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乡村人才振兴需要多管齐下
2021-04-14李慧玲
李慧玲
人才是事业发展的基石,也是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基石。近期,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意见》,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既是中央部署的工作要求,也是基层实践的迫切需要。实现乡村人才振兴,需要多措并举,多管齐下。
突破乡村人才机制障碍,优化环境。机制活,人才兴。要真重视。乡村人才是一支巨大的潜力股,特别是对于西部山区来讲,乡村人才可以较小的成本释放较大的能量。乡村人才要振兴,首先要改变重城市、轻农村,重高端人才、轻实用技能人才的思维局限。要出实招。必须从顶层设计开始,突破束缚农村人才建功立业的体制机制障碍,为人才在广大农村地区创新创业提供宽广的舞台和平台。重点解决好乡村人才的工资福利、养老与社会保障、住房等一系列涉及人员人事利益的福利与社会保障问题。要破难题。把优化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与优化农村人才创业环境有机统一起来,对愿意回乡创业者实行政策扶持,特别是创业准入政策、金融、税收等方面,积极出台更多的贷、免、帮、补政策,鼓励本土人才回乡创业,吸引人才回流。
暢通乡村人才引进渠道,保障供给。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创新之道,唯在得人。得人之要,必广其途以储之。”要拓宽乡村人才来源渠道。深入实施“领头雁”培育计划、“人才回归”工程和“市民下乡、能人返乡、企业兴乡”三乡工程,鼓励外出能人回乡创业就业,鼓励优秀机关干部到乡村任职,鼓励社会有识之士上山下乡发展。同时畅通乡村人才外出挂职、轮岗交流学习、竞争性选拔等能进能出渠道,拓展发展空间。要加大乡村人才引进力度。建立“农村实用人才引进和管理办法”,每年编制农村实用人才需求目录,精准引进各类急需人才,充分保障人才供给。要把乡村人才引入纳入到产业招商工作中,突出高素质人才引进力度。要探索柔性引才办法。对于乡村急需但因条件限制暂不能引进的高精尖紧缺人才,需要打破户籍、地域、档案、社保、人事关系等种种制约,从需求出发,通过顾问指导、技术咨询、挂职兼职、人才派遣等形式,为乡村振兴提供智力支持。
建立乡村人才培育机制,满足需求。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就地培养更多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人才的成长离不开有效的培育。建立职业农民制度,把面向事业单位技术人员的职称评价体系对新型职业农民开放,规范评定程序,重点通过业绩贡献、经济社会效益和示范带动作用等指标,评选出一批畜牧师、兽医师、农艺师等具有初、中、高级职称的人才,并将职称与服务培育体系挂钩,使农民真正成为一种职业。完善乡村人才培育体系,加大与省、州市及本地大专院校和科研院所合作,建立技能人才培养基地,推出农民职业教育课程、订单定向培养计划、田间课堂等,统筹实施乡村电子商务、乡村旅游、现代农业、传统工艺等各类人才专题培训,集中培养一批高素质的农村专业人才。要增加培训专项资金投入,支持各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等举办农民技能培训,并扶持一批农业职业经理人、经纪人、乡村工匠、文化能人和非遗传承人个性化成长。
(作者单位:恩施市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