技巧即在于,让理查在或“自画”、或“他画”的“变色”、“变形”之中把自己演成一个“反英雄”。
然而,美国作家、批评家詹姆斯·洛厄尔(James Russell Lowell, 1819-1891)对此并不买账,他在《对话“老诗人”》Conversations on the Old Poets(1844)一书中论及该剧中的幽默时指出:“我认为应期望在莎士比亚戏剧、尤其历史剧中找到诗歌措词、幽默和修辞等三个特点。依我看,在《理查三世》中,这三个特点比在他任何一部别的类似的戏里都少。因为,虽说《理查二世》里并没有幽默式的人物,但国王在遭废黜之后的独白中多次用了讽刺性幽默。诚然,亦可在《理查三世》中不时见到幽默,……但该剧给我的总印象是,除了舞台效果,倘若把它作为莎士比亚本人、或主要是其本人的作品来考虑,它缺少所有莎剧最独特、最具代表性的特质。……《理查三世》给我们的第一印象是,该剧的观念、技巧都具有情节剧的特点。看过该剧舞台演出的人都知道,扮演理查的演员肯定会违反哈姆雷特为演员提出的所有审美原则(指哈姆雷特在《哈姆雷特》剧中所说关于演员的那段著名台词——笔注)。他一定会动怒,会把买了便宜戏票的观众的耳朵震聋,他在舞台上的步伐肯断不那么自然稳重。这时,作为迎合大众胃口节目的运作人,莎士比亚或许愿意让其他人和廉价座位上的观众一起,帮他填满剧团的金库,……因此,他(莎士比亚)也许改编、甚或新写一部已被证明受大众喜爱的拙劣的戏,并非不可理解。但不可理解的是,他为何要写这么一出戏,叫我们完全难以从中或多或少推断出他的审美原则。”
显然,在洛厄尔眼里,《理查三世》运用幽默并不成功。想必持这一观点者并非洛厄尔一人。其实,细读文本,剖析剧情,不仅会发现实则不然,反而更能领会到一种浓郁的反讽式幽默之运用,其妙处在对白的字里行间。简言之,莎士比亚主要以三场大戏完成了对理查这一“反英雄”的塑造。
第一场“反讽式幽默”大戏,发生在理查与亨利六世的儿媳安妮夫人之间。第一幕第一场最后,理查以独白向观众“自画”下一步即将实施的阴谋:“我要把沃里克的小女儿娶到手。我杀了她丈夫、她公公,那又如何?那变成她丈夫、她公公,则是补偿这少妇最现成的办法。我要这么做,不全都为了爱,我还有一个深藏不露的意图,非得靠娶她才能实现。”随之,第二幕第二场,理查便以其臭不要脸的变态方式向正在为公公送葬的安妮求爱,并获成功。要知道,前一刻,理查在安妮眼里,还是“可怕的地狱里的杂役”“丑陋的魔鬼”“最该诅咒的凶犯”,下一刻,安妮便在理查一连串“反英雄”修辞攻势的求爱之下——“您的美貌正是那个结果的诱因。您的美貌,在睡梦里萦绕我,叫我弄死全世界的人,这样我才能在您甜美的胸怀过上一小时。”;“这只手,为了爱你而杀了你所爱的这只手,定会为了爱你而杀一个更真心爱你之人。那你就成了害死他们俩的帮凶。”——成为“爱情”的俘虏。她同意理查把订婚戒指戴在她手上,对理查提出在其克劳斯比宫幽会的要求满口答应,“见你如此悔过,我也十分欣喜。”然而,安妮怎能知晓,理查早打算把她搞到手,娶她当王后,并很快弄死她。
这是多么犀利的反讽!
第二场“反讽式幽默”大戏,发生在理查与爱德华四世及所有同他作对的贵族们、尤其伊丽莎白王后一党之间。第二幕第一场,王宫,病中的爱德华四世自知来日无多,希望临死之前能将长期以来宫廷内斗的干戈化为和平之玉帛,他将弟弟理查召进宫,托付后事:
爱德华四世:
我们今天的确过得开心。格罗斯特,我做了件善事,在这些骄傲、满腔怨怒的贵族们之间,化敌意为和平,化仇恨为挚爱。
格罗斯特:
一件受祝福的苦差事,我最威严的主上。在这一贵族群中,若有谁,或因虚假信息,或因错误推断,把我当成一个敌人;假如我,或出于无意,或出于愤怒,冒犯过在场的随便哪一位,我希望与他和解,友好相处。对于我,与人结仇毋宁死。我恨它,希望得到所有好心人的爱。——首先,夫人,我愿以尽忠效劳来换取,求得您真正的和解。——我高贵的亲戚白金汉,若我们之间曾心怀任何积怨,请和解。——还有您和您,里弗斯勋爵,多赛特,你们都曾毫无来由地对我横眉立目,请和解。——还有您,伍德维尔勋爵,——斯凯尔斯勋爵,还有您。——各位公爵、伯爵、领主、绅士,——真心的,请大家和解。我不明白,我的灵魂与每一个活在世上的英国人的分歧,会比昨夜新生的婴儿还多一点儿。我因我的谦卑感谢上帝!
在此,理查这位“反英雄”居然把自己描画得那么纯良,说自己“与每一个活在世上的英国人的分歧”“比昨夜新生的婴儿”还少。随后,第二场,爱德华国王死后,理查,这个婴儿般的格罗斯特公爵,一面向众人表示“我希望国王已使我们所有人言归于好,这个约定是牢靠的,我忠实信守。”一面与白金汉公爵合伙密谋,很快将王后的亲族逮捕、问斩,很快将两位“塔中王子”软禁、谋害。
这是多么致命的反讽!
第三场“反讽式幽默”大戏,也是全剧的高潮戏,发生在理查和他的左膀右臂白金汉之间。如果说沃里克伯爵是《亨利六世》中的“造王者”,《理查三世》里的“造王者”当属白金汉公爵。单从剧情来看,若没有白金汉鞍前马后拼死效忠,理查难以登上王座。在理查最终下令处死谋反的白金汉之前,理查杀掉所有对手,几乎都有白金汉一份功劳:他是理查逮捕、铲除伊丽莎白王后亲族的帮凶;是把小约克公爵从避难的威斯敏斯特教堂圣所关进伦敦塔的同伙儿;是他,命凯茨比前去试探海斯汀勋爵是否愿意效忠理查;是他,支持理查将心怀二心的海斯汀砍头;更是他,与理查合演双簧大戏,帮理查夺取王冠。难怪最后在博斯沃思决战前夜,他的幽灵向理查发出这样的诅咒:“我,头一个帮你夺取王权,最后一个遭受你的残暴。”
莎士比亚为整个剧情设定的宿命走向是,让白金汉辅佐理查一起升到顶点,然后,他先跌落,继而理查覆灭。这也是全剧最精彩之处。换言之,白金汉在成为冤魂幽灵之时,方醒悟从他出手帮理查的那一刻起,便开始为自己掘墓。在此,观众(读者)可以假扮一下白金汉的幽灵,替他回顾一下如何精心自掘坟墓。
第一幕第三场,玛格丽特曾力劝白金汉当心理查:“啊,白金汉,当心那边儿那条狗。每当他讨好你,他就咬你;一旦咬了你,他的毒牙会叫你伤口溃烂死于非命。别跟他来往,提防他。罪恶,死亡,和地狱,都把印记烙在了他身上,它们的一切爪牙都听他差遣。”白金汉把这当耳旁风,玛格丽特干脆挑明:“我好言相劝,你竟取笑我?我警告你远离那魔鬼,你反倒去巴结?啊!记住迟早有一天,当他用悲痛劈裂你的心窝,那时你会说可怜的玛格丽特是一个女先知!——你们每一个活人都是他憎恨的对象,他也是你们恨的对象,你们所有人都是上帝恨的对象!”
果然,理查在按照“女先知”的预言来行事。第二幕第二场最后,他“讨好”白金汉,把白金汉视为“另一个自己,替我拿主意的智囊高参,我的神谕,我的先知!——我亲爱的老兄,我,要像个孩子似的,由你引导前行。”第三幕第一场结尾,他更加“讨好”白金汉,郑重承诺:“我一当上国王,你就向我要求赫里福德伯爵领地的所有权,以及我国王哥哥拥有的全部动产。”
正因理查如此“讨好”,白金汉才会在第三幕第七场,不遗余力地把为理查当国王的配角表演发挥到极致。他按照理查的指使,跟着伦敦市长来到市政厅,向市民们宣讲爱德华四世的斑斑劣迹,为理查振臂高呼:
白金汉
还提到他和露西夫人的婚约;提到他派人去法兰西订婚约之事;提到他淫荡贪欲,强奸市民的妻子;提到他轻罪重罚;提到他本人是私生子,说他受孕成胎时,您父亲那会儿正在法兰西,而且,他长得跟公爵一点都不像。同时,我还提到您的相貌,无论外表,还是高贵的心灵,都与您父亲一模一样。还描述了您在苏格兰的所有胜利,您打仗时的谋略,和平中的智慧,您的慷慨、美德、可敬的谦恭。真的,凡与您用心相符之事,没有一件没提及,也没在描述时稍有疏忽漏掉一件。演说快结束时,我向他们提议,凡钟爱国家利益之人,高呼“上帝保佑理查,英格兰的国王!”
可是,出乎他和理查意料,这番卖力的表演收效不大,“他们一言不发,一个个活像哑巴塑像,或喘气儿的石头,相互对视,面色死一般苍白。”
这是多么绝妙的反讽!
于是,白金汉煞费苦心给理查支招儿,教他如何“变色”:“手里一定拿本祈祷书,站两位牧师中间,我高贵的大人,因为我要以这个低调为基础,唱一首高调的圣歌。切莫轻易答应我们的要求。要饰演少女的角色,——不停说‘不’,实则接受①此处含性意味,暗指性欲强烈的少妇嘴上说不,实则身子愿意接受。。”然后,理查假意“变形”,去扮演一位虔敬的信徒。白金汉则趁机向伦敦市长和市民们高唱“圣歌”:“这位王子跟爱德华不一样!他没懒洋洋地躺在一张淫荡的情爱床上,而在跪着冥思;没跟一对儿妓女调情,而在与两位博学的教士一起默默诵经;没有呼呼大睡,给慵懒的身子养膘儿,而在祈祷,充实警醒的灵魂②参见《新约·马太福音》26:40-41:“耶稣来到门徒那里,见他们睡着了,便对彼得说:‘你们不能跟我警醒一个钟头吗?要警醒祷告,以免陷入诱惑。你们心灵固然愿意,肉体却是软弱的。’”。如果这位贤德的亲王,肯接受神的恩典,成为君王,那将是英格兰的幸运,但可以肯定,恐怕我们无法说服他。”伦敦市长终于表态“以圣母玛利亚起誓,愿上帝不准公爵拒绝我们!”恰在此时,理查和白金汉精心创意的理查的神圣“自画”出现在高台之上,连伦敦市长见了都不由慨叹:“看,公爵和两位牧师站在那儿。”剩下的活儿便是顺水推舟,白金汉再次拿演说当表演:“对一位基督徒亲王,那是两根美德的支柱,使他免于堕入空虚。看,他手里拿着一本祈祷书,——这是辨认一个圣人的真正装饰,——显赫的普列塔热内,最仁慈的王子,请借仁慈的耳朵听我们请求,宽恕我们打扰了您的祈祷和真正基督徒的虔诚。”然后,他佯装局外人,向这位“基督徒亲王”吁求:“我联合市民们,还有十分尊崇、敬爱您的朋友,并在他们热心鼓动下,以这一正当理由,前来劝说阁下。”经过一番设计好的“不停说‘不’,实则接受”的假意推脱,理查和白金汉合演的双簧大戏圆满成功:
格罗斯特 白金汉老兄,诸位圣人、贤士,既然你们不管我是否愿意,非要把命运像铠甲一样在我背部扣紧,叫我负起这重担,我一定耐心承受负担。但假如恶毒的诽谤或面目丑恶的羞辱,伴着你们强加的结果一起来,那你们十足的逼迫,要为我由此沾染的一切污秽开脱罪恶。因为上帝知晓,你们多少也能看出,我对此多么无心渴望。
伦敦市长 上帝保佑阁下!看得出来,我们会这样说的。
格罗斯特 这样说,你们只在据实言明。
白金汉 那我就以这王家尊号向您致敬,英格兰当之无愧的国王,理查王万岁!
全体 阿门!
白金汉 请您明日加冕如何?
格罗斯特 如果打算这样,我随你们所愿。
这是多么刻毒的反讽!
格罗斯特公爵加冕“变色”“变形”为理查三世,既是理查王与白金汉公爵共命运的巅峰时刻,也是他们最终同运命的拐点。白金汉因不肯替理查杀掉两位“塔中王子”,瞬间失宠。理查王将此前“讨好”白金汉时许下的承诺抛到云外。白金汉为求保命,逃离王宫。他试图与里士满合兵一处推翻理查,却兵败被俘。第五幕第一场,索尔斯伯里一处空地,白金汉即将受刑斩首。到了这一刻,理查王连他“说句话”都不肯听。可怜白金汉临死之际,才领悟到玛格丽特这位“女先知”的神力,原来理查对他的每一次“讨好”,都是一次恶狗的撕咬,“一旦咬了你,他的毒牙会叫你伤口溃烂死于非命。”
于是,白金汉向那些因他而“受害遭难的人”发出良心的忏悔和痛楚的自嘲:“海斯汀,爱德华的孩子们,格雷和里弗斯,神圣的国王亨利、还有你俊美的儿子爱德华,沃恩,及一切在隐秘、堕落、邪恶的不公之下受害遭难的人,——倘若你们恼怒不满的灵魂能透过云层见到此情此景,哪怕为了复仇,嘲笑我的毁灭吧!”
从剧情一目了然,白金汉之死,为理查王敲响了丧钟。很快,第五幕第三场,莎士比亚便让自嘲毁灭的白金汉的冤魂,在博斯沃思决战前夜,加入到“幽灵们”的行列,并最后一个浮现在理查的噩梦里,用诅咒预先“嘲笑”理查的“毁灭”:“在战斗中想一想白金汉,愿你在罪行的惊恐中死去!继续做梦,梦见血腥行为和死亡,/ 灰心,绝望,愿你在绝望中断气!”同时,白金汉的幽灵祈愿里士满“千万不要沮丧,/ 上帝和守护天使帮里士满打仗,/ 叫理查在他骄狂的最高点跌落。”
“幽灵们”瞬间消失,理查王从梦中惊醒。莎士比亚让惊魂未定的理查王预感到自己的“跌落”,安排他此时做了生前最后一次“自画”表演。这不再是他曾几何时誓夺王冠的血腥宣言,而是一篇“复仇要落在理查头上”的预言:
理查王
……请怜悯我,耶稣!——等会儿!我只是在做梦。啊,怯懦的良心,你折磨得我好苦!……我颤抖的皮肉惊出恐惧的冷汗。……怎么?我怕我自己?……我是一个恶棍。可我说谎了,我不是恶棍。……我良心里长了一千条各式各样的舌头,每条舌头分别透出一个故事,每个故事都要把我当成恶棍来定罪。发假誓,乃最大程度的伪证罪;谋杀,乃最大程度的凶杀罪;所有不同的罪恶,犯下的所有不同程度的罪恶,全都涌到法庭上,一齐高喊“有罪!有罪!”我要绝望了。世上没一个造物爱我。如果我死了,也不会有一个灵魂怜悯我。不,——既然自己从自己身上都找不出怜悯之处,他们为何要怜悯我?好像所有遭我谋杀之人的灵魂都来到我的营帐,每个灵魂都威胁,明天的复仇要落在理查头上。
在此,从基督教救赎灵魂这一角度可以说,理查王的灵魂在博斯沃思战斗打响之前即离开了他的躯体。换言之,在大战来临之前,这个“反英雄”的灵魂已被“有罪!有罪!”的地狱呼喊打败。第五幕第四场,尽管这个“驼背的癞蛤蟆”依然勇猛,“全靠步行奋战”,还能杀死五个假扮里士满的敌人,但终究,战死一匹马,便等于输掉一整个王国。
莎士比亚以戏剧之笔,让舞台上的“驼背理查”用“邪恶”和“罪恶”杀死了自己。
理查王,一个十足的“反英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