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剧创作中导演个人意识的艺术体现
2021-04-06卿庆
卿 庆
(四川交响乐团,四川 成都610000)
一、前言
舞剧是一种以舞蹈为主要表现手段的艺术形式,随着人民群众文化水平以及艺术审美能力的不断攀升,舞剧的发展逐渐走向繁荣。舞剧改编是推动舞剧艺术发展的重要途径。在新时期,对一些文学艺术作品进行舞剧改编,不仅能满足不同时代背景下观众对舞剧艺术的期盼,同时也助推了大量优秀舞剧作品的诞生。在对舞剧的改编创作过程中,导演要将其个人意识润物无声地渗透于舞剧作品改编每一个环节与细节,力求在不断的改编中重塑舞剧作品的生命力。
二、导演个人意识对舞剧创作的影响
(一)导演个人意识
个人意识以社会中的个人为意识的主体,它与群体意识是相对的。笼统而言,个人意识是个人对自己独特的生活条件、人生经历、教育背景、文化水平以及个体智力的反映,是个体生活实践中的特殊化产物。因此,每个人的个人意识都是不同的。人们的个人意识会随其生活的变化而变化,于是每个人在每一个人生阶段的个人意识也是不尽相同的。导演在舞剧创作过程中的个人意识是自己思想观念、文化意蕴、思维方式、创作个性以及艺术经验等在舞剧作品中的折射与反映。在舞剧改编创作中,由于导演个人意识的差异性,便很自然地出现了同一作品因不同导演改编而内容与思想截然不同的情况。
(二)个人意识对舞剧创作的影响
舞剧创作中导演可以对一些经典的文学作品进行改编,也可以在原舞剧的基础上进行改编。在舞剧改编创作的过程中,导演个人意识对舞剧创作有着十分重要的影响。
首先,对舞剧的艺术特色、情节内容、结构呈现以及舞蹈动作影响较大。在改编中,导演对舞剧的舞蹈动作、情节内容等有着特殊的把控,其能够将个人意识充分融入到创作中,让创作彰显出独特的个体特色。同一部作品,如果由不同导演改编创作,其艺术特色、情节呈现等均会存在较大差异。
其次,导演个人意识直接影响舞剧的改编与呈现效果。对文学作品以及原舞剧进行改编时,导演对作品的文化认知、个人理解会直接影响改编的大框架、内容细节调整以及舞台呈现时情节的推动,这些都与改编的整体效果以及舞台呈现有着极大的关联性。
三、舞剧创作中导演个人意识的艺术体现方式
(一)在舞剧结构中渗透
结构是舞剧的基本框架,舞剧的结构堪称舞剧的灵魂大厦,有了大厦的支撑,舞剧灵魂的舒展才有了归所。舞剧的结构为不同角色的定位以及情节的推动营造了广阔的环境背景,因此,舞剧结构在舞剧的改编创作中举足轻重。在进行舞剧创作时,导演的个人意识首先应体现在对舞剧结构的设定与调整中。对文学作品的进行舞剧改编,导演要重新审视文学作品的结构框架,对文学作品结构进行梳理,使改编后的舞剧结构能够迎合舞剧表演需求。这一过程中,导演的个人意识得到了深刻的体现。舞剧结构的调整较为复杂,导演要在完全理解文学作品内容的基础上,对已创设的结构以及脉络进行梳理、调整,做到精益求精。例如,在经典文学作品《雷雨》的舞剧改编创作中,导演会对《雷雨》进行脉络梳理,并且大幅度改动结构,从舞剧《雷雨》中可很明显看到导演个人意识的体现。
(二)嵌入到舞剧内容中
结构与内容是舞剧改编创作的重点。对结构进行改编后,舞剧内容的创作更不容忽视。在对舞剧内容进行改编创作的过程中,导演的个人意识很自然地被嵌入其中。舞剧的内容包括音乐内容、情节内容、表演内容等几大内容,而这几个大内容的下面又包含了服装服饰、灯光道具、舞蹈动作、各类人物形象个体的互动等细节内容。
对于导演来说,合理地创作舞剧内容,凸显出舞剧内容的可观性与艺术性是有效保证舞剧改编效果的重要手段。在舞剧内容的改编创作中,导演要通过个人意识对内容选择、内容布置、内容呈现等进行掌控。也就是说,通过在整体内容创编与内容细节改变中融入自我个体意识,导演可体现出自我对舞剧舞蹈的艺术要求和个人理解。
例如,舞剧《林黛玉》是由经典名著《红楼梦》改编创作而成的。在改编中,导演需要先对林黛玉这一人物进行理解,然后根据理解确定舞剧《林黛玉》的内容与主题,最后根据所确定的舞剧内容来进行舞台道具、灯光、服饰、音乐等内容的设置。在对林黛玉的理解中,每个导演的理解是存在差异的,因而其所改编创作的舞剧内容也是不同的。
(三)在舞剧艺术特色中的体现
导演个人意识还体现在舞剧的艺术特色中。随着社会的发展,观众对舞剧的艺术审美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在舞剧艺术特色的改编中,导演需要最大限度迎合舞剧发展的时代特色以及社会大众独特的审美需求与审美取向。
一般而言,现代社会的舞剧创作改编分为两个层次:
第一,舞剧创作改编迎合原创者个人,即导演的需求。这不仅仅需要导演本身将个人意识体现在艺术特色的呈现上,更需要导演发动演员、编剧等人员的思想智慧,集思广益,打造更具艺术水平的作品。
第二,导演的艺术特色应迎合舞剧的市场需求,凸显其商业价值。舞剧改编要满足社会大众的审美取向,以迎合观众与市场为主。
当然,这并不意味着商业性的舞剧改编就缺乏了导演个人意识体现。舞剧导演通过对市场以及大众审美的独特理解,可创作出独特的艺术风格,以更好地满足大众审美。
(四)体现在舞剧文化意涵
在舞剧创作中,导演的个人意识还充分体现在舞剧的文化意涵上。舞剧的文化意涵主要是指舞剧的文化氛围、文化取向、文化精神以及文化审美等。
一般意义上来说,舞剧的文化意涵并没有十分严格的界限与定义,导演在舞剧改编创作过程中,通过不断积累各种文化要素,并将个人意识融入作品中,能够形成一种独特而具有深刻内涵的舞剧文化意涵。同舞剧结构、内容相较,舞剧的文化意涵十分抽象且具有较大的内隐性。同一舞剧作品的文化意涵由不同观众来理解,其意涵是不同的。因此,导演个人意识在舞剧文化意涵中的体现仅仅能够对观众理解舞剧作品进行引导,并不能真正决定文化意涵。但不得不说,舞剧作品的文化意涵是导演根植于作品中的,导演只有发挥个人意识作用,以恰当的方式将更具影响力的文化意涵根植于舞剧作品中,舞剧作品才能更受观众青睐。
四、导演个人意识在舞剧创作中的艺术体现建议
(一)拓宽导演个人意识体现途径
在当今社会,对经典文学作品进行舞剧改编已经蔚然成风。但是从舞剧改编创作的整体效果来看,导演因对原作品艺术精髓随意舍弃、个人意识体现途径过于狭窄等原因致使舞剧改编创作效果不佳的现象比比皆是。鉴于此,有必要在保留原作品精髓的基础上拓宽导演个人意识的舞剧改编创作中的体现途径。
拓宽个人意识体现途径,一方面需要导演以强烈的个人意识来进行舞剧改编创作。例如,导演除了将个人意识体现在舞剧结构、内容、艺术审美、文化意涵等方面之外,还要从舞剧节奏、舞蹈动作创新、舞台中新技术新方式的应用等方面来体现个人意识。另一方面,导演应不断学习、积累、实践,让个人意识在舞剧中的体现成为一种自觉性行为。导演个人意识体现途径的拓宽需要其不断学习专业知识、文化知识,做到博览群书。这样,导演的个人意识才会源源不断地体现在舞剧创作中。
(二)舞剧创编融入更多时代特色
任何艺术形式的发展都要以时代大背景为根基,迎合时代发展潮流,舞剧创作也不例外。在舞剧改编创作中,导演应对舞剧发展的时代背景进行研究,明确舞剧发展现状,然后基于此找出舞剧创编与时代的契合点。舞剧导演应了解,舞剧起源于西方,目前在我国并没有得到观众的广泛认可。
随着时代的发展,舞剧只有融入一定的时代特色,在内容与形式上不断创新,才能走向新生。因此,导演要通过个人意识的作用在舞剧创作与改编中融入时代特色,以壮大舞剧的受众群体。例如,可在舞剧创作中融入一些流行元素,实现古典与现代的结合;将舞剧作为一种艺术表演形式,并通过互联网以及各类新媒体平台进行传播,提高舞剧创编的社会影响力。对于舞剧的改编,导演应摆脱单纯对文学作品进行改编的思维,可将目光投向艺术作品、影视作品等。
(三)进一步创新舞剧的改编形式
时代的发展进步对于导演个人意识在舞剧创作中的体现有了更高的要求。因此,要想更好地实现个人意识与舞剧创编的融合,导演需要进一步创新舞剧的改编形式,以创造出符合时代要求的新作品。创新舞剧改编形式首先需要导演打破传统舞剧改编创作理念的桎梏,运用创新思维与能力丰富改编的模式,让舞剧改编创作与众不同。我国舞剧改编创作的在发展的过程中,如今已经形成了一种固定化的改编模式。很多导演在舞剧改编创作中都沿着固定模式进行,毫无新意。为了改变这种情况,导演应结合当今时代的文化环境与时代背景,从内容、表演、技术与服装等多个方面创新改编形式,让个人意识更好地融入其中。此外,要多多采用互联网技术进行舞剧改编创作,让舞剧改编焕然一新。
五、结语
在舞剧改编创作的过程中,导演个人意识直接影响舞剧作品的结构、作品内容、风格以及作品的艺术特色,因此导演应十分注重个人意识在舞剧改编创作中的渗透与体现。从某种程度上说,舞蹈创作中融入导演的个人意识是对舞剧作品艺术内涵的一种升华。在具体的舞剧改编创作中,导演应不断拓宽个人意识渗透与体现的途径,并且要立足时代发展,将一些时代性元素融合到舞剧作品的创作中。在改编形式方面,导演也应做到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以更加多元、立体化地融入个人意识,继而打造具有鲜明艺术特色的舞剧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