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现代书法的审美本质与审美观念
2021-04-02吕永生
吕永生
摘要:现代书法“含辛茹苦”地走过了二十余载,试图以西方视觉艺术的方法来“改良”中国传统书法,其笔法、字法、章法、墨法等表现性较强,并运用夸张、变形的手法将汉字进行笔画的大胆分解与共组,象形性逐渐减弱,抽象性随之增强,以至于难以赏析与理解。本文关注的是现代书法的审美本质与审美观念,以强悍的形式为基础,并融入西方的一些藝术理论,借助于这一考察来对现代书法的得与失作出评估。
关键词:现代书法 审美 本质 观念
现代书法是中国传统书法的拓展与深化,运用气势磅礴的水墨艺术语言。与传统性的书法相比,现代书法更具有说不清道不明的艺术特点,而且具有较强的艺术审美本质,意境深邃,令人遐思。一幅优秀的现代书法作品既可以使欣赏者进一步地认识世界甚至改变世界观,又可以像一面镜子一样反映社会生活的丰富多彩,分别表现在艺术的形象性、真实性、抽象性、典型性等等,都可以对现代书法的审美本质予以专门的考察与详述。审美的问题不仅贯穿整个艺术门类的方方面面,也可以贯穿现代书法的线条、空间、造型、墨法、题材等。对现代书法的认识是一种审美的认识,对现代书法的欣赏同样是审美的欣赏。所以,我们颇有必要对现代书法的审美本质与艺术特征予以认真的剖析。当然,也难免自圆其说及强词夺理的偏颇论述,必然要涉及到中西美学许许多多的基本问题与形而上的思想。如现代书法具有现实美、艺术美、创作主体与现代书法的审美关系、现代书法美与美感的本质等等。因此,不可能完全否定自圆其说,从解释现代书法艺术本质性的角度也难免提出自己的观点与看法。
一、现代书法具有现实美和艺术美
划分现代书法的定义众说纷纭,各有千秋,既富形而上的艺术表现又具形而下的器物直觉。现当代,即便是具有现代书法创作能力的创作主体及现代书法的理论专家,对现代书法的概念依然无从依定。无论从哪一个角度去命名现代书法,笔者总是认为现代书法必定具有现实美的审美特点。
我们沉湎于广大颇有气场的美术馆展示的现代书法展览,或是浏览玲琅满目的现代书法作品集,不难发现好多现代书法的作品迎合了万千世界的自然美与现实美。从王学仲的《秋水》、朱明的《虫》、中国美术学院白砥的《雪》等等。面对这些一幅幅引人入胜、水墨淋漓作品,无不从现代书法中找到具有现实美的真实写照。王学仲先生于85现代书法首展的作品《秋水》,呈现了现实世界的自然美,也可称为现实美。其作品着力运用文字方面意象性的笔墨语言,将“秋”“水”两字运用籀书的写法,非常巧妙地把“水”字的篆书横式布置,令观众瞬间意识到像河流中的水波在不停地摇荡,淡墨、浓墨、宿墨、水与纸等互相交织,彰显墨色,夸张与变形从而增强了整幅作品的层次感、立体性,更能凸显现实生活中的自然之美。
这类具有现实美的作品,也许深受“85美术新潮”的熏陶与影响,于不拘绳法而自由自在的创作氛围中,且受“书画同源”的艺术思想所感染,以绘画的主体思想将中国汉字进行书法形式上的分解与组合,并无天马行空般的随心所欲而脱离书法的优美形式,而是试图于汉文字与中国文人画之间找到别具一格的现代书法之路。其艺术形象以强烈而颇具冲击性的视觉感受力,激荡着中国传统书法千百年以来所凝固的艺术语言,所隐含的现实美当然不言而喻。“写山而意溢于山,写水而意满于水。”①例如,作为80年代现代书法艺术的主力军骨干,将《山摧》这幅作品演绎得栩栩如生,气震山河,威不可摧。《山摧》这幅非常伟大的优秀现代书法作品,反映了创作主体所主张的“写山如山、写水如水”②的意象论观念。纵观整幅作品之艺术形象,“山”字以老辣的草书线条之美,呈现出巍峨险峻的现代书法艺术形象,调动了观众的浮想联翩,强烈的山势无形中压倒了坚不可摧的力量,予以人们头重脚轻而又有强烈对比的震撼力,宛如整个画面立马要被整座大山所压垮,气势汹涌,意象猛烈,难道这不是洋溢着现代书法艺术现实的审美本质吗?或有存疑,不妨让我们继续解读中国现代书法首展中马承祥的《步行》。“步行”是一个动词词性,人们无意中会想到独步行走的感觉,走快也罢,走缓也罢,总是在现实的行动中前后步行。作者马承祥正围绕现实中的步行观念,用古文字“行”的大篆居于作品的一大半,四个用不同线性表现力的折笔分成几个大小不等的艺术空间,又在“行”的下方书写富有装饰性的小行草,立马呈现出一种空间与布白的强烈疏密对比,同时,运用墨块与面的形式,并以脚步前行的状态暗喻了艺术改革一定要敢于向前发展的创新理念。无论笔墨语言的表现力,或是空间经营,均已超越传统书法的循规蹈矩,但也吻合了现代书法的现实之美。诸如此类,枚不胜举。
总之,现代书法的创作离不开现实的社会生活,现实生活的丰富多彩致使创作主体常常产生爆发式的创作灵感。现实美中特别是自然界之美,是创作主体的主要审美源泉与创作素材,就如我国南北朝时期名不虚传的著名画家宗炳,十分广泛热爱自然界的山山水水。宗炳凡所游历的名山大川,皆写意与壁上,展开遐思,畅游与卧游相结合。绘画如此,现代书法创作也一样,与现实美的关系是反映与被反映的关系,书中有画而画中更富浓厚的诗意,体现了现代书法与社会现实美的密切关系的真谛,岂不乐哉!
现代书法不仅具有现实美,而且也具有创造艺术美的本质与功能。毋庸置疑,所谓的现代书法艺术美,指的是现代书法作品形式与内容相和谐之美,是由创作主体对客体事物审美认识后而发生,并按艺术美的规律而创作出的精品力作之美,既无装腔作势又无矫揉造作,并具有真、善、美的艺术特点。现代书法的艺术美与现代书法所富有的现实美相比,更是胜人一筹。现实中虽然存在着大量美的事物和人,但并不是时时刻刻都能够体现出客观事物的真实美,往往处于非常分散的状态。现代书法的现实美与现代书法的艺术美相比较,后者更是鲜明、集中、抽象,并具有象征性的意义。犹如清代郑板桥喜竹、爱竹、画竹一样,从眼中之竹到胸中之竹,再意象物化为手中之竹,现实中的美经过创作主体心灵化的提炼与升华,才能成为意境深邃的艺术美。书画同源,现代书法的艺术语言表达亦是如此。如白砥2013年创作出的《雪》,是一件非常鲜明而颇具抽象性与象征性的现代书法作品,简单而凝练的线条赋予了现代书法空间分割的生命组图,计白当黑,在宣纸上的大胆留白给人感觉白雪一片的印象,对称性的结构处理、左右弧线构建的呼应形象,迎合了人们头脑中真正雪人的意象。白砥用雪人的形象来诠释“雪”的艺术表达,使“雪”的艺术形象生动起来,生机勃勃,无画处皆成妙境,给自然之物赋予了现代书法艺术美的生命力,并且成为现代书法艺术的审美对象。
优秀的现代书法作品还是艺术摇篮的审美对象与审美客体。现代书法艺术也是一种社会意识形态,而且是特殊的精神性的艺术生产形态,又是加工与生产现代书法的艺术作品,创造现代书法的艺术之美。历经创作主体的精心构思与劳动,并且形成一幅有血有肉且气韵生动的伟大作品,它就能成为社会文化的源泉与财富,即可以成为观赏者的审美对象。《中国现代派书法赏析》所录王天民的作品《旭》,充分体现了由传统书法转换成现代书法的意识标志,既富现实性又有很强的艺术表现力,这也许是王天民瞬间灵感所带来的艺术火花。那“旭”字中的“日”,被书写为太阳的意象,似乎从地平线上缓缓上升,若隐若现,与“九”部相依为命,顿时令观者意识到现实中早晨的太阳破晨而出,使线条及空间造型的艺术表现力于现实的自然界中表现出来,形成一幅活泼玲珑的审美形象。可见,现代书法不管富有现实性的美或是艺术性的美,意象物化后即可以成为欣赏者的审美对象,同时也能体现出现代书法艺术的审美本质。
二、现代书法的审美本质
无论从哪个角度来观看现代书法,或批评现代书法,现代书法总是与艺术的美感息息相关且有密切的联系。那么美就应该是现代书法作品的统帅与灵魂。因此审美的行为应成为现代书法作品的主要本质,人与现代书法的审美关系自然予以上演。
人与动物有所区别,属于有意识有思想的高级动物,有意识的判断能力把人与动物的生命性的活动可直接予以区别。人是实践者、认识者的准主体,而现代书法作品作为主体认识对象的客体。根据艺术学的理论原理,主体与客体通过实践活动才能产生审美的关系。所指的审美关系就是创作主体或审美主体的人与审美客体事物之间产生审美意识上的关系。审美主体的人,要经过审美实践,在审美客体中认识与欣赏内在的美。人之所以能够认识与欣赏客体的美,并能创造出更深奥的艺术美,就是由于人与客体之间有着一种潜移默化的审美关系。
我们简单明确人与现实中的客体审美关系之后,我们再来看看人与现代书法的创作活动。作为创作现代书法的主人或艺术家,在现代书法创作的同时,能够发现和认识现代书法的现实美、艺术美等。经过创作主体的主观改造、夸张、变形等能够创作出新的现代书法艺术作品。但是,在这种关系中,创作意象即客体的美是创作主体的人的美感的根本,是美决定美感,而不是先有美感后有美。那么,什么是美呢,或者说美的本质又是什么呢?黑格尔说:“美是理念的感性显现。”③言外之意,美是主观与客观的统一,美是理性与感性的共鸣,美更是个性与共性的吻合。只要是研究艺术理论的学者们皆知,美的本质功能应该和美的规律有所联系,也许是密切联系。任何事物或现代书法作品,只要符合美的规律的创作要求,遵循现代书法创作的真、善、美,与美的规律不相悖,也就能看出现代书法美的本质。无论是现代书法或是其它美的事物,其美的规律应该符合客观事物的现象与本质。尤其是比较抽象的现代书法作品,凡是主题突出、个性鲜明、确切生动、充分反映出作品的本质和内容的普遍性,那这幅作品就是真的美。
美与真是密切相联的,真是美的应有基础,丧失了真就会消失了美,现代书法并不是任意涂鸦,而是与真紧密相联。孟子说“充实即谓美”,④其中也蕴含着何以才谓美的深层意思。如日本宇野雪村所创作的现代书法《鼎》,此作几乎与汉文字的“鼎”大相径庭,鼎在西周时期本身属于青铜器的香炉,是自然物的现实形象,但毕竟属于真的东西,经过宇野雪村的精心构思与苦心经营,此作所表达的文字已不很重要,重要的是呈现出现代书法美的真,也就是能体现现代书法的美的本质,且带有高度的艺术美。明确了现代书法的审美本质之后,我们是否进一步诠释现代书法的审美观念或审美特征呢?
三、现代书法审美观念的探索
优秀且伟大的现代书法作品更能显示出艺术的品味与意蕴,艺术来源于生活而高于生活。据笔者的探索与分析,现代书法作品的审美观念或审美特征首先具有主体性和情感性。现代书法作品是特殊的精神生产,其主体性表现尤为突出。创作主体作为现代书法的审美创造者,不仅要去亲身观察创作意象,而且要通过创作主体的辛勤劳动,经过大脑的逻辑思维,通过分析、判断等,再经灵感爆发式的神思涌起,方能创造出优秀的现代书法作品。这些作品无疑将创作主体的情感投入视为至关重要,但情感灌输的前提是创作主体要具有精湛的艺术技巧与艺术思想,而不是聚墨成形、任意涂鸦。有了熟练的技巧能力,再运用笔、墨、纸张等把创作主体的审美经验、审美情感表达出来。主体创作不仅要与实践联系在一起,而且还要贯穿情感的始终,最重要的是,还要符合审美创造的目的性和规律性,无目的、非理性、无意识性的现代书法创作,概不符合现代书法的审美特征。
形象性和创造性是一切现代书法审美特征的核心,也是区别于其它社会意识形态的根本特征。现代书法如果不存在形象性,当然也就不具备审美性,也就没有现代书法艺术的审美价值。众所周知,具有形象性的現代书法作品,首先打动观众的是形式感与形式美,英国克莱夫·贝尔说“美是有意味的形式”,⑤即通过线条的排列与组合,能够唤起美感的审美特征,于是形式感与形式美也就成为现代书法的审美特征之一。所有的艺术品应该具有独具匠心的创造性,同样,现代书法作品更需要创造性。现代书法作品在继承传统书法与绘画的基础上,脱胎换骨,以全新的笔墨语言展示给全球的艺术爱好者,创造性也就成为现代书法生命力的支撑。齐白石一生善于创造,在宽广的艺术领域里日臻成熟,才使他跻身于艺术大师的行列,“衰年变法”而终成大器是最佳的例证,并在他的《题画》诗中曰:“扫除凡格总难能,十载关门始变更。老把精神苦抛掷,功夫深浅心自明。”⑥该首题画诗,正是齐白石“衰年变法”艰辛创作历程的真实写照。那么,现代书法要想拓展,要想时时刻刻灌注作品的生命力与精气神,无疑创造性要成为创作主体的重要目标。
四、结语
综上所述,现代书法的审美本质与审美特征或审美观念,是解读现代书法所具备的审美基础,也是现代书法作品给观赏者所呈现的最基本的艺术理论。明确审美本质与审美特征,才能传达出现代书法的形象美、艺术美、抽象性等,当然要想全面了解现代书法的源流与审美经验,我们还要期待了解现代书法所具备的中西艺术精神与艺术思想、那种所涵盖的隐与秀和那种所富有的于理性肩膀上的驰骋。
注释:
①王敬恒著《王敬恒谈艺录》,天津社会科学出版社,2010,第59页。
②杨民《万川一日 中国古代散文史》,清华大学出版社,2001,第123页。
③黑格尔《美学》第一卷,商务印书馆,1997,第3页。
④徐少锦、温克勤主编《伦理百科辞典》,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第506页。
⑤蒋国忠《新编大学美育》,复旦大学出版社,2002,第178页。
⑥刘继才《趣谈中国近代题画诗》,辽宁人民出版社,2012,第152页。
(作者系安徽师范大学文学院文字与书法研究博士生、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