嚣张小偷行窃后留纸条
2021-04-13蒋芸芬
检察风云 2021年2期
蒋芸芬
选题来源: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检察院
案件类型:买卖身份证件罪
2019年12月底的一个夜晚,师某来到松江某写字楼,徒手扒开了写字楼中一家公司的电动玻璃门。顺利进入该公司后,他先是从该公司窃得了现金、银行卡、手机等贵重物品,又换上了公司工作人员遗留在公司内的一双球鞋。而后,他将目光锁定在了公司的保险柜上。
他想办法撬开保险柜,发现里面是该公司的印章及相关文件。他将这些印章和文件连同其他贵重物品一起收好后,给公司老板留下了一张纸条。纸条上,他指出该公司的安保实在太差,最后,他写道:“如果想要回印章及资料,就给我点报酬,我要的不多,就5万。”
师某扬长而去,不久后被抓获。该公司老板发现该情况后,立即求助警方。师某的行踪很快被锁定,他在现场留下的纸条,更是成为了他实施犯罪的证据。
本案中,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他还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巨大,应当以敲诈勒索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应当数罪并罚。
经审查,松江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师某提起公诉。最终,师某因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因敲诈勒索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主讲检察官徐晨怡点评
檢察官徐晨怡
检察官在此提醒企业经营者,务必做好安保防盗工作,一旦遇到不法侵害,应及时报警,切莫“私了”。
(徐晨怡,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