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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融合度与协调效应检验
——来自中国省际层面的经验证据

2021-04-10姚毓春梁梦宇

关键词:融合度城乡耦合

姚毓春,梁梦宇

(1.吉林大学 中国国有经济研究中心,吉林 长春130012;2.吉林大学 经济学院,吉林 长春 130012)

一、引言

一直以来,我国政府都高度重视城乡关系调整。党的十六大提出“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自此我国城乡发展沿着“城乡统筹—城乡一体化—城乡融合”的逻辑主线进入新时代[1]。其中,党的十九大提出“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2],标志着我国城乡进入全面融合发展的新阶段,这也意味着城乡融合成为城乡关系重塑的必然选择。回顾过去,受城市偏向政策制度等因素影响,我国呈现出城乡发展不平衡、乡村发展不充分的局面,影响了城乡融合发展的推进。在全面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的进程中,设计出可以客观反映城乡融合度的评价体系,量化中国城乡融合发展状况,并进一步探究影响城乡融合发展的关键因素,这对于新时代全面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把握城乡关系的动态演变过程,以及政府制定有针对性的政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目前,学术界对于城乡融合问题的研究,主要有以下思路:

一是关于城乡融合度的测算。现有文献主要将城乡视为经济系统不可分离的部分,将城镇与乡村视为非独立个体,主要采用主成分分析法、层次分析法、拉开档次法等定量方法测算城乡融合度。高波等从城乡空间结构、经济结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生态环境五个维度出发,设计城乡发展一体化指标体系,并运用全局主成分分析法测算中国28个省份城乡发展一体化指数,刻画出中国城乡发展一体化的空间分布状况[3]。郭磊磊等则以中国西部地区为研究对象,从劳动力、资本和社会环境融合发展三个维度选取指标,采用两步主成分分析评价法测度了西部地区9个省份的城乡融合发展水平。研究发现,2007—2016年间,我国西部地区的城乡融合发展水平呈稳步上升的趋势,但西南和西北地区城乡融合发展水平的差距存在不断扩散的趋势[4]。郭岚运用AHP方法对上海的城乡一体化发展水平进行测度发现,上海城乡一体化水平整体较高,并呈现出多样化的发展特征[5]。李瑾等也采用了AHP方法,但测算与评价的是我国30个省区市2003—2012年的城乡一体化水平。研究发现,我国城乡一体化速度正在加快,并呈“东高西低中均衡”的空间布局,且地区间的差异正逐步缩小并呈收敛趋势[6]。赵德起等也对中国整体以及30个省区市的城乡融合发展综合水平进行了测度,但采用的是横纵向拉开档次法,并从城乡融合发展的前提、动力、结果三个维度出发建立的指标体系[7]。刘欣珂也采用了拉开档次法,但是基于新发展理念构建的指标体系,测度的是长江经济带各省(直辖市)的城乡融合发展水平。研究发现,长江经济带各省的城乡融合水平呈逐步上升的趋势,并且受经济发展水平的影响,呈现出从下游到中游再到上游依次递减的规律[8]。还有部分学者则是基于城市、乡村系统分别构建指标体系。王维基于城市与乡村子系统,运用耦合协调模型定量测度了长江经济带的城乡协调发展水平。研究发现,长江经济带131个地市的城市与乡村发展水平均呈上升趋势;城乡耦合协调度呈现先缓慢上升后加速上升的过程,其中,下游地区的城乡耦合协调发展程度较高,并逐渐向中游地区扩展;而中上游地区的城乡耦合协调发展程度相对较低,并逐渐向上游地区收缩[9]。王颖等采用城乡发展数据,运用耦合协调度模型评价了东北地区34个地级市区域2003—2015年的城乡协调发展水平。研究发现,东北地区的城乡协调处于低水平区间,但呈波动性增长的发展态势,并显现出中心极化、城市群集聚以及区域差异性等空间特征,其中更凸显出中心城市的主导作用[10]。龚勤林等也采用了耦合协调度模型,但却是从工农互促有效度和城乡发展融合度两个子系统出发构建的工农城乡关系评价指标体系,测度了我国31个省份从2012—2017年的工农城乡耦合协调水平。研究发现,我国工农城乡耦合协调水平总体偏低,各省工农城乡耦合协调等级均未出现明显改善,并且省域间、地区间工农城乡耦合协调水平差距仍然较大[11]。

二是城乡融合发展的影响因素分析。既有研究主要围绕政策制度因素、经济发展因素、资源要素因素及基础设施因素等展开讨论。第一,就政策制度因素而言,罗雅丽等指出,我国经济要素流通制度、土地经营制度及教育制度存在的缺陷会阻滞城乡一体化发展[12]。冯奎认为,城乡二元体制管理障碍影响了人口、土地、资金、信息等要素的流动,乃至城乡融合发展的推进[13]。第二,就经济发展因素而言,高波等研究发现,在一个相对较长的时期内存在城乡融合发展与经济增长的双向因果关系,在短期内仅存在城乡融合发展到经济增长的单向因果关系[14]。修春亮等研究发现,城乡一体化的推进与城市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呈正相关,且在一定程度上肯定了经济发展的阶段性对提高城乡融合程度的重要作用[15]。在此基础上,廖祖君等进一步分析了经济集聚对区域城乡融合发展的作用机制,并得出经济集聚能够通过直接与间接效应促进区域城乡融合发展[16]。但我们也要认识到,城乡关系曾经出现的极为夸张的紧张局面,在一定程度上是城市化加速与经济高速增长相伴导致的[17]。第三,就资源要素因素而言,洪银兴等指出,城乡间劳动力、技术、资金、资源等生产要素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合理的交流与组合,有助于形成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统一体[18]。刘明辉等通过实证检验城乡要素错配对城乡融合发展的影响发现,人、地的融合对城乡融合发展的贡献较大且效应增强,而资本融合的贡献呈下降趋势[19]。周佳宁等研究发现,人流与资金流下的区域网络体系呈现相对紧密和均衡的状态,而物流和信息流下的区域空间结构呈现出“核—辐”结构[20]。薛宝贵等认为,生产要素在城市和农村之间流动,会导致城乡交易成本、生产效率的差异,继而产生城乡收入差距;要素的单向流动在造成城乡收入差距拉大的同时,会影响农民生活水平的进一步提高,由此构成城乡共同发展的障碍[21],而徐志明认为城乡生产要素按照市场信号在城乡之间自由流动和重新组合,才有可能逐步缩小城乡差别[22]。第四,就基础设施因素而言,战金艳等认为,基础设施是城乡一体化发展不可或缺的硬环境,是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和保障[23]。许大明等充分肯定了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交通工具发展对城市郊区化的促进作用,并结合知识经济时代的现实背景,指出信息化能够协调未来大都市地区的城乡经济联系和城乡空间结构,使城乡空间作用的集聚与扩散力日趋加强,最终推进大都市地区城乡一体化进程[24]。

简言之,城乡融合尤其是融合程度的提高将助力于城乡发展。为此,有效识别城乡融合度及其影响因素,对于定位和指导城乡融合发展实践具有重要作用。综观现有研究的指标体系设计,虽有研究已经结合城乡互动发展进行分析,但其中表征城乡融合发展的指标体系研究仍显不足:一是现有文献大多未分离出表征城乡发展水平的指标,更多地关注城乡之间的紧密联系,将城乡视为统一体,忽视了城乡之间的相对独立性,评估城乡耦合协调度的不多,并以某一个地区的研究为主;二是受数据限制以及对城乡融合发展研究目标的差异,现有文献构建的指标体系虽然包含多元统维度,但在某些维度的指标设计无法体现城乡融合的特征或凸显不出城乡之间的差异性;三是关于城乡融合发展影响因素的研究更多集中于理论分析,或者往往集中于探讨某一个因素对城乡融合发展的影响。基于此,本文将构建城乡耦合协调度模型,将城乡纳入同一个框架测算城乡融合度,评估反映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以来我国的城乡发展情况,再结合灰色关联度分析各因素对城乡融合度的影响。

二、指标体系设计与测算方法选择

(一)测算思路与方法

城镇与乡村是同一空间内具有相互关联作用的两大系统,并通过相互作用推动城乡发展演变。其中,乡村为城镇提供土地、劳动力等资源要素,是城镇发展的基础;反之,城镇对乡村具有辐射带动作用。因此,本文借鉴王维对长江经济带城乡协调发展的研究[9],将耦合协调度用于衡量中国的城乡融合度。具体来说,通过构建城镇与乡村发展水平的指标体系,测算城乡发展水平指数,并进一步测算出城乡耦合度与城乡耦合协调度,用以反映城乡系统内要素等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程度及城乡系统之间相互促进、良性互动发展的程度。

(二)指标体系和变量选取

衡量城乡融合度,应该在综合考虑城乡发展兼具整体性、协调性、互动性、渐进性发展特征的基础上,考察城镇与乡村在经济发展水平、人民收入水平、居民消费水平、公共服务水平等方面的情况。据此,本文构建衡量城镇与乡村发展水平的指标体系如表1所示。此外,需要明确本文研究对象为我国31个省级行政单位(除港澳台外),所涉及指标的原始数据主要来自EPS数据库、中经网统计数据库;部分数据来源于各省一级《统计年鉴》及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等。对于个别指标的缺失值,综合考虑变量特征与数据位置,采用邻近点的线性趋势法获取。同时,对于涉及的地区,本文以国家区域发展战略为依据,分东中西及东北地区展开具体分析(1)注:根据国家统计局2011年6月13号的划分办法,为科学反映我国不同区域的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将我国的经济区域划分为东中西及东北四大地区。其中,东部地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和海南10个省份;中部地区包括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北和湖南6个省份;西部地区包括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和新疆12个省份;东北地区包括辽宁、吉林和黑龙江3个省份。。

表1 城镇与乡村发展水平指标体系

(三)城乡融合度的测算

1.数据标准化处理

为解决指标涉及众多且口径不一致的问题,本文在城乡耦合协调度模型中采用极差标准化法对原始数据进行处理。因指标性质都是正向的,故采取公式(1)进行数据处理。

(1)

2.各项指标权重确定

为客观评价城镇与乡村的发展水平,本文基于城镇与乡村各系统内部指标的原始信息,采用熵权法确定指标的权重。其中,第j项指标的熵值Ej、效用值Dj及权重wj分别如公式(2)、(3)及(4)所示;并且本文通过公式(5)分别在城镇与乡村系统内计算得出31个省级行政单位2002—2018年城镇与乡村发展水平指数,分别用U1和U2表示。

(2)

Dj=1-Ej

(3)

(4)

(5)

3.城乡耦合度及城乡耦合协调度的测算

基于城镇与乡村发展水平指数,分别计算得出城乡耦合度及城乡综合发展水平指数,具体公式如(6)和(7)所示。最终,通过公式(8)计算得出城乡耦合协调度,用来表示城乡融合度。

(6)

T=αU1+βU2

(7)

(8)

其中,C是城乡耦合度,U1是城镇发展水平指数,U2是乡村发展水平指数;T是城乡综合发展水平指数,α和β代表城镇与乡村所占比重,因新时代我国致力于从根本上改变乡村从属于城市的社会现实,致力于使城市和乡村成为不同生活方式的平等选项,追求城乡彼此相互依存共荣共生[25],所以本文令α=β=0.5,D是城乡两大系统的耦合协调度,取值在0≤D≤1之间,D越大,代表城乡的耦合协调程度越好,反之,则耦合协调程度较差,具体衡量分级标准采用廖重斌提出的10个等级的城乡发展耦合协调度[26],如表2所示。

表2 城乡耦合协调度分级标准

三、城乡融合度:来自省际层面视角

第一,在城镇化发展战略指引下,2002—2018年中国城镇发展水平指数从0.07提升到0.46,并且各个省份城镇发展水平整体趋于上升,但提升速度存在差异,具体如表3所示。具体到东、中、西及东北地区,2002年以来,我国东部地区城镇发展速度最快,16年间城镇发展水平指数提升了0.49,中部、东北及西部地区则分别提升了0.38、0.34及0.33。进一步来看,我国四个地区城镇发展水平指数的差异有逐步拉大的趋势。其中,东部地区与西部地区之间的差距从2002年的0.07增加为2018年的0.23。从乡村发展水平指数来看,2002年以来,我国强调要全面繁荣农村经济,乡村发展水平整体趋于上升。2002—2018年,我国乡村发展水平指数从0.12提升至0.43,并且各个省份的乡村发展水平均有不同程度的改善,但乡村发展速度明显慢于城镇,具体如表4所示。具体到东、中、西及东北地区,与城镇发展相同,东部地区的乡村发展最快,16年间乡村发展水平指数提升了0.37,东北、中部及西部地区则分别提升了0.31、0.3及0.27,并且从整体上看,各地区乡村发展水平指数的差异也有逐步拉大的趋势,发展至2018年,东部地区与西部地区乡村发展水平之间的差距增加为0.16,相对小于地区城镇发展水平的差距。

表4 各地区乡村发展水平指数

表3 各地区城镇发展水平指数

第二,根据城乡耦合协调度模型测算,2002—2018年我国31个省级行政单位各年城镇与乡村的耦合协调水平处于0.12~0.81的范围内。对应耦合协调等级,城乡耦合协调度水平在严重失调、中度失调、轻度失调、濒临失调、勉强协调、初级协调、中级协调、良好协调8种协调类别的状态内变化。这表明,我国31个省级行政单位的城乡关系从2002年提出“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以来,在城镇与乡村发展水平不断提升的过程中,一直在向好的发展方向变化,并实现了“以失调为主”到“以协调为主”的变化。具体到2002—2018年31个省级行政单位城乡耦合协调等级的分布情况如图1所示,并将2002、2007、2012及2017年的情况描述如下。

图1 各省级行政单位城乡耦合协调等级分布状况

2002年,我国31个省级行政单位的城乡关系均处于失调的状态。其中,吉林、黑龙江、江西等13个和北京、河北、上海等12个省市分别处于“中度失调”与“轻度失调”等级;海南、西藏、青海及宁夏4个省份处于严重失调等级,濒临失调等级的省份仅有2个。2007年,我国提出了“统筹城乡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但城乡关系依然处于以“失调”为主的状态,虽说严重失调等级的省份减少为0个,但中度、轻度和濒临失调等级的省份仍分别有5、13及8个,仅有上海、江苏等5个省份处于“勉强协调”等级。到2012年,我国提出要“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城乡关系也首次处于以“协调”为主的状态,中度及轻度失调等级的省份分别减少为1个和3个,天津、河北等10个省份和北京、上海等7个省市则分别处于“勉强协调”和“初级协调”等级。到2017年,党的十九大提出“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我国“中度失调”和“轻度失调”的省份减少为0个,除西藏唯一处于“濒临失调”等级外,其他30个省份均已处于“协调”发展等级。其中,山西、吉林等11个省份,天津、河北等11个及北京、上海等8个省市分别处于“勉强协调”“初级协调”和“中级协调”等级。

第三,从中国城乡融合发展演变来看,2002—2018年,我国城乡融合发展水平呈大幅提升的趋势,实现了耦合协调度从“0.29”到“0.66”的提升;对应耦合协调等级,实现了从“中度失调—轻度失调—濒临失调—勉强协调—初级协调”的五级逐步跨越。从各地区的历史发展演变来看,2002年以来,东、中、西及东北地区的城乡融合发展均呈现出良好的发展趋势。其中,东部地区的起点最高,16年间得益于城镇与乡村发展的高速度,城乡融合度提升最多,实现了从0.34到0.74的变化;东北地区和西部地区的起点则相对降低,处于“中度失调”等级,但在后续发展过程中,城乡融合度提升分别居第2位与第3位;反观,中部地区起点不低,处于“轻度失调”等级,但在后续发展中城镇与乡村发展并不突出,导致城乡融合度提升量最小,实现了从0.31到0.67的变化,具体图2所示。究其原因,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在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促进中部崛起及鼓励东部地区率先发展的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下,地区间交通设施、产业结构等得以改善优化。同时,各地区城乡之间的交流互动增加,推动城乡融合度得到显著提升。其中,东部地区在转型发展过程中,通过产业转移等带动其他地区发展,并在城乡一体化战略指引下,发挥“城市中心”的带动作用,大幅提升了城乡融合度。西部地区自2000年“西部大开发战略”运作以来,通过承接东部地区剩余经济发展能力,逐步在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实现了新突破,提升了西部地区人民的生活水平,但在产业结构不优、自然环境恶劣、交通不够便利等因素影响下,西部地区城乡融合度提升有限。东北地区自实施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以来,通过国企改革、资源型城市转型等,加快了产业结构调整的步伐,经济发展持续增速;同时,东北地区率先实行了取消农业税等优惠政策,保护了农村农民的利益,城乡居民收入稳步提升,并在高城镇化率优势下,大幅提升了东北地区的城乡融合度。而为了落实区域结构的布局,2004年我国实施中部崛起战略部署,在后续发展过程中发挥出人力资源丰富、交通网络发达等优势,提高了经济发展水平和有效改善了城乡发展不平衡的局面,但城镇化率低、产业结构不优、对资源要素等的高度依赖等,依然是制约中部地区城乡融合度提升的因素。

图2 各地区城乡融合度

四、城乡融合度的影响因素检验

(一)灰色关联分析法

作为衡量因素间关联程度的一种方法,灰色关联分析法以比较数列指标变化对参考数列指标的影响来判断关联程度。城乡融合发展系统内部各因素错综复杂,灰色关联分析法为开展城乡融合度的影响因素分析提供了一种可行的定量分析方法。为此,本文借鉴于洗河等运用灰色系统理论深入探讨卫生总费用的影响因素的研究[27],构建城乡融合度影响因素指标体系,并采用灰色关联度模型测算各因素与城乡融合度之间的灰色关联度,用于反映2007—2018年我国城乡融合度提升的主要影响因素及存在的不足,找准新时代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的着力点。

(二)指标体系和变量选取

首先,确定反映系统行为特征的参考数列与影响系统行为的比较数列。因城乡融合发展作为一个系统性工程,是涉及城乡要素流动顺畅化、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城乡交通及通讯设施完备化及城乡经济发展多元化等因素的复杂系统,其中包含人口、资本及土地要素流动,教育、医疗、文化及社保和就业等公共服务,电话普及率、网络普及情况及交通网密度,技术进步、环境保护及财政支农等诸多因素,本文选取的变量如表5所示。

表5 城乡融合度影响因素

(三)城乡融合度的影响因素分析

1.数据标准化处理

城乡融合发展系统中各影响因素指标的原始数据存在不同量纲,为确保数据的可比性并追求实证结果的准确性,在进行灰色关联分析之前,采用初值化法对数据进行无量纲处理。也就是在一个数列中,用所有原始数据去除第一个值,得到一个新的数列,即各个时刻值相对于第一个时刻的倍数关系,形成初值化数列,具体如公式(9)所示。

(9)

2.影响城乡融合度的灰色关联度计算

根据无量纲处理结果,求出系统内比较数列与参考数列在各个时刻的关联程度值,即灰色关联度系数ξ0i,如公式(10)所示;并根据灰色关联度系数,通过平均值法求出比较数列对于参考数列的灰色关联度ri,如公式(11)所示。最终,根据灰色关联度的大小进行排序,从而找出系统内的主要影响因素,使政策建议的提出更加有据可依。

(10)

(11)

其中,△(min)与△(max)分别为二级最小差与最大差;△0i(k)为比较序列与参考序列的差的绝对值;ρ为分辨系数,一般在0—1之间,通常取0.5。

3.城乡融合度影响因素的灰色关联度结果分析

从各省城乡融合发展影响因素的关联度来看,集中在0.63—0.99之间,这说明要素流动、公共服务均等化、交通及通讯设施完备化及经济发展多元都是影响各省城乡融合度的重要因素,具体如表6所示。聚焦中国整体及东、中、西与东北地区,城乡融合度的影响因素关联度排序结果具有一致性,交通及通讯设施的完备化及城乡要素流动的顺畅化程度与城乡融合度的关联度较高,最低在0.85以上;而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和城乡经济发展多元化与城乡融合度的关联度相对较低,但最低也高于0.7,具体如表7所示。这表明,相比于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和城乡经济发展多元化,城乡要素流动顺畅化及城乡基础设施完备化的促进效力更强。具体有以下四个要素:

表6 各省级行政单位城乡融合度影响因素的灰色关联度

表7 各地区城乡融合度影响因素的灰色关联度

第一,城乡要素流动是影响城乡融合度的关键因素。近年来,随着新型城镇化战略及一系列有利于农村经济发展政策的出台,使得城乡间资源要素的交流与互动逐步增多。从具体的关联度上看,代表城乡要素流动因素的指标与城乡融合度的关联度较高。但不容忽视的是,由于城市具有强大吸引力,许多地方城乡统筹的结果仍然改变不了农村的人、财、物向城市流动的现实。也就是说,资源要素一直以来呈现出向城市单向流动为主的局面,乡村发展则长期处于失血、贫血的状态。所以,新时代为推动城乡融合发展,需要通过相应的政策措施,畅通城乡间要素流动的渠道,尤其要鼓励资本、技术等要素向乡村流动,激发城乡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

第二,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因素是城乡融合发展亟待加强的重要因素。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城乡融合度的重要表现。近年来,为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我国不断增加在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与传媒及社会保障和就业等方面的支出,一定程度上缩小了城乡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的差距。但从具体关联度上看,政府在公共服务领域的财政支出,对于城乡融合度的影响并不特别明显。这意味着,基本公共服务各领域的财政支出对于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乃至提升城乡融合度而言是有效的,但缺乏一定的弹性。所以,为提升城乡融合度,亟需政府在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方面发力,发挥政府对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宏观调控职能,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并积极落实自身监管职责,激发社会资本投资活力,提升社会领域资源要素的配置效率。

第三,交通及通讯设施的完备化是制约城乡融合发展的主要因素。在全国范围内,无论是发达地区还是不发达地区,城乡间的交流与融通都与交通及网络的完备程度分不开。因为城乡间资源要素的流动等都依托于交通的通达性、舒适性及网络普及程度等;完善的交通及通讯设施可以为推进城乡融合发展提供重要保障作用。从具体关联度上看,不断完善的交通及通讯设施是影响城乡融合度相当重要的因素。但考虑现实国情,我国城镇相比于乡村在长途光缆、电话普及与交通网密度方面具有绝对优势,并且受交通及通讯服务与城乡间交通管理等因素的影响,城乡间交流与融通程度不够高影响城乡融合度提升。所以,着眼于城乡交通及通讯服务的不完善、城乡在交通线路覆盖等方面的差距,仍需政府加快交通及通讯网络的建设,尤其要完善乡村交通线路,提高乡村的通便程度,并遵循城乡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经营与统一管理的要求,持续发挥其对于推动城乡融合发展的巨大作用。

第四,城乡经济发展多元化是城乡融合发展亟待加强的另一重要因素。经济发展是城乡融合发展的物质基础保障,城乡融合度在相当大程度上有赖于经济发展水平,但我国现代农业产业体系不健全、城乡产业发展不协调等问题比较突出。从具体关联度上看,我国虽说在财政支农、科技支撑及环境保护支出等方面发力来推动城乡经济发展的多元化,但代表城乡经济发展多元化程度的指标与城乡融合发展灰色关联度的排名并不靠前,这意味着政府财政支农、环境保护支出及科学技术成交额对促进城乡经济多元健康发展的作用并不十分明显。所以,新时代推进城乡融合发展亟需在城乡经济发展多元化方面发力。如借力于互联网信息技术,推动实现农业农村生产经营与管理的数字化;再如,推动产业升级,优化城乡产业结构等。并且,需要注意的是,在追求经济发展的过程中,要正确处理同生态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以“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理念”为指引,推动实现城乡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共赢。

五、结论

本文基于城乡融合发展的两大主体,测算了城镇和乡村的发展水平指数,并将城镇与乡村结合起来,采用耦合协调度模型,测算了城乡融合度,最终利用灰色关联度分析法探究了影响城乡融合度提升的因素,得出的主要结论如下:

第一,由于各省份城乡经济发展水平、收入及消费水平等存在显著差异,因此31个省份城镇与乡村发展水平指数存在较大差异。从城镇发展水平来看,2002—2018年,我国整体城镇发展水平指数从0.07提高到0.46,增加了0.39;从乡村发展水平来看,2002—2018年,我国整体乡村发展水平指数从0.12提高到0.43,增加了0.31。这表明,我国自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以来,城镇与乡村发展水平都得到显著提升,但乡村发展速度明显慢于城镇发展速度。

第二,城乡发展水平不同,以此相伴的城乡耦合协调关系也存在差异。整体来看,我国城乡耦合协调度在2002—2018年间从0.29提升到0.66,对应于耦合协调等级,是由“中度失调”等级进入到“初级协调”等级。这表明,2002年以来,面对城乡发展失衡,我国通过“统筹城乡发展”“城乡一体化”“新型城镇化”等战略的实施,有效推动了城乡经济社会互动互促发展,使得城乡呈快速融合发展的基本态势,但尚未达到一定高度。也就是说,城乡融合度不高仍是中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要特征,我国城乡融合度提升空间巨大,距离实现城乡融合发展目标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具体到中国四个地区,2002—2018年,东部地区城乡耦合协调度从0.34提升到0.74,中部地区从0.31提升到0.67,西部地区从0.23提升到0.60,东北地区从0.25提升到0.62。这表明,我国城乡融合发展存在明显的区域差异,且东部地区耦合协调度提升最快。

第三,从城乡融合度的影响因素来看,城乡融合发展是一个复杂的系统性工程,并显著受城乡要素流动顺畅化、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城乡交通及通讯设施完备化以及城乡经济发展多元化等多维因素影响。不论是中国整体,还是局部地区,2007—2018年间城乡融合度的提升都主要得益于城乡要素流动的顺畅化及城乡交通及通讯设施的完备化,并受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城乡经济发展多元化等因素的影响。

毫无疑问,城镇与乡村是既相互独立又相互联系的统一体,推进城乡融合发展要把城镇与农村视为一个有机整体,做到以人为中心,逐步缩小城乡在经济发展、居民生活水平等各方面的差距,将极大地助力于中国经济可持续发展。那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为进一步提升城乡融合度,推进新时代城乡融合发展进程,应鼓励城乡经济发展的多元化,强调完善交通及通讯基础设施以形成必要的载体,持续保障人口、资金、技术在城乡间的有序流通;同时,要注重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等,更加着力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具体来说:第一,健全人口要素合理流动机制,打通自由流动的通道;完善金融服务体系,强化乡村振兴的资金保障;深化土地制度改革,推进城乡土地要素平等交易等,逐步校正过去要素单向流动的状况,形成人口、资金、土地等要素的良性循环,为城乡生产力合理布局提供资源要素支撑。第二,以公共服务普惠共享为目标,强化政府对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衡配置的责任,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并积极推进非基本公共服务市场化改革,激发社会资本投资活力,形成财政优先保障、社会积极参与多元投入格局,保障非基本公共服务的有效供给等。第三,统筹城乡交通及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实现城乡互联互通。政府在交通类工程项目、信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上要积极向乡村倾斜,既要加强城际交通网络和交通连接线建设,尤其要重点规划、高标准建设乡村交通网,又要完善农村网络设施建设,并优化乡村信息服务,逐步提升乡村的信息化程度。第四,以科技为支撑,走内涵式现代农业发展道路,并优化城乡产业结构,提高城乡经济发展的联动性;同时,要以绿色发展为引领,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最终开拓出农村现代化发展新空间,破解城乡融合发展道路上的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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