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毕业论文抽检应分类分步进行
2021-04-02曹化清
曹化清
近日,教育部印发《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办法》体系完备,程序严谨,赏罚分明,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实操性,对于提高大学教育质量、提升大学生素养具有积极意义。笔者认为,要把《办法》落实好,真正发挥其导向作用,不应一步到位、统一推进,而应分类实施、分步推进。
所谓分类实施,就是要厘清高等教育的类型和层次。我国的高等教育和基础教育、职业教育一样,发展极不平衡,即使同一地区,其办学水平也相差很大。例如,位于北京市的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和市内普通二本院校,以及位于湖北省的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和省内二本院校,其综合办学实力相差很大,这是学校办学基础、国家政策扶持及生源质量、师资水平不同造成的。如果对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院校“一刀切”抽检,再“一刀切”惩治,对连续两年均存在问题毕业论文且比例较高的高校,立即给予通报批评、减少招生计划等处罚,将不利于薄弱院校的发展,使其处于更加艰难的境地。比较务实的做法是,“985院校”是第一层次,“211院校”是第二层次,其他一本院校、二本院校分别为第三、第四层次,层次越高则要求越严,层次越低则相应放宽。另有一些应用型院校,抽检重点应放在考查学生的动手操作、实验和实践技能方面。
所谓分步推进,包含两个含义。一是安排过渡期。《办法》于今年1月1日起实施,就是2020年的毕业论文不再“追究”,2021年也不必要求过严,从2022年起逐步加大抽检力度,并把抽检结果运用于考核评估方面。二是处罚程序可“先院校再学生”。在过渡期内,抽检结果不用于学生而只用于学校。按照《办法》,如果抽检论文不合格,将取消该生学士学位。笔者建议,可暂不取消学生学士学位,而是给予一定的宽限期,让其在指导老师的帮助下再修改,如果修改后仍不合格,再给予取消学士学位处罚。而对于抽检不合格的院校,则应加大处罚力度,或通报,或约谈,制定“回头看”时间表并提出整改要求。
之所以提出“宽学生严院校”的建议,是综合考虑当前的教育背景。在国内,从基础教育到高等教育,学生应试能力普遍较强而科学探究能力普遍较弱是不争的事实,本科生的论文从整体上来说质量不容乐观,而一旦抽检为不合格,取消学生的学士学位,那么对这“不低于2%”的学生,就有“隔墙撩瓦”的不公平,而另外98%的学生,则有蒙混过关的侥幸。
提升高等教育质量,既要在毕业论文方面严把出口关,更要在准入和过程中加强顶层设计,深化教学评价改革,強化日常学术训练,注重过程性评价,这样学生到毕业时才会写论文,乃至写出好的论文。
(责编 欧金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