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背景下云南国有企业科技项目管理研究
2021-04-11杨婷娜赵艳娇刘士诚张明宇彭福亮
杨婷娜,陈 皓,赵 煜,李 特,赵艳娇,茹 毅,刘士诚,张明宇,彭福亮,杨 玺
(云南省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云南 昆明 650093)
0 引言
近年来,为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充分发挥科技在创新驱动发展中的支撑作用,云南省制定和出台了系列政策措施,改革科技管理体制机制,营造科技创新良好氛围,推动云南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科技项目是科技计划的具体实施载体,科技计划由政府管理部门组织实施,为支持科技事业发展、实施科技创新战略的政策性工具。科技计划围绕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大科技问题和产业关键技术难题、设立专项计划,对符合计划条件的科研活动给予财政资金支持,实现科技资源的有效配置[1-3]。云南省目前设有重点研发、基础研究、重大科技专项、科技人才和平台以及创新引导与科技型企业培育等5类科技计划,根据各科技计划类别和科技创新规律和特点,采用风险补偿、前资助、后补助等支持方式。
作为科技计划的具体实施形式,科技计划项目是政府部门科技战略规划实施和科技创新活动的载体,主要通过契约的方式,将政府部门、企业、高校、科研院所或科研人员协同组织在一起,通过开展科技创新活动实现科技规划目标[4]。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是由科技管理部门对承担科技计划项目的单位或个人,包括企业、科研院所、高校等机构以及科研团队或人员,在科研活动中的组织、协调、监督等过程,以实现预定的实施目标[5]。
1 云南省科技项目管理现状
为进一步释放科技创新活力,深化科技计划管理体制机制改革,云南省先后颁布了《云南省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方案的通知》(云政发〔2016〕21号)、《云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进一步抓好赋予科研机构和人员更大自主权有关文件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云财教〔2019〕48号)《云南省科技经费管理办法》《云南省科技揭榜制实施管理办法》(云财规〔2020〕3号)《科技计划科研失信行为记录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云科规〔2020〕2号)等政策文件,在项目和科技经费管理、科研信用和专业机构建设等方面提出了新的要求,在新的制度背景下,云南省科技项目管理发生了新的变化。
1.1 强化数字化和科研信用管理
为进一步规范云南省科技项目管理,加强实施过程的信息公开,除了需要保密的项目外,现有科技项目申报指南发布、项目申报,以及项目资金管理如资金拨付、资金退出等环节均在“云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开。目前,“云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除了实现科技项目无纸化、全流程网上办理,科学技术奖励、科研诚信等业务管理工作也均在系统上进行,同时,“云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与云南省相关政府部门,如财政厅、发改委等政府服务平台实现了对接,进一步完善了系统跨部门使用功能。
科研信用方面,云南省对科研机构、科研人员以及管理机构、评审专家的科研信用越来越重视,对于科研不端等行为的监管和惩治措施越来越严格,对于诚信不佳的据失信程度可列入失信黑名单或观察名单,并附有相关惩罚措施。
1.2 创新项目组织管理模式
2020年,云南省科技厅开展了首批科技揭榜制项目的征集及发榜,包括9项技术攻关类和2项成果技术类共11个项目。技术攻关类项目主要针对企业在发展中遇到的重大技术问题,本省企业向云南省科技管理部门提出并通过甄选后,科技管理部门通过“榜单”的方式发布企业技术需求,由有实力的省内外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进行“揭榜”攻关;成果转化类项目由云南省内创新主体提出成果转化的需求,科技管理部门通过“榜单”的方式发布成果转化需求,由省内企业进行“揭榜”转化。揭榜制要求每个项目总投入1 000万元以上。在这一过程中,科技主管部门将为需求方和揭榜方提供牵线搭桥、政策咨询、应用场景、条款协商等多方面的服务,同时,为保障项目成功推进并取得良好效果,科技管理部门邀请专家对揭榜方及其提出的方案进行论证。最终,项目的签订由科技管理部门、发榜方、揭榜方共同签署协议。
科技项目揭榜制的实施,打破了以往纯粹由科技主管部门主导、自上而下的组织管理模式,改为由企业、科研院所、高校等技术研发主体主导、科技主管部门把关,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组织管理模式,通过揭榜制度组建了最优秀的科研团队,为攻克技术难关和促使技术成果转化提供了最优的解决方案[6]。
1.3 强化“放管服”改革
项目管理方面,第一,下放部分项目立项及管理权限,由具备一定条件和资质的单位进行独立决策后提交云南省科技管理部门,经管理部门审核,纳入项目库,目前已试点执行。第二,减轻科研单位负担,不再要求科技计划项目承担单位每年填写并提交年度执行情况报告。第三,减少科技项目中间管理,对于支持经费超过200万元的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期内最多开展1次过程检查;对于基础研究和支持经费200万元以内的项目,不再开展过程检查。同时要求政府部门避免在同一年度对同一项目进行多次检查。第四,赋予科研机构和人员更大自主权,例如,只要不降低考核目标、研究方向不变的情况下,项目承担单位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可以调整研究方案和技术路线,并报科技管理部门备案。
经费管理方面,第一,项目申报环节进一步简化预算编制,除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等“设备费”科目需要明细说明,其他科目按提纲形成预算编制说明,不做明细。第二,提高基础研究、软件开发等智力密集型项目间接经费的比例,突出向科研贡献的团队和个人倾斜。针对此类项目,间接经费500万元以下的,所占比例从20%提高至30%以内,超过500至1 000万元的部分从15%提高至25%以内,1 000万元以上的部分从13%提高至20%以内。纯理论研究,间接经费比例提高至40%以内。第三,下放预算执行调剂权限。之前科技计划项目的经费开支严格按照经费预算书执行,需要调整的报科技管理部门审批,根据新的管理规定,对于总经费不变的情况,允许经费预算中“设备费”和“其他支出”调剂幅度在20%以内的,以及其他科目的调剂权限交由项目承担单位自主决定,但要经过单位内部审批程序。第四,新的经费预算书中取消了“外部协作费”和“技术引进费”科目,同时,对其他支出限制比例要求。
这些制度的实施,将进一步增加项目承担单位和科研人员在项目执行、预算开支、实施内容调整等方面的灵活性;科技计划项目不再支持单纯的技术引进和委托,必须以合作研发的方式进行科研活动,科技计划项目的科研性质进一步凸显。此外,尽管项目执行中允许预算在规定范围内进行调整,但必须经过项目承担单位内部程序,对科研单位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提出了新的要求。
1.4 科技计划支持的重点及项目管理部门的转变
云南省目前设有5类科技计划,就云南省生物医药领域为例,以往大多以独立的小项目形式申报,重点研发项目居多,重大专项项目偏少,一个年度内该领域支持的项目数量可能达几十个,项目小、散、多,细致管理难。但从2018年起,云南省生物医药领域科技计划项目更多地以重大专项的形式进行支持,每年立项的仅几个,财政资金不再以“散胡椒面”的形式支持“小”和“散”的项目,重大专项将是未来科技计划项目支持的重点方向。
项目管理部门方面,根据相关文件,云南省省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宏观方面的规划和战略研究,由专业机构具体负责项目的管理,从而提高管理绩效。云南省于2017年设立了两个专业化机构试点,即云南省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产业推进中心以及云南省农村科技服务中心,分别负责云南省生物医药领域和农业领域科技计划项目从项目申报到结题全过程专业化管理。随着科技计划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专业机构管理科技项目将是未来发展的趋势。
2 国有企业科技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作为省内科技创新的重要科研力量,云南省国有企业也是在云南科技政策框架下进行科技项目管理。随着科技政策制度的实施,云南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发生了改变,提升了云南省国有企业对承担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的权限和灵活性,拓宽了项目申报渠道,进一步解决了企业重大技术难题和成果转化需求。同时,也存在政策制度未及时掌握、条款理解不到位、重大专项申报难、与主管部门的沟通还有待加强等问题。为提高云南省国有企业科技管理效率,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2.1 完善内部科技管理制度,提高项目管理水平
目前云南省在科技经费、项目管理、科研信用建设、科技揭榜制项目设立等方面出台了系列政策文件,但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大多国有企业仍然参照以前的管理规定,尤其是关于经费调剂权限下放、财务专账建设、科研信用评定及使用等方面不清楚新的政策规定,在项目检查和验收过程中这类问题尤为突出。
建议企业从事项目管理、预算和财务管理工作人员积极参与政府部门组织的政策宣传培训会议,多关注政府科技网站关于新制度的颁布,并及时组织学习。同时,应建立并完善内部科技管理制度,对于管理权限下放的科技项目、允许范围内的经费预算调剂、技术路线调整等,应完善内部审批流程,做好档案管理,包括电子和纸质档案留存,尤其是“云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的使用,按相关要求及管理规定完成材料上传,并及时向管理部门备案。对于承担科技项目较多、财务管理人员对科技项目和制度不熟悉的单位,可专门聘请财务助理对科研费用的使用、专账建设进行指导,涉及的相关费用可在科技经费中开支。此外,树立科研诚信意识,加强单位科研信用的记录和管理,完善内部科研诚信制度的建设,建立奖惩措施及诚信名单。通过建立和完善国有企业内部科技管理体系,提高科技管理水平,争取获得部分项目立项及管理权限。
2.2 增强主动性,积极参与政府部门科技项目申报
为体现财政投入的绩效,重点突破云南省重点产业关键技术瓶颈,目前云南科技计划项目支持的重点更多的是重大专项计划。由于重大专项是由多家企业、科研院所和高校联合申报,通常由综合实力强的单位牵头进行统筹协调,中小型科技企业由于整体综合实力差、科技创新能力弱、行业影响力小等问题,进一步导致中小型科技型企业申报项目难。此外,由于重大专项项目牵头单位除了管理自己的课题之外,还需要把控其他课题进度,以达到整体项目实施目标的实现,因此,重大专项相比普通项目更重视项目内部课题之间的集成管理和实现责权统一,对项目牵头单位的管理、协调等综合能力要求更高。
建议省内国有企业进一步挖掘科技创新亮点、技术难点,在科技经费的列支上,允许范围内间接经费应进一步突出对科研贡献大的团队和个人倾斜,提升科技创新活力,尤其省内中小型国有企业应增强主动性,提升自身核心竞争力,对于申报指南中符合的方向,主动寻找省内龙头企业、高校院所合作,联合组织申报。申报时除了重视技术内容的先进性、技术方案的可行性,同时注重经费预算的编制,尽管现行办法允许经费预算简化,但在实际操作中,若没有相应的明细支撑,财务专家在评审时大幅砍掉申请经费,因此申报时应做好相应测算和支撑说明,提高项目申报质量。对于承担重大专项的企业,应建立内部协调机制,每个课题推举一个相对固定的联系人,加强沟通,项目牵头单位组织定期线上视频、线下会议、现场交流等方式,即时发现、解决项目过程中的问题和进展,以保障项目考核目标的实现。此外,除了重大专项外,对于有重大技术和成果转化需求的单位,积极组织申报揭榜制项目,通过揭榜制度,协同最佳科研团队进行技术攻关。
2.3 加强沟通协调,提高项目管理效率和质量
由于之前科技计划项目都是由科技管理部门各处室分类管理,各单位已习惯原来的管理模式,很多问题还是习惯向原政府主管部门进行沟通,导致项目单位与专业机构之间信息不畅。此外,在“放管服”的背景下,科技管理部门科研活动的管理比以前少了很多,例如各项中间检查,报告提交等,这也导致项目管理人员对项目问题和进展情况不能即时了解,当问题暴露出来的时候,管理部门显得尤为被动。
建议省内国有企业加强与政府科技管理部门沟通,属于专业机构具体管理的项目,应与专业机构管理人员沟通,企业内部科技管理部门加强与项目组人员沟通,及时掌握项目进展、存在的问题及取得的重大成果,积极上报主管部门,寻求专业指导和帮助。同时,畅通问题反馈渠道,对于同一项目同一事项的多次重复检查,应主动向相关部门反映,并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管理效率。
3 小结
随着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深入实施,云南省制定和出台了系列政策文件,在此背景下,云南科技项目管理方式、组织模式、重点支持方向等发生了变化,云南省国有企业作为科技创新的重要力量,在新的政策制度下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也面临一些问题,为此,文章提出完善内部科技管理制度、积极组织项目申报、加强沟通协调等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