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城市建设的理论思考与战略选择
2021-04-03李仁波
李仁波
重庆闳元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重庆 400010
所谓智慧城市,是借助信息技术和通信技术手段对民生、环保、公共安全、城市服务、工商业活动等需求做出智能化响应。使整个城市得到智能化管理,为城市居民提供智能化服务,使人们生活在一个更加美好、和谐、可持续发展的环境当中。但是,我国的智慧城市建设目前正处于起步阶段,还需要对其理论系统与战略实施进行更加深入细致的研究。
1 智慧型城市建设的理论思考
1.1 智慧城市在城市转型中的作用分析
与传统城市相比,智慧型城市可以让人们生活得更加舒适、健康,享受到智能化生活所带来的便捷。智慧城市可以更加明显的体现出“以人为本”这一生存发展理念。在智慧城市建设中,需要以科学知识和数据信息为基础,以互联网技术和互联网平台为依托,使城市原有设施、传统行业均得到创新发展,构建起一种更加先进、合理的发展模式,从而促进城市经济水平的快速提升。智慧城市建设虽然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信息技术手段,但又不能局限于现有的信息技术,通过人力资源开发,引进更加优秀的人才,加快人才培养质效。这一批人才再运用数字技术、信息技术创造出更多的城市经济增长点,与城市原有的文化底蕴和经济形态相融合,最终打造一座集先进技术与传统文化与一体的智慧化城市[1]。
1.2 智慧城市促进城镇化与工业化融合
智慧城市的诞生与发展,既是城镇化与工业化协同发展的产物,又在很大程度上推动了二者的深度融合。其中,城镇化是智慧城市建设的主要载体,智慧城市也是城镇化变革与发展的重要体现。比如,智慧城市使城镇所特有的扩散和聚集功能朝着更加科技化与信息化的方向发展;在智慧城市模式下开展城市环境治理,可以使工业化资源得到全面整合,协助相关管理部门提出更加智能、高效的城市治理方案,使城市环境在短时期内得到极大改善[2]。所以说,智慧城市在推动城镇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的同时,更实现了人与自然的协调发展。
2 智慧城市建设的战略选择
2.1 市场经济与政府之间要形成合力
智慧城市建设成功与否,既离不开市场经济的推动,也离不开政府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因此,想要顺利开展智慧城市建设,必须使市场经济与政府之间形成一股合力,共同推动智慧城市建设工作的有效开展。首先,政府方面。政府部门要充分发挥出自身的宏观调控作用,协调好与市场经济或者说企业之间的联系。同时,地方政府还需要结合本区域的实际情况,围绕着智慧城市建设构建起一套完善的制度体系与规范化机制,确保各方面资源得到合理配置与高效利用,从而保证智慧城市建设工作的有序开展。必要时,政府部门可以结合实际建设需求提出一些专项政策,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和社会资金投入到智慧城市建设当中,为整个建设过程提供必要人才保障与资金保障;其次,市场经济方面。这里所说的市场经济,主要是指所有企业。企业需要对政府出台的宏观调控机制做到理解与认识。在此基础上,针对供求关系、价格等因素做出相应的调整,使市场和市场资源得到更加合理的调配,使智慧城市建设得以快速推进。目前,在我国智慧城市建设的进程中,时常暴露出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比如个别项目出现过度竞争甚至是恶性竞争现象,对此,需要政府部门出面对其进行干预调控,或者直接发挥出管控作用,使相关制度规则得到全面落实,从而使智慧城市建设工作得到全面有效的监管,确保各项工作的规范化开展;另外,在建设智慧城市的过程中,还要充分考虑到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相关内容,全面提升智慧城市建设方案与城市发展规划、城市文化、地区产业结构以及城市整体布局的整体协调性,本着“因地制宜”原则开展各项建设工作,为智慧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创造前提条件[3]。
2.2 金融行业与科技创新要相互融合
在建设智慧城市的过程中,需要采取有效措施实现金融资本与科学技术成果之间的相互对接与融合。只有这样,才能在保证城市经济健康有序发展的同时,同步实现智能化发展。在这个过程当中,存在以下几个关键点:首先,金融体系与科学技术都要努力实现创新发展[4]。其中,政府相关部门需要针对金融投资体系做出进一步规范与优化,尤其针对风险投资和私募股权基金中可能出现的风险问题给予重点关注,还要优先完善创业投资产业链,使其得到整体完善,确保金融体系能够在科学技术产业孵化与培育创新工作中发挥出最大化的作用价值。由此看来,在智慧城市建设中,任何一个环节都离不开政府部门的支持与协助。而政府部门需要加强自身的政策性引导作用,促进资本市场在智慧城市建设中发挥出应用有的作用价值,使科学技术创新过程中可能存在风险进行有效缓解或者分散,一旦暴发某些风险,可以立即对风险问题进行调控处理,确保智慧城市建设工作的有序开展;其次,对于那些与智慧城市建设相关的科技企业而言,要针对自身金融服务需求以及潜在融资风险进行系统化的分析。在此基础上,制订出一套融资方案,为下一步融资工作的高效开展创造有利条件。同时,为智慧城市建设和企业自身发展提供必要的金融基础,吸引越来越多的资金投入到科技创新当中,构建起一套完整的金融投资机制。除了解决科学技术创新融资问题以外,科技企业还要考虑企业文化理念创新,站在更高的思想层面上考虑企业发展战略与科技创新方向。在这个过程当中,企业可以借鉴一些国外先进技术与成功经验,再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订相应的发展规划,确保研发出来的新型技术可以在智慧城市建设中的得到有效应用,充分彰显出智慧城市的人性化与智能化特点。科技企业在开展文化创新的过程中,要加强各职能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在企业内部打造一个科研技术检测体系,使那些与智慧城市建设相关的软件、硬件均能够得到优质高效的开发与运用,从而推动我国科学技术水平以及企业自身的长远发展[5]。
2.3 协调好信息基础设施与信息集成之间的关系
目前,我国还有很多城市并没有开展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更没有建立起信息基础设施与信息集成之间的关联。在这一方面,显然存在较大的发展建设需求。但是,要顺利开展智慧城市建设,就必须同时体现出城市生活信息化、网络化以及智能化这些特色。这就需要在开展城市建设的过程中,高度认同信息技术在各行各业发展中的地位与价值,尽快完善与信息技术工程相关的基础设施建设。其中,最为关键的一个环节就是开展信息化平台建设。唯有在此基础上,方可确立信息基础设施与信息集成之间的共享关系。比如通过4G5G互联网技术的应用,构建起物联网平台。再借助这一平台,构建一个完善、安全的城市信息共享系统。在该套系统当中,使教育行业、医疗行业、交通行业、金融行业等数据信息得到全面整合,最终在城市互联网平台上建立一个大数据库,为云计算提供基础数据,从而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信息集成共享[6]。在智慧城市模式下,促进社会和经济之间的协调发展。
2.4 完善相关技术标准与法律体系
在全世界而范围内,智慧城市建设仍处在一个摸索与探索的阶段。至今为止,没有哪个国家和地区彻底完成智慧城市建设。在我国,尚未针对智慧城市推出一套健全完善的技术标准,在与之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方面,也仍然存在一些漏洞与风险问题。因此,要想提高我国智慧城市建设速度与建设质量,除了给予技术、资金以及环境上的支持以外,还需要尽快完善与之相关的技术标准和法律体系。只有为其提供这两项保障,才为智慧城市发展与建设扫清各种障碍,使其得到规范有序的开展。在制定相关技术标准时,要充分结合我国城市建设的实际情况以及发展需求,政府部门要充分发挥出自身的宏观调控作用,一方面要确保相关技术标准的科学合理性与保障性,另一方面要在法律框架内,面向所有参建企业实施有效监管,确保各项技术标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的有效落实[7]。一旦发现任何不法行为,一律按照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为智慧城市建设营造一个法制氛围,使智慧城市建设既能够得到科技、资金、政策、人才上的大力支持,又能够得到法律保障。
3 结束语
随着社会的发展与进步,我国面临着开展智慧城市建设这一发展需求。这既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好事,又是一个存在较大难度的大事。对此,需要同时从政府调控、科技企业创新、金融行业、完善技术标准与法律体系等多个层面着手,全面推进城市信息化、数字化建设,使城市发展、城市管理以及居民生活方式朝着更加智能化的方向迈进[8]。虽然还需要为此付出很多努力,但相信随着一座座智慧城市的建成,我国国民经济水平、人民生活水平必将实现更大幅度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