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金融支持“民参军”企业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1-04-14程远
■ 程远
近年来,政府部门和金融机构积极响应国家战略,采取一系列有效举措提升金融支持“民参军”企业的力度,缓解了其融资难问题,但与“民参军”企业的融资需求相比还有不小的差距。本文从金融支持要素的角度分析了当前存在的问题,从而对我国金融支持“民参军”企业的现状有一个较为全面的认识。
一、政策性金融支持体系还不够健全
一是各类金融资源缺乏统筹协同。在国家大战略的政策导向下,银行、基金、保险等金融机构呈现了不同的活跃程度,但金融资源之间没有得到有效整合和协同,风险与收益机制不匹配,客户资源与信息没有很好的共享,未能形成合力满足“民参军”企业全生命周期的融资需求。
二是政策性风险投资介入时机靠后。当前,政策性风险投资资本明显不足,以基金为代表的股权投资仍主要投资于企业成长期和成熟期,种子期、初创期企业的投资较少。
三是财政与金融的协同配合不畅。相比于传统军工企业每年的国防技术财政补贴,广大“民参军”企业享受到的财政补贴很少。以大规模财政资金促进武器装备发展的粗放式手段显然已不适应国防科技快速发展的要求,需要优化财政资金使用方式,以财政资金引导更多社会金融资本为“民参军”企业提供资金支持。
二、商业银行的支持力度还比较薄弱
一是商业银行支持的固有局限性凸显。商业银行将资金安全性作为首要考虑。商业银行经营需要遵循安全性、盈利性、流动性的原则,其中安全性是首要考虑因素,对具有较大不确定性的“民参军”企业来说,无法准确预计未来收益,需承担较高的技术风险、市场风险,为保证自身资金安全性,银行不愿提供贷款。
二是提供贷款的内生动力不足。服务“民参军”企业容易加重银行成本。在我国银行主导的融资体系中,大型国有控股商业银行占据主导地位,其主要服务对象是大中型企业,以大客户为主的授信模式与“民参军”企业的“小、散、专”特点不匹配,为中小“参军”民企提供融资服务时,需要耗费更多时间精力进行尽职调查和服务。
三是金融服务创新意识比较薄弱。目前商业银行贷款时更看重企业的固定资产、财务情况等“硬抵押品”,而“民参军”企业基本都是轻资产的高技术中小企业,专利权、知识产权等“软资产”多,“硬资产”少,银行对企业发展潜力、人才储备、技术能力等“软”信息的评估和精细化分析能力不强,在实际操作中主要还是靠固定资产抵押。
三、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还不够成熟
一是资金来源主体单一。投资军民两用技术领域的资金主要来源于政府、军工集团或者有政府背景的央企,政府资本的杠杆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国防科技领域回报周期较长,市场受外部威胁和军事需求变化影响较大,社会资本投资意愿不强。
二是企业早期投资孵化缺位。实际上,少量资金就可对种子期的企业产生巨大的支撑作用。然而,我国资本市场尚不发达,风险投资体系中还非常缺乏针对企业种子期和初创期的天使投资,风险投资仍偏好企业生命周期中后期,缺乏对军民两用技术的金融孵化机制。
三是退出机制不健全。“民参军”企业大多是中小企业,距离上市标准还有很大距离,风险投资机构大多数投资都滞留在被投企业,依靠被投资企业股利分红形式收回投资,风险投资周期拉长、风险增大。
四、金融支持的配套体系和营商环境还不够完善
一是竞争中性原则有待改善。当前,国有军工企业和“民参军”企业在竞争中还不平等,在采购环节中,评分标准更注重企业规模、历史项目等,导致只要有大型军工院所参与,一般民企就很难中标。
二是担保体系的支撑作用尚未完全发挥。“民参军”企业经营风险和信贷风险相对大中型企业偏高,军工合同保密性又使得“参军”民企需要担保机构提供支持,但受制于体制机制障碍,实际担保效果差距较大,担保放大倍数较低、担保机构盈利能力弱、政府分担比例较低。
三是知识产权评估体系发展滞后。军民两用技术涉及面广、前沿性强,对评估机构和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评估人员具备多学科背景和长期从事相关工作的经验,评估过程需要有金融机构、担保公司、政府机构、行业专家协同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