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实抓细安全生产工作 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2021-04-08本刊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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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高于一切,安全重于泰山。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深入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要求我们时刻绷紧安全生产弦,做实做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防范化解各类重大安全风险,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安全感。
统筹发展和安全,增强忧患意识,做到居安思危,是我党治国理政的一个重大原则。党中央对安全生产工作高度重视,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安全生产工作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批示,深刻论述安全生产红线、安全发展战略等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把安全问题提高到前所未有的高度,把“处理好发展和安全的关系,有效防范和应对可能影响现代化进程的系统性风险”作为注意把握的五大原则之一,并就统筹发展与安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作出战略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全生产作出的重要指示和论述,为我们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坚决抓好安全生产和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李克强总理批示要求,对安全防范工作进行再部署、再推动、再落实,8月16日,国务院安委办、应急管理部召开全国安全防范工作紧急视频会议,国务院安委会副主任、应急管理部部长黄明主持会议并强调,要坚持“两个至上”,既立足当前稳定安全形势、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又着眼长远健全完善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治本之策,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切实把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
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要增强忧患意识,做到未雨绸缪。安全生产工作事关生命财产安全,不能做到“万无一失”,就有可能在风险来临时“一失万无”。今年以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有力推动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同时要清醒地看到,近期生产安全事故多发,一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重不落实,现场安全管理混乱,事前防范、事故调查、责任追究和管理制度都有欠缺漏洞,监管执法宽松软,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做好下一步工作,安全防范面临的复杂形势可能进一步加剧,老风险积聚,新风险不断增多,安全防范须臾不可放松。“图之于未萌,虑之于未有。”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要坚持防患于未然,从最坏处打算,从细微处着手增强工作的预见性、主动性,真正做到未雨绸缪。
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要抓实抓细安全生产工作,提高防控风险的能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既要有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先手,更要有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高招。要在源头治理上下功夫,深入研究安全生产风险的规律,要全面排查风险、建立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强化重点管控,紧盯危化品、煤矿、非煤矿山、消防等行业领域,找准最大风险,有效化解风险,牢牢把握安全风险防范工作的主动权。要把安全责任落实到实处,全面落实责任制,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完善各级责任主体和岗位的清单,切实履行好“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要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通过加强安全管理、加大安全投入、强化技术装备、严格安全监管、严肃责任追究,切实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乱。我们坚信,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的共同努力下,把风险挑战估计得充分一些,把预案措施谋划得周密一些,形成遏制安全风险的坚强合力,就一定能才能打赢防范遏制重大风险的攻坚战,从而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稳定的安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