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恩来:“妥善地照顾在国内的侨眷和安置归国的华侨”
2021-04-14佀咏梅任贵祥
党史博览 2021年1期
佀咏梅 任贵祥
周恩来很重视对一般归侨的安置工作。新中国建立初期,为了解决大批归国难侨生活和工作问题,在中共中央和周恩来的关怀下,中央拨出专款在广东、广西、福建、云南等地创办了一批华侨农场,安置了大批归侨。1960年2月2日,周恩来指示归侨接待安置部门:对归国华侨的生活,各地应当给予适当照顾。1962年3月27日,在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周恩来提出:“我们还应该做好侨务工作,进一步团结海外的一切爱国侨胞,妥善地照顾在国内的侨眷和安置归国的华侨。”
为了使国内侨眷有可靠的生活保障并提供便利,1950年8月22日,周恩来专门约廖承志、孔原、南汉宸、王诤等人研究华侨侨眷的福利问题。决定:为了照顾侨汇,不收取“双程邮资”;在厦门等因物资缺乏而致物价尚未稳定的地方,暂时特准某些物资入口,以便利侨眷。周恩来对于侨汇性质及侨汇政策作出明确阐释:“侨汇是我国外华侨从事劳动和各种职业所得,用以赡养国内家属的汇款,是我国外华侨的切身利益和广大侨眷的生活依靠,是侨胞、侨眷的正当权益之一,国家对侨汇坚决保护”;实行“便利侨汇,服务侨胞”的政策。
(逢周摘自《党史研究与教学》2020年第1期,佀咏梅、任貴祥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