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面向网络安全治理的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情报赋能模型研究*

2021-04-07罗方禄贺林豪

情报杂志 2021年3期
关键词:信息内容生产者网络空间

罗方禄 王 秉 贺林豪

(1. 中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长沙 410083;2. 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培训研修中心(中南大学) 长沙 410083;3.中南大学安全理论创新与促进研究中心 长沙 410083)

Research on the Intelligence Empowerment Model of Network Information Content Producers Facing Network Security Governance

Luo Fanglu1,2Wang Bing3He Linhao2

(1. School of Marxism, Central South University, Changsha 410083; 2. Ministry of Education University Ideological and Political Work Team Training and Research Center(Central South University),Changsha 410083; 3. Research Center for Innovation and Promotion of Safety Theory, Central South University, Changsha 410083)

Abstract: [Purpose/Significance]Cybersecurity is a real issue that is related to national security and needs to be solved urgently. Network non-technical security governance from the intelligence perspective focuses on the governance effectiveness of network information content producers, which can realize the preemptive avoidance of network security risks. Therefore, the construction of an intelligence empowerment model for network information content producers oriented to network security governance is of great significance.[Method/Process] Using the model construction method, this research demonstrates the necessity and importance of network information content producer intelligence empowerment based on the intelligence horizon, constructs a network information content producer intelligence empowerment model for network security governance, and proposes the network Information enabling countermeasures for content producers. [Result/Conclusion]Through the intelligence empowerment of network information content producers, the ability of network information content producers to warn and predict network security risks can be improved, and their autonomy to participate in network security governance can be stimulated, thereby realizing a full-cycle network security governance (including pre-evasion, prevention during the event, and post-event processing), which is conducive to building a community of shared future in cyberspace.

Keywords: intelligence; intelligence thinking; intelligence empowerment; network information content producer; network security governance

0 引 言

网络空间新生威胁正在以其复杂多变的攻击方式危害着个人、组织乃至政府的利益[1]。其中,被忽视的没有被规范的网络信息内容制造的安全威胁影响更为深远和持久。然,长期以来,对网络安全危害的处理处于事后的处置阶段,常用的手段是技术性的,如开发运用防止危害信息入侵的软件,运用大数据、区块链、云计算等手段收集、分析危害信息等对这些网络安全威胁的处理依赖的是专门的技术力量,但危害的对象却是大众。

新技术为网络安全治理者提供了有关攻击者采取行动的更多信息,从对抗的角度分析,攻击者掌握的技术和信息越多,制造的网络安全威胁也越多,事后处置的效果就越来越差,也越来越难以保证。近些年网络安全威胁、危害制造者采取的手段主要靠生产、传播负面的网络信息内容,以达到影响、塑造敌对方网民的目的。为有效应对上述风险,必须对网络信息生产者及网络信息内容进行主动前置治理,以获得对网络安全威胁治理的主动性。以《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2]的出台为标志,主流治理力量开始聚焦网络信息内容领域,将网络安全治理推向更为系统、深入的阶段。该文件首次提出“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和“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两个概念,前者包括政府、企业、社会、网民,本文的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特指网民。后者包括治理主体、根本遵循、治理对象、治理目标、治理措施等一体化内容。要实现这些过程、目标的关键在如何发挥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的自我治理效能,以弥补当前人们对网络安全风险预警、预判不足的局限。为此,本文提出为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进行情报赋能的治理思路,并在此基础上构建治理模式,提出对策建议。

情报是一种经过分析并提炼的可操作的信息[3]。故要实现情报赋能,必须从情报视域下识别、分析网络安全威胁。然而,网络安全威胁的制造者的思维和应对能力都不断在发展,网络安全环境不断在变化,网络安全事件时有发生,单方面以技术手段为主的情报工作不足以应对。因此,传统情报工作难以避免会产生安全情报失误。安全情报失误主要由安全情报自身、安全情报环境和安全情报人员三方面原因造成,其产生节点包括安全情报生产、安全情报传递及安全情报应用三个阶段[4]。就网络信息内容制造的安全威胁、风险治理而言,要避免安全情报失误,也必须要聚焦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的情报赋能,在模型构建上,遵循安全情报生产、传递、应用三个阶段,以最大限度降低安全情报失误的概率,增强治理实效。

1 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概述

网络的发展培养出大量使用网络、依赖网络的人。最开始使用网络的人为专业技术人员。但受以下3个因素的影响:一是网络游戏的出现及以系列周边产品、活动为经营主体的游戏产业大规模发展;二是以兴趣为纽带的网络社群如雨后春笋涌现;三是以网络文学为先锋的网络文艺日益繁荣,使得基于网络技术产生的娱乐方式以其异于传统娱乐方式的特点逐步催生了一批依赖网络的人。与把网络当作生产实践、日常生活必备的工具和载体不同,依赖,甚至寄居网络的人因长期脱离现实生活而使得自我的思想、心理、行为发生改变。从目前网民的综合表征来看,这些改变主要是负面的,对自我、家庭、社会结构都会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上述问题出现的根本原因在于技术主义对网络安全治理的影响,其主要表现:一是将问题技术化,二是将解决问题的方案技术化,三是将组织变革工具技术化[5]。然,无论管理还是治理,人始终是关键因素,而人是最难被技术化的。由于人而产生的安全风险全靠技术处理,只能产生短期成效 ,并且具有很强的滞后性、不可持续性的弊端。没有网络安全就没有国家安全已成为治理者的共识。经过我国在乌镇举办的八届世界互联网大会上多领域、多国别专家共同研讨,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得到较广泛的社会认同。然,由管理走向治理,在理念上要求技术的硬治理与非技术的软治理协同并进,更为强调人文的非技术治理;在治理主体上要求人人参与,人人都是治理的主体;在治理过程上,既强调事后的处置,更强调风险的事前预警、预判,将治理放置在一个全周期的过程。这些转向决定网络安全治理要以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及网络信息内容为治理对象,进而激发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的主动治理意识。

总体而言,人们对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的认识经历了片面重视、整体忽视、全面审视三个阶段。在较长一段时间里,学界没有形成清晰准确的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概念,而将活跃在网络空间里的人界定为脱离现实,给社会带来负面影响的虚拟的人,即网民。随后,有学者提出网络人的概念,最后才是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概念的提出。从时间维度上,三个概念的提出基本以10年为界。国内较早提出网络人的概念的吴江文[6]指出,网络人与一般使用网络的人(网民)不同,网络人是指生存于网络社会中,对网络具有较强的依赖性,且精神交流主要依靠网络来实现的群体。网络人的概念过于泛化,缺少时空维度对其属性的界定,这导致人们难以从整体上把握网络人的特征,进而无法深入分析网络人的本质及内涵。对此,蒋孝明[7]从哲学视角对网络人进行了系统的阐释,他认为网络人是生活在网络媒介环境之中的,主动使用网络并与网络产生相互依赖、相互作用、相互规定、相互塑造关系的,依托网络在现实世界和虚拟世界来实现更好地生存与发展的,在网络态度、网络心理、网络行为、网络价值等上具有一定共性特征的社会群体。因此,网络人兼具虚拟现实性。网络人从自然人演变而来,因与网络的相互依赖、相互作用、相互塑造的关系而具备网络态度、网络心理、网络行为、网络价值。

传统研究者一般认为,网络人是沉湎于网络的人,他们的思维方式、价值认同和行为选择以网络流行的标准为主要依据,并将其带到现实当中。同时,他们不是用现实引领虚拟,而是用虚拟引领现实,满足于网络虚拟世界的互动而与现实社会剥离,因此少部分网民的道德感较弱。

在广义上,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与网民、网络人都属于用网络进行生产、生活的人。截止2020年6月,中国网民达9.40亿,手机网民9.32亿,农村网民2.85亿。数量的激增,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网络安全风险源。在狭义上,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属于具有自我效能的生产者,跟现实生产者、技术生产者一样,通过生产活动、生产产品为社会创造价值。为此,必须要遵守社会道德规范,承担社会责任,即主动生产、传递正面的信息内容,营造网络清朗空间,实现网络安全治理的目标。要实现这一转变,首要前提是系统梳理阻碍网络人发展为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的主要因素,具体有:

1.1网络信息流变改变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的认知图式流变性是网络信息的主要特征。这一社会存在直接对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的认知图式产生影响,使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的认知图式发生改变。学界一般认为,信息链是由“事实(Facts) →数据(Data) →信息(Information) →知识(Knowledge) →情报(Intelligence) →智慧(Wisdom)” 6个关键要素构成[6]。需要指出的是,信息以及在其基础上构建的知识都是不确定的。与传统现实社会流变的信息及知识不同,网络空间的信息呈现量大、瞬时、可操控的特点,使人难以辨别和捕捉到有用的信息。加之,随着时代发展,情报专业面临着小众的专业化困境,普通人的情报思维能力不断下降。因此,不确定的海量信息在人的大脑内并没有升华成为情报和智慧。正是这一悖论导致人的认知图式发生改变,变得容易图像化、表面化。

1.2网络事实的可歪曲性易使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处于盲目状态在网络空间,话语权的获得成本被大大降低,几乎人人都可以获得话语权。这使网络空间充斥着各种信息、观点,网络上的每一名参与者都可以通过一定的手段对事实进行歪曲,为自己争取利益。这些手段有:一是抢占发声的“第一时间”,谁先在网络空间陈述基于自我立场的所谓“事实”,那么,谁便容易取信于网民。二是靠“卖惨”来换取网民的同情。此外,还有些利益集团也充当起背后的推手,如商业集团出于盈利目的、政治利益集团出于维护本集团利益而损伤他人利益的目的而编造、歪曲事实。上述在网络空间长期存在的几种情况,使得网络空间里的事实可信度大大降低,导致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难以进行理性、道德的判断。

1.3权威的守门人缺少使得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的责任感减弱网络空间由个体组成,再由群体向外输出内容。在群体当中的个体性是对维系整个社会群体必需的责任感的漠视、逃避。然而,在网络空间集结的群体又是为了保护个体利益而结成的小众共同体。这些小众共同体极容易因群体利益而聚集成为“乌合之众”。他们一方面具有破坏性人格;另一方面具有法不责众的心理。在网络空间信息内容庞杂的生产、传播环境中,他们容易陷入不受约束的狂欢之中,受所谓的意见领袖的指使,漠视社会道德责任,盲目从众,进而扰乱网络秩序。自网络普及以来,发生在现实和网络空间的诸多群体性事件都跟权威守门人缺少和“乌合之众”的推动不无关系,并且,受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的操纵,发生在网络空间的群体性事件经常转移到现实空间中,二者相互交织,使得事态变得越来越复杂,越来越难以控制。

1.4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本身的虚拟复杂性网络一经出现,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便具有了虚拟复杂性,特别是加密技术催生的“暗网”与地下交易进一步加深了这种虚拟复杂性。虚拟是指其主要活动场域在与现实剥离的网络空间。现实是指其本质属性是社会性,这是现实的社会结构、社会关系所决定的。但二者从未发生分离,总是相互交织在一起,共同导致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在思维、心理、价值判断、行为选择上兼具虚拟复杂性。在这样的背景下,以特定时空为依据划分的人群作为研究对象的研究不再具有长时间的参照性、指导性,如以年代划分的“80后”“90后”“00后”群体的研究。但无论哪个群体,受网络信息的影响是一致的,只是不同的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的反应会有差异,因此应对网络风险的能力也有所不同。因此,要从源头上、本质上找准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的发展变化规律,必须加大对网络信息内容的分析、研判,才能增强对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的教育引领实效,进而通过对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的赋能,实现网络安全治理的最大效能。

2 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情报赋能基本问题分析

要增强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的网络安全治理效能,关键在于对网络安全风险的前置处理,这取决于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对风险的预警、预判能力。而预测和预警是情报学的基础命题[8]。故要增强网络安全治理效能,为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进行情报赋能不失为一条有效路径。情报是人类社会中交流传递的特定有用的信息[9],是个人或组织基于实践活动对获取的信息加工处理后形成的认知产品[10-11]。这一定义明确情报的主体是人,是人基于实践的认识产物。《牛津英语词典》则给出了不同的解释,其关于情报的定义是“有教益的知识的传递;被传递的有关特定的事实,问题或事件的知识[12]。”这一定义强调情报的内涵事实、问题或知识。此外,王知津等[13]指出,信息、知识成为情报的首要条件是要有社会的需求, 这种需求被社会情报系统接收后,就由专门的情报人员对其加以分析、研究, 运用已有知识对相关信息进行加工、整理,产生情报, 再由社会情报系统传递出去, 为社会所利用, 并产生一定的服务效果。这一总结强调情报的社会属性和社会意义,即情报在本质上就与人密切相关,为人的生产实践、日常生活服务。上述论述决定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赋能的基本内涵包括两个方面:本身具有的属性和社会属性内涵。

2.1基本内涵分析前述研究指出,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转化为有效的网络安全治理者的关键要素是怎么把情报思维转化为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的情报能力,在此基础上,使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发展进步为成熟的、切实维护国家安全的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当前,人们对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的系统全面认识越来越难,关键的阻碍因素在围绕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的真实信息难以被有效抓取,导致人们对其进行分析和研判难以进行。要破解这一难题涉及到如何对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进行科学解释和分析,以及如何教育、引导、帮助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发展进步,以明确其具体的赋予的情报能力的内容。为此,本研究将从探索、构建模型的角度对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进行进一步的解释与分析,明确情报赋能的具体内容。

为实现有效赋能,有两个前提:一是明确网络安全治理的视角,从维护网络安全进而扩大到维护国家安全;二是用治理者的情报思维培养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的情报思维,以终结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的虚拟复杂性、社会责任不明确的阶段性特征,进而落实到为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赋予具体的情报能力。目前学界普遍认为,情报思维包含精准对标思维、逻辑思维、竞争性思维、战略性思维。受这些思维影响下的四种能力首先包括情报本身的信息抓取能力和分析研判能力等情报能力,进而扩展到其他社会属性,包括维护安全的社会参与能力、组织领导能力。具体内涵如下:

2.1.1 信息抓取能力 与精准对标思维相适应,信息抓取能力即指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要具备善于及时捕捉网络有用的信息,区分、规避有害信息的能力。

2.1.2 分析研判能力 与逻辑思维相适应,分析研判能力即指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要具备对杂乱无章的网络信息进行分析研判的能力,能够找准风险源,预防可能的风险发生。

2.1.3 社会参与能力 与竞争思维相适应,社会参与能力即指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要具备强烈的参与意识,善于积累发展所需的社会资源,在参与社会治理中实现个人发展与社会进步的双赢。

2.1.4 组织领导能力 与战略思维相适应 ,组织领导能力即指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能够号召人、组织人、领导人围绕共同的目标而努力。它是实现网络空间有序发展的关键能力。

2.2着力点分析人类的情报活动自古就有,原始社会中,人们就通过表情、手势、标记、语言等交换、交流情报来满足生存和生活需求[14-15]。因此,产生情报的情报思维能力一般被认为是人与生俱来的本领。纵观情报历史,它经历了间谍、社会化、自动化和意识形态化四个阶段[8]。在后冷战时代,情报不再局限敌对双方之间的间谍活动,而早已步入了社会化、自动化的阶段。社会化是指情报由军事领域扩大到商业领域、学术研究领域,情报机构由官方独占发展与民营机构、智库并存;自动化是指情报获取的技术手段不断智能化,大数据、人工智能被广泛运用;意识形态化则指因美国较早在对外战略中掀起全方位的信息网络战而使国家安全情报日益重要,网络安全对国家政权安全的影响越发重要。情报的“三化”发展决定为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情报赋能的着力点在如下3个方面:

2.2.1 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要具备情报思维,学会有效地将网络信息转化为有用的情报 对风险的预警、预判能力,尤其是对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威胁的主动出击首先是防御 、对抗性思维驱动的方面,它要求人占有绝对的主动权,以克服思想上的惰性,增强对隐秘、复杂的网络意识形态安全风险的识别和攻击能力。这一目标的达成不能仅仅依靠海量信息的掌握。前述指出,信息转化为情报的过程离不开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对信息的分析、研判。而分析、研判的过程就是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的情报思维过程。故情报与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有着天然的联系,两者联系的纽带就是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的情报思维。

图1 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情报赋能过程模型

2.2.2 要科学阐释情报与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的关系,加固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的情报思维 对此,一是要揭示人与生俱来的情报思维的本质,要让人们明白情报思维本就是人的特性;二是要明确情报对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生产实践、日常生活的重要性,进而破除情报仅适用于战争和专业技术领域的局限,使其为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发展进步服务[16]。故从情报视域研究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的内涵,分析、总结网络信息对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的生存带来问题的原因,有利于找准对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施加影响的关键因素——信息;关键场域——网络空间;关键特征——虚拟复杂性;关键改变驱动力——情报思维。

2.2.3 从情报的社会责任视角明确情报赋能的方向 情报的社会属性决定情报应当为防御危害信息,维护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的安全和利益服务。因此,情报体现的是一种责任,掌握和运用情报的人就是履行社会责任的权威的“守门人”。然而,长久以来,情报在网络空间缺场、失语,与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的生产、生活脱节,这导致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一方面对网络信息片面形成依赖,任由网络信息、网络资本对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的思维、心理、行为等方面造成负面影响,进而降低附着在网络信息、网络资本上的国家安全风险的抵御能力;另一方面,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受经济利益驱使,国家安全情报意识淡薄,成为制造、传播国家安全风险的主体。因此,务必要确证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在网络空间的主观能动性,从维护总体国家安全的视角明确其情报赋能的方向。

2.3实现过程分析情报是人类活动社会化的产物,在社会中普遍存在,并对人的生存、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网络带给人的不仅是技术、工具和内容,而是借由信息全面铺开而呈现的全新社会,它必然从思想、心理、行为等方面重新影响人、改变人、塑造人。故仅从信息层面分析和解释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是初级的、片面的,难以规避其在网络空间、现实社会中存在的问题,制造的安全风险,更难以激发其主动维护国家安全的意识。为有效实现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的情报赋能,在明确其能力的具体内容后,要明确赋能的过程。

情报赋能的过程是一个网络教育、教化的过程,其内在规律是首先将精准对标思维、逻辑思维、竞争思维、战略思维等四种情报思维赋予现实人,这些现实人包括网络安全治理者、教育工作者等。其次,再由他们通过对活跃在网络空间的网络人的思想、心理、行为等信息抓取、分析研判,并在此基础上开展教育、教化活动使网络人成为具有精准对标思维、逻辑思维、竞争思维、战略思维等四种情报思维的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最后,通过赋予他们信息抓取能力、分析研判能力、社会参与能力、组织领导能力,进而将具有消极品质的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转变为积极的主动参与网络安全风险防范的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以实现网络空间的有序治理。具体过程如图1所示。

要确保其中的四个过程顺利实现,其逻辑前提是治理者要充分认识到信息具有客观存在性,其天然地会对人产生影响。人的高明之处在于人本身可以通过精准对标思维、逻辑思维、竞争思维、战略思维形成情报视野。与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受到的海量信息干扰不同,具有情报思维的现实人往往不会受到干扰。因此,面对不断增多的网络安全风险,关键是要使现实人在网络海量信息环境下重新认识并具备这些思维,运用这些思维驱使现实人通过信息抓取、分析研判、教育教化手段使得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也具备情报思维,并发展为成熟的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进而成为网络空间的有序治理者而不是扰乱者。

总之,从情报视角反思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的最终目的在于从积极、建设的角度引导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形成具有情报思维的成熟的思想、心理品质,以为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赋能,使其成长为网络空间有序治理的参与者、实践者。网络空间成为人们生产实践、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重要空间已是不争的事实。通过上述对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的解释和分析,能帮助人们精准发现、识别、研判伴随网络信息而来的网络风险,在有害和有利的信息面前做出理性选择,以构建网络空间共治、共建、共享命运共同体。

3 面向网络安全治理的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情报赋能模型构建

全周期管理意识内含整体性和统筹性,要求坚持系统思维,抓住前期科学规划、中期系统推进、后期精细治理三个环节,建立科学化、系统化、精细化的全周期管理体系[17]。要实现有效的网络安全治理,通过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的情报赋能确定其主体地位是第一步。在具体的治理实施和效能发挥上,要遵循全周期的管理意识和理念,建立一个全周期的治理模型,在模型的指导下,采取相应的措施,以防止治理全过程中随时随处可能爆发的风险,进而增强风险防御的及时性和实效性。

3.1模型建立综上研究,文章主旨在于系统梳理网络安全治理的历史,以及在此基础上探究网络非技术安全治理的路径,进而从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情报赋能的视角,增强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对网络安全威胁情报的理解、运用,凝聚筑牢网络安全防线的共识,成长为主动的治理者,以不断发挥网络安全治理的效能。其具体路径在包括具体的管理举措在内的硬治理和人文方面的软治理共同推进,使网络安全治理不断社会化为网络空间安全治理的基础上实施,以此构建的模型可以引导人们对网络非技术安全治理形成全新的认识。如以美国为首的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不断发起针对我国的“网络战”,其采取的手段不仅是技术上依赖的大数据挖掘、分析,其长期采取的隐匿的文化价值观输出战略,同样通过网络信息技术手段,以精准识别我国青少年的心理、情感喜好、思想成长阶段性特征,妄图“塑造”我国的青少年网民。因此,“网络战”必须要靠人民来打响,才能取胜。照此逻辑,网络安全治理不仅要靠技术治理,通过人文治理提高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的风险意识,树立情报思维,进行情报赋能,提高对网络安全风险的预警、预判意识,增强网络安全治理的主动性,不断扩大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防线尤为重要。基此考虑,构建的具体治理模型如图2所示。

图2 面向网络安全治理的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的情报赋能模型

3.2模型解析从图2可知,网络非技术安全治理是一个系统、复杂的过程,其治理层级包括如下3个方面。

3.2.1 宏观层面 网络空间安全治理相比网络安全治理,更突出网络信息安全治理者在网络空间进行的现实的复杂的生产、生活活动,涉及的治理理论、资源更多,治理程度更深。故在宏观层,要明确硬治理和软治理齐头并进的思路,推动网络安全治理转向网络空间安全治理。

3.2.2 中观层面 明确网络技术安全治理和网络非技术安全治理思路,侧重网络非技术安全治理。网络技术安全治理的手段包括防火墙软件、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等;网络非技术安全治理包括:一是网络信息内容治理,涵盖政治、道德、文化、法治等;二是网络行为主体,跟情报思维、情报赋能密切相关的思想意识层面的治理,包括:a.前置规避,即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的主动治理;b.事中对网民制造、传播风险行为的规劝、中止,对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风险的研判、防御。因事中防范属于直接的措施干预范畴,跟情报赋能关系不紧密,故在具体举措上,本文没有进一步说明;c.事后处置,包括对制造、传播风险的网民的教育引导,相关治理措施对已产生风险的危害的补救和清除。

3.2.3 微观层面 情报视域下的网络非技术安全治理强调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受情报社会责任驱动的主动治理,其过程是一个受情报驱动和情报赋能的闭环。第一,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受情报驱动产生情报安全执行行为,情报安全执行具体到网络信息内容领域则体现为前期情报安全行为主动执行,包括识别网络风险信息内容;上报网络风险信息内容;主动生产正面的网络信息内容、进行评价处理等环节。第二,受正面网络信息内容的教育、教化激发治理者反情报行为,主动出击了解威胁。第三,研判敌对方的目的和手段。第四,执行反攻计划和方案。第五,在行动过程中强化情报思维。第六,产生风险的前置规避意识。第七,进一步运用情报思维包括精准对标思维、逻辑思维、竞争思维、战略思维推动情报赋能。第八,为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情报赋能。通过情报思维赋能,引领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安全治理者等对网络安全风险的前置规避,以及在事后治理阶段将制造、传播风险的网民转化为主动参与网络安全治理的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其中,由事后处理转化为前置规避的关键在于网民、网络人的预警、预判能力增强,即经过情报赋能后使二者成为具有现实生产属性的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

4 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的情报赋能对策分析

4.1转变研究视角,构建全面的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认知观长期以来,学界对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的研究滞后于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的发展变化。在研究视角上往往是消极、被动的。一般是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出现什么问题,网络上出现与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相关的负面信息,学界便开始进行对应研究。这些研究目前有两大范畴:一是社会学研究。该领域的学者们通过质性研究和调查研究手段,对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相关问题进行解释类研究,以揭示在特定时空内的现象。二是教育学研究。从宏观层面的教育对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进行的关注不多。近些年对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及相关问题进行研究的学者较多,但大多从问题出发,研究立场和视角较为消极。因此,要提高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教化的实效性,研究者要开风气之先,转变研究视角,构建正面的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认知观,从系统、全面、积极的角度解释和分析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

4.2引导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正确认识信息管控,营造健康的网络生存环境保证情报有效性的前提在于信息的管控。构建清朗的网络空间是信息管控的最终目的。对此,核心举措是要形成联防联控机制。目前,信息管控主要以政府部门为主,民间资本扶持下的多种多样的信息平台主要采取将信息转化为信息资本的方式来盈利。政府部门的管控以保护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的利益为根本目的,而民间信息资本则以牺牲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利益为资本来源。因此,要教育引导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正确认识信息管控的重要性,主动将自我从信息的依赖、绑架、消费中解脱出来,以营造清朗的网络生存环境。

4.3引导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主动参与网络治理,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成熟的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具有社会参与能力、组织领导能力,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由不成熟到成熟,关键在于情报教育,引导其认识到网络安全的重要性及技术手段上的安全情报的重要性,落脚于引导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主动参与网络治理,以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在实践上,要使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牢固树立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的责任意识和使命意识,真正把网络空间当作自己赖以生存的物质和精神空间。

5 结 语

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的生成、发展离不开网络信息。如任由网络信息泛滥,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的意义和价值就会被消解。网络信息不应成为肢解的工具,而应当为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赋能。这一目标的实现离不开对信息的分析、研判,赋能的关键在于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要具备情报思维和情报能力,能够抓取到对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发展有利的信息,真正成为网络安全治理的能动主体,不被负面的信息、评价贴上标签,被消解生产、生活的意义,最终丧失社会属性。本文从情报角度对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的内涵和特征进行了解释和分析,丰富了大众对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的认识,最终达到用情报为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赋能的目的。历史和现实决定,唯有从情报视域内把握好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的内涵和特性,才能增强对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的安全情报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激发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参与网络治理的自主自觉性,构建共治共享的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

猜你喜欢

信息内容生产者网络空间
1月巴西生产者价格指数上涨3.92%
浅析知识仓库及其在企业管理中的应用
信源、信息内容、情绪特征对微博转发的影响探究
论《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的创新与完善
2020德国iF设计奖
网络空间攻防对联合作战体系支援度评估指标体系构建
《网络空间安全》订阅单
《网络空间安全》订阅单
《网络空间安全》订阅单
微信公众平台推送信息内容对顾客品牌忠诚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