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国者治港”:“一国两制”实践的根本原则和基本政治伦理
2021-04-12李晓兵
确保“一国两制”实践行稳致远,必须始终坚持“爱国者治港”。
2021年1月27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听取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2020年度述职报告时指出,香港由乱及治的重大转折,再次昭示了一个深刻道理,那就是要确保“一国两制”实践行稳致远,必须始终坚持“爱国者治港”。
“爱国者治港”是“一国两制”实践的根本原则
香港特区在“一国两制”实践中要坚持“爱国者治港”的根本原则,这既是对香港特区“一国两制”实践初心的守护,也是对国家治理现代化基本政治常识的重申和宣示;既是在香港回归祖国之后重新纳入国家治理体系必须确立的基本立场,也是尊重宪法和基本法实现香港特区宪制秩序重塑的基本要求;既是基于现实主义的政治过程和香港特区治理实践而作出的基本判断,也是对香港特区过去20多年的政制发展和特区治理实践的基本经验和基本规律的深刻总结。
邓小平同志1984年6月在会见香港工商界访京团和香港知名人士的谈话中比较完整地阐述了“一国两制”方针的主要内容,其中特别谈到“爱国者治港”这个根本原则。他说:“要相信香港的中国人能治理好香港。不相信中国人有能力管好香港,这是老殖民主义遗留下来的思想状态。”“凡是中华儿女,不管穿什么服装,不管是什么立场,起码都有中华民族的自豪感。香港人也是有这种民族自豪感的。”“港人治港有个界线和标准,就是必须由以爱国者为主体的港人来治理香港,未来香港特区政府的主要成分是爱国者,当然也要容纳别的人,还可以聘请外国人当顾问。”
“一国两制”方针是20世纪改革开放之初我们在解决国家统一这一历史遗留问题过程中形成的重大决策。中国政府恢复对香港行使主权之后如何实现有效的治理,这是“一国两制”从设想转化为现实必须面对的基本问题,“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等基本方针政策的提出就是对“以爱国者为主体的港人来治理香港”基本内涵的高度提炼和总结。从这个意义上,我们今天重申“爱国者治港”原则,就是要时时刻刻守护“一国两制”实践的初心,牢牢把握“一国两制”方针的核心要义。实行“港人治港”就必须坚持“爱国者治港”,唯有坚持“爱国者治港”,“一国两制”才能全面准确贯彻落实。
2017年7月1日,习近平主席在庆祝香港回归祖国20周年大会暨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五届政府就职典礼上的讲话中指出,作为直辖于中央政府的一个特别行政区,香港从回归之日起,重新纳入国家治理体系。中央政府依照宪法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对香港实行管治,与之相应的特别行政区制度和体制得以确立。
香港基本法第一条和第十二条分别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香港特别行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个享有高度自治权的地方行政区域,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
2020年生效实施的香港国安法特别规定,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地位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一条和第十二条规定是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根本性条款。重新纳入国家治理体系就意味着要确保香港基本法的根本性条款得到充分的实施,也意味着必须以宪法和基本法共同作为香港特别行政区宪制基础实现香港特别行政区宪制秩序重塑的基本目标。香港特区“一国两制”实践决不允许反中乱港分子和本土激进分离势力介入到特区治理的过程之中。坚持并落实“爱国者治港”原则,才可以保证香港重新纳入国家治理体系,才可以真正实现中国政府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才可以推动香港特别行政区在“一国两制”实践中实现宪制秩序的深度重塑。
“爱国者治港”是“一国两制”实践的基本政治伦理
“一国两制”实践是一个不断丰富拓展的历史过程,它包括从基本理念的确立到基本的制度设计与安排,再到具体的实践。邓小平同志在其谈话中特别指出,“港人治港”有个界线和标准,就是必须由以爱国者为主体的港人治理香港。爱国者的标准是,尊重自己民族,诚心诚意拥护祖国恢复行使对香港的主权,不损害香港的繁荣和稳定。这实际上也意味着“爱国者治港”应该成为“一国两制”实践的基本政治伦理。
“一国两制”是一个不断探索前行,并且充满创造性实践的历史过程。一代又一代爱国者投身其中奋勇向前,要有舍我其谁的政治勇气,也要有国之大义的家国情怀。“爱国者治港”作为“一国两制”实践的基本政治伦理也在丰富多彩的实践中不断得到强化。
疾风知劲草,板荡识忠臣。2019年香港特区发生的“修例风波”让人们看到了各种政治投机主义者为了达到自己的政治野心而不择手段地进行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政治操弄和丑陋表演,“揽炒派”玉石俱焚的政治企图更是让人们看到了政治过程缺少基本政治伦理的危害和风险,也让人们深刻认识到在香港特区重塑“爱国者治港”基本政治伦理的必要和迫切。
不久前,全国政协副主席、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主任夏宝龙在“完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落实‘爱国者治港根本原则”专题研讨会开幕式讲话中指出,坚持“爱国者治港”,这不是什么高标准,而是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实行“港人治港”的最低标准。之所以说是最低标准,就是因为“爱国者治港”是基本的政治伦理,是所有参与到香港特区治理过程的各个层级政治人物的基本门槛和基本素养。从香港特别行政区过去20多年“一国两制”实践的历史过程来看,如果建制派缺少基本的政治伦理,那就会导致政治理想的幻灭,政治抱负的缺失,政治过程也就容易失去方向感,也就会在跟反中乱港分子和本土激进分离势力硬碰硬的政治斗争中缺乏战斗力而变得弱不禁风,甚至丧失创造性实践和挺身而出的勇气。如果反对派缺少基本的政治伦理,那就会导致其在参与政治活动的过程缺少基本的底线,更不可能转化为香港社会所期待的“忠诚反对派”,在不断遭遇到边缘化和挫败的过程中甚至会饥不择食地选择瘋狂的“揽炒”。“爱国者治港”作为基本政治伦理,也是要唤醒所有参与特区管制团队和政治过程的政治人物要自觉地承担自己的责任和使命,这个责任是历史责任,这个使命也是历史使命。
“一国两制”实践召唤着一代又一代爱国者投身其中,置身于这样一个时代的洪流之中,每一个时代的爱国者都要自己去发现自己的历史定位,同时也为香港特区的发展寻找到贡献国家的方向。“一国两制”实践就是这样一个历史过程的展开,“爱国者治港”作为基本政治伦理将为“一国两制”实践带来强大的精神动力和创造性实践的勇气。
李晓兵 南开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台港澳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