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事故调查对现场证据的收集
2021-04-08敬雨霖成都市消防救援支队站前大队
■ 敬雨霖 成都市消防救援支队站前大队
在火灾事故频发的情况下,做好相应的事故调查工作变得十分有必要,这是厘清火灾事故责任、查明起火原因、优化消防工作的有效途径,值得对其进行深入研究。在火灾事故调查中,收集现场证据则是其中至关重要的一环,需要重点对待。
一、火灾事故中的证据概述
在火灾事故调查中收集证据至关重要,这是保障调查结果客观、可靠、有效的基础,也是为相应的事故责任判定、事故预防提供依据的必要方式。火灾事故证据通常具有客观性、关联性与合法性,但凡缺乏任一特性都可能影响证据在事故调查处理中的实际应用价值,甚至可能误导调查工作开展。只有科学运用火灾调查的询问技术、勘验技巧、遗留痕迹物鉴定技术、现场图像处理技术等,对起火原因进行深入调查,合理认定火灾责任,并对相应的损失进行核定、预算,落实相关刑事案件处理工作,才能充分发挥火灾事故证据的价值,为相关工作的高水平开展提供依据,为后续火灾预防和处理提供凭据。
二、火灾事故中现场证据的收集策略
(一)应用量化思维
量化思维指基于数据量化心理进行思考和研究,能建立特定事物变化发展过程中特征、参数等之间的相互平衡模型。对火灾事故调查的现场证据收集而言,构建证据量化思维极其有必要,这有助于工作人员对整个火灾事故有整体认知,能在证据收集和调查形成一个量化模型,从而保障证据全面收集,防止证据收集过程中出现遗漏的情况。火灾调查人员需要对火灾现场证据收集有一个客观、全面的认知,把握工作流程与要点,从多方面、多角度、多层次、多因素对现场证据收集进行分析和解剖,并对其中的重点进行研究,理解在混乱、复杂的现场收集火灾发生关键原因的相关证据的关键意义,并能重点从建筑因素、火灾因素和人员因素三方面构建相应的证据量化模型。在实际开展现场调查取证工作时,工作人员需要重点从这三点因素出发,有条不紊地落实证据量化与收集工作,保障证据收集结果的客观性与全面性。
(二)调查询问取证
调查询问取证是现场证据收集的重要手段,主要是通过询问相关人员的方式对火灾事故的发生情况进行分析、研究和判断。调查询问取证所得到的证据通常是间接证据,需要调查人员通过高水平的询问技巧获得有价值的证据,而且必须对获得的证据进行审查、串联,保障证据本身的科学性、真实性、客观性与有效性。调查人员在对现场相关人员进行调查询问时,应当重点对以下几类人进行重点询问:最早发现火灾和报警的人、最后离开起火部位的人、熟悉起火部位及周围相关情况的人、最先到火灾现场救火的人、火灾责任者与受害者、相应的值班保卫人员、附近目击者和围观群众。而在进行调查询问取证的过程中,调查人员需要严格按照相关规范和要求进行操作,告知被询问人相关权利、义务与责任,尽可能创造舒缓的陈述环境,对被询问人进行适当引导、安慰,同时做好相应的笔录记录、录音记录等工作。在完成调查询问取证工作后,还需要对被询问人关系、证言来源、证言内容的主观性与客观性、证言内容真实性等进行审查与判断,只有被判定为有效证言的证据才能被运用于后续火灾事故调查中。
(三)现场勘验取证
现场勘验取证是火灾事故调查现场证据收集的基本方式,也是获得各种直接或间接物证的主要方式。调查人员需要先对环境进行勘验,通过巡视、观察火灾现场的方式对火灾事故进行初步判断,并尝试从中收集一些较为明显的证据。在进行环境勘验时,应当着重观察道路、围墙、门框等的开启关闭情况及其他可疑痕迹,观察现场燃烧终止线和建筑外表面烟熏痕迹,观察建筑构件倒塌方向及形式,观察外部电气线路情况及现场周围相关情况。在完成环境勘验后,调查人员应当着手进行初步勘验与细项勘验,通过对燃烧终止线、物体损毁情况、建筑物与物品倒塌情况、电气装置与烧损线路情况、现场热源和火源情况、过火烟熏和变色变形情况、人为放火痕迹等进行调查与勘验,从中提取各种证据。在发现引火源、起火物后,则需要有针对性地进行专项勘验。如果针对引火物进行专项勘验,需要按照引火物本身特征对引火源进行分析;如果针对电气设备、电气线路等进行专项勘验,需要对电气痕迹进行分析,判断是否存在短路、负荷、内部故障等问题;如果针对机械设备进行专项勘验,需要重点观察摩擦痕迹并分析相应地原因;如果针对自然物质进行专项勘验,需要判断现场是否满足对应的自然条件;如果针对发热物体进行专项勘验,需要对物体表面温度、发热时间、与可燃物距离等进行调查和分析。
(四)电子证据收集
随着时代的不断发展,电子证据已然成为火灾事故调查中现场证据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极强的直观性、多样性、可灭失性及便携性,并且往往能对起火事件、起火点、火势蔓延方向、事故性质、起火特征等进行有效证明。在现场证据收集中收集电子证据时,需要严格遵循合法、自愿、真实的基本原则,并且需要依照相关要求和规范对取证全过程进行记录,务必保障证据的合法性及证明力。在电子证据收集过程中要做好相应的保护工作,尤其要做好数据备份工作及其他信息化保护工作,以免人为更改系统设置、损坏硬盘、感染病毒等对电子证据造成损毁。另外,对收集的电子证据应当进行客观审查,确保证据没有被修改过,尤其要对视频摄像证据是否存在剪裁、拼凑、伪造、篡改等进行重点审核,进一步强化证据本身的客观性与有效性。
(五)加强物证保护
不管是火灾现场勘验、物证提取,或是物证保存管理过程中,都可能出现火灾现场证据损坏的情况,严重影响火灾事故调查工作的有效开展,必须在实践中全面加强物证保护。加强对火灾现场的保护,严格要求调查人员遵循相关要求与规范进行现场勘验,以免调查工作对现场造成不同程度的破坏。在火灾现场提取物证时,则应当遵循“先固定,后提取”的原则,以免随意提取影响火灾现场完整性或破坏物证本身。在证据提取过程中还需要进行拍照录像工作,以此作为必要的预防措施。在提取现场物证后,则需要对物证进行合理分装,根据物证本身特性有针对性地进行分类妥善保管,并安排专人按照相关制度要求进行保存管理。加强监督管理,健全火灾物证保护机制与责任机制,加大相应的失责处理力度,充分保障物证安全与完好。
三、结语
综上可知,火灾事故调查中的现场证据收集难度较大,容易受到各方面因素影响,稍有不慎就可能导致证据客观性、可靠性、有效性等受到影响。为了做好火灾现场证据收集工作,消防部门必须进一步规范相关制度,同时加大专业调查人员队伍的建设力度,并在实践中严格按照相关规范与要求进行操作,加大监管力度,尽可能减少各种不必要的人为失误,充分保障证据的证明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