棚户区改造项目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要点研究
2021-04-11*岳希
*岳 希
(北京京诚嘉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 100053)
棚户区改造是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的重要途径,该项工作对盘活存量土地、调整功能区结构、提升节约集约用地水平、改善居住环境有着积极的作用。棚户区改造后地块土地利用性质随之改变,地块利用性质变更为住宅、商服、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等用途后,原地块遗留的土壤需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及风险评估工作,以保障地块后续的安全开发利用。近年棚户区改造项目已成为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重要类型,本文结合棚户区改造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实践经验,探讨了该类项目初步调查工作要点,为后续棚户区改造土地利用开发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提供参考。
1.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是城市建设用地再开发利用的必要手段[1]。由于土壤污染的复杂性和隐蔽性,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一般分为三个阶段,根据各调查阶段结果确定结束节点。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等污染识别手段,初步判断地块内及周边区域可能存在的潜在污染源及特征污染物,后经现场采样调查及实验室分析,可判断地块的土壤污染情况。棚户区改造项目占地面积大、手续复杂,且项目地块内区域涉及较多用地类型[2],若某个区域土壤确认污染,需经过初步调查、详细调查、风险评估、修复或风险管控等一系列长周期流程,将会影响整个项目的开发进度。因此该类项目建议以分期、分区、分地块的形式统筹考虑,以各自红线开展相应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2.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技术要点
(1)污染识别。棚户区改造项目污染识别应早期介入,建议在棚改地块内生产生活设施、涉及到的工业企业构筑物搬迁或拆除之前。由于该类型地块权属及用地经转复杂及人员流动较大,介入过晚可能无法收集到有效资料和访谈到相关知情人员,仅与用地单位工作人员对接无法获取准确全面的信息,不能为后续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棚户区改造项目地块因其用地情况特点,污染识别工作尤为重要。应尽可能详细地收集片区内地块利用沿革资料的基础上,按照时间线梳理土地权属变更情况、地块内的开发活动状况、用地历史、现状及规划等信息,特别是污染活动有关信息进行收集与分析,并根据棚改地块边用地情况分析周边地块污染物迁移至地块内的可能性,以此来识别和判断地块内潜在的污染区域及其特征污染物。同时通过现场踏勘和访谈多方知情人员,达到与已收集信息资料相互验证的目的。
污染识别需准确全面,并应重点体现特征污染物的识别和筛选过程。棚改项目地块除居住区、农用地外,还可能涉及工业用途,一般为中小型企业或作坊,如汽修场所、金属制品加工、玻璃加工、家具制造等。对于工业用途区域,需根据其原辅材料及产品、生产工艺及生产设施、管线、有毒有害物质储存设施的分布、污染物排放方式、现场污染痕迹、污染物的迁移特性等,分析地块内潜在污染区域及污染物。
(2)布点采样。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采样分析工作,直接影响了调查结果的真实性及代表性。布点采样是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关键环节,方案不当可能造成误判。因此土壤监测点位布设在污染场地调查中尤为重要[3]。布点数量应当综合考虑针对性、规范性及可操作性原则,鉴于具体地块的差异性,布点的位置和数量主要基于专业的判断[3]。
采样点水平方向的布设方法有系统随机布点法、专业判断布点法、分区布点法及系统布点法等,根据城市棚改地块的土地使用功能现状一般可划分为居民区、农业用地、未利用荒地、村庄产业用地及小型生产企业等。对于居民区、农业用地及荒地宜采用系统布点法,对于涉及生产企业的则根据具体情况采用系统布点结合专业判断法。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初步调查阶段,地块面积≤5000m2,土壤采样点位数不少于3个;地块面积>5000m2,土壤采样点位数不少于6个,并可根据实际地块面积、污染类型及不同使用功能区域等调查阶段性结论酌情增加。对于疑似污染地块,采样单元面积每1600m2不少于1个点位。点位布设应充分说明采样点布设的依据及代表性[4]。
采样点垂直方向的布设应综合考虑污染物迁移情况、土壤特征等因素确定。污染物迁移情况的主要取决于地块水文地质资料的收集与分析。棚户区改造地块基本无地质勘察资料,因此可参考邻近地块的岩土工程勘察资料,通过明确地块地下水流向、土壤结构及分层特征等,为采样点的垂直布设及最终采样深度提供支撑。同时可通过XRF、PID等现场检测技术辅助设备判断污染情况,实现精准采样分析。此外,为避免人为扰动对结果带来的影响(如回填土),采样深度应至地块原土层。一般应采集表层土壤(0-0.5m)、下层土壤(表层土壤底部-地下水水位以上)以及饱和带土壤(地下水位以下)样品,并根据实际情况(包括回填土情况、土壤分层情况、构筑物情况等)确定具体土壤采样深度[5]。地下水监测点位应沿地下水流向布设,应在地下水流向上游、地下水可能污染区域和地下水流向下游分别布设监测点位。
3.场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案例分析
北方城市某区棚户区综合环境整治项目共涉及用地300余公顷,因此对项目内不同区域用途进行分区分期,根据开发时序,地块A以其红线开展相应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地块A总面积2.5万m2,进场时所有宅基地、构筑物、经营场所均已拆除。后续地块将用作多功能用地。
(1)污染识别。根据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结合历史影像资料,地块A主要包括村民居住用地和村庄产业用地,部分产业用地涉及小微型企业。经走访用地单位工作人员及周边居民,该地块A内部分产业用地区域曾存在蓄电池销售经营活动及其他类型经营性活动,但地块历史权属经转过程复杂,无法获得历史生产活动等有效信息及资料。地块A外相邻地块涉及某玻璃加工厂,及某液压机电公司主营制造液压设备及配件,上述企业用地内的构筑物均已拆除。现场调查过程中地块感官特征均良好,无污染痕迹,项目地块及周边未曾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
经污染识别分析,地块A内可能存在以下污染:①村民居住日常产生的生活垃圾、生活废水及堆放的煤渣及废渣,涉及污染物类型为重金属及半挥发性有机物。②某蓄电池销售活动区域为重点关注区域,特征污染物为pH值及重金属。③村庄产业用地其他经营活动产生的污染物。④相邻地块玻璃加工厂及某液压机电企业生产活动产生的污染物包括重金属、半挥发性有机物、挥发性有机物及石油烃,经调查上述企业污染物影响范围较小,且历史上均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判断对地块A的土壤环境污染的可能性较低。根据《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结合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场地周边用地等情况,初步确定本项目地块A疑似污染物为pH值、重金属、半挥发性有机物及挥发性有机物。
根据《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结合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场地周边用地等情况,本项目地块A疑似污染物为pH值、重金属、SVOCs及VOCs。
(2)布点采样与结果分析。该棚户区改造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布点采用分区布点法及系统布点法相结合,区域共布设9个土壤采样点,重点关注蓄电池销售经营区域设置4个土壤监测点位(满足每1600m2为一个采样单元),一般关注区域设置5个土壤监测点位,在满足技术导则中初步调查采样布点要求的基础上优化布点数量。该地块垂向采样在去除混凝土硬化层后,根据土层性质、污染物分布特征等进行取样,现场每个土壤点位采集3-4层土壤样品,土壤样品采集深度至见卵石层止,共计采集38个土壤样品。本项目地下水监测井的布点根据场地地下水流向、地下水位及与疑似污染产生位置的相对关系,结合场地实际情况确定,地下水共布设4个采样点,共采集4个地下水样品。土壤监测因子设置为《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的基本项目45项及pH值。
检测结果表明,该项目地块A土壤样品pH值范围为7.9-8.8。重金属检测指标中砷、镉、六价铬、铜、铅、汞、镍有检出情况,半挥发性有机物检测指标中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䓛、茚并(1,2,3-cd)有不同程度的检出。挥发性有机物检测指标均未检出。土壤检出指标浓度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土壤筛选值。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样品中重金属未检出,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硝酸盐氮、铁、锰等超标与区域环境背景有关,其他检测项目检测结果均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标准限值。地块A土壤环境质量满足未来作为多功能用地要求,可进行下一步的开发利用。
4.结语
棚户区改造后地块土地利用性质变更为住宅、商服、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等用途后,为保障地块后续的安全开发利用,棚户区改造项目地块在收储和流转前应按国家及地方导则及技术规范的要求开展具体项目的污染状况调查工作。通过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分析,准确掌握污染识别及布点采样等初步调查要点及方法,对该类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全面性、准确性有着积极的参考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