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空间规划背景下村庄规划编制的思考与探究
2021-04-03李岩
李岩
哈尔滨工业大学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黑龙江 哈尔滨 150000
1 引言
乡村振兴战略是中国目前经济发展中最为重要的内容之一,农村建设工作在近几年来进展得如火如荼,而农村规划工作就是其中非常重要的工作内容,其包括对村庄的规划和对土地的规划。为了能够更好地提高农村的发展,农村自身必须明确自身的规划编制问题,结合农村的实际情况和自身特色来不断挖掘特色产业,推动村庄生态空间的有效发展。介于此,论文着重对国土空间规划背景下中国村庄规划编制工作进行思考,提出几点应对措施。
2 村庄规划方面的不足
2.1 村庄土地规划杂乱无序
首先中国的村庄规划主要是由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门管理,村庄土地规划工作则属于国土资源部门管理。这两个部门的工作内容和职责范围都存在一定的差异,部门之间沟通较少,存在信息壁垒。同时,在土地管理体制中,针对农村宅基地的管理还缺乏制度支持,违规搭建问题较多,农村的土地规划也存在模糊的情况,没有加强对土地权属的认定。这些因素都极大地增加了村庄土地流转的难度。其次地图也存在不一致的情况,村庄规划编制通常都是以1 ∶1000 的比例为标准,而村庄土地规划中通常是按照1 ∶10000 的比例进行,两者的比例相差较大,导致村庄土地分布布局不够精确。最后则是划分标准的问题,在乡镇振兴方略下,为更好地促进农村全方位的发展,不同的村庄根据自己的实际条件来确定了发展策略。例如,以自然环境和人文特色为依托的特色民宿、农业观光等,但在落实这些策略的过程中并未对科学的规划农村的土地,导致农村空间规划建设工作不能顺利地进行[1]。
2.2 村庄土地的分类标准不统一
村庄的土地在进行规划的过程中,土地类型的划分标准存在不规范的情况,即使是属性一样的土地其用地类别可能都存在不一致的情况,其用地的编码不一致。可以说,在城乡规划体系中,村庄规划的核心就在于提高土地的经济属性和社会属性,而村庄的建设用地规划较为详细,农业用地却只是简单地被纳入非建设用地,这与国土空间规划的要求不符合。村庄土地规划的用地虽然是指村庄范围内所有的土地类型,但更加偏重于土地的自然属性,对建设用地的划分上不够详细,这不利于指导村庄的建设和发展,也不利于村庄规划活动的进行[2]。
2.3 村庄规划中产业架构较为单一
农村基本上都是将农业作为自己的核心产业,但是较少涉及制造业与服务业,其中农业运作的过程主要是以种植粮食作物和饲养家禽为主要内容,与制造业和服务业相关的食物粗加工、轻工业生产、营销服务等内容却很少。可以说,在以农业为核心的体系下,因为劳动力和村子生产能力不高,使得村庄产业无法充足发展,影响到后续的经济的增长。另外,村庄的规划布局并没有长远的眼光,没有对整体产业进行长期规划,村民的生态保护意识也不足,导致了生活环境污染情况严重的问题,再加上经济发展和物质需求,农村的文化特色也渐渐消失。
3 村庄规划的策略
3.1 科学规划布局
首先,为了能够更好地开展规划工作,需要针对管理体制进行完善,相关单位要能够充分的合并村庄规划与村庄的土地规划工作,这是实现村庄规划建设的重点。加大监督管理力度,增强和农民的协商,完善村庄土地流转体系,将一户一个宅基地的政策落到实处,加快农村土地规划工作开展,防止村庄土地资源产生浪费问题。其次,规范技术图纸。村庄规划应以科学为指导,以第三次国土资源调查的数据为基准。对村庄土地的现状分类进行优化,能有效地解决工作底图不一致的问题,可以满足国土空间规划的要求。但对村庄区域,第三次国土资源的调查数据的精准度还不能满足对居民点的详细规划布局。村庄的规划属于详细规划,由于村庄的空间尺度较小,所以在精度上的要求也较高,因此应将多规合一落实到位,实现一张蓝图,打破原来空间划体系之间的壁垒,对技术底图进行统一。而村庄在进行规划时,以第三次国土资源调查的数据为基础,技术底图的比例不小于1 ∶2000,而在居民点的详细设计中,有条件的区域技术地图可采用1 ∶500 的比例,精度较高的数据可通过外业调查获得。最后,对村庄的土地进行精确地分类及划分,对国土空间规划时应遵守三区三线的划定,节省村子的土地资源,构建农村留白制度,确保农村在产业发展和文化保护方面的土地使用需求得到满足,加大村庄空间的弹性利用,对村庄的土地进行科学的布局规划,促进村庄空间格局的不断优化[3]。
3.2 制定用地的分类标准
在原有的空间规划体系中,无论是城乡规划下的村庄规划,还是村庄土地规划都不能满足新时期国土空间规划的要求。村庄土地规划对建设用地缺乏有效地管理,不利于村庄的建设和发展,而城乡规划中侧重于建设用地,对生态用地及农业用地没有重视起来,所以应制定用地分类标准。对村庄土地的经济属性和自然属性等多方面进行分析,再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的工作要求,构建用地分类体系。一方面,应先落实建设用地、生态用地以及农业用地三大用地类别;另一方面,应该对各类用地给予明确的含义,再与第三次国土调查的数据相衔接。此外,对于历史文化名村和名镇,具备浓厚的农耕文明风貌,这也是村庄的发展历史和风貌的缩影,因此对于村庄的历史文化及风貌的保护用地,应予以法律保护。
3.3 坚持以人为本
在农村土地规划工作开展过程中,为健全土地使用机制,让农村居民生活与生产的实际需要得到满足,应当突出农村的主体地位。在实际的规划工作中,村民对村庄的规划参与程度较低,对村庄规划的内容及目标了解得不够透彻,认识不够清楚,在村庄的规划中缺乏主体意识,不利于村庄规划工作的开展。因此在村庄的规划建设中,时刻与村民保持沟通,相关部门、规划设计单位以及外出务工人员之间应多进行交流沟通,对村民的实际需求进行深入地了解,让村民能真正地参与到规划建设中,共同为村庄的规划建设贡献力量。村庄的规划建设中,应坚持以人为本的规划原则,对乡村土地进行科学的谋划,积极健全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村庄的整体规划与景观规划设计结合在一起,做好村庄的详细规划,提高村民的居住环境,营造生态宜居的乡村条件,从而吸引大量到城市打工的劳动力回到家乡,为农村发展增添更多的活力[4]。
4 结语
综上所述,论文探讨了关于国土空间规划背景下的村庄规划工作,针对当前村庄发展战略和空间规划现状进行了分析,并以问题为导向提出几点解决措施。可以说,农村地区的规划布局是中国发展的重点所在,建立起更加标准的农村用地分类体系可以更好地提高村庄规划的效果,使得村民们能够在更好的生活环境和生产环境中生活和工作,保障其自身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