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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案例浅析

2021-04-11康国忠

当代化工研究 2021年22期
关键词:工业园区环境影响园区

*康国忠

(惠安县环境监测站 福建 362100)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工业园区的规划和建设在全国各地大量出现[1]。工业园区具有集约强度大、产业特点鲜明及土地利用效率高等特点,对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随着国家对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视,工业园区的污染问题日益受到关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修正版)》(以下称《环评法》),规划编制过程中,编制单位应组织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编写该规划有关环境影响的篇章或者说明,作为规划草案的组成部分一并报送规划审批机关,或专项规划草案上报审批前,应组织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向审批该专项规划的机关提出环境影响报告书。

由于工业园区规划的实施涉及多个管理部门[2],入驻园区企业往往来自多个行业的不同企业,使得实际的规划实施与环评阶段存在不一致。因此,《环评法》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国务院令559号)要求,对环境有重大影响的规划实施后,编制机关应当及时组织环境影响的跟踪评价[3]。2019年3月国家生态环境部发布《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技术指南(试行)》(以下称《指南》),用于指导编制单位开展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跟踪评价。

本文以福建省惠东工业园区为对象,根据《指南》开展园区环境影响跟踪评价,以期为今后工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提供借鉴。

1.园区规划概况

福建省惠东工业园区坐落于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2006年福建省政府批复的园区(以下称为园区)规划范围东至东岭镇羊角山,南至涂寨镇岩峰路口,西至东桥镇屿头山,北至东桥镇厝斗变电站,总面积为509.05hm2,产业定位为“电子、服装、制鞋等”。2010年福建惠安惠东工业园区管委会委托编制了《惠安县惠东工业园区总体规划》,将惠东工业园区规划范围调整为东至东岭,南至惠崇公路,西至涂寨,北至东桥镇,南北长约6.98km,东西宽约2.6km,园区规划范围调整后总用地面积扩大为826.92hm2,规划产业定位为“主要发展轻工、机械、电子、化学纤维制造及新材料等产业”。

2.规划实施及开发强度对比

(1)规划实施情况

园区现状实施的区域基本控制在规划范围内,未出现超范围开发的情况。截至2020年10月,园区入驻的工业企业数量为62家,其中已建在产企业47家,已建停产企业2家,在建、拟建企业13家。园区规模以上企业中,占比最大的为食品业和机械制造业,占比均达到12.9%;并列第二位的是塑料制品业和建筑用石加工业,占比约11.3%;位于第三位的是鞋服箱包业,占比约9.7%;并列第四位的是包装印刷业和家具制造业,占比约8.1%;还有工艺品制造业、纸制品业、金属制品业、纺织制品业和纤维制品业等占比较小。目前园区入驻的企业均属于轻污染、无污染的一、二类产业,其中食品、家具等传统产业的比重较大,与园区“主要发展轻工、机械、电子、化学纤维制造及新材料等产业,以一、二类产业为主”的主导产业定位相符。

(2)开发强度对比

①支撑性资源与能源消耗情况

园区已建设用地约505.35hm2,占总用地面积的61.11%;未建设用地面积约321.57hm2,占总用地面积的38.89%。园区内工业企业总用水量约55.2万m3/a,现状无高耗水型企业,各入驻企业用水量均不大。主要用水行业为水泥制品、建筑用石加工、鞋服箱包、食品、纸制品、包装印刷、塑料制品等行业。

根据园区企业近年的电耗统计,2016年、2017年、2018年、2019年园区的用电量分别为14467万kWh/a、19342万kWh/a、22914万kWh/a、25905万kWh/a。主要用电行业为纤维制品、食品、鞋服箱包、纸制品、包装印刷业,用电量占园区总企业用电量的83.4%。园区企业的现状天然气消耗量约245万m3/a,用气企业主要为食品和家具制造业。

②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

园区现状纳管废水年排放总量为295842.7t,年COD排放量为14.792t,年氨氮排放量为1.479t,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园区内各企业废气经厂内废气治理设施处理后基本能达标排放,主要特征污染物包括挥发性有机物、苯、甲苯、二甲苯、氯化氢、硫化氢、氨、油烟等;基本污染物包括园区内生产用工业锅炉或工艺过程需燃用燃料所产生的SO2、NOx、烟尘以及工艺过程产生的粉尘等。排放量最大的是非甲烷总烃,年排放量约为30.064t;其次是烟/粉尘,其年排放量约为14.520t,排在第三位的为氮氧化物,年排放量约为10.167t。

根据园区各企业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和处置情况统计,园区各企业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年产生量约34205.783t,年综合利用量约32567.284t,年处理量约1638.499t。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类型主要为生产过程产生的边角料、废包装物、污泥等。此外,园区各企业危险废物年产生量约58.66t,危险废物主要集中在HW08、HW12、HW17、HW49四个类别。

③园区环境风险源及风险防范体系

园区目前入驻企业主要是无污染、轻污染的轻工业或机械加工业,企业涉及风险物质少,环境风险较小。园区已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企业有4家,2010年至今园区企业未发生过重大或较大突发环境事件。通过调查发现:

A.中小企业的风险防范和应急能力较为薄弱,惠东工业园区的现有企业多为中小企业,环境风险防范体系多不健全。大多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欠缺。硬件条件方面,普遍存在应急设备和物资配备不足、不够规范的问题。尤其部分企业事故应急池未建设,无法保证事故废水的堵漏控制。环境管理方面,中小企业的应急能力不够,一般都未配备专职的环安人员,不利于及时发现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各类环境安全隐患;员工缺乏应急演练经验,难以保证在遇到突发事故时准确快速的开展应急响应;

B.惠东工业园区缺乏区域环境风险防范体系和应急救援预案,评价建议下阶段应尽快建立惠东工业园区层面的区域环境风险防范体系。

(3)规划实施环境管理要求落实情况

园区及各企业基本落实了原规划环评的水环境、大气环境、噪声环境、地下水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要求。主要差距在于:园区内村庄生活污水尚未纳管,仍以分散排放为主,对地表水环境有一定影响;现状有几处村庄居民点距离主干道较近,交通噪声对居住区有一定影响,已建交通干道两侧绿化隔离带尚不完善;企业固体废物台账制度尚不完善,部分企业危废暂存场所需要进一步规范;道路绿化带、绿化隔离带的实施相对滞后。

3.区域生态环境演变趋势

为了解园区开发后周边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现状及变化情况,本次跟踪评价收集了相关年份园区企业环评报告书数据、园区污水处理厂排污口数据和周边环境历史监测数据,同时于2020年6~7月开展了地表水、地下水、环境空气、声环境、土壤环境监测工作。区域内各个环境要素环境质量变化趋势如下。

(1)地表水

园区周边的水体主要为蔗潭溪和石港溪及附近海域,根据园区规划环评期间2010年调查园区周边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资料、近两年蔗潭溪监测资料及本次跟踪评价开展园区周边地表水环境监测数据进行对比,分析地表水环境质量变化情况。结果显示,近年来,蔗潭溪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溶解氧、总磷等指标浓度总体变化不大,基本持平。石港溪的情况则与蔗潭溪有所不同,其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等指标浓度有所上升。这可能与园区内未纳管的企业废水和农村生活污水排入石港溪有关。各海域水质监测点位pH、溶解氧、硫化物、挥发酚等指标变化不大,无机氮、活性磷酸盐、石油类以及重金属指标浓度均有不同程度提高,但均未超过GB3097-1997《海水水质标准》中第二类海水水质标准。

(2)大气

调查显示,近几年园区所在的惠安县辖区环境空气质量六项基本污染物浓度变化相对平稳,SO2、NO2、PM10、PM2.5基本上都呈小幅下降趋势;CO环境空气质量浓度逐年基本持平;O3环境空气质量浓度在2015年~2018年呈现一定上升趋势,但在2019年又有所下降。规划实施前后园区周边环境空气中苯、甲苯、二甲苯均为未检出;非甲烷总烃相比2010年有所波动,TVOC、H2S、NH3等污染因子浓度均呈下降趋势。

(3)噪声

与2010年原环评声环境质量监测结果相比,少数点位昼间噪声值均有所增加,大部分监测点位夜间噪声值变动不大;园区内保留的敏感点监测点位均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4)土壤

与2010年原规划环评调查结果相比,园区开发至今,区域土壤中pH与2010年相比有所波动,但维持在中性范围内;铜、锌等指标含量有所上升;砷、汞、镍、镉、铬含量有所降低或基本持平。所有监测指标均可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表1筛选值标准,园区周边土壤环境仍处于良好状态。

(5)地下水

与历史调查结果相比,现状区域各地下水监测点位的pH有一定波动,但都在《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标准限值范围内;耗氧量浓度大都小幅下降;氨氮、氟化物等指标浓度有所增加,但仍符合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III类标准限值;亚硝酸盐、铬(六价)等指标相比2010年基本持平;硝酸盐、氯化物、砷、汞、铅等指标总体上有所改善。硫酸盐、锌等指标浓度有增有减,大部分点位波动不大,所有指标均可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III类标准限值,园区所在区域周边地下水环境质量仍处于较好状态。

4.公众意见调查

公众参与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的重要环节,但与建设项目和规划前期的环境影响评价不同,规划环评跟踪评价,其公众参与兼具传统特点及自身的独立性[4],侧重于征求公众对规划实施所产生的环境影响意见。本次评价从园区建设对周边经济发展的带动作用,园区产业结构和布局合理性、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等多方面对公众关注度高、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进行调查。调查结果表明,受调查单位对本园区均有所了解,认为园区的开发建设对当地经济发展有很大的促进作用,园区的产业结构和布局也是合理的,受调查单位对当地的环境质量表示满意,认为对所在单位的环境影响不大,对于规划的实施建设,所有单位均表示支持。

5.生态环境影响对比评估及对策措施有效性分析

(1)生态环境影响对比评估

原环评预测园区废水排放量为27183.5t/d,目前园区废水总排放量约2539t/d,结合未开发建设地块类型,按照原规划环评用水量预测模式,估算后续开发增加废水排放量为1.16万t/d。园区现有入驻企业大部分生产规模较小,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排水量不大,废水排放与原规划环评预测结果存在较大偏差。

原环评时,园区企业类型主要为石材、机械电子、食品、鞋服等企业,废气污染物排放主要为颗粒物、“三苯”、TVOC、氯化氢,工业废气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规划实施后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能满足环境功能区划要求。根据近年监测站站点现状监测的SO2、NO2浓度较低,所有监测值均能够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日均浓度标准要求;PM2.5和PM10日平均浓度均能达到二级日均浓度标准要求;各监测点的三苯、HCl、H2S均未检出,TVOC、硫化氢浓度能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其他污染物空气质量浓度参考值”中规定的限值要求。

原规划环评中没有设置专门的土壤环境影响评价专题,结合规划实施以来区域土壤环境跟踪评价结果,土壤重金属浓度个别出现上升现象,但均能符合相应执行标准。

(2)环保措施有效性分析及整改建议

根据入驻企业环评验收材料及现场调查结果,目前入驻企业污水全部纳管,污水经收集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企业均在厂区内配套建设生产废水预处理,生产废水经预处理达到园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目前园区内保留的村庄尚未实施旧村改造,居民生活废水仍以雨污合流、分散式排放为主,对蔗潭溪和石港溪水质造成一定影响。

目前园区企业使用燃料类型及能源结构为生物质燃料、天然气、液化石油气及电能,符合原规划环评提出的燃料类型及能源控制要求。大部分企业燃料废气采取环保措施可行、有效。但个别企业的热处理炉采用非成型生物质(木屑边角料)为燃料,配套的水喷淋装置不属于高效除尘设施,不满足现有工业炉窑的污染防治要求,建议配套高效除尘设施或改用天然气为燃料。园区企业工艺废气污染源类型主要为挥发性有机废气、粉尘、酸雾、油烟废气等,均配备了相应净化处理设施,可达标排放。但部分企业仍采用的低效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施,建议采用针对性强、治理效果明显的处理设施。建议园区已入驻企业逐步淘汰现状采用的低效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施,鼓励企业使用低(无)VOCs的原辅材料。

园区生活垃圾及生产固废处置措施基本符合原规划环评提出固废废物污染控制要求,危险废物严格执行电子联单申报制度,建立台账管理,但一般工业固废台账管理相对薄弱或台账管理档案缺失,建议现有企业应及时完善固废台账管理制度,确保固废得到妥善处置,避免造成二次污染问题。

6.生态环境管理优化建议

根据园区实施的具体情况,下阶段规划实施的相关优化调整建议如下。

(1)根据《泉州市流域水环境保护工作实施方案(2017-2021年)》的要求,建议园区纸制品行业增加“不得含有制浆、造纸工艺”的要求。

(2)根据当前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要求,应对挥发性有机物重点污染防治行业从原辅材料、生产工艺和污染防治措施三个方面加强监管力度。

(3)园区应禁止建设专业的危险化学品库、危险废物处置场所。

(4)根据“蓝天保卫战”等大气环境保护的相关要求,提出“园区能源结构以天然气和电能为主,禁止园区企业使用燃煤、重油等高污染燃料。

7.评价结论

园区的规划定位和规划布局总体合理,规划实施过程中所开展的规划调整内容总体具有环境适宜性,园区的建设发展基本按照规划方案开展。规划实施至今,园区开发建设造成的环境影响范围、程度基本符合原规划环评预测结论。根据园区存在的环境问题及制约因素,提出了规划的优化建议和下阶段的环境保护措施要求。建议规划下阶段按照本次跟踪评价所提出的整改建议和要求,逐步改善区域的环境质量,实现园区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促进区域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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