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环评《名录》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2021-04-12
中国氯碱 2021年1期
2020年11月,生态环境部发布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2021年版)》(以下简称《名录》),进一步规范环评分类管理,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支持服务中小微企业,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
新《名录》中,部分项目类别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添加行业代码; 排序与排污许可名录基本一致。修订后的《名录》包括7 条正文,55 个一级类别、173 个二级类别的表格及6 条说明。新的《名录》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同时,生态环境部下发的关于告知承诺审批范围文件不再执行。
调整后,预计需报批的报告书、报告表数量可再减少10%以上,更加聚焦环评管理的重点;登记表数量可减少40%以上;涵盖了“环评审批正面清单”改革中豁免一批的举措,做到了前后政策无缝衔接,推动了试点举措常态化、制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