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河湖长制水生态监测工作方法探讨
2021-04-02
烟台市地处山东半岛东北部,境内中小河流众多,流域面积300km2以上的有大沽夹河、五龙河、黄水河等15 条;流域面积200km2以上的有沁水河、留格河、平畅河等23 条;流域面积大于100km2的有46 条,大于50km2的有96 条。
烟台市共有3 座大型水库,总库容55470 万m3,兴利库容29170 万m3;26 座中型水库总库容65820万m3,兴利库容34220 万m3;1077 座小型水库总库容为58222 万m3,兴利库容36129 万m3。全市现有塘坝6002 座,总蓄水能力12945 万m3;大沽夹河、五龙河、黄水河三大河流上较大拦河闸坝有60处,其中大沽夹河14 处,五龙河39 处,黄水河7 处,总调节水量为15160 万m3。
一、指导思想
河湖管理保护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上下游、左右岸、不同行政区域和行业。河湖长制是由地方党政主要领导担任河长,依法依规落实地方主要领导主体责任,协调整合各方力量,有力促进了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等工作。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是解决我国复杂水问题、维护河湖健康的有效举措,是完善水治理体系、保障国家水安全的制度创新。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的意见》,以及《烟台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烟台市全面实行河湖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的具体要求,烟台市水文局本着服务于烟台市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于加强河库管理保护、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河库功能可持续利用的原则,制定《烟台市市级重要河库生态水量与水质监测工作方案》。
烟台市确定河湖长制工作市级重要河流为大沽夹河、五龙河、黄水河、黄金河、辛安河、平畅河、界河、王河、大沽河等9 条河流,重要水库为门楼水库、沐浴水库、王屋水库。烟台市河湖长制水生态监测任务主要针对这9 河3 库进行。监测工作分为生态水量监测及水质监测两部分。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因地制宜
根据不同河流、水库的实际情况,确定监测站位置,做好跨县界、市界的河流监测断面的布设,实行一河一策,针对不同河流的特点、每条河流的上下游情况采用不同的监测方案。
2.坚持依规监测
根据河湖长制的目标任务,河湖长制水生态监测方法、监测手段、监测频次、监测任务等,依现行的监测规范、标准为依据,系统地对河湖长制水生态监测工作进行细化,确保有理有据,规范可行,切实做到维护河库健康、保障河库功能,促进水生态文明建设持续推进。
要求以现行的水利、水文、水质监测标准进行监测以及开展各项工作。每月上旬完成上个月份资料成果的汇总及归档工作,在下一年度2月底前完成年度监测报告编写工作。
三、水生态监测站网布设
截至2020年6月,烟台市共有9 处国家基本水文站,26 处中小河流水文站,26 处中型水库专用水文站,21 处水位站,281 处雨量站,10 处蒸发站,66 处墒情站,1 处水土保持径流观测场,64 处水质监测站,158 处地下水监测站,构成较为完整的水文水资源监测站网,部分监测站可服务于水生态监测需要。
1.降水量监测站网
全市共有各类降水量监测站281 处,平均雨量站网密度为48.9km2/站,常年站54 处,其余为汛期雨量站。从全市雨量站密度来看,基本能够控制区域降水量的空间分布特性,符合《水文站网规划技术导则》(SL34-2013)的要求,可以为河湖长制河库监测提供暴雨预警、降雨量等重要信息。
2.水位监测站网
烟台市水文局水位监测现已基本实现远程遥测,采用自记水位计记录并传输到市局控制中心,控制中心可进行实时监测及历史资料查询。河道水位监测可反映水流流量变化的趋势,水库水位监测可反映水库的蓄水量变化。
烟台市有50 处河长制监测站,水文部门已经实现20 处水位自动监测,全部安装监控系统,其余30 处按照方案进行巡测。
3.流量监测站网
流量是反映江河的水资源状况及水库等水量变化的基本资料,也是河流最重要的水文要素之一。无论是防洪抗旱,还是水资源的开发、利用、配置、管理,都必须掌握河流的流量资料。
烟台市现有可实现流量监测的站点34 处,主要用于控制较大河流的流量变化、年径流量计算以及出入境水量的计算等。现有监测站采用国家、行业标准规范进行流量实测。
(1)生态水量监测站情况
9 条市级河长重要河流按监测需要共设置50 处生态水量监测站。其中水文部门在20 处断面进行巡测,另需增加30 处巡测断面。
(2)监测频次
根据河湖长制生态水量监测的目标要求,分7个巡测队进行巡测,每月巡测一次,工作时长两天,全年共巡测84 次。
4.水质监测站网
水质监测断面在总体和宏观上反映水系或所在区域的水环境质量状况。各断面的具体位置需能反映所在区域环境的污染特征;尽可能以最少的断面获取足够的有代表性的水环境信息;同时还需考虑实际采样时的可行性和方便性。
烟台市现有水质监测站64 处。水质监测断面布设的重点是跨县界、地市界、流域重点考核区域。原则上每个流量监测断面设一个水质监测断面,便于进行纳污能力计算及排污量计算。
(1)水质监测站情况
水质监测部分,现阶段,水文部门已实现监测的有22 处站点,按照河湖长制水质监测的任务目标,需要在大沽夹河等河流上新增28 处新增水质监测站。
(2)监测频次
监测频次参照省级水功能区每月1 次。一般安排在每月中旬取样检测。
(3)监测项目
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标准和湖泊(水库)富营养评价的要求,包括:水温、pH、溶解氧、氨氮、高锰酸盐指数、氰化物、挥发酚、总磷、五日生化需氧量、化学需氧量、六价铬、氟化物、铜、锌、铅、镉、砷、汞、硒、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硫化物、总氮、透明度、叶绿素共24 项。
四、存在问题及建议
1.存在问题
(1)河长制水生态监测内容较多,不同时间、不同地点信息量较大,现阶段没有统一的信息汇总、储存、处理、展示平台,各单位无法实现信息采集、传输、处理与共享。
(2)现阶段水文工作从业人员在编人员少,主要完成国家基本水文测站的监测、区域用水总量监测、中小河流系统工程水文监测、省市各级水功能区监测等任务,现阶段只能开展定时监测,对于突发事件的监测能力有限。
(3)河湖长制水生态监测工作是个长久、持续性工作,有效开展生态水量、水质监测需要进行专业培训,监测仪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维护等也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现阶段没有专门、固定的经费支撑,掣肘了监测工作的全面开展。
2.建议
(1)河湖长制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级政府多部门合作。建议建设一套完整的信息管理系统,包含监测站点现场的视频监控,实时及历史资料查询,实现水位、水情、水质、水生态的在线查阅、在线监控,以及成员单位的信息共享。
(2)建议通过长期政府购买服务完成部分河湖长制水生态监测站点设施的建设、运行维护和监测任务,通过各级政府及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合作,完成对监测断面测验设施的看护、管理工作,共同完成河湖长制水生态监测工作。同时更新监测技术手段,逐步实现所有站点的实时监测。
(3)为了河湖长制实施的可持续性,水文部门作为河库水量、水质的监测部门,建议根据工作任务固定运行经费,用于日常监测、设备更新以及业务培训学习。
(4)全面提高水生态监测水平与能力,充分发挥烟台市监测河库健康状况、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等方面积极的支撑作用■