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百年乡村治理经验研究
2021-04-04李明珠
李明珠,余 敏
(兰州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甘肃 兰州 730050)
对于迈入新时代的中国来说,乡村治理与城市治理分庭抗礼,已经成为国家治理体系中的重要一环。乡村治理通过对村镇布局、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资源进行合理配置和生产,达到促进当地经济、社会的发展以及环境状况改善的目的,其最终目标是要本着“以人为本,改善民生”的原则不断提高广大乡村居民的物质生活水平和精神文明水平。2017年10月,乡村振兴战略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被首次提出,直到标志着乡村振兴战略进入实施阶段的《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的发布,可以看到:在党和国家的大力推动下,乡村振兴成为当前解决“三农”问题的“总抓手”[1],而乡村治理作为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是乡村振兴重要的组织社会支撑,乡村治理效果如何,很大程度上决定着乡村社会繁荣稳定发展的高度。实践表明,中国共产党在开辟新中国以及社会主义建设中,始终朝着乡村治理现代化积极探索、开拓进取,逐渐将乡村治理之路走出了中国特色、中国风情。在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的历史节点上,回顾和梳理百年乡村治理历程,不仅能对以往成功经验进行总结归纳,也能为其后的乡村治理发展路向奠定坚实基础。
1 中国共产党百年乡村治理的发展历程
中国共产党成立至今,乡村治理也随其走过了100年的峥嵘岁月。在这百年的风雨历程中,以党对各个阶段的乡村治理的重要文件和目标方向为依据,可将其分为以下五个阶段:传统乡绅过渡时期、基层政权建设时期、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时期、新农村建设时期、乡村振兴时期。虽然各个时期的乡村治理过程和结果各不相同,但彼此间环环相扣,不可分割,共同构成了波浪式前进、螺旋式上升的乡村变迁历史轨迹。
1.1 传统乡绅过渡时期(1921~1950)
中国共产党成立以前,国家政权悬浮、治理能力软弱,清政府和国民政府都未能实现权力下沉,乡村社会只是在内生性的规则基础上维持基本稳定,表现为“无为而治”,这个时期的治理主体主要是以乡绅和宗族族长为代表的地方权威人物。在时局相对太平期间,传统乡绅阶层在教化乡民、伸张正义、轻徭薄赋等方面对维护基层稳定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在局势动荡时,在中国面临着内忧外患,悲凉之雾遍披华林之时,缺乏认知领导力且能量微小、身份卑弱的乡绅阶层实际上也并无能力挽救支离破碎的乡村社会。面对如此境况,中国共产党于1921年应运而生,迅速取代乡绅阶层,成为治理乡村的新主体。自此,中国共产党人立志带领农民翻身做主,开展了一系列联系农民、动员农民、凝聚农民的活动。1927年,在深刻总结大革命失败的基础上,中国共产党以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勇气和智慧开辟了一条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政权的道路。在广大乡村,中国共产党不仅重构了乡村的领导机构和组织体系,建立起以农民为主体的基层政权和以党为核心的组织网络,而且广泛地进行了土地改革,在践行人民民主专政的基础上极大地改变了农村权力的传统运作方式。
1.2 基层政权建设时期(1950~1978)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面对仍然处于分散状态的乡村社会,对其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加强政权建设、整合治理体系,便成为中国共产党在建国初期的主要任务。
新中国成立之初,封建土地所有制并未在乡村地区销声匿迹,这一落后剥削的土地制度仍然严重影响着中国乡村的生产力和经济发展。为了彻底清除封建余孽,使广大农民翻身做主,中央人民政府在1950年6月28日颁布了具有划时代意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虽然土地改革在很大程度上激发了农民的积极性和踊跃性,但紧随其后的社会主义改造又面临着农民个体生产困难的问题。伴随着1953年《中共中央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的发布,合作化运动在广袤的农村地区深入展开。在此过程中,集体劳动和共同生产的优势被农民群众所广泛认识和接受,农村开始重新焕发生机与活力。但遗憾的是,人民公社时期的治理活动呈现出急于求成、急躁冒进的特点,国家财政资金在计划经济体制的支配下,被大量地放置到了城市,导致城乡二元结构矛盾异常突出。事实证明,这个阶段的国家政权触角虽然延伸到了乡村社会的每一个角落,乡村治理体系也随着结构的转变成功实现了转型,但是乡村治理仍旧需要继续寻找一条更加完善有效的科学道路。
1.3 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时期(1978~2005)
面对人民公社时期造成的乡村破败,当务之急是要大力调整农村生产关系、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释放农村生产力[2]。因此,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探索时期,最重要的任务就是要对乡村体制进行改革,围绕怎么改、改革方向等问题党和国家进行了长期讨论。在经营体制方面,1983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当前农村经济政策的若干问题》指出“人民公社的体制,要从两方面进行改革。这就是,实行生产责任制,特别是联产承包制;实行政社分设”[3],为了鼓励乡镇企业的发展,一系列政策文件也作出了相关规定和要求,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和统分结合的双向经营体制得以在乡村广泛应用。在村民自治制度的探索和实践方面,为了释放乡村社会的生机活力,国家大力开展移风易俗活动,鼓励复兴传统文化。同时,198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的颁布、修订与实施进一步完善了村民自治制度。对照改革开放前,这一时期的乡村治理使得农民自主意识不断增强,生产关系也基本适配于这一阶段生产力发展的要求。
1.4 新农村建设时期(2005~2017)
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时期虽然解决了人民公社的历史遗留问题,但在改革开放背景下也伴随而来着一些新难题,农民真苦、农村真穷、农业真危险的“三农”问题成为当时乡村治理面临的巨大挑战。2005年10月,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召开,会间通过的《十一五规划纲要建议》提出要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4]。此后,为了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破解城乡二元结构、促进农民税费改革以及发展乡村社会事业,党的十七大、十八大就新农村建设做了统筹部署和系统安排。总体而言,这一时期的治理主要围绕“三农”问题展开,党的建设与乡村经济、政治、文化、生态等各方面的发展实现了全面协调可持续,社会主义新农村关于“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面貌要求也逐渐显露。特别需要说明的是,面临着乡村贫困人口量大而广的难题以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于2020年“即见真章”,党和国家对于精准脱贫攻坚战的启动成为了推进乡村治理的一项战略性工程,这浓墨重彩的一笔,必将永驻乡村治理史册。
1.5 乡村振兴时期(2017~至今)
新农村建设时期,在党和国家的领导指挥、农民群众的积极配合下,乡村治理取得了不错成果,但伴随其中的一系列矛盾和问题也逐渐突显出来:农产品出现阶段性供销不足并存的状态;农民尚未熟悉现代化生产和市场机械化变迁;乡村社会的建设与发展破坏了原有的自然生态环境;国家对三农问题的支持体系尚未成熟;农村基层党建抓不住要害等。为了解决这些相继而来的难题,党和国家对新时代的乡村治理谋划了新的图景,提出了乡村振兴的发展战略。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和《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先后发布,它们的颁布更意味着乡村治理在新农村建设基础上实现了新时代的转型升级。两份文件都明确提出,乡村振兴应朝着农业强、农村美和农民富的方向稳步前进,按照产业兴旺是重点、生态宜居是关键、乡风文明是保障、治理有效是基础、生活富裕是根本的目标全面发力。截至目前,乡村振兴战略已在全国各地落实开展,相信在不久的将来,迈入新时代的乡村治理会使中国的农业更强大、农村更美丽、农民更富裕。
2 中国共产党百年乡村治理的经验启示
100年来的乡村治理实践历程中,中国共产党摸着石头过河,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也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在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百年之际,只有认真梳理和总结之前乡村治理的先进经验和历史教训,才能不断推进乡村振兴和新时代乡村治理体系的构建,这对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乡村治理的发展路向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其中,最核心也最有价值的当属以下五点经验启示。
2.1 党的领导与农民主体地位的有机统一
纵观中国共产党百年乡村治理的不朽历程,党的领导与农民主体地位的有机统一一直都是引领乡村治理现代化的基础保障和力量源泉。首先,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中国共产党犹如人们心中的“定海神针”,把握和决定着乡村治理的未来走向,不仅是统领全局、协调各方的“掌舵人”,还是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坚实后盾。然后,坚持和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是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的力量源泉,它与党的领导密切配合,共同组成了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的强大合力。中国共产党的乡村治理从早期的土地改革到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到村民自治实践,再到新农村建设和乡村振兴,无不代表着中国广大农民群众的首创精神和智慧结晶。普适性的乡村政策虽然都是在党的领导指挥、调研落实、推广试点和凝练总结中逐渐成熟,但是关于乡村治理起初的想法和实施,都是在农民主体的亲身体验中排除万难而逐步孕育的。所以,他们是最有发言权的,他们才是推动乡村治理、建设和发展的坚实主力军。最后,只有在坚持党的领导的基础上,尊重农民主体地位,充分发挥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善于问计于民,不随便“发号施令”“作威作福”,才能得到广大农民群众的肯定和拥护。
2.2 作风建设与群众路线的相辅相成
我们党之所以能够取得革命、建设和改革的成功,是因为坚持了群众路线这条明智的道路。同样,在乡村治理实践中,群众路线也发挥了必不可少的保障功能。在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的征程中,我们可以看到,党始终保持与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想他们之所想,急他们之所急,深入农村内部了解广大农民的疾苦和诉求,在解决实际问题上绝对不含糊,因此赢得了人心。能与人民群众打成一片,绝不是简简单单的“同甘共苦”,俗话说“打铁还需自身硬”,这与我党的作风建设是息息相关的。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了反“四风”和开展“三严三实”的实践活动,要求党员干部既要“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又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5]。这是因为,在乡村治理中,乡村基层组织与农民接触最为紧密,只有杜绝官僚主义、弄虚作假、软弱涣散、以权谋私等现象的蔓延,不断加强作风建设,才能让广大农民群众对这样一个政党刮目相看,心甘情愿地投身到助力乡村治理现代化的事业中去。
2.3 农村各类治理主体的培育发展
乡村治理现代化的实现,离不开各类治理主体的共同努力。党和政府作为乡村治理顶层设计的领导者,是犹如发动机一样的存在,在乡村各类治理主体的培育发展方面,特别重视站在同一起跑线上同心协力、劲往一处使的原则。因此,我党善于推动各类治理主体的自我潜力开发和健康发展,鼓励和支持他们主动参与到乡村治理现代化的事业中去,从而形成了具有符合中国实际的中国特色,这从以下四个方面可以看出:一是积极推动乡村民间组织的创立与发展,并将培育和规范管理放于同一水平线上齐头并进;二是主张党、政、社的分离,坚守党的领导核心地位,把该履行的职责做好,留给民间社会组织和市场企业足够的自我发挥空间;三是积极推进乡村各类组织与法人自治,让最能直接亲身体验发展变化的人去挖掘进步;四是给各类治理主体努力创造相对公平的政策环境。
总之,在百年乡村治理的道路上,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与农民主体地位的有机统一、坚持群众路线与作风建设的相辅相成、注重农村各类治理主体的培育发展,从而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启示,逐步彰显了乡村治理鲜明的中国特色,为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夯实了乡村基础。
3 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乡村治理的发展路向
在中国乡村治理发展与变迁的百余年里,我们可以看到,对于标志着党和国家推动乡村建设进入一个新的历史阶段的乡村振兴战略来说,这种带有中国特色的“乡村治理史”既是它的历史渊源,又为其奠定了现实基础,不仅凝聚着过去百年里党和国家领导的乡村治理实践的经验总结,而且发挥着对改革开放以来农村体制改革的提升作用,同时为此后乡村治理的发展路向提供了指导原则与探索路径。
自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年来,乡村治理作为国家治理体系中的重要一环,具有无可比拟的战略地位。百年大党走过山河平湖烟雨,乡村治理也历经千山尝遍百味,历史和实践证明,乡村治理不仅要遵循其内在的规律,而且要在前面的基础上不断创新发展,才能最终实现乡村现代化。因此,在走向乡村现代化的道路上,必须要始终坚持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走符合中国实际的特色乡村治理道路,利用好党的优势;要始终坚持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与现实世界结合,做到因时而变,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重视理论与实践的结合;要始终着眼于顶层设计,以发展的眼光看问题,将中国乡村治理现代化的智慧与经验造福全人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